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时尚度视角的服装原始设计制造供应链创新设计与定价决策
2021-01-20周莉莉
周莉莉,徐 琪
(东华大学 旭日工商管理学院,上海 200051)
时尚服装行业涵盖了创新设计、制造和品牌。在这个充满动态变化和激烈竞争的行业,时装公司总是倾向采用服务外包策略来保持优势地位。供应链中的服务外包业务包括产品制造和产品创新设计[1-2]。传统的外包策略是原始设备制造(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 OEM),下游品牌商委托专业的上游代工企业进行生产,然后再将产品冠以自己的品牌在市场上销售[3]。在时尚产业,Nike公司将运动鞋的生产加工外包给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代工企业,而自己专注于新产品的研发设计[4]。由于缺乏核心竞争优势,上游OEM企业一直被锁定在国际产业链底端,尤其是中国的OEM企业有更强烈改变该现状的愿望。越来越多的OEM企业开始考虑通过走技术升级路线来提升企业在价值链的位置并实现角色的转变,即从单纯代工的OEM转向有自主开发设计能力的原始设计制造(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ing, ODM)。ODM策略能够有效减少成本并获得效益的采购过程,上游供应商负责产品设计和制造,而下游品牌商仅负责产品分销[5],服装品牌商能够以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在中国等国家获得服装设计技能,ODM策略将越来越受到时尚服装行业的青睐[6]。在亚洲时装业,越来越多的传统OEM供应商已经发展成为研发和设计服务公司。例如,世界衬衫生产领导者TAL Apparel负责为服装品牌商JC Penney和Brooks Brothers设计和制造新衬衫系列[7]。美国时装公司JEEP将其制造业务和部分创新设计业务外包给中国服饰控股有限公司。以上工业实例表明,时尚服装ODM供应链已经成为新的实践趋势。
时尚服装是典型的季节性产品,其时尚程度[8](以下简称时尚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该服装所包含的时尚元素,如款式、花色图案、材质工艺、装饰附件等。通常而言,时尚度越高,服装越时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就越大。但服装时尚度会随时间递减,导致消费者对原来时装的偏好降低,市场需求随时间减少,最终造成产品积压。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我国79家纺织服装上市公司库存合计为813.66亿元[9]。基于时尚度视角的服装创新设计和定价策略对时尚服装ODM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成功都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面对服装时尚度随时间衰减,上游ODM供应商不断增强服装时尚性设计,响应时尚服装源头设计的新需求。另一方面,服装的销售价格同样随时间动态变化,下游服装品牌商越来越注重优化产品定价,从而激励需求。服装供应商要求知悉由价格营销等活动所创造的需求量,服装品牌商则需要服装供应商确保产品数量和质量。时尚服装ODM供应链的成员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相互的影响。目前,动态变化的服装时尚度形成了激烈的市场竞争,时尚服装ODM供应链已经成为新的实践趋势,而尚未有学术研究基于时尚度视角采用微分博弈方法,探讨服装品牌商如何主导解决时尚服装ODM供应链的产品创新设计和产品定价这一冲突问题。
与本研究相关的文献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时尚服装的价格决策问题和ODM供应链协调问题。关于时尚服装定价策略的研究,Choi等[10]研究服装零售商和服装供应商的快速反应预期值,分析批发定价和减价合同在快速响应时尚供应链中的协调策略。Cachon等[11]通过消费者购买行为的研究,得出频繁的折扣能够吸引更多消费者且折扣策略往往比固定价格策略更加有效。Cosgun等[12]考虑服装零售企业的多类型服装降价优化问题,利用近似动态规划算法研究每种产品的降价策略。Choi[13]考虑两阶段库存策略,根据销售季的实际需求数据,利用贝叶斯方法来优化时尚产品库存和定价策略。以上文献忽略了时尚服装的时变特性。陈啟等[8]考虑体验服务努力对服装时尚度的影响,分别就服装零售商在销售期不打折和打折两种情形,研究两种情形下的最优定价策略。Chen等[9]考虑时尚度和保留价格对服装零售商绩效影响,分别研究时尚服装零售商的时变动态定价决策。文献[9-13]均未考虑时尚服装的创新设计。Cachon等[14]针对服装企业面临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分析了单个服装企业增强创新设计能力对自身绩效的影响。此外,文献[9-14]多以单个企业为研究对象,探讨服装的定价决策。关于ODM供应链协调问题研究的文献较为丰富,如Cheakanyildirim等[15]分析了消费电子行业一个ODM实践的例子,指出设计外包是ODM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余牛等[16]研究了竞争环境下ODM厂商自有品牌的市场进入策略。Druehl等[17]研究了企业外包制造中关于ODM与OEM策略的选择问题。Wang等[18]指出收益共享契约可以协调ODM供应链,而批发价格契约和依赖质量的批发价格契约会导致创新投资不足,且这两种契约不能消除ODM供应链的双重边际化。OEM和ODM策略一直是供应链管理领域的研究热点之一,但在时尚研究文献中鲜有涉及。Baiman等[19]引用多个案例研究分析了意大利时装公司不仅将制造业务外包给可靠的供应商,而且还将创新设计外包给供应商。Brun等[20]指出时装公司将制造外包给供应商的原因,即时装公司希望在产品设计、零售分销和品牌推广方面保持竞争优势。然而,Baiman等[19]和Brun等[20]均没有讨论OEM和ODM策略对时尚供应链绩效的影响。Shen等[7]考虑了时尚供应链中ODM与OEM两种策略,分析了创新设计服务在不同市场结构下对OEM和ODM供应链绩效的影响。
基于上述研究,本文在考虑服装时尚度随时间递减的基础上,分析了品牌服装ODM供应链的定价和创新设计决策及其对ODM供应链系统的影响,并采用动态批发价格契约实现品牌服装ODM供应链成员的帕累托改进。针对服装ODM供应链上的企业一般是长期合作的而非一次性交易,本研究利用微分博弈模型考虑了时间动态变化对企业收益的影响。
1 问题描述及模型假设
1.1 问题描述
考虑一条由单个服装供应商和单个服装品牌商组成的某时尚服装ODM供应链。服装供应商负责设计、制造时尚服装,服装的时尚度受到服装供应商投入的创新设计努力的影响;成品由服装供应商以某一批发价格交付给服装品牌商,服装品牌商进而决定服装的零售价格。此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时尚度作为时尚服装质量的外在表征,消费者能够直观地观察它的特性,是消费者购买行为的重要依据。因此,时尚度和零售价格共同影响时尚服装的市场需求。本文变量间相互关系如图1所示。
本文中用到的关键符号和解释说明如表1所示。
表1 关键符号及定义
(续表)
1.2 模型假设
根据已有的相关研究,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假设。
假设1某时尚服装新品发布时,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随着时间推移,其他新品出现,消费者对原来的时尚服装偏好降低,因此服装的时尚度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减小。服装的时尚度很大一部分取决于该服装所包含的时尚元素[9]。因此,服装ODM供应链的上游供应商选择增强服装时尚性设计,具体为聘请专业人员、更新设备等措施,加大对时尚服装的创意设计投入,可相对提高服装的时尚度。服装供应商的创新设计努力对时尚度的影响由式(1)微分方程描述。
θ′(t)=εI(t)-φθ(t)
(1)
式中:θ(t)为t时刻服装时尚度,且初始时尚度θ0=θ0;I(t)为t时刻服装供应商的创新设计努力;φ为服装时尚度的衰减速率,φ>0;ε为服装创新设计努力系数,ε>0。
与相关文献类似,假设产品设计成本[21-22]为创新设计努力的凸函数,即
(2)
式中:CI(t)为t时刻服装供应商的创新设计努力成本;c1为相应的成本系数,c1>0。
假设2产品创新设计提高了服装的时尚度水平,同时也增加了生产过程中的额外费用,如产品生产成本[23]。服装的时尚度水平越高意味着体现时尚元素(款式、花色图案、材质工艺、装饰附件)的材料成本增加,即创新设计投入越多,服装供应商的单位生产成本越高。参照文献[24-25],假设可变单位生产成本函数如式(3)所示。
CV(t)=c2+c3θ(t)
(3)
式中:CV(t)为t时刻单件服装的生产成本;c2为初始的固定生产成本;c3为生产成本系数,刻画了服装供应商的生产效率。c3越大则意味着服装供应商的运营生产效率越低,生产同等质量的时尚服装对应的边际成本越高;反之c3越小,服装供应商的生产效率越高。本文定义λ=1/c3为服装供应商的运营生产效率。
假设3通常消费者倾向于购买产时尚程度高、价格低廉的服装。Ouardighi等[26]将市场需求影响因素分为价格因素和非价格因素,并认为两种因素能够通过可分离线性形式对市场需求产生影响。参照文献[21, 27-29]关于需求函数的描述,考虑时尚度和价格因素的影响,时尚服装的市场需求函数如式(4)所示。
Q(t)=a-bp(t)+μθ(t)
(4)
式中:p(t)为t时刻时尚服装的零售价;b为消费者价格敏感系数,其表征服装零售价对市场需求的影响程度,b>0;μ为时尚度偏好敏感系数,其表征时尚度对市场需求的影响程度,μ>0;a为潜在市场规模,a>0。
假设4假设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均拥有相同的贴现率r>0,ω(t)为服装供应商交付给服装品牌商的批发价格。因此,服装供应商、服装品牌商以及时尚服装供应链的利润函数分别为
(5)
(6)
(7)
2 模型构建与分析
2.1 集中式决策情形
集中式决策情形是指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垂直整合为一个整体统一集中决策,以服装ODM供应链整体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来确定最优策略。用下标C表示集中式决策情形,服装供应商的决策变量为创新设计努力I(t),服装品牌商的决策变量为服装零售价p(t)。用JC, SC表示时尚服装ODM供应链在集中式决策下的利润。因此,相应的优化问题是一个标准的最优控制问题,如式(8)所示。
(8)
将均衡的服装创新设计努力和销售价格描述为服装时尚度θ的函数,并得到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各自的利润,如命题1所示。
命题1集中式决策下,服装供应商的创新设计努力、时尚服装的零售价均衡策略分别如式(9)和(10)所示,服装ODM供应链的利润如式(11)所示。
IC=ε(l1θ+l2)/c1
(9)
(10)
(11)
式中:
(12)
(13)
(14)
(15)
从命题1可知,均衡服装创新设计努力和销售价格与服装时尚度呈线性关系,这意味着当服装时尚度提高时,决策者可以提高销售价格,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受益于消费者对高质量服装产品的偏好。此外,服装供应链系统的利润是关于初始时尚度的二次函数。
将服装供应商的创新设计努力即式(9)代入式(1)得到一个微分方程,求解该方程并结合命题1,得到命题2。
命题2在集中式决策情形中,服装时尚度水平、创新设计努力及销售价格的最优轨迹分别如式(16)、(17)和(18)所示。
(16)
(17)
(18)
此外,从θC, ∞的表达式看出,θC, ∞受到生产成本系数c3的影响,为了确保稳态服装时尚度为正值θC, ∞>0,可得到c3∈(0,μ/b)。考虑到现实中时尚度值一般为正数,不会出现负数,本文不考虑θC, ∞<0的情形。
2.2 分散式决策情形
分散式决策情形是指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分别独自决策,服装供应商占主导地位,二者组成两阶段Stackerlberg微分博弈。该情形下,事件的发生顺序为:服装供应商先选择最优创新设计努力I(t)和批发价格ω(t);服装品牌商在此基础上, 选择最优的销售价格p(t)。本文用下标D表示分散式决策情形,JD, S、JD, R和JD, SC分别表示服装供应商、服装品牌商以及服装供应链系统的利润。因此,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的决策问题分别为
(19)
命题3在分散式决策情形中,服装时尚度水平、均衡创新设计努力、批发价格及销售价格的轨迹分别如式(20)、(21)、(22)和(23)所示。
θD(t)=θD, ∞+(θ0-θD, ∞)e-m2t
(20)
(21)
(22)
(23)
服装供应商、服装品牌商及服装供应链系统各自的最优利润分别如(24)、(25)和(26)所示。
(24)
(25)
JD, SC=JD,S+JD,R
(26)
式中:
(28)
与集中式决策情形类似,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都应采用“撇脂定价”策略,不再赘述。
2.3 比较分析
推论1对比集中式决策情形和分散式决策情形下各自的稳态销售价格,则有
(1) 当ε2μ(μ-bc3)/c1
(2) 当ε2μ(μ-bc3)/c1=bφ(r+φ)时,pC, ∞=pD, ∞;
(3) 当ε2μ(μ-bc3)/c1>bφ(r+φ)时,pC, ∞>pD, ∞。
从方程θ′(t)=εI(t)-φθ(t)可以看到,创新设计努力系数ε越大,则服装时尚度θ(t)越大;从需求函数Q(t)=a-bp(t)+μθ(t)可以看到,时尚度偏好敏感系数μ越大,则消费者对产品需求越大。于是,定义k=ε2μ(μ-bc3)/c1为服装创新设计效率,以反映服装供应商投资于产品创新设计获得的好处,k与参数μ和ε正相关。从推论1中可知:当服装创新设计效率低于某个阈值bφ(r+φ)时,集中式决策情形下的稳态销售价格低于分散式决策情形下的销售价格;但是,当服装创新设计效率高于某个阈值bφ(r+φ)时,集中式决策情形下的稳态销售价格大于分散式决策情形下的销售价格。这是因为高时尚度的产品扩大了市场需求,并允许出售更高的价格,该情形通常发生在消费者对服装时尚性有强烈偏好的时期。
推论2在稳态下,两种情形下的产品创新设计努力、服装时尚度水平以及服装供应链系统利润的比较如下:IC, ∞>ID, ∞,θC, ∞>θD, ∞,JC,SC>JD, SC。
由推论2可知,集中式决策情形下,稳态创新设计努力、服装时尚度水平和渠道总利润都高于分散式决策情形。事实上,分散式决策情形下,服装供应商与服装品牌商没有进行相应的合作,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产生了双重边际化,影响了渠道绩效,进而阻碍产品创新设计。然而,这个问题并不存在于垂直整合的供应链中(集中式决策情形),因为从供应链整体的角度来看,所有的决策都是完全协调的。虽然,实际运营中对于企业外部供应链系统很难存在以供应链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中心决策者,但是可以将集中决策时的最优决策为作标杆,研究契约协调的效果。
这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即是否存在某种协调契约,使得分散式决策情形下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均达到协调,并且保证两个参与者利润均变高。
2.4 基于二部收费制契约的协调
由文献[30-32]可知,假设服装供应商控制批发价格和服装品牌商控制销售价格,服装供应商可以使用二部收费制来协调该类型的供应链。因此,本文也采用二部收费制契约来实现分散式决策情形下服装供应链的协调。本文用下标T表示协调情形,JT, S、JT, R和JT, SC分别表示协调情形下服装供应商、服装品牌商以及供应链系统的利润。该契约中,批发价格如式(29)所示。
(29)
式中:ψ为利润分配比例,其作为协调工具且为常数,用于调节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之间的利润分配。ωT(t)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单位生产费用CV(t),从而保证批发价格不低于生产费用;另一部分为可变价格ψ/Q(t),Q(t)仍然是产品需求函数,采用反比例函数的形式,保证订购量越多,服装供应商制定的批发价格越低,这符合现实经济活动规律。二部收费制契约的执行过程为:首先,服装供应商事先承诺按照批发价的收入方式,即ωT(t)=CV(t)+ψ/Q(t),服装供应商投入的创新设计努力为I(t);然后,服装品牌商接受该契约,并根据自身最大化利润来决策产品的销售价格p(t)。
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面临的决策问题为
(30)
命题4二部收费制契约可以实现分散式决策情形下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关于服装供应链的协调,其供应链系统的绩效能够达到集中式决策情形的绩效,即pT(t)=pC(t),IT(t)=IC(t),θT(t)=θC(t),QT(t)=QC(t),JT, SC=JT, S(ψ)+JT, R(ψ)=JC, SC。
接下来,需继续求解二部收费制契约的可行域(利润分配比例ψ的大小范围)。此外,类似命题1和命题2,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利润函数分别如式(31)和(32)所示。
(31)
(32)
式中:
(33)
(34)
从命题4可知,服装供应链系统的利润JT, SC不受ψ的影响,但是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的利润均受到ψ的影响,即服装供应商、服装品牌商通过ψ分配整个供应链的利润。为了确保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均接受该契约,二者的各自利润均比分散式决策情形下更高时才会执行契约,因此契约中的利润分配比例ψ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35)
(36)
式中:ΔJS和ΔJR为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各自的额外利润,并且有ΔJS+ΔJR=ΔJS+R;ψ1=r(JD, S-JT, S(0)),ψ2=r(JT, R(0)-JD, R)。由此可以看出,ψ越大,服装供应商从总的额外利润ΔJS+R中分得的利润ΔJS越大。
命题5当ψ1<ψ<ψ2,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均愿意参与二部收费制契约,其中,ψ1满足方程ψ1=r(JD, S-JT, S(0)),ψ2满足方程ψ2=r(JT, R(0)-JD, R),区间(ψ1,ψ2)为二部收费制契约的可行域。
然而,如果没有进一步的信息,命题5无法精确地给出批发价格的精确值。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好办法是Nash讨价还价协调模型。根据Nash讨价还价的基本思想,供应链的各个参与者将针对如何分配总利润的问题进行协商,当且仅当各自分得的利润高于不合作情形下获得的利润时,才能达成协议,则分散式决策模型下各个供应链参与者获得的最优利润即为无协议点。为了获得Nash讨价还价结果,借鉴文献[33-34]采用的方法,本文假设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都对增加的利润有偏好,并且这些偏好由每个参与者的效用函数表示,如式(37)和(38)所示。
u1(ΔJS)=(ΔJS)τ1
(37)
u2(ΔJR)=(ΔJR)τ2
(38)
式中:τ1和τ2分别为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的风险偏好系数,其反映两者的讨价还价能力。Nash讨价还价模型如下:
(39)
命题6在Nash讨价还价的协调方式下,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在合作后可以分得的额外利润分别如式(40)和(41)所示。
(40)
(41)
从命题6可知,在Nash讨价还价的协调方式下,服装供应链中各参与方所获得的额外利润,关于自身讨价还价能力呈单调递增,而关于其他参与者的讨价还价能力呈单调递减,讨价还价能力强的参与者在制定协议的过程中可以占据优势,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利润。
结合命题5和命题6可知,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根据风险偏好按比例分配额外利润。具体而言,利润分配比例ψ可以表示为
(42)
或者等价于批发价格
(43)
当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风险偏好系数相当时(τ1=τ2),二者平分总的额外利润;当服装供应商的风险偏好系数更高时(τ1>τ2),服装供应商能够制定更高的批发价格以期分得更多的额外利润;反之,服装品牌商分享更多的利润。
3 算例分析
基于上述理论分析,这里通过数值算例讨论分析系统参数变化对创新设计努力、批发价格、零售价格、服装时尚度以及二部收费制契约的影响。借鉴Pan等[27]的研究成果, 将基准参数设置为a=40,b=2,c1=2,c2=1,c3=0.4,μ=1,ε=1,r=0.1,φ=0.4,θ0=100。
3.1 最优策略
应用Matlab工具对2.1和2.2节讨论的最优创新设计努力、最优销售价格和服装时尚度进行数值仿真分析,结果如图2、3和4所示。从图2、3和4可以看到,在基准参数下,集中决策情形的创新设计努力和服装时尚度大于分散式情形下相应的变量,但是集中决策情形的销售价格小于分散式情形下相应的变量。
3.2 创新设计效率对稳态策略的影响
在推论1中,定义了创新设计效率k=ε2μ(μ-bc3)/c1,以反映服装供应商投资于产品设计获得的好处,创新设计效率作为影响渠道经营者决策的重要因素,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产品质量有很大的影响。保持参数ε、b、c3、c1的值不变,而时尚度偏好敏感系数μ取步长为0.2在区间[0.6, 2.2]变化,相应地,k在区间[0, 2.375]变化。创新设计效率对集中式决策情形和分散式决策情形下相应均衡策略和渠道利润的影响,如图5、6和7所示。由图5、6和7可知,随着创新设计效率的提高,集中式决策情形和分散式决策情形中的所有均衡结果都相应地增加。由此表明,无论是集中式决策情形和分散式决策情形,渠道成员都受到高时尚性产品带来高效益的激励,服装供应商加大对产品的创新设计投入,从而生产更高时尚度水平的产品,而这使得产品能够具有较高的销售价格,同时较高的时尚性扩大了消费者对产品的需求,共同促成了服装供应链系统的高利润。
从图5可以看出,在创新设计效率达到某一阈值(k=0.716)前,集中式决策情形下的稳态销售价格低于分散式决策情形下的销售价格。然后,当k>0.716时,集中式决策情形下的稳态销售价格大于分散式决策情形下的销售价格,这与推论1的结果一致。这表明,集中式决策情形不一定会导致较低的销售价格。因为在集中式决策情形中,较高创新设计效率生产出的高时尚性产品允许服装品牌商采取较高的销售价格。通常,当消费者对服装的时尚属性有更高要求时,服装品牌商能够提高产品的销售价格。
从图6和7可以看出,与分散式决策情形下的均衡结果相比,集中式决策情形下的创新设计努力和服装供应链系统的利润都相对较高。这与推论2的结果一致。此外,随着创新设计效率的提高,两种渠道结构之间的创新设计努力和利润差距也随之增大。这意味着,尽管集中式决策情形和分散情形中的均衡结果随着创新设计效率的提高而增加,但服装供应商具备高的产品创新设计效率时,集中式决策情形投入创新设计努力获得的改进效果相对于分散式决策情形而言要大得多。
3.3 创新设计效率对二部收费制契约可行域的影响
考虑到二部收费制契约完美地协调供应链,进一步研究创新设计效率对这种协调方案的影响。创新设计效率对利润分配比例的影响如图8所示。由图8可知,二维平面被曲线ψ1和ψ2分割成了3个区域。曲线ψ1以上的区域表示协调情形下服装供应商的利润高于分散式决策情形,即JT, S(ψ)>JD, S(ψ);曲线ψ2以下的区域表示协调情形下服装品牌商的利润高于分散式决策情形,即JD, R(ψ)>JD, R(ψ);阴影区域表示供应商与服装品牌商共同达到双赢,即协调契约的可行域,即当ψ落在ψ1和ψ2之间时,创新供应链可被协调,且每个成员的收益都好于短期决策情形下的绩效。创新效率对可行域的影响如图9所示。从图9中可知,随着创新设计效率的不断增加,双赢区域(Δψ=ψ2-ψ1)会不断地变大。这意味着更高的创新设计效率能够为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创造一个更大的谈判空间,使得双方的收益均提高,这为服装供应商提供了更大程度的灵活性来协调创新供应链。
4 结 语
本文从微分博弈的角度,对由单个服装供应商和单个服装品牌商组成的时尚服装ODM供应链的服装设计创新、批发价格以及零售定价策略进行了深入研究。假定服装时尚程度在服装供应商的创新设计努力的影响下随时间动态变化,综合考虑服装时尚程度和零售价对市场需求的影响,分别构建集中式和分散式微分博弈模型,研究不同决策情形下品牌服装ODM供应链的最优创新设计努力和定价策略。引入一个包含服装供应商与服装品牌商利润分配比例的二部收费制契约以协调分散供应链,该利润分配比例可以通过Nash讨价还价模型精确确定,以分割额外利润。最后通过算例对产品创新设计效率进行灵敏度分析。本文获得具体结论如下:
(1) 集中式决策情形下,稳态创新设计努力、服装时尚度水平和渠道总利润都高于分散式决策情形。这是因为分散式决策情形下,服装供应商与服装品牌商各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产生了双重边际化,影响了渠道绩效,阻碍了产品创新设计。
(2) 与以往文献中集中式决策情形下产品销售价格为低价的结论不同,本研究发现,集中式决策情形的最优销售价格可能高于或低于分散式决策情形的最优销售价格,这取决于服装供应商的创新设计效率。创新设计效率高意味着供应商投资于产品创新获得的好处多,在供应商具备高的产品创新设计效率时,集中式决策情形下,加大对产品创新投入获得的改进效果相对于分散式决策情形而言要大得多。特别是在消费者对服装时尚性有强烈偏好的时候,高时尚度的产品会迎来更广阔的市场需求。因此,针对创新设计效率高的供应商,建议其可以选择与下游服装品牌商合作制定最优销售价格获取额外利润。
(3) 二部收费制契约的引入可提高分散式决策情形下服装的时尚度水平、创新设计努力投入以及需求量, 实现供应链协调,契约的协调能力会随着创新设计效率的增加而变强。在协调情形下,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的利润分配比例与其风险偏好系数有关,风险偏好系数高者,利润分配比例越大,当风险偏好系数相当时,服装供应商和服装品牌商则能够平分总的额外利润。所以,在协调情形下,合作双方都可以通过提高自身风险偏好能力来获得额外利润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