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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校学风建设中的价值主体回归

2021-01-17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价值观念学风教育者

宗 彪

(合肥师范学院 刘铭传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

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灵魂,是大学的宝贵财富。加强学风建设,是实现大学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1]。近年来,各领域专家学者、高校管理人员等针对高校学风建设探索出的一系列实践方法与研究成果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使得高校保持了较好的学风,教育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近年来,高校大学生数量激增,生源质量较以往有所下降;新时代社会转型发展,市场经济繁荣的同时强化了高校学生功利化的物质利益观念,弱化了非功利化的学识提升意识;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逐年增长,家庭和社会把矛头指向高校育人成效的同时又对高校学风建设抱有更高的期盼。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找准学风建设的出发点,充分认清学风建设中的价值主体及其关系,为新时代学风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依据和有效的实践路径,是高校工作者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价值论视角下高校学风的内涵

学风,简而言之就是学习的风气。目前,专家学者和高校学工管理者对学风内涵的认识存在一定差异。一些学者从行为现象层面来概括学风,阐明了学风所包含的诸多方面,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但对学风本质的认识依然不足。相较而言,陈玉栋对学风的认识更加深入,他从学生内在价值判断层面入手,认为高校学风是高等学校为达到特定的学术目标,在长时间的教学实践过程中积累形成的、被高校与学生共同接受并较为稳固的价值观念与基本行为准则[2]。价值观念是有关人类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理想的系统[3],学生的价值观念从某种程度上影响着学生个体学习行为和高校学风养成。此外,学生对学习的愿望、动机、兴趣、情感、意志等诸多个体价值心理问题亦会影响学生学习以及学风的建设。因此,要想更加深入地厘清高校学风内涵,就需要透过各种学风现象重新审视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价值主客体,并从价值主体视角来看待学风问题。

高校学生与其学习行为的对象——知识和技能等之间存在着价值主客体关系,作为价值主体的学生在对价值客体的作用中,体现着自身的需要。需要是客观存在的,产生于主体自身的特性和主体同外部世界的普遍联系,而需要的具体化和现实化的表现就是目的,往往决定着主体的行动方向。每个学生都是处于发展过程中并需要积极成长的人,同时又都是种族、国家、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学习活动中获得有助于个人和社会发展的知识与技能是一种客观需要。如果作为客体的知识与技能没有满足学生的需要,对学生而言就不存在价值,学生的创造性和能动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本文提出的高校学风内涵是指高校育人活动中的客体在充分满足高校学生需要的基础上,学生关于学习价值的思维、精神、心理活动的抽象总结和表达,形成共同的价值心理、价值观念的稳定倾向,并展现出的相应行为方式。

二、新时代高校优良学风的多维特征

新时代背景下,实现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关键在于如何把新时代的新思想、新任务融入高校学风建设,实现新时代人才培养总目标。因此,我们有必要围绕学风的内涵,从价值主体角度来探讨新时代背景下优良学风的基本特征,为优良学风建设提供较为明确的内容和方向。

(一)契合性: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

高校的一系列课程和实践内容是否满足大学生的客观需求,关系到学习活动的价值是否存在,也关系到学生能否对这些价值形成意识,进而引发对学习的合理欲望。因此,新时代背景下,高校所提供的教学内容是否契合学生的客观需要是判断优良学风的出发点和特征之一。除此之外,优良的高校学风还应该体现出一切教学实践内容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一客观需要的契合性,不能培育出一味追求某一方面发展、忽视其他方面的学风。

(二)能动性:价值主体的需要转化

教学实践内容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为价值主客体关系的形成奠定了客观基础,而这种关系的长期存在是通过价值主体积极地活动才得以实现。学生作为价值主体展现出的有目的、能动的特性,就是学生对这种价值关系、价值存在和价值内容的主观反映和意识。

学生存在全面发展的客观需要并不等同于学生对全面发展的“想要”。作为价值主体的学生只有将客观存在的需要转化成主观意识的“想要”,并能够明确目的且控制、调整自身的行为以实现目的,才能从根源上迸发出持续的行动力。所以,优良学风所展现的应该是学生在学习活动中存在着对学习自发产生的欲望,并具备清晰的目的意识,产生强烈的学习动机,通过坚强的意志力以实现目的的本质特征。

(三)观念性:实践主体的价值取向

学生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我想学”,是学生在心理水平上的欲望、愿望和动机。“是否应该学”以及“为何应该学”等问题需要学生在理智层面进行深入思考,并通过对自身追求、向往的判断做出相应选择。这种选择并不是心理水平的简单表达,而是学生对学习价值的理性分析,充分体现了其内心深处的价值取向或价值理念。同样的知识和技能对于有些大学生而言会产生“应该学”“学起来有用”等价值观念,但并不是所有学生都会产生这种价值观念,究其原因是每一个价值主体在确立价值观念时对自身社会角色、地位和使命的认识存在差异。

优良的学风所展现的不仅是学生在心理水平上对知识的简单兴趣、渴望和追求,还是每个学生正确、稳定、统一的价值观念。大学生必须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国家命运有机统一起来。

三、高校学风建设中的多重价值主体

教育是不可分割的生态系统,多个相互关联的要素共同推动了教育的进步,促进了学生的发展。高校优良学风建设作为高校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体现着教育的群体性、整体性、系统性等特征,是一项需要全员参与、整体谋划的系统性工程。

(一)多重价值主体的价值冲突

高校的一系列活动,除却学生的学习活动,还有多种教育者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活动。教育者在自身实践活动中与其行为对象会形成相应的主客体关系,并在这一关系中表现出非常明显的“为我”倾向,正如马克思所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4],不同教育者在其实践活动中用各种方式力求保持自己在这一主客体关系中的主动地位,行使主体的对象性权利。高校优良学风建设中强调以主客体关系为基础的主体性只能导致彼此把对方看作是为我所利用的客体,这样必然导致人际冲突[5]。这些参与高校教育活动的“人”一旦从其原本的实践活动体系内“走出来”,融入学校学风建设这一整体性实践活动时,如果缺乏有效沟通就会导致价值主体间逃避协调,或是争当主体、寻求极端话语权。

解决冲突的前提是正视可能存在的冲突:一是学生与教育者之间的价值主体冲突。教育者认识与实践的对象是学生,因此形成以教育者为主体,以学生为客体的主客体关系是合乎逻辑的。但每个学生又是通过学习活动促使其自身发展的主体,因此,教育者与学生之间、教与学两种过程之间都存在割裂或矛盾的可能性。二是教育者群体间的冲突。高校教育者群体存在着多样性,包括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后勤人员等,其工作内容也存在明显差异,这使得当产生于不同实践关系中的主体融入学风建设这一统一的实践关系中时,主体间在利益诉求和价值观念上会形成对立和冲突。

(二)主体间性视阈下多重价值主体的全面融合

各种价值主体有效融入高校学风建设并共同追求优良学风的形成,是现实的要求和实践的必然。新时代优良学风建设中的多重价值主体之间并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应该立足主体间性,以彰显各自“主体性”为基础,探索学风建设中多重价值主体的统一与融合,形成和谐共生的生态系统。

高校优良学风建设中多重价值主体间的和谐平等关系既不是顺其自然、理所应当形成的,也不是靠行政命令被动实现的,而是教育者主体与学生主体基于对高校优良学风建设的共同需要,产生了共同的行动目标和价值意识后主动塑造的。价值意识既包括非理性、非稳定的愿望、情感、意志等价值心理,又包括理性、稳定的信念、信仰、理想等价值观念。二者之间既存在着层次上的区别又有着形成过程上的联系,价值心理和认识只有经过多次重复、长期积淀才能形成理性、稳定的价值观念[6]。因此,多重主体间有了平等交流、共生共长的基础,才能形成相互理解、和谐统一的生态系统。

四、价值主体回归下高校学风建设的旨归

高校学风建设中的价值主体之所以要回归是因为当前存在教育者主体异化和学生主体客体化的现象[7]。回归的价值主体既不单是学生主体,也不单是教育者主体,而是学生与教育者同为价值主体回归到学风建设的实践活动中。

(一)满足价值主体“共需”

教育者价值主体与学生价值主体能够共为主体,且平等、和谐、统一、融合发展的基础与前提是满足两类价值主体客观的共同需要——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教育学生,是根据新时代背景下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在优良学风建设实践中,高校推动多重价值主体能够满足“共需”的关键,在于高校层面需要围绕“三全育人”的总体要求做好整体设计。各类教育者主体在细化工作内容、做好任务分解的同时,要从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管理、服务、网络、心理、资助、组织等多种途径着手,提供满足学生主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需求的教学实践与管理服务内容。

(二)形成价值主体“共识”

从价值论视角看,明确并满足“共需”仅在客观上为优良学风的建设提供了价值形成的基础,但真正推动多重价值主体产生共同价值追求的动因是“共识”,即价值共识,是指不同主体对价值达成基本或根本一致的看法,也即对价值形成基本或根本一致的观点和态度[8]。这是不同价值主体的价值意识中的理性成分。

形成理性价值共识,一方面是教育者主体在课程、科研、实践和文化等方面能动选择适合学生主体的方法和手段,把握学生的学习动机,激发学生价值主体对符合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课程内容的欲望和兴趣,将客观“需要”转变为主观“想要”,促使学生形成非理性、非稳定的价值心理。另一方面是以学生价值主体对学习活动长期形成的价值心理为基础,通过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式做好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力求以民主平等和交流融通的方式使学生主体能够对自身社会角色、地位和使命形成准确认识,最终对学习的基本价值形成稳定、理性的价值观念。主体间的教育交往和互动则经由交流、沟通而达成彼此之间的理解,进而使交往双方达成观念上的融合与统一,形成理性价值共识[9]。

(三)实现价值主体“共长”

学习风气的形成必然受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风气等多方面的影响。学风建设活动既不是教育者对学生单向度的引导性活动,也不是多重价值主体自成体系、追求发展和成长的独立性活动,而是多重价值主体间基于理性价值共识,以实现共生共长为目标,多向度交融与促进的系统性活动。

实现高校在优良学风建设中的多重价值主体“共长”,要回归对主体间性的审视,摈弃传统教育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主体—客体”甚至是“伪主体—客体”关系,达成教育者间、教育者与学生之间多向度沟通与理解。价值主体间相互理解的基础是共识,既包含了相互间要表达的知识和信息的共识,也包含其相互间的价值取向及个性情感的共识。而共识又会进一步促进理解,这是一个辩证统一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促进价值主体“共长”的过程。在价值主体间理解与共识形成的基础上,一方面,教育者价值主体为了满足学生价值主体的有效发展需要而不断地提升教学、管理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学生价值主体在发挥学习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又对教育者提出更高的要求,反促教育者价值主体不断提升自我。二者之间形成良性互促,并最终推动高校优良学风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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