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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哈农业产能合作的影响因素及模式探讨
——“一带一路”视域下

2021-01-19原帼力国际然

北方经贸 2021年2期
关键词:哈国中哈哈萨克斯坦

原帼力,国际然

(新疆财经大学国际经贸学院,乌鲁木齐830012)

一、文献综述

哈萨克斯坦与中国地理位置毗邻,是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国家,同时两国都是上合组织创始成员国,经贸关系与产能合作不断深入与发展。“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使中哈交通走廊基础设施项目全面实施,沿途建立的贸易物流和能源综合基础设施为中哈产能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两国在农业领域的产能合作也更加密切。

(一)关于产能合作相关研究

2014 年,李克强总理访问哈萨克斯坦时,首次提出“国际产能合作”这一概念。中哈商定把产能合作作为深化合作的重点和亮点,这被视为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的开端。由于国际产能合作为我国首次提出,所以国外学者对此研究较少,而国内学者对国际产能合作的研究主要侧重于国际产能合作概念,合作模式与路径。梅建平(2018)提出国际产能合作概念具有复杂性,涉及贸易、投资、金融合作、产能转移、跨国资源开发、劳务合作以及技术转让等多种形式。李晓玉(2016)认为国际产能合作是一种国家间产业互通有无、调剂余缺、优势互补的合作方式,是一种国际产业转移与对外直接投资相结合的新模式。张洪(2015)认为国际产能合作是一种共生模式,是共生组织模式和共生行为模式的具体结合。

(二)关于中哈农业产能合作的相关研究

农业产能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指在一定地区、一定时期和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由农业生产诸要素综合投入所形成的、可以相对稳定实现的农业综合产出水平。陈俭(2012)认为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展开合作,首先应考虑的是农业方面的合作,农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中国同中亚国家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的基础性组成部分。胡国良(2018)认为开展中哈农业合作,将对我国国际农业合作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优化两国农业要素合理配置,促进其经济增长。原帼力(2019)认为中哈农业领域合作互有诉求,共识日益深化,初步建立了农业合作机制,但农业科技合作和农业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合作前景良好。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对中哈农业产能合作潜力及模式研究

2017 年,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外交部发布《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提出提升“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综合发展能力,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提高农业生产能力,实施区域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张芸(2015)认为中国与中亚国家在农业方面具有良好的互通性及互补性,可扩大与中亚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加强农业投资、深化农业技术合作;石先进(2020)通过分析中国与中亚国家进行农业产能合作有利于提升各国农业生产能力,促进中亚五国社会稳定与经济增长,从而加快“一带一路”倡议的实现。

通过梳理上述几个方面的相关文献,可以发现目前有关中哈产能合作与农业合作方面的相关研究已有很多,主要分析了中哈产能合作过程中的模式、路径等问题,并在中哈产能合作背景下分析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合作基础,认为进行农业合作的潜力较大,但是关于中哈在农业领域开展产能合作模式研究较少。因此本文以中哈农业产能合作领域作为切入点,通过分析中哈农业产能合作影响因素及潜力,探讨中哈农业产能合作的新模式并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中哈农业产能合作的潜力分析

随着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发展,世界各国逐渐成为密切联系的有机整体,虽然“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产能合作尚在起步阶段,但是沿线各国合作潜力巨大,同时各国间农业领域的产能合作也已开始。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在经贸领域已经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农产品贸易额不断增加,农业产能优势互补,产能合作前景良好。

(一)中哈政治高度互信,经贸合作前景良好

自中哈正式建交以来,两国领导人来往频繁,政治上高度互信,经济贸易一直稳中有升发展,各个产业领域务实合作不断加深。尤其是上海合作组织的成立,使双边经贸领域合作不断拓展,合作信心不断加强。2011 年6 月,双方政府宣布正式成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合作至今,中国已是哈萨克斯坦第二大出口市场国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地,而哈萨克斯坦作为中亚五国经济体量最大国家是中国在中亚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在欧亚地区的第一大对外投资目标国。哈萨克斯坦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节点国家,是中欧班列的重要途径地,20%的欧亚贸易运输都要经过哈萨克斯坦。2014 年中哈签订了140 亿美元的合作文件和180 亿美元的国际产能合作框架协议,同时两国经贸合作不断加深,双边农产品贸易额逐年增加。2019 年上半年,中哈农产品贸易额达3.1 亿美元,其中中国自哈进口1.9 亿美元。2019 年以来,中国海关采取各种有利措施积极推动中哈农产品贸易发展,与哈方累计签署了6 份农产品准入合作协议,随着中哈边境贸易口岸农产品“绿色通道”的开通,极大提高了农产品通关效率,将进一步促进两国农产品贸易发展,更好地满足两国人民对优质农副产品与基础农产品的消费需求。总体来看,中哈经贸合作发展势头良好,两国地缘经济、资源、技术、发展互补性十分显著,将持续为两国开展农产品贸易提供巨大发展空间,农业产能合作前景良好。

(二)中哈农业合作互补性强

1.我国农业“走出去”潜力巨大

中国是世界农业第一大国,也是世界上出口水果、蔬菜最多的国家。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的农业产业发展迅速。由表1 可知,虽然中国国土面积广大,但是农业用地仅占比为56.2%,由于我国农业人口数量多导致人均耕地面积有限,农业劳动力密度大,人均耕地占有量低,农业资源禀赋相对匮乏等因素制约着我国农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中国作为全球第一大农产品进口国,近十年来我国农产品进口规模迅速增加,农产品进口数量远大于出口数量,其中食用油籽进口远超过谷物、棉花等农产品。2010 年我国农产品进口额突破1000 亿美元,2016年达到1 550 亿美元,2019 年农产品进口为1 509.7亿美元,虽然2016 年-2019 年农产品进口额受国际原材料价格下降影响有所减少,但由于中国经济体量不断增加,人口数量增长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对农产品的需求会呈现刚性增长,所以中国需要对外拓展农业产能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市场,解决我国部分地区农业产能过剩问题,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转移升级,促进我国农业高质量与可持续性发展。

2.两国农业合作发展互有需求

哈萨克斯坦是世界上粮食生产和出口大国,土地资源丰富,人均耕地面积较多,农业生产技术落后、机械化水平低、灌溉水平较差、农业劳动力匮乏等问题制约着哈国农业的持续性发展,而中国相对哈国来说具有较强的农业发展基础,在农业基础设施、农业设备与科技水平方面可以给予哈国帮助,有利于哈国解决农业生产问题。虽然哈萨克斯坦小麦、谷物、油料作物产量较高,但是国内蔬菜瓜果产量由于灌溉技术落后、天气等因素无法满足哈萨克斯坦全部居民的需求,尤其是冬季还需要从周边中亚国家及中国进口蔬菜和水果,而我国正是世界出口蔬菜、水果最多的国家。近年来,由于国际原油价格下降,哈萨克斯坦作为矿产油气资源出口大国,国内经济受到冲击,开始谋求多元化发展,希望依靠农业科技创新、提高农业产量,使农业出口发挥经济发展中的支柱性作用。同时,中国农产品消费结构性短缺问题不断扩大,我国与哈国在农业资源禀赋、农业生产与育种技术等多方面均有较强的互补性,两国互有需求,有利于中哈两国开展农产品贸易与农业产能合作。

表1 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农业基本情况

(三)中哈农业合作基础扎实

中国与哈国的农业合作以传统农业合作方式为主,主要有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以及农业技术合作,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产能合作的深入实施,农业产能合作方式不断增加,出现了一些新的合作模式如:境外农业合作园区模式、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模式、口岸农产品贸易加工区模式等。

中哈两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合作,在农产品贸易,农业投资,农业技术合作方面取得显著成果。由表2 可知,中哈农产品贸易总额自2010 年以来逐年增加,从2010 年的1.76 亿美元增加到2018 年的5.56 亿美元,农产品贸易成为了两国贸易新的经济增长点。

表2 中哈农产品贸易额(亿美元)

哈萨克斯坦非常重视外资在促进哈萨克斯坦经济发展可持续性方面的作用,希望能进一步提升与中国的投资合作。2010 年以来哈国申报的650 个外资项目中,中国项目共55 个,其中涉及多个农业项目,投资总额276 亿美元。目前中国对哈投资项目领域涉及工程施工、建筑业、农工业综合体等,同时两国在农业领域投资的合作项目进展顺利,2017 年7 月,中国—哈萨克斯坦农业投资论坛顺利举行,中哈两国14 家单位在双方农业部长的见证下,签署了9 份双边合作协议,涉及农业合作示范园区、粮油作物贸易、联合实验室等内容。中哈两国自2004年以来,已签署19 项农业合作协议,并积极落实。

在农业技术合作领域,基于发展高质量农业的共同诉求,两国通过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举办农业科技发展论坛、搭建农业科技专家与人才交流平台等方式,积极进行农业技术交流与合作,有效推动了两国农业现代化进程。

(四)中哈业合作的潜力巨大

新的发展时期,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各国经济发展面临下行压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了保持经济稳定增长、保障粮食安全、巩固农业发展基础,开展农业领域的产能合作已成为沿线国家的共同意愿。

1.中哈农业产能合作初见成效

中哈农业合作的基础是中国与中亚国家共建“一带一路”的良好背景。在“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前,中国与中亚国家已建立多个境外经贸合作区,为中哈两国开展农业产能合作奠定了一定的经济与政策基础。“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后,中国政府秉持“共商、共享、共建”的原则,积极与中亚国家分别签署发展战略对接协议,启动产能合作计划,积极推动原有的一些规模较大、发展潜力较好的经济开发区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并实施转型升级,把一些定位比较准确、竞争力比较强、发展潜力大的开发区纳入“一带一路”建设范围。并与沿线国家在双、多边合作机制下积极开展农业领域产业对接,合作领域不断拓展,链条不断延伸,合作主体和方式不断丰富,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哈产能合作开展五年来,两国互为补充,贸易额逐年增加,资源得到最优配置与使用,双方形成了互利共赢的局面,所以中哈产能合作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最佳实践,对当地就业、经济、增长税收等方面和对当地产业的转型升级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目前国家间开展农业产能合作的主要方式为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经济资金投资和农业产业转移与合作等,其中建立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园区为主要合作方式。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经建立110 多个境外经贸合作区,其中农业合作园区已有3 个。近年来,中国与中亚国家也新建了一些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和边境经济合作特区,比如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州,由杨凌农业示范区与哈萨克斯坦国际一体化基金会建立的中国—哈萨克斯坦农业创新园,吉尔吉斯斯坦的亚洲之星农业产业合作区和中哈霍尔果斯—东大门经济特区等。在哈萨克斯坦农业创新园区内,双方主要开展小麦、玉米、大豆、油料、蔬菜、苗木等品种示范和设施大棚、节水灌溉、农资机械等技术推广工作。通过建立农业示范合作园区进行农业技术交流与农业人才培训,极大地促进了中哈之间的农业合作与科技交流,推动了两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对两国间的农业产业结构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农业对外投资在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截至2016 年底,中国企业已经在全球108 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农业投资,投资流量达到32.9 亿美元,投资存量为157.6亿美元,覆盖了粮、棉、油、糖、胶、畜牧、渔业、农资、农机等产业,以及科技研发、生产、加工、流通、贸易等各个环节,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发展贡献了中国力量。使沿线国家农业发展得到有力的资金、设备与技术支持,同时沿线国家也乐于和我国分享其优势农业生产经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业高质量发展。

2.双方合作便利化机制初建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中国又提出对外经济发展合作的新模式—“国际产能合作”,其目标是通过中国的优势产能推动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积极向外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经济发展空间,实现国家间互利共赢。近年来,哈萨克斯坦急需摆脱原料输出大国的地位,致力于推进本国工业化、经济多元化、可持续发展,面临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哈方在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融资方面有着巨大需求。2014 年12 月中哈产能合作第一次对话在北京举行,双方初步确定了16 个早期收获项目和63 个前景项目清单,其中包括多个农业项目,哈方也非常希望在农业、食品、轻纺等领域与我国开展产能合作,并愿意提供融资配套措施和优惠政策,中国也非常愿意给予哈方各种资金、生产技术与设备支持,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产能合作创造了良好开端。作为中亚五国经济体量最大的国家,哈萨克斯坦成为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一步开展产能合作的重要桥梁与纽带。2015 年中哈签署了便利化协定,在中哈产能合作的机制下,双方企业进行互访可以申请便利商务签证,同时双方依据《中哈睦邻友好合作条约》,为双方产能合作提供最佳便利支持。上合组织的成立与发展也使双方在能源、农业、机械等方面取得显著合作成果,两国经济贸易的不断增长对区域内的经济、政治、社会稳定也起到积极作用,为双方在各领域进行产能合作建立了更加便利化的机制。

三、中哈农业合作影响因素

(一)促进中哈两国农业合作的有利因素

1.政治高度互信为两国合作提供重要保障

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基于两国世代友好的合作关系,政治高度互信,两国顺应当前国际农业贸易与合作的趋势和潮流,积极寻求农业产能合作利益契合点和最大公约数,充分利用沿线已有合作机制,创新推动“一带一路”农业产能合作可持续发展。早在2014 年,哈萨克斯坦提出的“光明之路”和中方的“一带一路”倡议遥相呼应,2015 年下半旬,双方之间又签署了《关于加强投资和产能的合作协议》,使两国之间的产能合作前路愈加光明。2019 年11 月,第二届“中哈产能与投资合作论坛”在中国北京成功举办,中哈双方充分肯定了五年来的产能合作成果,并希望在已取得成果基础上,在更多领域,包括信息技术、高科技等领域开展更深入合作。

2.中哈农产品贸易稳步增长

由表2 可知,中国对哈萨克斯坦农产品出口规模自2010 年之后,总体不断上涨。从2010 年的1.42亿美元,增加到2018 年的3.08 亿美元。在这一阶段,中国进口自哈萨克斯坦农产品规模也逐渐增加,从2010—2018 年,进口规模从0.34 亿美元增长到2.48 亿美元,两国农产品贸易额实现了较快增长。2019 年,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双边贸易总额为219.9 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0.6%,其中,中国对哈出口127.3 亿美元,同比增长12.1%;自哈进口92.6 亿美元,同比增长8.6%。两国总体贸易与农产品贸易都呈现较快增长趋势。

3.中哈两国存在多重互补关系

首先,中国是世界上能源消费大国,而哈萨克斯坦是矿产资源储备大国,每年大量向中国出口矿物燃料、矿产品和农产品等;其次,哈萨克斯坦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开发潜力很大,而中国则拥有全世界最完整的生产体系,双方进行合作可以实现农业高质量与可持续性发展。

对照组每日静脉推注奥美拉唑40 mg+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 2次,观察组每日在对照组基础上静脉推注奥曲肽100 μg+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之后每日增加至300 μg+9%氯化钠注射液100 mL 2次,滴注速度保持在25~50 μg/h,所有患者均进行止血、补液等处理,待治疗72 h之后比较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

(二)中哈两国农业产能合作障碍性因素

1.中哈双方进行农业产能合作投入资金较少

自2008 年到2019 年底,中方对哈各类投资累计296.6 亿美元,主要集中在工业、交通等领域,哈在华投资总额约1.5 亿美元,主要涉及物流运输、化工、食品加工等领域,中国在哈投资额远超过哈在华投资额,但是农业是哈国经济发展支柱产业,双方在农业领域互相投资较少,虽然此前哈国政府加大了对农业的资金支持,积极吸引外资投资发展农业,但是哈国经济发展缓慢,处于欠发达状态,融资力度依然不够,对农业领域的投入资金不足是造成哈国农业生产技术落后、机械化水平低等问题的根本原因。

2.中哈农产品贸易容易受天气因素影响,而不利于形成持续长期的贸易机制

哈萨克斯坦属于大陆性气候,深处内陆,干旱、荒漠化影响严重,耕地面积减少,同时由于全球性的气候变暖,哈萨克斯坦冬季降雪量减少;以及哈萨克斯坦农业生产本身可持续性不强,生产方式粗放,导致农业生产受天气影响较大,防灾抗灾能力不足,中哈进行农业产能合作缺乏连续性。同时哈国灌溉用地面积仅为0.6%,由于该国年平均降水量较少,远低于中国年均降水量,加之哈国农田水利设施老化与灌溉设备严重不足等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哈国农业的发展。

3.哈萨克斯坦农业科技水平相对落后

哈萨克斯坦对农业科研投入资金较少,国内对工业与农业投资差距相对较大,农业科技创新力不足,该国主要依靠引进国外先进农业技术与生产设备改进国内农业发展,尤其在农产品加工,反季节蔬菜生产技术等方面相对落后,在特殊环境时期很难满足国内居民消费需求。农业生产技术的落后也导致了该国出口农产品以小麦、小麦粉等原材料为主,农产品附加值较低,不利于两国开展农产品深加工贸易与产能合作。

4.两国的人口基数差距较大,限制着中哈两国进行产能合作

哈萨克斯坦地广人稀,人口相对较少,农产品消费上限相对较低,所以中国对哈萨克斯坦农产品出口总量上也有一定的限度。而之前中国出口到哈萨克斯坦的农产品科技含量较低,与国际市场相比,竞争力较差,容易被其他农产品所替代,难以形成较强的出口优势,哈萨克斯坦对中国出口的农产品也存在相同的问题,这都是影响和限制两国农业产能合作的消极因素。

四、中哈农业产能合作主要模式

(一)境外农业合作园区模式

两国通过开展农业合作园区合作模式,建立先进的基础设施,吸引优秀农产品生产企业入驻园区,并为入驻企业提供特殊的经济优惠政策,包括免税、提供免费的土地等,发挥境外农业合作园区的产业集群效应,为两国开展农业合作提供规模化支持。引导和支持企业参与农业合作园区建设和运营,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农产品物流等领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农业产业链条,为实现经济走廊和海上通道互联互通提供支撑。同时中哈共建一批农业产能合作示范园区,也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农业产能合作提供了新载体和新样板。比如杨凌农业示范区与新疆乌尔姆特公司合作在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建立的蔬菜种植技术推广基地,开展蔬菜种植技术合作,为哈方进行蔬菜种植示范提供了宝贵经验。还有杨凌农业示范区与哈萨克斯坦国际一体化基金会建立的中哈农业合作创新园区等,境外农业合作园项目的建设,将会为中国“一带一路”战略与哈萨克斯坦“光明之路”计划的有效融合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为双方探索现代农业产能合作的发展模式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模式

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模式是指买卖双方等交易主体通过电商平台对农产品相关信息进行磋商,由物流企业进行配送,达成交易的一种模式。两国应积极搭建农产品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经营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倡导、支持龙头企业带头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平台发展模式,集聚、吸引农产品国际贸易企业和综合性人才,推动全球优势特色农产品“走出去”。充分挖掘连云港中哈物流基地、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平台潜力。发挥“杨凌农科”农产品跨境电商交易平台的带头作用,立足农产品电子口岸和博览会等平台,通过中国新疆的多个边境合作口岸向哈萨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开展农产品贸易,带动新疆及中国其他地区的农产品贸易以及中哈农业产能合作的发展。

(三)口岸农产品贸易加工区模式

口岸农产品贸易加工区模式是指卖方将农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在两国口岸连接地区,根据买方国内市场需求,并结合区位优势出口本地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的一种合作模式。新疆地处中国西北边陲,作为中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与哈国进行农产品贸易有着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新疆应充分利用与哈国接壤的中哈霍尔果斯口岸边境合作中心与阿拉木图口岸等七个边境合作口岸,结合西北地区与本地农产品生产情况与哈国国内市场需求,建设口岸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政府应利用免土地租金、减税等各种优惠政策吸引两国优秀农产品加工企业投资建厂,提高农产品加工效率与附加值,将边境口岸布局与当地优势产业相结合,构建新的农产品加工与贸易模式。如新疆伊宁与塔城在独特的口岸优势下,着重发展农产品进出口加工等产业,带动了畜产品、蔬菜、水果等优势产业的发展。

五、中哈农业产能高质量合作对策思路

(一)加强政府间双边合作,建立农业产能合作长效机制

“一带一路”倡议和“上合组织”为中国与哈萨克斯坦进行农业产能合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合作平台。两国要加强中哈两国政府之间的交流对话与政治互信,完善国家间多层次农业政策对话机制,在产能合作协议框架下提供更多优惠政策与便利化协定。同时企业、农业科研机构以及政府间要加强合作与沟通,对两国市场内部动态、未来发展趋势、市场主体需求、检验检疫标准、关税变动等信息告知出口企业以及农户,为农产品贸易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两国还要联络上合组织银联体与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性经济组织,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开展农业产能合作。

(二)强化两国间农业科技交流合作

重视农业科技水平的发展与交流,多渠道加强两国间农业知识分享、技术转移、信息沟通和人员交流。结合两国需求共建农业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园区,开展农作物种的培育,共同研发高产能农作物种子,开展两国间农业品种、技术和产品合作交流,建设境外高质量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国也要向哈国积极提供可操作性强的农业种植指导和培训,分享中国农业发展的新技术、新模式、新品种,提升哈国农业的自主创新发展能力。

(三)建立国际物流园区,优化农产品运输合作

两国要在开放中坚定推动农产品贸易自由化和运输便利化的理念,打造国际物流园区,加快中哈铁路建设,利用中欧班列与中哈霍尔果斯边境合作中心,积极共建农产品贸易通道,开展仓储、物流、港口、码头等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运输效率。通过优化运输体系,在中国和边境口岸建设高效、环保、节能的冷库等现代化农产品出口基础设施,加快冷链物流业发展,开设面向哈萨克斯坦的高效率、低成本的航空渠道,打造高标准、技术先进、保鲜能力强的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结合跨境电商模式,扩大两国农产品贸易规模、降低农产品贸易成本,推动区域农业物联网技术发展,提升两国农业产能合作能力。

(四)政策支持创新农业产能合作模式

中哈两国应积极提供政府政策支持,借助“丝绸之路经济带”带来的优势,扩大两国间的政策对话,深化上合组织合作,建立健全农业领域投资、合作等相关法律制度,营造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农业产能合作环境,围绕农业领域加强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政策有效对接。政府要做好管理、引导和服务,使其公平竞争,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在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同时增强农业特色品牌建设,联合企业邀请专业人士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优化种植技术,增加现代机械化设备,从根本上提升农产品质量,继续探索农业产能合作新模式,提升产能合作效率,开启中哈合作发展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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