APP下载

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中的非法添加物及抽检建议

2021-01-23庞智慧吴栩殷

上海化工 2021年5期
关键词:糖皮质维甲酸祛斑

庞智慧 吴栩殷 张 静

广州市药品检验所(广东广州 510160)

从古至今,“以白为美”是我国的主流审美。为了迎合消费者的需求,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在我国化妆品市场中一直以来都占有较大的份额。一些祛斑/美白成分因存在健康风险而被我国禁用。某些不法商家抓住消费者求白心切的心理,在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中进行非法添加,危害消费者的健康。

20 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正式把“祛斑化妆品”释义为“用于减轻皮肤表皮色素沉着的化妆品”[1],并将其归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批准文号才可生产[2]。由于目前大多数美白化妆品与祛斑化妆品的机理相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13年把美白化妆品纳入祛斑化妆品一同监管[3]。为了进一步规范具有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2021年1 月1 日起实施的新规要求具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需在国务院药监部门注册后才可使用[4]。

1 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中常见非法添加物

1.1 氢醌

氢醌(Hydroquinone),即对苯二酚,分子式为C6H6O2,是一种外观为白色或类白色固体的强抗氧剂,因具有显著的祛斑美白效果且价格低廉而常在临床上被用于治疗黄褐斑。一些化妆品厂把氢醌添加到产品中来增强祛斑美白功效。然而,不当使用氢醌容易导致皮肤出现发痒、红肿、刺痛等接触性皮炎的症状,甚至会增加患白斑、外源性褐黄病、癌症等疾病的风险[5]。由于氢醌副作用大,为了消费者的健康着想,2002年欧盟率先将其列入化妆品禁用名单;此后,包括中国、新加坡、泰国等在内的东盟十国也禁止化妆品中添加氢醌;近年来,科特迪瓦等多个非洲国家也颁布实施了氢醌美白产品的禁令。

1.2 汞

汞(Mercury)俗称水银,元素符号为Hg,在元素周期表中排第80 位,是一种在常温常压下为有光泽的银白色液体的重金属。由于汞化合物能破坏表皮层的酵素活动,抑制黑色素形成,使美白效果立竿见影。因此,汞美白在欧洲曾风靡一时。近年来,仍有部分商家将汞化合物作为美白成分添加至产品中。然而,作为环境中毒性较强的重金属元素之一,汞的毒性包括神经毒性、肾脏毒性、免疫毒性、生殖毒性、胚胎毒性、发育毒性、肝脏毒性等[6],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全球多个国家已将汞归为化妆品原料的禁用物质。自2003年起,我国规定除部分含有硫柳汞等汞类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外,其余化妆品的含汞量不得大于1 mg/kg[7]。

1.3 糖皮质激素类物质

糖皮质激素(Glucocorticoid)是一种体内分泌的甾体激素。糖皮质激素类物质因具有四抗作用(即抗炎、抗毒、抗过敏、抗休克)且起效快而被作为药物广泛应用于各种疾病诊疗,如皮肤科疾病中的特应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神经性皮炎等,是医院高频率使用的临床药物之一。根据药物在血浆中的半衰期长短划分,可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分为长效、中效、短效3种。常见的长效药物有地塞米松(Dexamethasone)、倍他米松(Betamethasone)、布地奈德(Budesonide)等;中效药物有泼尼松(Prednisone)、泼尼松龙(Prednisolone)、甲泼尼龙(Methylprednisolone)、曲安奈德(Triamcinolone acetonide)等;短效药物有氢化可的松(Hydrocortisone)、可的松(Cortisone)等。其中,抗炎程度最强的是长效类,其次是中效类,最弱是短效类。为减缓化妆品的刺激性,或改善面部原有的发炎、过敏等症状,不少商家在化妆品,尤其是含果酸、乙醇、防腐剂等(易引起皮肤刺激性)成分的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中加入糖皮质激素类物质。然而,长期大剂量地使用糖皮质激素类物质会导致皮肤有刺痛感、色素沉着、丘疹、痤疮、多毛;一旦停药或过快减少剂量又容易使原疾病复发或恶化[8]。因此,我国从2007年起将糖皮质激素类物质列入化妆品的禁用物质名单[7]。

1.4 维甲酸类物质

维甲酸(Retinoic acid,RA)又称维A 酸,是一种维生素A 的衍生物。因维甲酸类物质能促进皮肤细胞功能及正常化生长等而被广泛用于治疗银屑病、痤疮、皮肤光老化、角质化等多种皮肤疾病。根据其结构特点,可将维甲酸类物质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全反式维甲酸(ATRA)、异维A 酸等非芳香族化合物,第二类为阿维A 酯(Etretinate)、阿维A 酸(Acitretin)等单环芳香族化合物,第三类为阿达帕林(Adapalene)、他扎罗汀(Tazarotene)等多环芳香族化合物。维甲酸类物质可有效治疗因皮肤油脂分泌过多、毛囊口及皮脂腺导管角质化异常、痤疮丙酸杆菌感染等导致的痤疮[9],可修复紫外线照射所致的皮肤松弛、色素沉着、皱纹增加等光老化性皮肤病[10]。因此,一些化妆品添加维甲酸类成分以达到祛痘、去皱、祛斑美白的效果。然而,长期或过量使用维甲酸类药物,轻则容易引起皮肤、黏膜干燥,面部红斑,眼睛干涩,鼻出血,脱发等症状,重则导致肝肾功能受损、神经系统异常,甚至会增加骨折、生殖异常、胚胎毒性等风险[11]。我国从2007年起,将维甲酸及其盐类定为非法添加物[7]。

1.5 大麻二酚

大麻二酚(CBD)是一种由大麻叶提取的大麻素,其与致幻成分四氢大麻酚(THC)互为同分异构体,因具有祛斑美白、抗氧化、抗菌的作用而越来越受美容护肤品商家的青睐[12]。然而,目前还缺少足够的数据证明大麻二酚对皮肤是安全的,也缺少对化妆品中大麻二酚含量及有关物质的检测方法。2021年4 月,根据国家禁毒管理相关政策要求,大麻二酚被正式调整为我国化妆品的禁用原料。

2 祛斑/ 美白类化妆品中有安全风险的其他组分

2.1 熊果苷

熊果苷(Arbutin)又称为熊果素,分子式为C12H16O7,是一种能抑制体内络氨酸酶的熊果叶提取物,因具有祛斑美白、抗菌消炎等功效[13]且价格较高而被添加于高端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中。目前已知的三类熊果苷分别为α-熊果苷、β-熊果苷及脱氧熊果苷(C11H14O3),均为氢醌衍生物。研究表明,α-熊果苷在曝光的条件下会产生氢醌,β-熊果苷在温度较高的环境中会分解出氢醌,脱氧熊果苷的水溶液对热不稳定[14]。为降低熊果苷类化合物在产品周期中转化成氢醌所带来的安全风险,欧盟规定其在化妆品中的添加量不超过2%,韩国规定的范围为2%~5%。然而我国并未对化妆品中熊果苷的质量分数作出任何要求。

2.2 果酸

果酸(Tartaric acid)是一类广泛存在于水果中的有机酸。因其具有保湿、祛斑美白、抗痘、抗衰的作用,果酸早已成为众多化妆品添加物中的一员[15]。根据分子结构上的差异,可以把果酸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α-羟基酸,包括苹果酸、甘蔗酸、乳酸等;第二类为多聚轻酸,如葡萄糖酸内酯等;第三大类为乙醛糖酸,如麦芽糖酸、乳糖酸等。由于果酸为光敏剂,使用时如不注意防晒,容易使皮肤变黑;使用过浓的果酸则会导致使用部位长红斑、有灼烧感,皮肤变薄等[15]。目前,我国还未有化妆品中果酸浓度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2.3 其他

此外,能有效减少皮肤黑色素沉淀且符合我国化妆品法规规定的成分还包括曲酸(Kojic acid)、氨甲环酸(Tranexamic acid)、烟酰胺(Nicotinamide)等。然而,曲酸因对皮肤有刺激性且有致癌的风险[16]已被欧盟列入化妆品禁用名单;氨甲环酸可引起皮肤红肿、干燥等[17];烟酰胺在一定条件下会形成烟酸,从而导致皮肤过敏[18]。因此,这些祛斑/美白成分的安全性同样值得关注。

3 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的抽样建议

3.1 通报含氢醌的非法进口化妆品

因国情不同,到目前为止,在某些国家(例如日本)依然能合法销售购买含低质量分数氢醌的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要求,进口化妆品需申报并检验合格才能进入中国市场,含氢醌等我国法规禁用组分的化妆品不得上市[4]。然而,由于部分消费者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及医学常识,某些含氢醌的非法进口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在我国拥有一定的市场,并通过以网购为主的方式轻而易举地来到消费者手中,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因此,建议我国加大网络监管力度。在网络抽检过程中,除认真核对带有“美白”、“淡斑”等字眼的化妆品信息外,还可以通过输入“美百”、“dan 斑”之类的含谐音字或带拼音字母的词来搜索相关商品。一旦发现有含氢醌的非法进口化妆品,立即通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19]。

3.2 重点抽检疑为添加氢醌的高仿祛斑/美白类化妆品

在我国合法上市的高端祛斑/美白类化妆品不在少数,但价格往往较高。一些不法商家回收正品瓶子进行“旧瓶装假酒”,并以较低的价格出售。更有无良奸商在假冒伪劣产品中添加成本较低的氢醌来提升祛斑美白功效,让人美容不成反毁容。针对这些状况,相关部门进行祛斑美白类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时,可以重点抽检美白效果好但价格远低于同品牌商品的化妆品。

3.3 增加含熊果苷化妆品的抽检批次

储存、运输等不规范有可能使商品中所含的熊果苷转化成氢醌,导致检验结果不合格。2011年,我国知名化妆品品牌“东洋之花”的美白水润面膜因上市后被检出微量氢醌而下架。据专家分析,氢醌疑为夏季储运中由商品所含的熊果苷转化而成。因此,对祛斑/美白类化妆品进行监督抽检时,可以增加含有熊果苷的化妆品的抽检批次,尤其是夏季上架或上架时间较长的商品、所摆放的位置可被高亮度灯照射的商品及存货仓库温度远高于常温的商品,从而确保化妆品的安全性。除此之外,抽样后也需要对样品进行妥善运输及保存。

3.4 对所抽的化妆品逐批进行汞检测

对于化妆品而言,汞主要来源于两方面。一是化妆品在生产包装过程中引入了含汞元素,二是生产厂家把含汞化合物作为美白组分非法添加至产品中。由于汞在自然界中分布广泛,因此在食物、生活用水,以及包括化妆品在内的各类日常用品中,都不可避免含有一定量的汞。但痕量级的汞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太大的影响。如果化妆品的生产原料纯度较低,或包装材料质量较差等,也容易造成汞含量超标。若商品中的汞含量超标且远远高于限值,则极有可能是属于第二种情况——非法添加。为此,相关部门对所抽的化妆品,尤其是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可以逐批进行汞检测。通过监督抽检的手段来判断化妆品厂家是否存在非法添加汞化合物的现象,并促使低端化妆品厂家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5 制定化妆品非标外糖皮质激素类物质等的检测方法

目前,我国测定化妆品禁用组分糖皮质激素类物质的标准有3 个。最早的法定标准是2010年5 月起实施的GB/T 24800.2—2009《化妆品中四十一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薄层层析法》。该标准可对曲安西龙(Triamcinolone)、氟米龙(Fluorometholone)、地夫可特(Deflazacort)等41种化妆品中常见的糖皮质激素进行测定[20]。之后,为加强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我国食药局在2016年发布了关于面膜中醋酸氟轻松(Fluocinolone acetonide)的测定方法[21]。近两年来,我国针对地索奈德(Desonide)等多种化妆品非法添加标准外的糖皮质激素类物质研制了一种应用液相色谱/串联质谱同时检测化妆品中包括地索奈德在内的11种糖皮质激素的测定方法[22]。然而,一些化妆品企业仍将非法添加标准外的糖皮质激素类物质,如双氟拉松(Diflorasone)[23],或其他同样对身体产生毒副作用的新型糖皮质激素类物质添加至产品中以规避监管。因此,我国需尽快完善已发现的化妆品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应用质谱等检测手段分析出与现有禁用物质结构相似的组分,并将其作为有安全风险的组分进行药理等相关研究分析,制定相应的化妆品检测方法;同时,定期更新化妆品的国家标准。

3.6 对含安全风险组分的化妆品进行毒理学等研究分析

除明确对身体有害的化妆品组分需进行严格监管外,也应重视市面上含有安全风险组分的化妆品或含有新型添加成分的化妆品。可将较严的欧盟标准作为风向标,对欧盟认为存在安全风险的化妆品组分进行毒理学分析,并根据我国国情逐步纳入监管范围;对含有新型组分的化妆品可进行多批抽样,并适当加大抽样量,以便进行相关检验及研究,从中发现新问题。

3.7 完善化妆品使用环节的抽检制度

根据抽样地点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生产环节抽样、经营环节抽样及使用环节抽样三类。生产环节抽样即在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加工厂等地点进行抽样;经营环节抽样即在商场、批发市场等销售地点进行抽样;使用环节抽样即在美容院、整形医院等使用机构进行抽样。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化妆品法律法规依然将使用环节归于经营环节一类予以规范,并未单独提及。因此对该环节的管理较为薄弱,存在一定的漏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38 条规定,化妆品经营者不得自行配制化妆品[4],且无论是现行版的抽样工作规范,还是新出的抽样规范征求意见稿,都规定不对有破损的样品(即开封过的样品)进行抽样[19,24]。但众所周知,美容院等机构给消费者使用的化妆品绝大多数非一次性商品,更不会对消费者进行当面开封。那么,美容院等机构擅自在开封后的合格化妆品中增添提升效果的非法添加物的情形则成为法律法规的空白区。因此,我国需尽快完善化妆品的法律法规,定期对使用环节中已开封的化妆品,以及一同入货的没开封的同批商品分别进行抽样检验,并对二者的检验结果进行比对,从而发现化妆品使用环节中的问题,确保消费者的安全。

4 结语

在日常抽检工作中,相关部门可通过通报含氢醌的非法进口化妆品、重点抽检疑为添加氢醌的高仿祛斑/美白类化妆品、增加含熊果苷化妆品的抽检批次、对所抽的化妆品逐批进行汞检测、制定化妆品非法添加标准外糖皮质激素类物质等的检测方法、对含安全风险组分的化妆品进行毒理学等研究分析、完善化妆品使用环节的抽检制度等方法,减少有安全风险的祛斑/美白类化妆品流入市场,从而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安全。

猜你喜欢

糖皮质维甲酸祛斑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误区及合理用药分析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误区及合理用药分析
我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用药误区及合理用药探析
基于GPU加速的引导滤波人脸祛斑美化算法
维甲酸对胎鼠骨骼致畸作用的研究
HPLC法同时测定化瘀祛斑胶囊中4种成分
Q开关Nd:YAG激光联合化瘀祛斑胶囊治疗黄褐斑疗效观察
我院1237例患者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横断面调查
服用维甲酸的年轻人要避孕
全反式维甲酸治疗难治性ITP(3例报告并文献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