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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校园暴力防治体系探析及启示

2021-01-17武鹏薛珊

东疆学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校园暴力校园欺凌韩国

武鹏 薛珊

[关键词] 韩国;校园暴力;校园欺凌;防治体系;校园暴力对策委员会

[中图分类号] G312.6.4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007(2021)02-046-09

2015年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件共1000余起,2015年至2017年间,57.5%的校园暴力案件为故意伤害案件,88.74%的校园暴力案件受害人存在不同程度伤亡情况。[1]近年来,我国校园暴力案件数量多,故意伤害类案件比重高,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的负面影响不断加深,从而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韩国因其社会传统和礼仪习惯等原因,长期存在严峻的校园暴力问题。自1995年起,韩国政府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并出台校园暴力跨部门防治对策,在推动专门立法、加强各方认识、明确管理主体、建构管理机制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本文将对韩国校园暴力防治体系进行系统梳理,以期为我国提供参考。

一、“校园暴力”的概念界定

2016年4月,我国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将“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定义为“校园欺凌”。[2]这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将校园暴力问题从校园安全事故中单独抽取出来进行论述。同年,教育部联合多部门共同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惩戒教育”的角度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预防与整治提出了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3]

经对我国“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相關文献进行梳理后发现,学界对“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两个概念未形成统一的意见。[4](43~50)根据对我国校园暴力相关研究的域高频关键词进行统计,“校园暴力”一词出现频次为1055次,排在第二位的“校园欺凌”出现频次为922次。[5](82~89)二词出现频次相近,“校园暴力”一词使用频度更高。

在韩国,校园欺凌和暴力统称为“校园暴力”。韩国《校园暴力预防与对策法》第二条规定:校园暴力是指在学校内部或外部,以学生为对象所发生的伤害、暴行、监禁、胁迫、掠取、引诱、名誉毁损、侮辱、恐吓、强迫命令、性暴力、孤立和网络上的孤立等,以及利用通信网络传播暴力信息等,造成受害人精神上、身体上或者财产上的损失的行为。[6]为保持研究概念的一致性,本文统一使用“校园暴力”一词。

二、韩国校园暴力问题的现状

从研究现状来看,以“校园暴力”为主题的韩国文献具有四方面特点。第一,在研究对象方面,以校园暴力事件中受害和施害学生为对象的研究最为活跃;第二,在研究方法方面,质性研究占绝大多数;第三,在研究内容方面,校园暴力的类型变化、诱因、预防措施等是研究重点;第四,从学科属性来看,校园暴力相关研究成果主要来源于法学专业。[7](93~115)韩国学者对于其他国家的校园暴力现象也有一定关注,主要集中于对日本和美国的研究。公丙浩指出,日本早在1983年就有对于校园暴力的调查研究并为韩国借鉴。[8](39~53)严哲炫等认为,韩国校园暴力的现状、规模、诱因等与美国情况较为类似,可以从中获得启示。[9](81~102)

从实际情况来看,依据《校园暴力预防与对策法》第九条,韩国教育部自2012年起,每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2次校园暴力现状调查。根据韩国教育部《2019年第一轮校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10],近年来韩国校园暴力的类型和变化趋势如图1所示:

回顾整体情况,韩国校园暴力问题近年来呈现出案件类型复杂、变化趋势反复等特点。

首先,在暴力类型方面,语言暴力案件数最多,约占案件总数的三成;集体孤立案件约占两成。语言等软性暴力作为校园暴力的主要形式,与身体伤害等硬性暴力形式相比,具有更大的隐蔽性,也会给受害学生带来长期的心理性伤害。在具体案件中,不同暴力形式也会出现交叉,使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其次,在变化趋势方面,呈现出“先下降再反弹上升”的复杂情况。六年间,身体伤害、性骚扰、财物勒索等传统型物理性伤害事件有所下降,但语言暴力、集体孤立两种类型则呈现出了先降后升的趋势,防治工作更为困难。

2020年初,韩国教育部发布了2019年第二轮小学至高中校园暴力现状调查结果。暴力形式主要包括语言暴力、孤立排挤、网络暴力、身体暴力、财物勒索和性骚扰等。语言暴力占比达39%,其在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阶段占比均为首位。暴力事件发生场所主要包括教室、走廊、操场、食堂和网上论坛等,新型网络暴力场所日趋增多。[11] 综合以上变化趋势和最新情况来看,多数校园暴力类型呈下降趋势,但软性校园暴力类型仍不容小觑。

三、韩国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运行

为应对校园暴力问题,韩国教育、司法等多部门联合,组织建立了一整套管理、运营和审议机构体系。

(一)主要组织构成

韩国已形成覆盖“事前预防、过程调查、事后处理”的全方位校园暴力防治体系,多部门、多领域联通互动。

如下图2所示,韩国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结构主要由校园暴力对策委员会、校内组织和社会机构等三个维度构成。

1.校园暴力对策委员会

韩国《校园暴力预防与对策法》第七条规定设立“校园暴力对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校暴委”)。中央层级的校暴委直接隶属于国务总理,其中一名委员长由国务总理亲自担任,另一名委员长由校园暴力问题专家担任,该职位由总统直接委任。其他委员包括教育部长、法务部长和警察厅长等部长和专家(见图3)。中央校暴委的职责主要包括制定基本防治规划,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评议等。

除中央层级外,各地方亦依法设有地方校暴委。地方校暴委由道副知事、特别市或广域市副市长①等本地副行政长官担任委员长,委员长与教育监(教育厅长)共同协商任命本地委员,省级行政长官与该地教育监共同协商运营本地的校暴委。在道级(即省级)以下的各地方市、郡、区内,也设有地方校暴对策协会。地方校暴委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基本计划,并每年制定本地的工作方案。学校是处理及防治工作的第一线,也依法设置“校暴审议委员会”。该层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是落实校园暴力的预防与对策;二是对受害者进行保护;三是对加害者进行教育和惩戒;四是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等。

综上可见,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办法和业务职能,都由专门法律条款进行了规范,有法可依、分工明确。中央校暴委负责全国性的校园暴力防治工作,承担统筹和指导任务,制定工作规划。道一级的地方校暴委和市一级的地方校暴对策委员会作为治理校园暴力问题的地方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中央校暴委提出的工作规划和要求,并处理本地相关事宜。校级的校暴审议委员会负责开展校园暴力防治教育工作,并对已经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进行调查审议、做出裁决,同时还要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和对加害学生的教育转化。韩国校园暴力防治的基本组织机构从中央贯穿至地方再至各学校(见图4),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垂直处置机制。

2.学校及社会机构

除了从中央直通各学校的四层级校暴委(校暴协或校暴审议委)外,韩国在各校内部还统一建立了标准化管理组织。第一,设立针对校园暴力的专门咨询机构,负责对受害学生进行心理康复,对受害学生进行教育疏导,并对全体学生进行日常性预防教育。此外还负责对本校的校园暴力现状进行定期调查,韩国教育部根据各学校的调查结果汇总形成全国性调查报告,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调查数据。第二,各校依法设立校园暴力专职警官,专职警官接受校长与当地警方的双重领导,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为了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问题,韩国教育部积极推进与各类社会机构开展合作。首先,建立校园暴力专题网站“悄悄话”,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有关校园暴力的政策和援助信息。其次,成立“Wee中心”,提供专业心理咨询和培训。再次,与全国3111所社會机构加强合作,包括心理咨询中心、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教育机构、相关医疗机构、青少年权益保护机构等。如图5所示,韩国构建了一个相对完备的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的闭环组织体系。

(二)主要预防措施

韩国主要从三个层面推动校园暴力问题的预防。一是政府层面。通过一系列制度建设和组织建设进行宏观筹划与把控。二是学校层面。对学校管理者、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专门预防教育,向社会普及校园暴力事前应对管理清单等具体措施。三是社会层面。通过互联网等平台建设,整合多方社会力量联防联动。

1.政府宏观统筹规划

韩国教育部从2005年开始制定《校园暴力防治五年基本计划》。第四轮五年防治计划已于2020年1月中旬公布(见表1),在以往规划的基础上增加了促进“校长自治制度”、强化校园暴力防治工作中学校职责、加强受害学生保护、严格处置重大校园暴力案件等内容。[12]

韩国此次第四轮五年防治计划主旨为“共建幸福校园”,提出上表所示的五大类共十四项具体工作要点。结合具体举措,将第四轮五年防治计划梳理如下:

首先,以学生为中心,加强保护和教育工作。依照新一轮计划,对校园暴力事件中受害学生和施害学生的两个群体分别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通过为受害学生量身定制援助方案,为学生及其家庭提供物质和心理两方面的帮助,建立“受害学生援助情况满意度调查”反馈机制,以确保学生保护工作有效开展。二是加强对施害学生的教育工作,按照不同的案件类型开展特殊教育工作,同时引入“学生专职保护观察员”“校园暴力专职搜查官”等制度,增加专职人员承担学生教育工作。

其次,以学校为重镇,推动防治工作内涵化发展。新一轮计划特别强调了学校共同体力量,要求各级学校进一步强化校内预防工作。重点工作包括校园暴力预防教育与学科教学相融合,借助视频、漫画等形式实现预防教育多样化、组建校园暴力预防相关社团等。其中,对校园暴力预防教育与学科教学的融合工作已经进行了初步探索,于2019年开发出进入国语、道德、社会等科目的校园暴力预防教育,并计划结合英语、体育、技术、家庭等方面继续探索预防教育课程。

最后,引入家庭、社会力量,构筑全社会校园暴力防治生态体系。新一轮计划提出,要激活以学生家长为对象的校园暴力预防教育,充分发挥家庭在校园暴力防治工作中的作用。同时,各部门联动,加强各地区对于高危机青少年群体的援助工作,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建立青少年安全网。

2.学校开展预防教育

通过梳理相关资料发现,韩国的校内预防教育措施呈现出如下特点:

首先,韩国校园暴力预防教育在校内已然常态化。校长每学期要亲自对学生进行至少1次校园暴力预防教育,教育内容必须包括校园暴力相关概念、校园暴力现状以及基本应对策略等。

其次,根据学生年龄和学年段的不同,分别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教育。幼儿园阶段,主要进行“早期预防教育”。小学阶段实行“针对性预防教育”,根据学年高低分别制定计划,为移民及跨国婚姻家庭的学生和残疾学生制定专门计划。

再次,定期对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进行预防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将校园暴力预防教育纳入校长资格和教师资格考评。学校还依托政府支持,开发网络课程和手机终端软件,开展“父母学校”等专题教育项目。

最后,制定并普及校园暴力早期症状发现及诊断清单。针对学生家长、学生自身和学校教师三方重要群体,根据加害者和受害者的区别,研究制定了矩阵式症候诊断清单,为校园暴力防治工作提供了参照依据。

3.多方共建防治平台

关于校园暴力的防治法规和处置制度等重要信息均通过“悄悄话”校园暴力预防网站平台予以发布,为全国校园暴力问题管控和研究提供支持。网站主页提供电话、短信、网络三种咨询途径,设有学生板块、教师板块、家长板块,为各个群体提供所需信息。为学生提供的内容有校园暴力的定义及类型介绍、报案途径、援助机构清单等信息,其中既有真实案例视频,也有源于电影、电视剧中的片段、动画短片等,形式活泼、贴近生活,易于为学生所接受。

除此之外,诸如“117校园暴力申告中心”“青少年暴力预防财团”“校园暴力SOS援助团”“女性紧急热线”等机构和平台也提供校园暴力投诉和咨询服务,其日常运营由政府提供政策或财政支持。

(三)主要处置对策

1.制定专门法律

近年来,韩国围绕校园暴力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其中2004年制定并颁布的《校园暴力预防与对策法》最为重要,是当前韩国校园暴力防治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现执行法案于2020年2月修订,在法律层面对校园暴力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和规范,为校园暴力问题的认定、处理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法律基础,规定了校园暴力防治方面国家与地方政府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还涵盖了受害学生保护、加害学生惩处,调查程序、审查机制、保密规范等。

2.规范处置流程

在校园暴力治理阶段,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而具体的政府、学校、家庭、法院等多部门横向联动处置机制(见图6)。当校园暴力发生后,当事人或目击者报案,随后启动校长响应预案。由校长判断案件类型,采取不同处置流程,一般类型案件交由学校审议委员会进行审议并做出裁决,或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进入调解程序。重大校园暴力案件则交由法院直接进入司法程序,判定加害者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2018年,韩国教育部和梨花女子大学的校园暴力预防研究所还共同开发并颁布了《校园暴力事件处置指南》,针对事件处置流程和前期预防措施等方面制定了详细而具体的操作规范。

3.开发专门项目

青少年暴力预防财团、韩国教育开发院等组织机构共同开发了以校园暴力中加害学生和受害学生为对象的心理咨询和治疗项目,帮助校园暴力亲历者能够减轻创伤后的应激障碍,建立心理安全感,从而尽早回归正常生活。

一是以校园暴力受害者为对象的治疗咨询项目,如“彩虹”“朋友,一起玩儿吧”等。采用网络留言、视频欣赏、心理剧演出等方式,培养学生的情绪认知能力、与人相处能力和自我认知能力等,帮助受害学生增强自信心。二是以校园暴力加害者为对象的治疗咨询项目,如“校园暴力加害者特殊项目”“校园暴力介入项目”等。通过游戏、集体咨询、赞美日记、读书和志愿活动、团体美术治疗等方式,帮助加害学生提升情绪管理及与他人沟通能力。三是同时包含加害者和受害者的治疗咨询项目,如“KEDI校园暴力受害者、加害者教育项目”,运用话剧和游戏等形式,对受害者进行心理治疗,提升加害者与受害者双方的沟通能力、交际能力和自尊心等。

上述项目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项目对象同时涵盖了受害者及加害者;二是关注学生的能力提升、情绪调节和自我认知,不仅针对校园暴力事件本身进行教育,而且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并选择恰当的应对策略;三是形式多样,易为学生接受。通过话剧、心理剧演出、游戏、参观、绘画、团体辅导、志愿活动等各类活动帮助学生尽早走出校园暴力的阴霾,回归正常生活。

四、韩国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主要特点

通过对韩国校园暴力防治体系概况的梳理,不难发现韩国已经建立了有法可依、横向联动、层次分明的防治体系,其特点归纳如下:

(一)参与主体丰富、形式多样

预防阶段,韩国政府、学校、警方、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政府统筹规划进行宏观指导,校方定期进行预防教育,鼓励教师参与校园暴力防治工作,警方为学校配备专员人力,运营“青少年警察学校”,社会团体则在校外开展活动。目前,韩国各学校校内现已开设“安全生活课”等,警方运营的“青少年警察学校”已达五十余所,社会团体的校园暴力预防活动也多达每周一次。

案例一

青少年警察学校是以青少年为对象进行校园暴力的防治教育机构,由韩国各地警察局负责运营,在韩国全国范围内已经建立了50余所。天安市西北青少年警察学校成立于2014年,为4053名中小学生提供了教育和体验活动。活动包括了入学典礼、校园暴力预防讲座、警察制服装备体验、科学考察、模拟射击等。[13]

《校園暴力预防与对策法》规定:各相关学校需要指定校园暴力专任咨询教师、设立专门咨询机构、运营校园暴力防治专题的教育项目。案例一的“青少年警察学校”区别于一般的法治讲座,包括入学典礼、校园暴力预防讲座、体验考察等完整的系列性活动,韩国全国50余所“青少年警察学校”已经建立了流程完备的预防教育体系,弥补了校内预防教育由于人力、物力所限的未尽之处。

(二)处置流程清晰、层级分明

在处理阶段,校园暴力对策委员会与法院共同参与处理工作。校园暴力对策委员会设有中央级、地方级、校级等多个级别,层层推进、责任分明,法院接到诉讼后依法进行民事或刑事裁决。

对案件进行处理后,受害人和加害人有权表示异议,提起诉讼进行再次裁决,有效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平与公正。

案例二

韩国江原道某高中女生A某和B某对同班同学C某实施了长期、反复性的暴力行为。校园暴力委员会对A某、B某做出了停学5日并接受24小时特别教育、监护人接受5小时特别教育的处理。C某的父亲对决议表示不满。江原道校园暴力对策地区委员会进行再审,做出退学处理并提起刑事诉讼。A某对结果提出异议,遭驳回。最终,A某和B某分别被判处两年及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14]

案例二充分展现了韩国校园暴力案件处置的全过程。案件发生后,学校暴力委员会试图通过教育的方式对施暴者进行惩治。受害人监护人提出异议,案件交由上级学校暴力对策地区委员会进行再审。案件处置分为四个阶段,在处理校园暴力事件过程中,各处理层级在制度上能够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最大限度地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三)防治高效联动、有机循环

政府、学校、警方、社会团体等责任主体以多种形式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有效减轻了处置工作的压力。同时,校园暴力问题的处置工作为预防工作提供了生动鲜活的案例素材,在“防”与“治”之间形成了有机循环的反馈机制。

案例三

2020年5月4日,为响应新冠疫情时期“保持距离”的倡议,韩国警察厅与教育部合作,通过“E学习平台”和“Wedorang”线上学习平台开展校园暴力预防教育活动。由学校专任警官通过实时线上课程介绍了校园暴力预防法、近期网络性犯罪事件等案例。[15]

2020年4月29日,韩国釜山西部教育支援厅举行以生活指导教师为对象的校园暴力预防工作远程研修。学校专任警官介绍了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学校与警察署共建校园暴力预防教育联盟的情况。下半场由生活指导教师主讲,讨论了线上教学阶段校园暴力预防工作的难点及问题。[16]

案例四

韩国京畿道创造经济革新中心孵化企业idotyou推出以预防校园暴力为主题的VR情景剧产品,通过真实故事,将校园暴力案例生动鲜活地呈现在学生眼前,情景剧可供学校、家庭等团体参与体验。[17]

在案例三中,韩国警方与教育部积极合作,形成了将校园暴力防治过程中的既有经验凝练提升为典型案例,并反馈给一线学校的工作机制。同时,警方、教育部联合各级学校分别为学生和教师两大群体准备了符合其特点的校园暴力防治教育。面向学生,围绕着校园暴力案例介绍相关法规和遭受校园暴力时的报案方法,增强学生对于这一现象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面向教师,介绍青少年犯罪情况和警方校方共建校园暴力防治联盟的相关政策,讨论校园暴力事件处置的典型案例及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值得注意的是,韩国因新冠疫情而开展线上教学后,校园暴力预防工作也并未缺位,以线上教学平台课程、远程会议的形式进行。案例四是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校园暴力防治工作的体现。该企业以真实的校园暴力事件为基础,借助VR技术手段,制作可供学校、家庭参与体验的情景剧。企业的参与可补全警方校方技术方面的短板,丰富预防教育的形式。

通过上述两个案例可以发现,韩国各级学校、警方、教育部、企业等其他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校园暴力防治工作,处置工作中的大量经验和典型案例有效反馈到了一线学校的预防教育之中,形成了处置与预防两个环节的循环作用机制。在应对新冠疫情的线上教学中,校园暴力防治工作有效融入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工作中,体现出了韩国教育防治体系中不同板块的有机结合。

五、对我国校园暴力防治工作的启示

近年来,我国针对校园暴力防治工作,相继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已具备建立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政策基础。2016年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2017年、2018年分别出台《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各地政府也陆续颁布校园暴力治理的地方性政策法规。可见,我国政府对校园暴力问题高度重视,不断强化在防治措施方面的探索。防治联动方面,我国教育、综治、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已会同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加强联防联动,制定了部分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法规。

我国学界对于校园暴力的研究最早可以追溯到1990年,30年间经历了起步期、稳步上升期和急速发展期三个显著阶段,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我国早期对校园暴力问题的国外比较研究主要着眼于国外情况及经验的叙述,着眼于防治体系类的研究较少。本文通过分析韩国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的组织构成、政策措施和体系特点等,拟从三个方面为我国新时代校园暴力防治体系建设提供参考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横向协作机制,推进法治基础建设。韩国根据《校园暴力预防与对策法》建立“校园暴力对策委员会”,中央层级的校暴委直接隶属于国务总理,由国务总理亲自担任委员长,另设一名由总统直接委任的校园暴力问题专家担任委员长,教育部、法务部、警察厅十大部门共同参与防治工作。我国可在现有多部门共同出台防治措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部门责任与协作机制,建立更为成熟的校园暴力横向联动处置机制。韩国《校园暴力预防与对策法》本身也对我国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关于青少年暴力防治的主要法律依据来自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已于2020年10月通過第二次修订,提出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体现出了对于校园暴力问题的高度重视,后续进一步推动国内关于青少年犯罪和校园暴力防治的专门立法是我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

二是厘清各级部门层级关系,激活垂直处置机制。韩国校园暴力防治组织机构从中央贯穿至各学校,依次为中央校暴委、地方校暴委、校级校暴委,各级委员会的运作有法可依、分工明确。中央校暴委负责从宏观层面指导全国校园暴力防治工作并制定中短期工作规划;地方校暴委和市一级的地方校暴对策协会作为治理校园暴力问题的地方专门机构,负责落实中央校暴委提出的工作规划和要求,并处理本地相关事宜;校级的校暴审议委员会具体开展本校校园暴力工作,并对已经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进行调查审议、做出裁决,同时还要做好对受害学生的保护工作和对加害学生的教育督导。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学校,我国可将国家级政策文件和地方性政策法规相结合,进一步明确中央至地方的垂直处置机制,建立层级分明的处置体系,提高案件处理效率,确保处置过程公平公正。

三是加强多主体联防联动,共筑保护学生的“同心圆”。在韩国现行校园暴力防治体系中,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方联系紧密,家长能够从各方获得校园暴力相关政策信息,陪同子女参加相关体验活动;校方积极鼓励教师参与防治工作,加强家校沟通;政府建立了多部门联动、从中央到地方的校园暴力防治体系;社会机构也发挥自身优势,提供心理咨询辅导、校园暴力咨询网站、热线等公益服务,共同构成了学生保护体系。校园暴力绝非是在校内能获得彻底解决的单纯社会问题,迫切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与参与,我国可进一步唤起全社会各领域对于校园暴力问题的关注,倡导家庭、社会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

此外,针对社会发展衍生的新问题、新情况,还应综合研判并根据校园暴力问题发展趋势做适度推演,防止出现挤压效应,避免催生新的暴力形态,对新型网络校园暴力等隐形暴力现象提高警惕,加强全方位监管。

参考文献:

[1]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校园暴力》,2020-3-19,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119881.html。

[2]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2020-3-19,http://www.gov.cn/xinwen/2016-05/09/content_5081203.htm。

[3] 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2020-3-19,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1611/t20161111_288490.html。

[4] 任海涛:《“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及其法律责任》,《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年第2期。

[5] 井世洁、周健明:《我国校园暴力研究(1990—2019年)的回顾与展望——基于 CiteSpace 的可视化分析》,《青少年犯罪问题》,2019年第6期。

[6] 韩国教育部,《韩国校园暴力预防与对策法》,2020-4-26,http://www.law.go.kr/lsInfoP.do?lsiSeq=210140&efYd=20200301#0000。

[7] ???,???. ???? ?? ? ???? ??? ?? ????(1998—2013). ????????,2015.[8] ???.??? ????·??? ????? ???? ??. ?????????,2012.[9] ???. ?? ???? ?? ?? ??? ???. 教育法学研究,2016.[10] 韩国教育部,《2019年第一轮校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2020-3-19, https://www.moe.go.kr/boardCnts/view.do?boardID=294&boardSeq=78346&lev=0&m=02。

[11] 韩国教育部,《2019年第二轮校园暴力现状调查报告》,2020-5-21,https://www.moe.go.kr/boardCnts/view.do?boardID=294&boardSeq=79501&lev=0&m=02。

[12] 韩国教育部,《第四轮校园暴力预防与对策计划》,2020-4-26, https://www.moe.go.kr/boardCnts/view.do?boardID=294&boardSeq=79501&lev=0&m=02。

[13] ?????.???????,??????????? ??.2019-11-6. http://www.daejeontoday. com/news/articleView.html?idxno=571191.

[14] ????.???? ??? ? ???7??? ???….2019-11-7. https://www.mk.co.kr/news/society/view/2019/11/919663/.

[15] ?????.??? ‘??? ?????? ???…‘e???? ??.2020-5-21.http://news.heraldcorp.com/view.php?ud=20200504000032.

[16] ??CBS.?????????, ???? ?? ?? ??. 2020-5-21. https://www.nocutnews. co.kr/news/5336018.

[17] ???????.?????????? ???? ‘????,“VR Teen ????”? ???? ????.2020-5-21.http://www.business korea.co.kr/news/articleView.html?idxno=45126.

[責任编辑 朴莲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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