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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迁《史记》中“天下一家”民族思想探究

2021-01-17

怀化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关键词:匈奴司马迁史记

乔 壮

(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甘肃兰州730020)

司马迁是西汉时期著名的历史学家、文学家和政治家,他以毕生精力写就的不朽历史著作——《史记》,融三千年政治、经济、文化于一炉,为历代史学家所推崇。司马迁自言其撰写《史记》的目的在于“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史记》中所记录的中华民族形成、发展、趋于统一的历史进程,是其“通古今之变”的主要内容,而通过对中华民族逐步融合统一的历史轨迹的深入认识,司马迁于《史记》中提出了“圣帝在上,德流天下,诸侯宾服,威振四夷,连四海之外以为席,安于覆盂,天下平均合为一家”的“天下一家”民族思想[1]730,基于此思想,司马迁在书中宣扬了“夷夏同源”和民族平等的主张,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主张“夷夏同源”

费孝通先生提出中华民族作为自在的民族实体早已存在于历史长河之中,然而先秦时期,尽管人们已经认识到诸民族之间的存在和差别,并将不同民族间的交往史实记诸文献,如《尧典》所载:“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2]12《左传》也载:“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3]1641这些记载均证明先秦时期中国境内各民族已存在广泛的交往。夏商之际,“诸侯相兼,逮汤受命,其能存者三千余国”。出土的商朝甲骨卜辞记录了大量的方国名称,反映了商人对于周边少数民族的认识。周代商而立,“制五等之封,凡千九百七十三国”。相较于商朝,方国数量有所减少,应是各民族相互融合兼并的结果。然而,无论是先秦时期的何种文献,所记载的也仅限于民族间的交往史实,始终缺乏将中华民族作为整体的历史性文本书写。

公元前221年,秦国结束了各诸侯国分裂割据的战国时代,建立了秦朝。秦国的统一,第一次将中国境内各民族整合于统一的封建中央王朝政权之下,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然而秦朝国祚短暂,不久即为汉朝取代。秦亡汉兴,至武帝继位,经过汉初七十多年的休养生息,综合国力极大提升,史书载:“国家亡事,非遇水旱,则民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京师之钱累百钜万,贯朽而不可校,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腐败不可食。”[4]强盛的国力,促使民族自信心空前高涨,一方面中原的华夏族开始以汉族的名称同周边各族进行密切的经济、文化交往,另一方面强大的国力也为汉武帝“大一统”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正是这一时期,汉武帝将萌芽于先秦的“大一统”思想付诸其构建以汉朝为中心的天下秩序的实践当中,他提出:“汉为天下宗,操杀生之柄,以制海内之命,危者望安,乱者卯治。”[4]故而他积极致力于将边疆各族纳入统一多民族国家序列之内,首先命张骞出使西域,加强了华夏同西域各族的联系;建元六年,又命唐蒙出使夜郎,揭开了与西南各族交往的序幕;元朔六年,位于东北的秽貊君长南闾率族人降附汉朝,汉武帝于其地设苍海郡。后来平定卫氏朝鲜后又设置了真番、临屯、乐浪、玄莬四郡,将东北纳入中国的版图。正是司马迁所处的武帝时期,中国境内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不断融合,民族一统成为时代的趋势。在这一形势之下,汉武帝迫切需要一部国家文本为其构建“汉为天下宗”的统治秩序提供合理性和合道性的历史依据,而作为武帝时期首屈一指的史官,司马迁自然深谙统治者的政治诉求:汉既为天下宗长,诸民族则为宗内各分支。因而司马迁萌生了以“天下一家”的视角,撰写一部包含汉王朝统治秩序之下所有民族的国家历史文本的构想。在此期间,司马迁还奉命赴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郡县的设置和官吏的委任,将西南诸民族居住地域纳入汉朝的版图之内。通过对各民族居住地域、历史、文化等的实地考察,进一步深化了司马迁“天下一家”的观念以及撰写《史记》这一史无前例的国家历史文本的想法。

司马迁认为欲使“天下一家”的政治建构成为现实,首先需要解释各民族“何以为一家”?也就是需要梳理各民族“同源共祖”的历史文化依据,以此,使各民族形成互相认同的心理基础。须知各民族皆不乏关于本民族来源与祖先事迹的历史传说,这是各民族共同的文化和心理需要,对于形成和保持民族内部凝聚力具有重要意义,凡属于一个民族的群体,皆认同彼此拥有共同的历史和祖先。司马迁通过将华夏与四夷论证为源自相同的祖先,能够最大程度地将华夏和四夷凝聚为“一家”,因为这是基于血缘之间的原生性情感联系。

人类学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通过对亚非等诸多民族形成过程中情感因素的考察,认为基于假定的血缘联系而产生的情感认同对于维系族群凝聚具有基础性和根基性的作用。王明珂先生也认为:“同一族群或民族的人们,以同胞或英语‘弟兄姐妹’(brothers and sisters)相称;这显示了人类的族群或民族,是一种模拟最小、最亲近之亲属群体———出于同一母亲的群体——的一种社会结群。因此,‘共同起源’历史记忆以追溯人们的共同血缘起始,来模拟并唤起族群成员们的根基性情感联系(primordial attachments)。它也是人类‘历史’的一种原始形式;我们可称之为‘根基历史’(primordial history)。这是普遍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一种历史记忆形式。”[5]从这个角度理解,司马迁的“夷夏同源”的主张,其实就是关于夷夏“共同起源”历史记忆的再建构。

王明珂先生在《英雄祖先与弟兄民族》中进一步论证“根基历史”的本质,认为“根基历史”作为一种历史记忆,其作用在于凝聚相信其成员源自相同血脉,且彼此共享相同空间资源,“因而‘血缘关系’与‘空间关系’为此‘历史’中最重要的因素”[6]。基于这一显著的事实,在司马迁《史记》的笔下,利用血缘和空间的联系,是其建构“夷夏同源”理论的重要方面。例如他将华夏同中原相对应,四夷同四方相对应:“讙兜进言共工,尧曰:不可。而试之工师,共工果淫辟。四岳举鲧治鸿水,尧以为不可,岳强请试之,试之而无功,故百姓不便。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于是舜归而言于帝,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讙兜于崇山,以变南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四罪而天下咸服。”[1]3这段文献中,讙兜、共工、三苗、鲧原为中原尧帝的臣民,尧帝因罪将其流放至四方,后成为四夷的祖先。司马迁在此历史记忆的叙述中利用神话性的族源解释,将四夷解释为华夏的后裔,同时指明了四夷与华夏各居于天下不同的方位,而分享共有的生存空间。《五帝本纪》中记载黄帝之子青阳“降居江水”;昌意“降居若水”,并娶蜀山氏女为妻,表明华夏族祖先很早就已经迁入长江、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并与不同的民族群体产生联系。

同时,格尔茨(Clifford Geertz)认为血缘关系的认定并非由客观特征所决定,而更多的是源自文化方面的主观阐释。王志强认为这一观点,为不同民族的“血缘关系”的建构,提供了可资想象的空间。翻阅司马迁《史记》中关于各民族世系的记载,不乏体现这一观点的模糊叙述。例如《秦本纪》中记载秦国世系:“其玄孙曰费昌,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1]28《楚世家》记载楚国世系:“其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记其事。”[1]243《魏世家》记载魏国世系:“毕公高与周同姓,武王之伐纣,而高封于毕,于是为毕姓。其后绝封,为庶人,或在中国,或在夷狄。”[1]283此类“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的模糊叙述,无疑为我们引出关于华夏子孙流落夷狄之地的想象,同时也包含一层潜在的含义,即隐晦地表露出四夷为华夏后裔的可能性。

《吴太伯世家》中“吴太伯出奔荆蛮”的故事即为其中的典型例证。吴太伯乃周太王古公亶父的长子。因知晓其父古公亶父有意传位于季历之子昌,为成全其父,遂与弟仲雍迁居荆蛮,“荆蛮义之,从而归之千余家,立为吴太伯”[1]180。“自太伯作吴,五世而武王克殷,封其后为二:其一虞,在中国;其一吴,在夷蛮。十二世而晋灭中国之虞。中国之虞灭二世,而夷蛮之吴兴。大凡从太伯至寿梦十九世。”[1]180司马迁通过将吴太伯论证为吴地祖先,潜在的为吴地与华夏建立了血缘和空间联系,而“吴太伯出奔荆蛮”的历史传说,也最终为华夏所接受,使原为蛮夷的吴国,名正言顺地成为华夏的一部分。像这类远古的华夏祖先流落蛮夷的传说与现时子孙后裔的记忆相印证,无疑增加了“夷夏同源”血缘神话的可信性。

总之,在司马迁的血缘叙事逻辑之下,四夷与华夏通过血缘联系成为关系密切的整体,位于北方的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1]629,位于东南方的东越和闽越,“其先皆越王勾践之后也”[1]661,而越王勾践,“其先禹之苗裔”。位于珠江流域的南越与东越同属百越民族,司马迁记载:“南越王尉佗者,真定人也,姓赵氏。”[1]657表明南越族的形成过程中,也有华夏族成员的参与。位于西南地区的诸民族,与楚人关系密切,《西南夷列传》记载:“始楚威王时,使将军庄蹻将兵循江上略巴蜀黔中以西……以其众王滇,变服,从其俗以长之。”[1]667记述了战国时华夏族入滇和西南民族融合的史实。而位于东北方的朝鲜半岛诸民族,同样与华夏先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史记·朝鲜列传》中记载:“朝鲜王满者,故燕人也。自始全燕时尝略属真番、朝鲜,为置吏,筑鄣塞。……燕王卢绾反,入匈奴,卫满亡命,聚党千馀人,魋结蛮夷服而东走出塞,渡浿水,居秦故空地上下鄣,稍役属真番、朝鲜蛮夷及故燕、齐亡命者王之,都王险。”[1]664这段文献中的燕、齐人皆为战国时华夏之人,因而司马迁自然将其参与建立的朝鲜半岛诸民族视为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

二、坚持民族平等

“民族平等”是世界各热爱和平的民族所共同追求的交往原则,它是构建和谐、互助、友爱的族际关系的必要前提。坚持民族平等,使被剥削和被压迫者实现解放,这也是马克思民族思想的基本原则之一[7]。今天,坚持民族平等,反对民族歧视和压迫,已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然而,两千年前“严华夷之辩”思想盛行时代的司马迁,就主张平等对待周边的诸民族,反映出其超越时代和阶级的进步性。概而论之,其民族平等观念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摒弃对于少数民族的传统偏见

夷夏有别是中国最早处理民族关系的思想,而传统夷夏有别的观念,又是建立在华夏优越的心理基础之上的,将少数民族视为未经开化的野蛮之人,常与征伐、寇贼、禽兽、豺狼等词汇联系起来。例如《诗经·鲁颂》称:“戎狄是鹰,荆舒是惩。”《尚书·舜典》称:“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国语·周语》也载:“夫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其血气不治,若禽兽焉。”[8]58《左传》记载闵公元年,狄人攻击邢国时,管仲就对齐桓公进言道:“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鸠毒,不可怀也。《诗》曰: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9]45此处管仲对于非华夏族的戎狄采取了强烈的排斥立场,他认为戎狄对于华夏的贪欲,如同豺狼般永远不可满足,而邢国与齐国同为华夏之国,同理连枝,理应相互扶持。如今戎狄犯我华夏之人,齐国却享受安逸而坐视不理,无异于饮毒酒自尽,《诗经》云:出征的将士难道不渴望归家吗?只是因为畏惧‘简书’,简书要求同恶相恤,即面对共同的敌人,扶持身边的战友,怎么能只顾自己呢?因此管仲请求齐桓公出兵救邢,以遵循简书的精神。管仲可视为先秦时期“严华夷之辩”民族观的代表,他的言论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因他是文献所见第一个将中原地区称为“诸夏”而与“戎狄”相对应的人,此后,将中原称为“诸夏”“华夏”的记载屡见于史册,而对于戎狄的歧视也未曾断绝。

直至司马迁所处的时代,时人对于戎狄的态度,仍然是以歧视为主,汉初《春秋公羊传》对夷夏关系所处立场仍然是“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汉朝政府的官僚阶级中,同样是持民族歧视观点者居多。例如御史大夫韩安国认为匈奴是难以驯化的禽兽,“今匈奴负戎马足,怀鸟兽心,迁徙鸟集,难得而制”[4]。文帝时季布也言:“夷狄譬如禽兽,得其善言不足喜欢,恶言不足怒也。”主父偃更是认为侵盗是匈奴的天性:“夫匈奴行盗侵驱。所以为业,天性固然。上自虞、夏、商、周,固不程督,禽兽畜之,不属为人。”[1]651即不将匈奴视为人,可知时人对于少数民族歧视和偏见之深固。学者胡鸿认为“将匈奴定位于非人的观念”,是“在自己的话语系统里逐渐将夷狄从道德上进行否定”[10]40。表明汉朝政府对于匈奴的主流认识,还是停留在“华夷之辩”的传统轨道上。

然而同为汉政府官僚的司马迁,却敢于站在相反的立场,以公正平等的态度对待少数民族。对于少数民族的优秀民族精神和杰出历史人物,给予热情的赞扬,例如《秦本纪》中记述戎王遣使者由余使秦的事迹。秦缪公向由余夸耀秦国的宫室、财宝,而由余正色道:“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也。”[1]32反映了由余的机智和戎人的节俭观,秦谬公又询问戎夷的政治制度如何,由余答道:“(戎夷)上含淳德以遇其下,下怀忠信以事其上,一国之政犹一身之治,不知所以治,此真圣人之治也。”[1]32而华夏“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反为小治”。司马迁此处经由余之口,对戎夷的政治制度持褒扬的态度。司马迁记述东越民族在中华民族内部产生矛盾时为了维护统一的国家秩序而同分裂势力进行斗争:“吴之叛乱,瓯人斩濞,葆守封禺为臣。”司马迁对东越民族的正义作为不无称赞:“越虽蛮夷,其先岂尝有大功德哉,何其久也!历数代常为君王,勾践一称伯,然余善至大逆,灭国迁众,其先苗裔繇王居股等犹尚封为万户侯,由此知越世世为公侯矣。盖禹之余烈也。”[1]662司马迁记叙越王勾践的事迹,对于勾践“卧薪尝胆”的精神,给予充分的肯定和赞扬态度,他在结语中称赞:“苗裔勾践,苦身焦思,终灭强吴,北观兵中国,以尊周室,号称霸王,勾践可不谓贤哉!盖有禹之遗烈也。”[1]260其褒扬之情由此可见。

(二)主张民族间的和平友好交往

司马迁总结汉朝国力由汉初的“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马,齐民无藏盖”[1]72的萧条状况至武帝即位后“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尽满,而府库余财”的强盛原因在于:汉初以来实行韬戈偃武、睦邻友好的民族政策,特别是与北方匈奴所实行的和亲政策,为缓和汉匈矛盾,创造较为和平的边疆环境,具有重要的作用。

和亲,最早并非指华夏与少数民族建立姻亲关系,而是指双方进行的友好往来活动。《周礼·秋官·象胥》载:“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以和亲之。”此处和亲被作为一种笼络手段以实现与少数民族的和平相处。而后世真正意义上的和亲,始自西汉刘敬。班固即言:“和亲之论,始自刘敬。”崔明德先生也认为:“严格意义上的和亲始自西汉。”西汉建立之初,高祖刘邦初经平城之败,而匈奴冒顿单于“控弦三十万”,挟胜之余威,窥伺中原,新生的汉帝国岌岌可危,《史记》记载:“上患之,问刘敬。刘敬曰:‘天下初定,士卒罢于兵,未可以武服也。冒顿杀父代立,妻群母,以力为威,未可以仁义说也。独可以计久远子孙为臣耳,然恐陛下不能为。’上曰:‘诚可,何为不能!顾为奈何?’刘敬对曰:‘陛下诚能以适长公主妻之,厚奉遗之,彼知汉适女送厚,蛮夷必慕以为阏氏,生子必为太子。代单于。何者?贪汉重币。陛下以岁时汉所馀彼所鲜数问遗,因使辩士风谕以礼节。冒顿在,固为子婿;死,则外孙为单于。岂尝闻外孙敢与大父抗礼者哉?兵可无战以渐臣也。’”[1]573这段对话中,刘敬客观分析了汉朝面对匈奴时所处的弱势处境,即汉“天下初定,士卒罢于兵,未可以武服也”,而消除匈奴对汉战争威胁的对策即汉“适长公主妻之”,与匈奴和亲,利用姻亲关系,实现与匈奴的和平相处,并进而借助汉室后裔,实现“以夷制夷”的目的。汉高祖采纳了刘敬的建议,以宗室女为公主嫁与匈奴单于,“岁奉匈奴絮缯酒米食物各有数,约为昆弟”,成为与匈奴和亲的开端。

文帝即位后,“复修和亲之约”,文帝前六年,汉遗匈奴书:“汉与匈奴约为兄弟,……单于若称书意,明告诸吏,使无负约,有信,敬如单于书。”[1]633景帝即位后,仍“复与匈奴和亲,通关市,给遗匈奴,遣公主,如故约”[1]635。直至武帝即位之初,仍是“明和亲约束”。和亲政策的成功施行,使汉朝实现了六十余年的稳定发展,司马迁正是认识到和亲对于休边安境,促进生产的进步意义,所以对实行和亲的汉兴四帝予以高度的评价。称赞惠帝、高后:“黎民得离战国之苦,君臣俱欲休息乎无为,故惠帝垂拱,高后女主称制,政不出房户,天下晏然,……民务稼穑,衣食滋殖。”[1]85对于文帝,更是不吝夸辞:“汉兴,至孝文四十有余哉,德至盛也。”[1]93甚至引用孔子之言“必世然后仁,善人之治国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进行高度的评价。宋娜认为,正是由于西汉初期统治者所主张的“与民休息,贵清静而民自定”的治国方略,为汉武帝时期“制度宪章,焕然可述”的盛世奠定了基础[11]。

不同于传统的重农抑商思想,司马迁还赞成加强民族间的友好经济往来,互通有无。他在《货殖列传》中历数秦、燕、齐、楚、越等地通过与夷贸易,从而民殷国富的事例,说明民族间经济交往的可取之处。《大宛列传》中记载张骞于西域的见闻,“臣(张骞)在大夏时,见邛竹杖、蜀布。问曰:‘安得此?’大夏国人曰:‘吾贾人往市之身毒。身毒在大夏东南可数千里。……以骞度之,大夏去汉万二千里,居汉西南。今身毒国又居大夏东南数千里,有蜀物,此其去蜀不远矣。今使大夏,从羌中,险,羌人恶之;少北,则为匈奴所得;从蜀宜径,又无寇。’”[1]715司马迁此处记载中,经张骞之口论证了商业贸易在促进民族交往,加强边疆地区和中央王朝联系方面的重要性,蜀地的商品经身毒国远销至大夏,说明大夏等西域诸民族对内地商品有一定的需求,因而可以借内地商品的源源流入加强边疆对内地的向心力和依存度,而蜀地商路的畅通,为保持内地和边疆的联系又提供了客观条件,大量的内地商人在商路往来,必然将内地的文化传播到边疆,同时也将西域的文化迁播于内地,以此促进文化的交流和繁荣。王福帅认为,不同文化的融合交流能为不同文化之间的理解提供多维渠道,更大程度上实现相互尊重和克制,因而文化交流还具备增强民族团结的功能[12]。反观羌中、匈奴等地,因与汉朝的战争而通道断绝,阻隔了内地和边疆的联系,民族之间缺乏交流,不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同时,相比起战争征服,通过经济联系所形成的利益共同体,不仅无戎马之劳,且更有助于加强边疆民族对中央王朝的认可,所以汉武帝感叹道:“诚得而以义属之,则广地万里,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1]716

(三)反对侵略其他民族的不义战争

司马迁主张民族间的和平交往,反对将民族矛盾通过诉诸武力解决,但司马迁并不是笼统的反对一切战争,他说:“兵者,圣人所以讨强暴,平乱世,夷险阻,救危殆”。证明司马迁并不反对维护正义的战争,例如汉初对匈奴的防御战争,他总体是持肯定的立场,原因在于汉朝前期对匈奴基本是保持克制的态度,并同匈奴进行和亲,“约为兄弟”“遗单于甚厚”,以此维护边疆的稳定。是匈奴常常破坏和约,侵入汉境,汉文帝遗单于书信已指出:“倍约离兄弟之亲者,常在匈奴。”[1]633因而司马迁记载这一时期汉匈之间的战争时,常将匈奴的行为称之为“盗”“虏”“寇”,如“冒顿常往来侵盗代地”“匈奴右贤王入居河南地,侵盗上郡葆塞蛮夷,杀略人民”“匈奴单于十四万骑入朝那、萧关,杀北地都尉卬,虏人民畜产甚多”“匈奴日已骄,岁入边,杀略人民畜产甚多,云中、辽东最甚,至代郡万馀人”[1]634-635。所谓“一字褒贬,微言大义”,司马迁对这一时期御匈战争的态度一目了然。司马迁所反对的是违反道义、恃强凌弱的不义战争,特别是仅为满足统治者个人欲望,徒耗民力、夸饰武功的侵略战争。比如司马迁对武帝即位后,不珍惜汉兴四帝与匈奴修成的相对和平的局面,而无端挑起一系列汉匈战争的作为,表示了批评。例如汉武帝采纳马邑之谋导致汉匈关系破裂,《匈奴列传》描述马邑之谋前的汉匈关系是:“匈奴自单于以下皆亲汉,往来长城下。”[1]635寥寥一语便道明此时匈奴与汉的友好关系,即使读者未读下文,也已隐晦地感知,此次战争的主要责任在于汉朝。之后,司马迁记载马邑之谋的经过:“汉使马邑下人聂翁壹奸兰出物与匈奴交,详为卖马邑城以诱单于。单于信之,而贪马邑财物,乃以十万骑入武州塞。汉伏兵三十馀万马邑旁,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护四将军以伏单于。单于既入汉塞,未至马邑百馀里,见畜布野而无人牧者,怪之,乃攻亭。是时雁门尉史行徼,见寇,葆此亭,知汉兵谋,单于得,欲杀之,尉史乃告单于汉兵所居。单于大惊曰:‘吾固疑之。’乃引兵还。”[1]635从司马迁的记载我们可知,马邑之谋完全是汉武帝发动的一场有预谋、有组织的军事阴谋,这一阴谋虽然因偶然的因素而失败,但其导致的恶劣后果却是必然的,边境七十年的和平局面破裂,“自是之后,匈奴绝和亲,攻当路塞,往往入盗于汉边,不可胜数”[1]635。由此揭开了汉匈全面战争的序幕。

自从汉匈战争爆发,汉朝历经七十余年休养生息所取得的廪赋府藏荡然无存,连年战争、强征暴敛导致民不聊生、天下骚动,各地农民暴动起义不可尽数,汉朝为其鲁莽的决策付出了惨痛代价,司马迁对此痛心疾首的写道:“乃王恢设谋马邑,匈奴绝和亲,侵扰北边,兵连而不懈,天下苦其劳,而干戈日滋。行者赍,居者送,中外骚扰而相奉,百姓抏弊以巧法,财赂衰秏而不赡。入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选举陵迟,廉耻相冒,武力进用,法严令具。兴利之臣自此始也。”[1]173然而,司马迁的笔触未就此停止,他深入探究了汉匈战争的过程,指出汉武帝在既已取得军事胜利,“(匈奴)远遁,幕南无王庭”,而且匈奴有意与汉修好的情况下,“(匈奴)遣使与汉,好辞请和亲”,仍不满足,对匈奴提出进一步的无理要求,勒兵十八万巡狩塞上,使使者告单于,“南越王头已悬于汉北阙,今单于即能前与汉战,天子自将兵待边;单于即不能,即南面而臣于汉,何徙远走,亡匿于幕北寒苦无水草之地,毋为也”[1]637。这是何等赤裸的挑衅之语!以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威慑匈奴单于,要么臣服于汉,要么同南越王一般,“头悬于阙”,没有一点儿诚意协商的态度,有的只是大民族主义的恃强而傲。司马迁对此进行批评:“世俗之言匈奴者,患其徼一时之权,而务馋纳其说,以便偏指,不参彼己,将率席中国广大,气奋,人主因以决策,是以建功不深。尧虽贤,兴事业不成,得禹而九州宁。”[1]639一针见血地指出汉武帝对匈战争更多的是出于自身好大喜功,朝野群臣奉承怂恿导致的。

的确,汉武帝所处心积虑发动的战争,取得的一些战绩足以满足其夸示武功的虚荣心,但是须知,这些“不朽功绩”,是利用无数普通士兵的生命和鲜血、损耗无数的民脂和民膏所铺就的。《大宛列传》中记载武帝凭个人的喜好,为了几匹大宛马,两征大宛,征兵运粮,令天下疲敝,民不聊生,士卒生还者仅十之一二,所得不过几匹马而已。这样的战争,并不值得讴歌赞美。司马迁从中看到了统治者为满足个人私欲,罔顾百姓疾苦,驱役士卒,蹂躏百姓的一面,所以他对这类不义战争进行了批评:“况乃以中国一统,明天子在上,兼文武,席卷四海,内辑亿万之众,岂以晏然不为征伐哉?自是后,遂出师北讨强胡,南诛劲越,将卒以次封矣。”[1]113既然中国已经一统,君王圣明,四海安宁,竟还南征北伐,干戈不息,司马迁此处表面上是称赞,实际上是讥讽汉武帝好大喜功,将士皆热衷以军功晋爵,才导致国家不能安宁。

此外,从《史记》的编排体例,也可以看出司马迁反对恃强凌弱的不义战争的主张。例如《韩长孺列传》到《平津侯主父列传》这五篇传记反映了司马迁对于匈奴关系的主要立场。他将《韩长孺列传》《李将军列传》置于《匈奴列传》之前,而把《卫将军骠骑列传》和《平津侯主父列传》置于《匈奴列传》之后,究其原因,是因为韩长孺是武帝时期为数不多主张对匈保持克制的主和之臣,司马迁评价他“为人多大略,智足以当世取舍”。《李将军列传》中李广“勇于当敌,仁爱士卒”,堪称一代贤将,甚至为匈奴所敬重,但却郁郁不为武帝所用,司马迁对其充满了同情,故也将其置于《匈奴列传》前,意在讽刺武帝之任人唯亲、刻薄寡恩。《匈奴列传》详叙了匈奴历史、汉匈关系演变,文末对好战邀功、阿谀奉上之臣予以含蓄的批评。《卫将军传》中卫青、霍去病则与李广的命运截然不同,武帝对他们是“嬖宠擢用”。正是由于武帝宠信卫氏,所以才有“卫将军击匈奴者七,骠骑将军击匈奴者六,诏书封拜者共八”的殊荣。卫、霍虽军功在身,然而察司马迁《平淮书》中对二人作战兵员、粮饷之损耗巨大之记述,将二人置于《匈奴列传》之后,侧面反映了司马迁对于武帝专好攻伐的批判。《平津侯主父列传》记述公孙弘、主父偃与徐乐、严安均谏止征伐匈奴之事,特别是主父偃上言九事,司马迁只收录了谏伐匈奴一事,主父偃引《司马法》中“国虽大,好战必亡;天下虽平,忘战必危”之言谏阻武帝,与司马迁的反战思想何其相通,司马迁将之列于《匈奴列传》之后,何焯对其分析道:“下继以卫、霍、公孙弘,而全文录主父偃谏伐匈奴书,太史公之意深矣”[13]227。郭嵩焘亦云:“史公列《平津主父传》于《卫将军传》后,专以谏伐匈奴为义,又附徐乐、严安二疏,此是史公最用意处。如贾山之至言,吾邱寿王之论禁民挟弓弩不便,皆至文也,史公并不为列传。”[14]383这五篇传记,首篇为阻伐匈奴,中篇为讥伐匈奴,尾篇为谏伐匈奴,司马迁如此匠心之排列,足见其讽刺武帝好战之深意、主张和平交往之心迹。

结语

正如李长之先生所言:“司马迁之难能可贵,并不只在他的博学,而尤在他的鉴定、抉择、判断、烛照到大处的眼光和能力。”[15]176-177司马迁作为彪炳史册的历史学者,他将时代使命和个人追求集于己之一身,写就《史记》这一我国首部将各民族历史记录在内的国家历史文本,司马迁的历史功绩,不仅仅在于他通过长期而艰苦的实地考察,搜集各民族的相关史料,开创了民族史传的先河,还在于他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广泛接触各民族人民群众,对各民族社会和历史有了深入的认识,了解各民族热爱和平、追求交往的强烈愿望,在此基础上,他以卓越的史识和进步的民族思想,从探求实现国家昌盛,民族一统的角度出发,为如何处理中国境内各民族之间关系,提出了适应时代发展的真知灼见。习总书记说过:“重视历史、研究历史、借鉴历史,可以给人类带来很多了解昨天、把握今天、开创明天的智慧。”[16]因而研究司马迁《史记》中所阐发的重要民族思想,总结前人处理民族关系的成败得失,对于我们提高新时代民族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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