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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倒卖药品当“事业”的男子

2021-01-18王晓丹

检察风云 2021年22期
关键词:事业医保卡普陀区

王晓丹

检察官尹波

选题来源: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非法经营罪

医保卡被称为百姓的“救命卡”。然而却有“药贩子”违法倒卖用医保卡购买的药品,串起一条黑色产业链,实施非法药品交易。8月30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依法起诉倒卖医保卡药品的“药贩子”陈某,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019年12月,陈某听闻无证经营药品能赚钱,就只身一人前往上海倒卖药品。他每天去菜市场蹲点打探消息,逐渐摸清了各类药品的利润。之后,他穿梭在嘈杂的菜场附近,每每看到有阿叔阿婆经过,他就主动上前,压低声音细细耳语:“你有医保卡出吗?有没有药卖?我这收药。”久而久之,陈某在“圈子”里有了名气。

2020年4月,陈某的“事业版图”逐渐扩大。他将自己租住的房子作为仓库,当药品囤到一定数量后,陈某会加价但还是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不特定上家,双方约定好药品的品种、价格、数量等,由陈某负责运输到交易地点,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2020年12月,民警将陈某抓捕归案并当场查获涉案药品100余种。经鉴定,查获的涉案药品数量共计9000余盒,价值人民币43万余元。

经查,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陈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未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资质的情况下,收购多人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的多种药品并对外销售。9月6日,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犯非法经营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一方面,保管好、使用好自己的醫保卡,不外借、出售个人医保卡,自觉抵制药品非法交易活动;另一方面,在正规药房药店购买药品,发现明显低于市场价或来源不明的药品,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

(尹波,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公益检察室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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