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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出场逻辑、可行路径及其现实旨趣

2021-01-21黄小军崔冠军

理论导刊 2021年1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现代化治理能力

黄小军 崔冠军

摘 要: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制度建设相互耦合,制度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变量,而国家治理现代化又推动着制度的创设和调适,促使制度日趋成熟定型。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出场表现为制度创设发其端、制度调适启其后、制度成熟总其成的周延逻辑,构成以引领方向为逻辑起点、提升效能为逻辑展开、支撑方案为逻辑终局的完整链条。基于理论至实践的跃迁,可以从制度创设绘制全景图谱、制度调适开掘独特优势、制度成熟擘画前瞻蓝图等方面入手,来探索和寻求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可行路径。在坚守价值信念、传承文明薪火和弘扬天下情怀由内而外的意义扩散中,进一步凸显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和为世界谋大同的现实旨趣。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制度建设

中图分类号:D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1)01-0058-08

作者简介:

黄小军(1964-),男,重庆人,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党的建设、当代中国重大现实问题;崔冠军(1991-),男,河南濮阳人,云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理论实践。

制度作为维持社会良性运转的“基础设施”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公共产品”,历来广受关注。不论是诺思将制度理解为“人为设计的、形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1]3,还是亨廷顿把制度阐发为“稳定的、受珍重的和周期性发生的行为模式”[2]12,都不约而同地揭示出制度的巨大威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形成了一系列立场坚定、导向鲜明的重要论述。尤其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制度与治理的精准诠释,不但以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的形式标识出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出场逻辑,更从新时代国家治理的高度统筹谋划制度建设的可行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出场逻辑

制度建设具有多重维度的涵义指向,内在遵循着以创设制度为起点,经由制度的运行调适而展开,最终趋向制度成熟定型的发展理路,大致上可以划分为制度创设、制度调适和制度成熟三个渐次转换而演进的重要关节点。因此,国家治理现代化强调制度建设所引发的问题和思考是:制度创设的逻辑起点如何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稳定存续的前进方向,制度调适的逻辑展开究竟在何种程度上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际效能,制度成熟的逻辑终局又能否有力支撑起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质言之,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出场逻辑,只有在对上述问题的回应中才能得到正确理解。

(一)逻辑起点:制度创设引领国家治理现代化方向

按照词源学的研究范式,“制度”概念本身就包含和凝练着“建章立制”的动词意义,其中的“建”“立”凸显的正是制度创设的要旨。密尔在追溯关于政治制度的不同学说时,就曾将制度的“发明创造说”归纳为“有权选择是否制作,以及怎样制作或按照什么模式去制作”[3]2。这种对制度的解说虽然不能完整揭示制度的全部意义,但至少从侧面论证了创设制度的可能性与必要性。马克思对制度的解释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将制度与国家共同置于阶级冲突的视点与视界,“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4]187。显然,按照马克思的解释,制度的产生与显现脱胎于国家“秩序”,并包含着限制冲突、维护利益的创设目的。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进一步得出的结论,“一切共同的规章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都获得了政治形式”[5]。换言之,制度作为具有方向引导性、价值倾向性和利益约束性等内在属性且呈现为“政治形式”的规范,都是以国家为中介的,而国家的统治阶级依靠权力来创设相应制度,才能促使国家治理获取合法性基础。

进而言之,当国家治理出现传统与现代的分野时,制度作为国家治理的合法性基础,理所应当地成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转向的力量来源。瓦尔马认为“现代化过程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制度的建立,而‘规划在制度的建立方面起决定性作用”,迈达尔则承认现代化理论带有“价值前提”,其建构的现代化原则就包括“制定开发规划”等要件[6]。从制度创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相互关联的历史逻辑中加以考察,上述观点可以得到更为深刻的阐证。20世纪美国现代化的卓越成绩为世界各国艳羡,其制度根因很大程度上就来源于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等联邦党人对美国国家制度的精心设计[7]。与之相反,有学者认为,晚清与民国时期现代化转向的相继失败实际上就是“中国国家治理的失败,就是始终没有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国家制度”[8]。相比较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制度创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方向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因果逻辑,制度创设直接导向并规制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轨迹,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首要前提。正是在洞悉制度创设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驱动因素的认识基础上,晚清和民国制度设计失败的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社会主义制度创设中得到根本性解决。可以说,只有创设并砥定稳固的制度基础,国家治理现代化才能始终延续正确的发展方向,保持迅猛发展的态势。

(二)逻辑展开:制度调适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效能

制度作为国家维护秩序的創设物,必然涉及到制定后随即面对的实践境遇。如何在实际运行中进行合理调适,不仅是制度建设逻辑展开的生命力所在,也是确保国家治理现代化效能的关键所在。密尔在制度的“发明创造说”之后界定了另一种“现实生长”说,即制度“不是做成的,而是长成的”,“是从该国人民的特性和生活成长起来的一种有机产物,是他们的习惯、本能和无意识的需要和愿望的产物”[3]3。所谓“长出来”,在更大程度上便可以理解为制度由创设理念转化为现实准则后,在外部环境中不断运行调适的逻辑展开。更进一步讲,科尔奈在论述制度范式时将马克思尊奉为鼻祖,认为马克思不囿于资本主义制度或其他体制某些方面的制度,而是在观察其制度的总和后提供系统性的观点,因而才能在分析前资本主义形态向资本主义形态过渡期间的社会转轨时,实质上提出制度是如何变化的这一关键性问题[9]。而所谓“变化”,意欲凸显的则必定是制度运行与调适的逻辑展开。

在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视域中,马克思指出,“生产以及随生产而来的产品交换是一切社会制度的基础”[10],这从生产与交换的实际情况揭示出制度调适背后的物质根源和经济动因。恩格斯延续其思路,把制度的运行调适与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关系应用于对社会主义制度的观察:“所谓‘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任何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4]601在这里,恩格斯所说的“变化与改革”指向的就是制度的运行调适。如果将马克思、恩格斯的核心观点予以延展并运用于国家治理现代化之中,可以得出: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建立在生产力的现代化和经济基础的现代化之上并与其相适应的,同时还包括与前者相适应的制度在内的上层建筑的现代化。故而,如果制度的运行调适符合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国家治理现代化自然能够平添助力,增长效能;反之,两者一旦不相符合,国家治理现代化就会受到阻碍,其效能就会难以保证。

改革开放前,我们赋予制度创设过高期望,主观地判定公有制、计划经济等制度一经建立,会在短时间内将我国建设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没有及时根据当时生产力落后等制度运行的实际情况对新中国成立初期所创设的制度进行必要调适,现代化的进程颇为坎坷,甚至走过一些弯路。改革开放后,我们既坚持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所创设制度的社会主义根本性质,又遵循生产力发展等要求,通过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从“纯而又纯”的公有制到混合所有制等转变,实现对社会主义制度的合理调适,从而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开辟和完善了新的制度体系,提高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效能。

(三)逻辑终局:制度成熟支撑国家治理现代化方案

由于制度创设与制度调适存在着密切的关联与互动,自然而然地促使着制度在理论与实践的深度嵌入中逐渐趋向成熟定型的逻辑终局,成为形塑与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方案的重要支撑。虽然对于制度的概念解释存在着众多迥然有别的理论话语,但从制度被理解为规范的发展线索来看,诺思认为“制度界定并限制了人们的选择集合”[1]4,舒尔茨将制度定义为“涉及社会、政治及经济行为”的“行为规则”[11],罗尔斯宣称“把制度理解为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12],暗含着制度以及制度建设应该趋向成熟定型并最终发挥规范功能的相同意味。从这个角度展开分析,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就是通过制度的日趋成熟定型不断巩固与强化这种规范功能的过程,规范功能越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方案就越完善。亨廷顿从稳定性的角度着重强调制度的规范功能,将制度成熟概括为“组织和程序获取价值观和稳定性的一种进程”[2]12,并且利用政治参与水平与政治制度建设程度两个变量搭建起一个分析政治稳定程度的理论模型。由此,亨廷顿判定,“在政治参与和政治制度化二者之间保持低度平衡的那些政体,面临着日后不稳定的前景”[2]367。也即是说,制度不够成熟的国家无法构建一套相对平衡且具有稳定性的治理现代化方案,必将面临现代化危机。

与此同时,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的过程是永无止境的。吉登斯指出了制度的漏洞成因,认为“人们还经常把规则看作单称的,好像各条规则可以分别对应于不同的特定情况或行为片断……在社会生活的运作过程中,实践是通过或多或少松散地组织在一起的集合形式得以维续的”[13]。但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4]250,从来就没有完全成熟定型而不再需要完善的制度,而只有趋向成熟定型的制度。因此,列宁在苏联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具体实践中强调改革制度使之成熟定型的重要性:“今后在发展生产力和文化方面,我们每前进一步和每提高一步都必定要同时改善和改造我们的苏维埃制度。”[14]所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着力点就在于推动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力图使新制度作为一种规范渗透于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以及社会的有机体内部。正是在这一维度上,制度成熟定型所具有的意义不仅关系到制度成长本身,更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方案的完善,从而在全局上支撑整个国家现代化的发展形态和未来前景。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可行路径

综上可以看出,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出场逻辑表现为制度创设发其端,制度调适启其后,而制度成熟总其成的渐进式图景,为探讨和分析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可行路径厘清了概念前提,并提供了重要的逻辑基础。就现实语境的可行路径而言,制度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关系密切,两者齐头并进且相辅相成,制度建设的力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效度休戚相关,互为支撑,形成由理论到实践的逐一映射。具体而言,制度创设作为当代中国制度建设的逻辑基点,以立体完整的制度谱系打造“中国之制”,规定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向;制度调适则是当代中国制度建设的内在要求与必然趋势,其目的是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独特优势,以“中国之治”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效能;制度成熟在其现实性上要求长远擘画制度建设的时间表与路线图,完善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中国方案”。

(一)制度创设绘制全景图谱

一套完备而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由此构成的制度图谱犹如制度建设的“工程图”,直接影响着制度建设的“工程质量”,这就要求当代中国制度建设应尽快创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全景图谱,充分发挥联动互通的“乘数效应”。

首先,加快形成制度创设的普遍共识。理念是实践的先导,制度创设的普遍共识是绘制图譜的开端,创设科学合理的制度图谱就是要承认我们的制度还没有达到至善完美的程度,有待于发展完善,这是能够创设制度图谱的基础性认识。邓小平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如不认真改革,就很难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15]327习近平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特色鲜明、富有效率的,但还不是尽善尽美、成熟定型的。”[16]10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将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努力发挥制度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不可或缺的保障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明确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17]这为制度创设的图谱绘制提供了坚实的认识基础。

其次,全面铺开制度创设的整体框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从党的十四大到十七大的历次党的代表大会都从各个方面对制度创设提出明确要求,制度创设整体框架的轮廓不断明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16]10,夯实制度创设的基本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重点阐述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搭建起制度创设的“四梁八柱”,极大地提高了制度体系的整体性、系统性、协调性。一方面,要增强制度框架的层次性,突出根本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通过基本制度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等施加重大影响,加快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衍生和发展重要制度的速度,在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形成配套措施,努力使三种制度相互区别,各尽其能。另一方面,要活化制度框架的整体功能,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核心建构制度谱系,既要紧紧扭住根本性制度和基本制度,又要时时兼顾具体制度;既要牢牢坚持体现国家和社会性质的政治、经济制度,又要创新发展与政治、经济密切相关联的文化、社会及其他各方面制度。

最后,逐步落实制度创设的细节构造。以黨的领导制度体系为例,其内部包括六个方面的基本要素:一是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二是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三是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四是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五是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六是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17]。这六个方面侧重于落实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内部的细节性构造,相互支撑、配合,共同发挥规范、整合和协调作用,确保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和构成要素紧紧围绕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这一既定目标而运行,推动党的领导实实在在地贯彻于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申言之,制度创设的落实要澄明国家治理现代化所指涉的各种关系“应当”如何的问题,特别是要关注治理和制度的内构或外溢,充分挖掘其潜在空间,推动体系内外部中不同制度之间的紧密衔接、相互配合,形成稳定的制度合力。

(二)制度调适开掘独特优势

中国作为一个文明型国家,其制度建设有着自身特殊的发展轨迹与演进逻辑,在制度的发展调适中形成独特优势,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根本保障,也是解析“中国之治”制度“密码”的关键所在。就此而言,在集中性、协调性和开放性中开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越性,是当代中国制度建设理应遵循的可行路径。

首先,制度调适开掘集中性优势。从制度结构来看,我国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根据“中央——省——市——县——乡”五级行政层级实行分级治理,包蕴着坚强有力的政党领导、集中有效的中央协调和执行顺畅的政府推进等多重优势。正如邓小平所说:“社会主义国家有个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干一件事情,一下决心,一做出决议,就立即执行,不受牵扯。”[18]240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建立起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到改革开放以来航空航天工业的蓬勃发展、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乃至在抗击非典、抗震救灾、防控新冠肺炎等灾难救援的关键时刻,集中性在制度调适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习近平指出:“我们最大的优势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我们成就事业的重要法宝。”[19]273推动当代中国制度建设,就是要在制度的运行调适中继续发扬“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把集中性转化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磅礴伟力。

其次,制度调适开掘协调性优势。基于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实现共同富裕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也就是说,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既必须切实考虑社会差距的实然,把追求效率、激发活力放在制度调适的重要位置,又必须始终遵循社会公平正义的应然,在发展过程中着力实现效率与公平相结合,充分利用诸如区域协调过程中的“对口支援”等调适性制度安排实现共享发展。正如马丁·雅克所指出的,“中国更加看重国家产生的整体功效”[20],当发展中国家乃至一些发达国家都面临发展不均衡等世界性问题时,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凭借制度运行调适中的协调性优势,在克服城乡差距、行业差距、贫富差距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最后,制度调适开掘开放性优势。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从来不是闭门造车,邓小平在论及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时,重点强调: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18]373。从制度调适的演进逻辑来看,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到计划为主、市场为辅的大胆尝试,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正式确立,直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方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上升为基本经济制度并形成创新性表述,体现的都是我国制度调适的极大开放性。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在制度调适中突出开放性特征,能够极大提升制度架构的容量与空间,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当今世界的深刻变动和激烈竞争中大胆借鉴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采“他山之石”,扬中国智慧,最终集人类制度文明之大成。

(三)制度成熟擘画前瞻蓝图

亨廷顿在讨论“全面的革命”时多次指出制度稳定的重要性:“衡量一场革命的革命性如何,应看其政治参与扩大的速度和范围。而衡量一场革命成功到什么程度,则应看其所产生的制度的权威性和稳定性。”[2]243因而,社会主义国家在革命成功后,更为重要的关切即在于如何连续稳定地推动制度趋向成熟定型,达到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然而,理想与现实总是存在矛盾,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史上留下了忽视制度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历史教训。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应当从中汲取教训,将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的目标作为衡量制度建设完备程度的关键指标,前瞻擘画长期的制度建设蓝图。

首先,制度成熟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时间节点。关于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的长期性,邓小平早就指出,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5]33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趋成熟定型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度成熟的长期节点设计已见雏形。党的十九大在部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战略安排时,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目标就已经列入其中,并强调,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1]。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党的历史上首次通过中央全会专门研究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问题,将这一蓝图描绘得更加清晰,把前面的两个节点进一步落细为我们党成立一百年、2035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三个节点。从时间间隔来看,三个节点的30年时间大致被分为15年,既考虑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任务,又考虑到30年时间阶段性与区隔性,明确了总体目标和基本方向,两个时间段、三个时间点交相辉映,各自承担不同的使命与任务,相互区别且相互联系,充分展现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的长期预判和精准调控。

其次,制度成熟要求规划循序渐进的阶段目标。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制定的总体目标的时间表与路线图,我們“党成立百年”、2035年和“新中国成立百年”三个节点分别承担“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17]的阶段任务。一方面,从任务分解来看,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的长期目标被分为“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和“全面实现”,任务要求逐层递进而臻于完善,体现出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的合理分工、层层压实。另一方面,从任务运行来看,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的总体目标与阶段目标透明有序,体现出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前进方向和工作要求,有效增强可预期性和可预测性。

最后,制度成熟要求延续有章可循的发展规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制度趋向成熟定型谋划了总体目标、时间节点、阶段目标、任务重点,遵循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反映于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的发展规律。也就是说,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逻辑是贯穿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的生命线,也是衡量其科学价值的重要尺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趋向成熟定型,主要取决于它回应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什么、怎样推进”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思想高度、广度和深度。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最终目标来看,这个科学回答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活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提供了制度引领和行动指南。从更深层次上来讲,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人心向背上,“人既是现代化建设的主体,只有人才能担负起现代化建设的重任;人又是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只有实现人的现代化,才能真正实现现代化的目标、体现现代化的价值”[22]。只有坚守人民立场,才能将制度趋向成熟定型系于亿万中国人民的切身利益诉求和美好生活期盼,进而把现代化的前瞻蓝图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发展成果,汇聚起万众一心的力量。

三、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制度建设的现实旨趣

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制度建设正被推向一个至关重要的关键时期。1992年,邓小平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18]372习近平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调:“我们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6]92在中国共产党关于制度建设的思想脉络融于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中,制度建设越来越凸显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现实旨趣。

(一)坚守价值信念:为人民谋幸福

世界的现代化发展史表明,当发生传统转向现代的剧烈变革时,价值观念将深刻嵌入整个现代化发展的内在理路中,不可避免地触及制度建设等深层根基。在艾森斯塔德看来,现代化的发展“不仅在于大大改变这个中心象征的内容并使其世俗化,而且在于对人类尊严和社会平等的价值观日益重视,以及广大群众参与形成其主要象征与制度的可能性日渐增长”,因而现代化必须回答的问题又关涉“形成中的新社会结构处理这种持续变迁问题的能力;也就是持续发展的问题,即形成一种能够容纳持续变迁问题与要求的制度结构”[23]。显然,价值理念作为现代化图景的内在制约要素,已经与制度建设紧密联系在一起。据此而言,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制度建设的全部流程和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正确的价值理念导向,而这种价值理念根本体现在“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之中。

从制度优势来看,“为人民谋幸福”是制度建设须臾不可偏离的价值红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的显著优势”“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显著优势”[17]等多个方面系统集中地论述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内在贯穿着“为人民谋幸福”的价值红线,彰显着当代中国在“为人民谋幸福”的核心价值理念中推动制度建设的基本依据。同时,以治理效能为着眼点,“为人民谋幸福”是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健全人民文化权益保障制度,完善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体现了“人民文化权益”的理念;“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体现了“增进人民福祉”的理念,等等[17]。不难发现,当代中国制度建设的根本出发点与落脚点就在于将“为人民谋幸福”的理念与思路转化为制度建设的具体要求与执行措施。基于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谋划,“抓紧制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急需的制度、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备的制度”[17],充分体现了制度建设的推进与顺应人民群众希冀之间的逻辑关联。而唯有如此,制度建设才能进一步获得扎根人民的磅礴力量,真正生动贯彻“为人民谋幸福”的价值旨归。

(二)传承文明薪火:为民族谋复兴

任何国家都有特定的历史文化条件,因而各国的制度建设在迈向现代化的过程中都展现出其自身的独特表征。中国作为拥有绵亘历史的“文明型”国家,制度建设是支撑中华民族历史发展和文明孕育的重要保障。在钱穆看來,“西方资本主义制度出现以前,中国历史上建立于农业文明基础上的封建制度是人类制度史的高峰,其中,以科举制度、儒学教育、乡村绅士秩序、连坐制、台谏制、军队轮换制、保甲制等一批饱含智慧的制度设计为中华民族的辉煌历史奠定了制度基础”[24]。虽然在历史螺旋式的前进中,中华民族的一些传统制度未能及时因应世情国势的转变而消泯,但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创设制度所凝聚的文化基因可以实现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化,为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渲染民族底色。

一方面,从本源性追问来看,“中国制度源于中华文明,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立足中华大地进行创造性实践的结晶”[25],发政施仁、中道而行、为政以德、尚贤节用、民为邦本等传统智慧早已熔铸于历代先贤建构设计各种制度的理念之中,且在制度的运行、更替与演进中成为一种经久不衰的文化传统,是滋养当代中国制度建设的思想文化资源,为中国制度的成长提供的历史文化土壤。另一方面,从目标性导向来看,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这就要求制度为此提供保障,努力使制度的建构设计、运行调适和成熟定型与民族复兴的发展目标等趋于一致。换言之,当代中国制度建设“将中国智慧转化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发展完善的强大动力支撑和不竭力量之源”[26],使制度的现实力量与民族复兴同向同行,传承并延续中华民族的文明薪火。

(三)弘扬天下情怀:为世界谋大同

中国的现代化道路与西方的现代化道路存在着显著差异,两者不仅在产生时间、发展形式等方面有所区别,而且与西方早期现代化依靠的殖民掠夺、奴隶贸易等资本原始积累方式乃至后期为解决危机而引发的两次世界大战相比,中国的现代化在本质上有别于西方现代化。因而,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世界场域中,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应继续摈弃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资本逻辑,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独特制度优势,以和平与发展为世界谋大同。

就全球视野而言,以和平与发展为世界谋大同的逻辑内嵌于中国的制度建设之中,是今后仍然必须坚持的重要原则之一。有学者指出,中国在处理对外关系时,有着“‘和平发展的对外制度优势”“不结盟站队的对外制度优势”[27]。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在构建自己的制度体系时,从来没有运用侵占土地、掠夺资源等为本国的制度建设提供物质基础,相反,始终倡议构建高度联系、彼此信任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世界其他各国带来了谋求共同富裕的机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合作共赢的开放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等要求,就是要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对外关系上的制度优势,使中国在和平发展的同时,促进全人类的发展和进步。同时,以和平与发展为世界谋大同还体现在正确对待和处理制度建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上,即不搞“制度差异”“制度冲突”来挑起国际矛盾与对立。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既没有脱离中国国情的特殊性进行设计规划,也不以”制度差异“为借口将一切人类制度文明的优秀成果拒之门外,而是在独立自主地正确分析和判断自身特殊性前提下,”把他人的好东西加以消化吸收,化成我们自己的好东西,但决不能囫囵吞枣、决不能邯郸学步“[19]286。

此外,中国的制度建设也为世界各国的制度设计与完善提供了一种颇具可能性的新思路与新选择。美国经济学家德隆·阿西莫格鲁曾着重指明制度的重要性:“一个社会的体制决定这个社会的命运,成功的、繁荣的国家和社会有良好的经济和政治体制,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决定了一个国家是否能走向繁荣富强。”[28]如果突破这一观点的国别限制,在世界意义上加以推广,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有着良好制度的世界,才能更好地实现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比资本主义制度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更能在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16]93也就是说,当代中国的制度建设更应该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在不同制度的合理竞逐中展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诚如邓小平所说:“我们一定要、也一定能拿今后的大量事实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15]251

综上所述,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正经历着结构性转向的质变,制度建设的出场事实上就是这一核心要义的深刻体现,并已然探索并挖掘出多条可行路径,展现出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和为世界谋大同的现实旨趣。如何在融合历时态和共时态的时空格局中持续推动制度建设,应对国家治理现代化多元变化、日趋复杂的发展情势,还需进一步在理论与实践中予以深化。

参考文献:

[1]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

[2]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

[3]J.S.密尔.代议制政府[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7.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12.

[6]周忠德,严炬新.现代化问题探索[M].北京:知识出版社,1983∶75-76.

[7]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14-118.

[8]张明澍,田改伟,陈海莹.国家治理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56.

[9]吴敬琏.比较(第1辑)[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2∶17-18.

[10]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797.

[11]罗纳德·H.科斯,等.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M].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176.

[12]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50.

[13]安东尼·吉登斯.社会的构成:结构化理论大纲[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80.

[14]列宁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58.

[1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6]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

[17]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01).

[18]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19]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20]马丁·雅克.中国政治制度有明显的优越性[N].人民日报,2015-03-12(03).

[2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8-29.

[22]屠静芬,马博.人的现代化视阈下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理论导刊,2017(6)∶4-8.

[23]S.N.艾森斯塔德.现代化:抗拒与变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46-49.

[24]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158.

[25]韩震.中国制度有中华文明滋养[N].人民日报,2018-11-16(07).

[26]杜玉华,俞佳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制度基础及其在中国的实践策略[J].学术研究,2020(5)∶52-59+72+177.

[27]鲁品越,姚黎明.中国要成为资本主义“同类国家”吗?——中国发挥自身制度优势才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9(8)∶95-101.

[28]德隆·阿西莫格鲁,詹姆斯·罗宾逊.国家为什么会失败[M].长沙: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2015∶205.

【责任编辑:张晓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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