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百年演进:历程·动力·经验
2021-01-21王夏杰邓淑华
王夏杰 邓淑华
作者简介:王夏杰(1989-),女,山西临汾人,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邓淑华(1956-),女,重庆人,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摘 要:中国共产党自接受马克思主义学说后,就成为科学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者和实践者,其历时100年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了国家制度的革命性变迁,构建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思想框架,并实现了从“以定向为基准的制度观到以主义为底色的制度观再到以改革为内核的制度观再到以效能为导向的制度观”的演进变迁,折射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形态与历时形态。在百年的历史演进中,中國共产党制度观形成了“以问题导向为原始动力、以主体自觉为内在动力、以理论自觉为深层动力”的动力机制。立足新时代不断完善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与现实要求,必须牢牢把握“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制度”这个主题,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性原则和人民至上这个方向性原则,必须正确处理好静态与动态、传统与现代、对内与对外这三对关系。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百年演进;动力机制;经验启示
中图分类号: D616 文献标志码: A ; 文章编号:1672-0539(2021)05-0005-09
古人云:“凡将立国,制度不可不察也。” 人类社会的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任何一个国家,要保证政权稳固、社会稳定,就必须有一套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而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离不开政治主体的思想引领。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将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解决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问题,领导党和国家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创造了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中国奇迹”。而如何讲清“中国奇迹”背后的学理逻辑,是我们处在建党100周年重要历史节点亟需回答的重要课题。
目前学界研究普遍从无产阶级政党本身的先进性以及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优越性来论证“中国奇迹”的必然性,正如辛鸣所说:“一种制度如果在理论上优越性,人们就容易想当然地认为它在实践中一定具有现实性,似乎不需要制度主体的努力。”[1]正是基于当前研究在“制度主体”领域的薄弱点,我们有必要以制度观为视角来考察党的百年发展历程,从而深刻把握“何为中国共产党制度观?”“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是如何演进的?”“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百年历史演进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以及民族复兴之间有什么关系?”等一系列问题。
一、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概念界定
制度,作为基础概念,基于各学科、各领域内在需要,事实上形成了一个“制度概念丛林”[2],在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制度”指一种历史性的、具有实体或非实体的历史存在物,即作为整体的社会主义制度。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并非就制度来谈制度,而是将制度置于百年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实践环境中来考察。
制度观,从字面上说,就是“关于制度本身的观念”或对“制度本身的理解”。然而,对制度观的这种解释,是一个明显的“无主句”,即“谁”关于制度本身的观念?“谁”对制度本身的理解?提出“谁”的问题,这对于理解和解释制度观是十分必要和重要的。而且,制度观研究不是对“是什么”问题的研究,而是对“主体认为是什么”“主体如何认识”“主体何以能够认识”“主体认识对客体的作用”“主体认识对国家及人类社会的影响”等问题的研究;不是停留于对制度“知识性”的探讨,而是更加关注对“规律性”的理解与反思。
中国共产党制度观,即“制度观”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而非其他制度主体,而且“制度观”中的“制度”也就限定在“社会主义制度”这个本体上,主要指向有关社会主义制度的宏观、全局性认识,而非去研究具体的制度,更不是去研究具体制度的具体内容。由此,“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概括起来即为“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或者指中国共产党人对“为何选择社会主义制度、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建设并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发挥社会主义制度效能”等问题的基本认识与态度。由于制度观视角是一个政党最高层次的战略判断,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出发点。
二、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百年演进历程
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3],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历史阶段对社会主义制度作出判断,形成了独具时代特色的制度观。卢卡奇说:“对历史的一个方面的描述同对历史作为一个统一过程的描述之间的对立,不是像断代史同通史之间的区别那样只是范围大小的问题,而是方法的对立,观点的对立。”[4]因而,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具有优越性等问题,就必须去研究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百年演进历程。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以定向为基准的制度观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主要解决“中国共产党向哪里去”这个基本问题。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党的老一辈革命家依托革命时期国家政权建设实际情况,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形态进行了艰辛探索,初步勾勒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雏形。
首先,基于现实国情选择社会主义制度。早期中国共产党人坚定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说是“坚定选择”,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在比较中作出的选择。近代以来的制度探索史证明,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复辟帝制等各种制度模式都无法改变中国命运,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是实现民族复兴的唯一选择。其二,是在实践中作出的选择。建党初期虽然缺乏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深刻认识,但抓住了社会主义制度“为人民”这个理论根基,因而通过广泛、深刻的土地革命实现了制度的革命性变迁。
其次,立足中国实际学习苏联制度模式。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毛泽东同志虽初步提出“建设各革命民众统治的国家”[5]的建国理念,但尚未形成明确的国家建设理论主张。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彻底与国民党政治体系决裂,转而倾向于苏联模式,主要体现在:一是在基本经济制度上,实行土地国有;二是在根本政治制度上,中国共产党建立的政权名称、政权结构、政权内容都照搬了苏联的做法;三是在政党关系上,借鉴苏联的政党制;四是在民族关系上,学习苏联的“联邦制”。
再次,基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指导自觉设计制度。中国共产党在效仿苏联模式的过程中,始终在寻找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的结合点,最终在以俄为师基础上真正实现了对苏联模式的超越,具体体现在:一是在基本经济制度上,提出“多种所有制经济并存”的理念;二是在政权制度上,提出“三三制”组织原则;三是在政党关系上,提出“多党派合作”体制;四是在民族关系上,提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构想,这些制度规则既符合革命时期的现实需要,又切合中国具体实际,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中国化”的理论自觉,正如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所言:“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6]实践证明,革命时期的制度探索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基础。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政权为底色的制度观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主要解决“如何使新中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基本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中共领导集体以苏联为鉴戒,带领全党对“如何认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制度”进行了理性思考和实践探索,初步构建起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思想框架。
首先,通过制度改造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构想,消灭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建立社会主义社会的前提。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将变革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作为首要任务。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公布后,土改运动在全国各新解放区展开,1953年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一化三改造”战略决策,通过和平赎买等方式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工业化建设奠定了政治基础、制度基础和群众基础。
其次,立足社会基本矛盾理论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初期,由于受斯大林“社会主义社会无矛盾”论的影响,人们不想承认也不想看到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矛盾这个现实。针对“社会主义社会无矛盾”的理论缺陷,1956年4月,毛泽东提出“否认矛盾存在,就是否认辩证法。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也是在矛盾中进行着的”[7],紧接着他又作了进一步阐释,即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具有“又相适应又相矛盾”以及“非对抗性”的特点。在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进行科学分析基础上,毛泽东同志强调:“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刚刚建立,还没有完全建成,还不完全巩固”[8],“建立”与“建成”的形态差异,说明只有通过革命或者改革等方式,才能推进制度的完善发展。
再次,在探索中曲折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毛泽东同志基于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理论的分析和运用,厘清了社会主义制度内在的统一性问题,但由于“如何建设社会主义”问题,对我们党来说是一个全新的理論课题,因而在探索中出现曲折也在所难免。由于历史条件的局限性,在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党没有充分认识到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机制之间的差异,也没能及时去改革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毛泽东同志认为所有制形式越纯越符合社会主义的要求,因而1958年后出现了片面追求“一大二公三纯”的现象,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简言之,毛泽东同志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制度发展完善问题的认知,但仍未完全跳出苏联模式,而在制度探索中所遇到的挫折也促使中国共产党人深刻反思究竟“何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以改革为内核的制度观
改革开放新时期,主要解决“何为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理论观点,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丰富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思想内容。
首先,在历史转折中进行反思。邓小平同志指出,“最重要的是一个制度问题”[9]297,并强调不能因为社会主义道路出现了曲折就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作出了有力论证:一是从新旧制度对比方面,他指出,“不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今天我们的国家还会是旧中国的样子”[9]299;二是从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对比方面,他指出,“无论如何,社会主义制度总比弱肉强食、损人利己的资本主义制度好得多”[9];三是从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方面,他指出“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10],这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追求共同富裕的内在本质。
其次,在重整旗鼓中进行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同志多次论述“社会主义制度是个好制度”问题,为了真正将好制度的“好”体现出来,邓小平提出“改革”理念,对于如何理解“改革”一词,邓小平指出,改革“不是要改变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11];对于“改革改什么”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具体体制之间的区别。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9]250。江泽民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说到底,是一个体制创新的问题”[12],他将制度的自我完善纳入“创新”思想体系中。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中不断完善”[13]。可以说,正是对“改革”理念的科学理解,激发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机和活力。
再次,在不断改革中初步定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建立-发展-初步定型-基本定型”这样一个完全定型的过程。在这一时期,一是恢复和发展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一方面,在恢复中发展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另一方面,立足实际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并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二是改革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基于对社会主义本质内涵理解,邓小平同志重新审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关系问题,中共十四大首次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基本分配制度,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可以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体框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不断得到新发展。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治理为主题的制度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立足“两个大局”时代背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制度建设置于前所未有的重要地位,进一步回答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重大课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新思想、新论断,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实现指明了方向,进一步丰富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思想内容。
首先,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习近平同志在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14]这个论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制度演进规律的制度自觉。立足“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现实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为何要完善?完善哪些方面?如何完善”三个维度对新时代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具体而言:在为何要完善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从制度创新的理论要求、防范化解风险挑战的现实需求、发挥制度优越性的内在需求三个方面强调了制度完善发展的必要性;在完善哪些内容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从体系构建、重点领域、具体领域等方面指出制度完善发展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要做好配套工作;在如何完善制度方面,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总体部署,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主题到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度和治理”主题,体现了新时代中共领导人完善和发展制度的决心和魄力。
其次,在坚持和巩固制度中整合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党的十八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这个制度理念分别从制度结构、制度规范、制度效能三个层面体现了系统论的思维向度:就制度结构而言,要求通过整合优化手段,有效衔接各领域不同制度要素,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增强制度的层次性、协调性、联动性,发挥制度体系的整体效能;就制度规范而言,要求通过合理的结构配置、严密的制度体系,保证治理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就制度效能而言,要求不断深入探究制度体系的内在结构、内在运行机理以及价值目标,深刻把握制度体系之于国家和社会治理的制度红利。
再次,在坚持制度自信中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了更好地解决社会主义国家治理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概念,并阐述了“制度和治理关系”,随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深化了对“制度和治理关系”的理解,并提出“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15]著名论断。其中“转化”一词体现了制度优势与治理效能的深层互动性,而要实现“更好转化”必然要弄清楚两个问题:一是如何认清制度优势?二是如何认识制度优势转化问题?显然,认识制度优势是前提,基于两个前所未有的中国奇迹的实践论证以及中国之治“风景这边独好”的比较论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13个“显著优势”,这成为我们坚定“制度自信”的基本依据。由于制度优势并不会直接转化为治理效能,所以习近平总书记就特别重视制度的执行问题。执行的关键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员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杜绝制度异化、制度虚置、制度折扣现象;二是全体人民要凝聚制度共识,自觉遵守制度规范,强化内在认同。可以说,制度优势能不能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能否克服制度转化过程中的各类障碍,构建“制度构建-宣传教育-内在认同-行动践行”的有序逻辑链条。
三、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百年演进的动力机制
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演进历程,不仅仅是为了勾勒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制度认识的思想图谱,更是为了探寻中国共产党制度观“何以能够演化发展”的深层动力机制,从而深刻理解“中国崛起”与“中国共产党制度观”之间的内在关系。
(一)问题导向: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演进的原始动力
中国共产党自接受马克思主义学说后,就成为科学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者和实践者。中国共产党选择并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原动力是什么?回顾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史不难发现,是一个个具体的现实问题在主导、推动着中国的制度选择。正如欧阳康所说:“我不觉得中国共产党一开始就是为了创造一个制度优势而开始工作的,而是要解决中国问题。”[16]所以说,现实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制度观出场的前奏。
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史可以说是一部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奋斗史。马克思指出:“一个时代所提出的问题,和任何在内容上是正当的因而也是合理的问题,有着共同的命运:主要的困难不是答案,而是问题。”[17]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在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中才深化了对“何为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具体而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面临的问题的是救亡图存,所以革命的目标是:徹底推翻封建制度、彻底改造旧中国,走出制度自卑,寻找民族复兴新希望,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面临的问题是立国兴国,所以革命和建设的目标是: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改造落后农业国现状,但在社会主义建设后期出现了“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失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党和国家面临的困境,邓小平同志重新思考“何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问题,可以说实现了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全新建构;新时代以来,面对“两个大局”时代背景以及党内治理、国家治理面临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治理效能的战略规划。可以说,不论一种制度在理论上如何优越,制度本身并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即便是作为主体的人作用于制度,一个历史阶段的制度样态也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任何历史阶段的问题。所以说,中国共产党与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问题为导向的互动关系。正是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验证理论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制度观不断演化发展。
(二)主体自觉: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演进的内在动力
对制度问题的思考贯穿着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从历史唯物主义视域来看,制度的变迁发展虽是一种自然的历史过程,但却离不开作为主体的人对制度的“选择”和“设计”。可以说,中国共产党人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主体自觉是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演进的内在动力。
要分析中国共产党人作为制度主体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制度的变迁发展,则必然要涉及对人类行为与制度关系的分析。徐晓东指出,“人类行为与制度的关系表明,任何制度的设计或者创立都是以同一历史时期的人类行为为背景的”[18],也就是说,作为兼具自利性与利他性的现实活动的人,无论从事任何行为都必然受到行为动机的驱使,但由于中国共产党是一个领导集体,而且还具有无产阶级政党属性,即“他们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19],因而中国共产党人的行为,可以理解为代表人民群众利益的集体行为。我们可以凭借人民群众所需要的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去理解这种选择和顶层设计,其接近历史真相的可能性要远远大于以当前的政治思想去想象历史。具体就中共领导人的制度选择和建构动机而言:革命时期,制度的选择在于实现人民解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制度的设计在于使人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改革开放新时期,制度的改革在于不断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求;新时代,制度的完善发展在于使人们过上美好生活。通过回溯历史语境后不难发现,中国共产党人的制度设计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取向,而正是因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了持续满足,人们接受并认同社会主义制度,这就保证了制度的持久性与适应性。可以说,社会主义制度作为一种存在能够成为存在的最终理由在于利益上有效的存在动力,也正是基于中共领导集体对制度的科学设计,不断丰富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思想内涵。
(三)理论自觉: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演进的深层动力
对制度的认识不仅需要问题引导、主体自觉,还需要制度创新的理论自觉,而制度发展的理论支撑、理论自信和理论创新为我们认识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发展趋势,认识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自觉成为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演进的深层动力。首先,就理论支撑而言,马克思主义是我国制度建设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人民的理论、实践的理论、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20],其中“科学性”使我国制度建设始终遵循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人民性”使我国制度建设始终秉持人民至上价值原则,“实践性”使我国制度建设始终坚持以时代问题为导向,“开放性”使我国制度建设始终坚持在自我批判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发展。其次,就理论自信而言,我国制度建设具有自信的根基与底气。一方面,由于马克思主义兼具科学性与人民性,所以在其理论指导下,我国制度建设体现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高度统一;另一方面,我们党在百年发展过程中的历史性成就,也使得我们党在制度建设过程中具备了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坚定自信。再次,就理论创新而言,重在对制度理论的深化研究。“中国崛起”有力论证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一种制度能否保持长期优势,取决于制度实践成果能否及时上升为制度理论?能否成为具有强大影响力、说服力、解释力的制度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由这个国家的历史文化、社会性质、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的。”[21]这就要求我们党结合中国独特的文化基因、具体实践揭示出制度优势背后的历史、理论、实践逻辑。所以说,理论创新、实践创新是推动制度创新的深层动力,也是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演化发展的深层动力。
四、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百年演进的经验启示
探究历史,说到底是为了现在和未来。路易·阿尔都塞说:“我研究过去,正是为了说明现在和未来。”[22]所以说,对历史演进过程的梳理,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联结过去、现在与未来,即以“从后思索”的方式洞察我们走过的路,避开前方可能出现的迷途弯路。分析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百年历史演进过程及动力机制,对理解中国共产党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对继续丰富和完善中国共产党制度观具有重要启示。
(一)必须牢牢把握一个主题: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制度
制度问题贯穿于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改革的全过程,中国共产党正是在對“国家制度与社会发展”相关问题认识与判断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可以说,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历史演进过程始终贯穿着一个主题,即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怎么建设社会主义制度。
由于马克思对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设想与中国落后的生产力实际有所不同,因而科学认识“何为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制度”问题并不容易,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渐深刻、成熟到自觉的发展过程。革命时期,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基本来源于苏联模式,但在效仿过程中逐渐养成了“中国化”的理论自觉。1956年我们党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但混淆了对制度形态与具体体制的区别,而且先验地将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贴上“好”与“不好”的标签,而社会主义建设中遭遇的挫折也使社会主义制度实践陷入困境。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化,党对制度建设的认识越来越深入。1980年邓小平同志强调了制度的根本性与决定性问题,并解决了如何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问题。随后,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都对制度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逐步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尤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以“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主题,将制度建设问题放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人类社会制度文明发展大坐标上来考量,凸显了制度建设问题之于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性,而且对制度体系化的顶层设计,也意味着我们党对于制度的认识已进入一个相对成熟阶段。
回顾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历程可以发现,国家治理需要科学理论的指导,也需要切合实际的顶层设计,而制度就是具体化的顶层设计,如果缺乏制度中介,抽象的理论与具体现实之间将难以实现真正对接。正如林尚立所说:“国家建设始终伴随着制度建设,而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制度选择与制度设计又直接决定着国家建设。”[23]其中制度选择与制度设计体现了制度主体的自主性,如何选择、如何设计取决于制度主体对制度客体的认知与态度,而认识的能力以及态度的倾向性直接决定了制度在实践中的效果。因而,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制度观历史演进”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党科学总结制度建设经验,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制度观,构建稳定高效的制度体系,确保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
(二)必须始终坚持根本性和方向性两大原则
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由“中国共产党”和“制度观”构成,这就决定了“制度观”的主体是中国共产党,而非其他,因而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根本性原则。同时,制度观实际上体现了制度主体的价值选择问题,所以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历史演进必然要坚持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个方向性原则。
首先,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根本性原则。中国共产党在建党100年的历史变迁中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24]对于“中国奇迹何以可能”的问题,其合力因素是复杂的,但最重要的一个因素源于“党的领导”这一制度设计,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有不同于西方政党的显著优势,即“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这就决定了我国制度建设的目标指向和基本逻辑:就制度的生成而言,以党领导下“顶层设计+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模式而形成;就制度执行而言,秉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能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全国一盘棋”的制度优势;就制度创新而言,在“实践探索-容错纠错”机制中不断完善;就制度效能而言,党的领导能够整合各方力量,防止制度失灵,有效抑制负面效应。可以说,研究中国制度必须研究中国共产党,在其百年发展历程中,党始终根据国家发展需要进行制度的选择、制度的构建、制度的建设与制度的创新发展,同时将中国独特的文化精神赋予制度建设,因而为现代化建设提供了一套行之有效和可持续的制度体系,这就肯定了政党领导主体的理论自觉在制度演进中的重要性。
其次,坚持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方向性原则。制度问题说到底是理念问题抑或价值问题,也可以说是制度本身面临的存在正当性问题。由于制度是为了规范人的行为活动而存在的,所以没有人也就无所谓制度。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来看,制度在社会发展及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所以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将制度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议题,而且始终将“人是目的”作为制度设计的立足点。从党史发展主线来看,中国共产党选择并设计制度的初衷在于实现制度救国-制度立国-制度富国-制度强国的历史使命。从100年来人的发展来看,制度价值主要体现在人的权利、人的权力与人的发展三个方面:就权利而言,中国人民实现了“受奴役压迫-当家做主-享有更广泛的权利-享有更加公平、更加公正的权利”的历史变迁,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要通过创新制度安排,努力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25],有力地揭示了中国制度的正义性。就权力而言,人民权力体现为:人民是权力主体且人民权力至上,人民是价值主体且人民利益至上,人民是实践主体且依靠人民至上,人民是评判主体且人民标准至上。就人的发展而言,实现了从人的身体解放到人的思想的解放,再到人的全面解放的发展变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往什么方向走呢?这是一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必须回答好。”[26]也就是说,我们所追求的现代化最终是为了实现人的现代化,推动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三)必须处理好三对关系:静态与动态、传统与现代、对内与对外
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认识,除了把握主题、坚持原则外,还需处理好三对关系:在制度形态上,要处理好制度的静态与动态关系;在融合发展上,要处理好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制度关系;在对内与对外上,要处理好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关系。
首先,在制度形态上,要处理好制度的静态与动态关系。由于制度是顺应社会发展需要而变化发展的,但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又必须相对稳定,所以“变革与稳定”是制度固有的一对矛盾,而能否正确处理好制度变革与制度稳定之间关系,是判断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成熟的重要标志。在建设制度的过程中必须辩证处理“不变”与“变”之间的关系,其中的“不變”是指,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是不变的,我们建设制度所坚持的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科学社会主义、人民至上原则是不变的,这是社会主义社会保持其所是的“根本”。其中的“变”是指具体体制机制的改革,这就决定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处于一个不断演进的历史过程,中国共产党人之前注重的是从宏观叙事或社会形态角度来认识社会主义制度,那么之后则更多的是通过制度体制的建设来逐步定型制度框架,通过制度体系的完善来提高制度效能。
其次,在融合发展上,要处理好中国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制度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殊性不仅体现在其世界观和方法论上是马克思主义的,更体现在其文明根基是中国的,这也就决定了其不同于苏联制度模式或其他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因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27]钱穆说:“我认为政治制度,必然得自根自生。”[28]而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文明基因使中国制度获得了精神独立,赢得了同资本主义制度相比的竞争优势,如在全球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我国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放在第一位,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却将“资本”放在第一位,中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胜利不仅凸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而且折射了东方文明的复兴,可以说,中国在追求现代化的过程中,具备了引领制度文明的可能性。
再次,在对内与对外上,要进一步发挥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21世纪以来,全球化浪潮加剧了不同制度之间的竞争,制度也因而成为现代国家综合国力竞争中的重要“软因素”;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更使之上升为全球亟待反思与审视的公共性议题。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揭示了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历史发展趋势,但由于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现实并存,我们所要做的是不断汲取人类文明制度成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进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人类制度文明发展进步作出中国贡献。
五、小结
制度观视角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观察問题和解决问题的重要出发点,也是一个政党最高层次的战略判断。可以说,有什么样的制度观直接决定了有什么样的治理观,有什么样的治理观直接决定了有什么样的现代化观,有什么样的现代化观直接决定了中国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中国走什么样的现代化道路直接影响着中国的发展方向以及整个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以“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历史演进”为主线,既能横向把握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内在逻辑,又能纵向把握中国共产党制度观在不同历史阶段的内在联系。考察与梳理中国共产党制度观的百年历史演进过程,其目的绝不仅仅在于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梳理中国共产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制度、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制度”认识的历史轨迹,更重要的是通过“从后思索”的方式洞察我们走过的路,从理论逻辑、现实逻辑以及话语阐释方面论证社会主义制度本土探索的应然性,进而精准把握中国共产党制度观演进的内在理路、动力机制以及历史规律,为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更好地将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思想资源、制度支撑与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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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邹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