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双创教育视域下生产制造对接就业实习机制研究
2021-01-17唐菁玲
唐菁玲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410208)
毕业实习是高职院校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是职业院校不断提升服务行业企业能力的抓手,在实习过程中,学生依据已有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具体的岗位工作,在提高专业技能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职业素养和思想素质的培养。目前高职院校的实习一般包括“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三种形式。《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着重于优势行业,着力提升质量和效益,按照“创新驱动、质量为先、绿色发展、结构优化、人才为本”行动纲领的总体要求,培养优秀生产制造人才成为我国工业发展的重中之重,成为职业教育制度的核心。通过完善高职院校实习体制机制,实现高职毕业生就业无缝对接企业生产制造岗位,是高职院校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生产制造技术型人才培养研究现状
对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美国教育学家约翰∙杜威(John Dewey)提出了“做中学”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的基本原则,在学生的操作能力培养、探究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以及适应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上有明显先进性,成为高职院校教学改革的主流思想[1]。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德国实行的是以职业学校和企业培训双管齐下的“双元制”职业技能培训模式;日本企业通过与公共职业能力开发大学紧密合作,吸收企业新晋职员;美国的社区学院培养训练专门人才服务社区发展,其技能型人才培养重要的经验就是在实践中学习。校企合作是我国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高技能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学者们为此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冯建军认为目前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规模小、稳定和规范性不够、自觉性和约束性不强、层次和密切性不高”等问题[2]。韩宜康则认为在实习实训中存在学校制度不完善,学生难以适应环境变化、学生对实习认识不够等一系列问题[3]。企业、学校、学生三方的需求都难以得到满足。综合已有研究,生产制造对接就业实习机制面临以下问题:第一,尚未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重视和支持高技能型人才培养;第二,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亟待加强;第三,生产制造是否能无缝对接就业需要获得来自行业的各方面支持;第四,校方需要建立稳定的实习基地;第五,校方要加强对顶岗实习评价;第六,要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的方式提高学生的技能。
二、影响高职院校实习机制主要因素
虽然高职院校在领导重视、企业遴选、学生管理、过程控制、危机预警等方面制定了实习制度,但大多是建立在对学生单方面要求基础上的,学校和企业在学生实践中的权利和义务并未涉及,通过对国内外在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的研究发现,影响我国高职院校实习机制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一)职能部门对实习机制创新性不够
作为一名高职大学生,实习能将课本理论知识和未来的工作场景有效地结合起来,不仅能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能力,同时也能更好地印证教师的教学效果。但是近年来,高职院校学生实习难已经逐渐成为社会问题,政府职能部门在高校实习机制中帮助或指导不够,高校学生实习基本上属于学校内部事务,缺少政府直接介入的指导和监管。加拿大政府要求企业每年必须提供一定的实习岗位,对于执行情况良好的企业,从税收等方面进行经济上的补贴,执行不好的企业将面临处罚,从制度上对企业提供实习岗位进行了强制规定[4]。高校职能部门在制定实习机制时缺少创新性,比如很多学校为了拓展实习渠道,要求教师动用私人关系去寻找,导致实习基地不稳定;有些学校对于实习经费保障不到位,学生额外负担增加;学生在实习期间不能对教师的行为规范进行有效约束,这是教师在学生实习期间获得的宝贵资源的严重浪费。
(二)缺乏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校外实习基地是实现顶岗实习最重要的保障之一,由于我国职业教育尚未具备完善的法律保障制度,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认识不足,国家对企业承担产学合作责任的激励机制不够,企业缺乏承担在校学生实习任务的主动性,无法复制德国、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企业应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并完善相应的支持保障性配套措施,从国家顶层设计层面明确并强化了企业在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所应发挥的主体作用。高职院校已经加快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但高职院校大班教学、实习时间相对集中、企业自身条件限制、顶岗实习岗位数与实习人数不相匹配等客观因素的存在,难以满足数以千计的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同时完成顶岗实习的要求,高职院校工科类专业办学规模较大,一般每年有少则千名多则数千名毕业生需要进行生产实习,地域和行业特色明显,集中在机械、电气、汽车等行业里,随着新工科的兴起,机器人、新能源等新兴专业的实习基地建设难度更加大。
(三)缺乏产学结合的弹性教学计划
顶岗实习是为了更好的就业,高职院校毕业生需要在实习实践中了解目标工作内容、企业用人标准,找到自身与目标职业差距,完成探索并验证自己职业抉择方案的可行性。在与企业的对接中不难发现,企业也需要通过学生实习寻找适合本企业发展的技能型人才,然而企业的岗位生产任务时间和学校规定的实习时间之间往往存在矛盾;企业完成生产任务的时间是不连续,不规则的,一般在下半年用人较为紧张,而学校实习时间确实固定的,前5个学期都是在校完成理论课程学习,最后一个学期才是顶岗实习时间,且集中在上半年。企业需要用人之际学校没有办法提供可用之人,企业休整期间却要为学校提供大量的实习岗位和生产资料,这势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影响。而高职学生在完成其产学教学的过程中需要在多个岗位进行轮换,这对实习企业也是一个不小的挑战。一个从事生产制造岗位的员工,至少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来熟悉该岗位的工作技能。当学生刚熟悉该岗位的工作技能,马上又要到另一个岗位进行实习,也会给企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麦可斯研究院《2017年中国高职高专就业报告》调查表明,学生认为母校教学最需要改进的地方就是“实习和实践环节不够(61%)”[5]。高职院校能否制定科学有效的实习实训弹性教学计划是企业是否愿意主动配合实习的有力保障。
(四)缺乏可控的高职院校产学合作机制
虽然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是目前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最好的途径之一,通过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能逐步解决高技能人才培养和社会需求脱节的问题,校企合作方式有“企业班级入校”“企业实习入校”“企业专家入校”“企业设备入校”等,但学生企业岗位胜任力与学生成为职业人的心理现状之间的矛盾,企业的经济效益与实习必将产生的经济损耗之间的矛盾,都制约产学合作机制的良性发展,目前学校、学生、企业三方在合作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一般是通过协议的形式规定下来,并不具备足够的约束力。企业或者学生违约的情况时常发生,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2006年开始与博世汽车部件(长沙)有限公司联合办学以来,学生与就业岗位对接情况良好,学生的离职率也较低,但这种合作机制企业和学校投入较多,企业、学校、学生三方的获得感也较多。尽管如此,仍有部分学生会出现违约的现象,给企业和学校造成损失,但目前能做到如此深入合作的企业为数不多。除此之外,由于各种原因,学生被企业解聘或者不履行与企业的就业合同也时有发生,给双方带来了一定的精神和经济上的伤害,对学校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三方在责任和义务、权益与保障、评价与激励等职责不清,校企合作和工学结合难以达到预期效果。
三、双创教育视域下实习体制机制实现生产制造对接就业的优化策略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虽然提出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却并未对于如何履行此义务做出合理的解读。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企业应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并完善相应的支持保障性配套措施。
近年来,我国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出台了创办高职本科、打通职业教育通路等一系列的政策来保证我国职业教育蓬勃发展。高职院校学生就业初期,一般在生产一线工作,高职院校要从创新创业教育视角来研究如何加快优化实习体制机制,实现生产制造对接企业和学生就业需求。
(一)创新政策指导,保障实习实训结果导向的必要性和时效性
2019年湖南省人社厅发布《湖南省2019年一季度人力资源市场动态与分析》,二、三产业用人需求所占比重达到95.90%,但由于大学生们职业期待和职业能力不匹配、劳动力成本和市场回报不匹配等原因,导致求职成功率不高[6]。基于就业结果导向,高职院校实训政策要在创新性上下功夫,增强其必要性和时效性。如以服务企业用工需求来制定实习制度,可借鉴日本的自我开发培训模式,即学生在工作中为增强自己的职业能力而自发进行的学习和培训,他们用设立资格津贴、给学生以空余时间、让学生做关于自我开发情况的报告来推广经验、确立、实行补助金制度来保证制度的实施[7]。政策制定的作用不应当只是工具,更重要的是通过政策去引导学生重新认识实习实训对于未来就业的重要作用。
(二)实训基地共建,开展“学徒制”培养模式优化实习体制机制
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开展实训基地共建。实训基地共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企业在学校拥有自己的实验实习场地,公司在实习场地上培养适合公司发展的技术型人才;学校在企业有教师继续培训和学生实训基地,教师能拥有更多的工厂实训经验,成为双肩挑专业人才;企业能在保证学生理论课程教学时长的基本条件下,按照自己的用工要求安排学生实习,尽量减少因生产实习带来的经济损失;学生能得到充分的岗位实践指导。这样,既能解决高职学校实训基地少,岗位不稳定,实习质量无法保证等问题,又能解决企业生产高峰期用人荒的问题,同时完成学生的理论和实践操作学习。这种操作有利于“学徒制”培养模式的有效开展,学生同时兼具学徒身份,比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又近一分,教师(师傅)在带领学生的过程中会更加尽心尽力。而且“学徒制”的开展,需要更多的“师傅”做指导,校外专家可以很好地弥补学校教师在数量和实践教学中的不足。通过师傅引进的企业与学校展开深层次多元化的合作关系更加牢固,学校、企业乃至工业园区的合作更加紧密。校企双方联合招收学员,实现校企双主体育人,促进学校产学研协同发展,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实习就业顺利进行。
(三)岗位标准共研,推进实习实训规范优标准化实习体制机制
贺修炎认为在校企合作时应当分别分学校培养和企业培养两个独立阶段,学校培养完成“应知”初级水平,而企业培养“应会”的中级或高级水平[8]。学生生产实习的最终目的是获得一个就业岗位,是否可以加深“校企合作”形式和内容,学校与企业制定合作框架时,和专业教师一起制定制造实习标准,将岗位操作规范、企业生产标准融入学生实习要求,对实习生按照企业员工的标准进行培养、考核、激励。以上海大众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为例,该公司自2013年建厂,采用的是智能自动化生产工艺,早期从事生产制造的员工90%来自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生,由于员工生产熟练度因素,2015年其生产设备运用仅能达到60%,到2018年,随着员工熟练度不断提高,现生产设备运用已能达到85%-90%,成为上海大众汽车产值最大的公司。如果能实现学生实习期间就能具备较高的熟练度来适应岗位需求,则可以尽量减少企业二次培养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另外,对于紧缺的创新性技能人才的培养可以创新教育育人模式,把缺失的工匠精神用言传身教的方式加以延续[9]。
(四)权益风险共担,重建产教融合考评激励机制优化实习体制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中提出,企业要发挥“重要办学主体作用”,特别强调要“健全企业参与制度”。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出现的众多利益纠纷,已经成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一大障碍[10]。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中是有较大风险的。传统中小企业在生产制造岗位用工时常常会重使用轻培养,这是因为用高薪挖一名熟练工所需成本远远低于花时间和精力去培养一名优秀制造员工。但把员工技能培养完全放在学校,是不现实也不利于企业长期发展的。因此,国家摆正现代职业教育中企业的重要地位,也看到企业盈利的本质特点,从健全制度上保障企业的根本利益。当然,我们也要看到学生作为弱势群体在其中的利益同样应得到相应的保障,学校作为中间机构,也应得到一定的利益。只有实现共赢,校企合作才能走得更远,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