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侗族传统村落生态审美研究
2021-01-17陈明春赵平梅
陈明春,赵平梅
(1.凯里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贵州凯里 556011;2.济南大学美术与设计学院,山东济南 250022)
生态是指异质同构成长的状况[1]。美学是一种理论形态,而审美则是一种生存方式,即审美的生存方式[2]。贵州侗族传统村落“耦合共荣,和谐共美”的生态审美观蕴含着中国传统文化,体现了老子“道法自然”和庄子“万物齐一”的传统生态美学思想,是侗族人文精神即民族文化的具体呈现。本文从生态审美视角审视贵州侗族传统村落,从侗族传统村落第一生态圈——树林、第二生态圈——水田、第三生态圈——旱地与水塘、第四生态圈——民居四个围合圈层,论述贵州侗族传统村落“耦合共荣,和谐共美”的生态审美思想。
一、生态审美向度的侗族传统村落
“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3]同样,传统村落是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与自然交互影响而形成的顺应自然,并遵循村落与自然环境的整体性、有机性、多样性原则的自然村落。
受贵州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的影响,贵州侗族传统村落形成了独特的生态审美观,成为一种艺术存在的生态。从侗族传统村落与生态环境的关系看,生态环境总是处在更具影响力和决定性的一方,生态环境为侗族传统村落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是促进侗族传统村落发展的因素,同时也是制约侗族传统村落发展的因素。我们将侗族传统村落自身系统秩序与环境互为作用的关系,称为艺术生态。从整体上看,艺术是由艺术自身之内生态环境审美与外在相关的外生态环境审美两大系统构成的。侗族传统村落的内生态环境审美包括村落布局审美、生存空间审美,外生态环境审美是侗族传统村落独特的自然环境审美。侗族传统村落是内生态环境审美与外生态环境审美的耦合,是侗族生态审美观的具体表现。
生态美学注重人与自然的整体关联性。具有生态美学价值的艺术一般来说是符合自然规律并符合生态伦理的,而符合生态审美的传统村落必须是一个开放的、有机的、多样的但同时又整体统一的村落[4]。贵州侗族传统村落是人与自然耦合共荣、和谐共美的有机统一体,耦合于自然山水的人居环境中,在民居、旱地、水田、树林四大生态圈层有机循环系统中可持续地良性发展,耦合并进。
二、耦合共荣,和谐共美:侗族传统村落的生态审美体现
生态审美观,是以生态美学为哲学基础,以整个生态系统为审美对象的审美观念[5]。侗族传统村落生态审美观的形成与建立根植于传统生态审美观,侗款文化蕴含了深刻的生态智慧。侗款影响下的侗族传统社会形成了独有的款文化,对侗族传统社会的社会和谐发挥着重要的作用[6]。侗族传统村落是侗款文化形成过程积淀下来的生态审美形态,是侗族文化和生态审美观的具体再现,其包含的生态审美理念、审美标准存在于侗族群体选址择居、开田垦地、开荒造林、封山育林等一系列文化因素之中,贯穿且根植于每一个侗族人的生态审美意识中,成为维系侗族传统村落生态环境稳定、有序、和谐发展内在的、无形的纽带,是侗族传统村落与自然环境之间耦合共荣、和谐共美的潜在组织者,也是生态审美文化、行为模式形成的重要制约因素。
贵州属西南高原山地,平均海拔在1 100 米左右,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贵州侗族传统村落均坐落于青山绿水间,受空间环境、经济水平的影响,侗族人顺应并依赖自然,产生了类似于荀子“天地合而万物生”[7]的生态审美理念。因而侗族人在选址择居、空间布局、伐木造林等方面都体现了独特的生态审美理念。这种生态审美理念是认知关系的真,伦理关系的善,实践关系的益,日常生存关系的宜的综合体现[5]。就贵州侗族传统村落来说,主要体现为“三美”,即选址布局负阴抱阳的顺应之美,村落空间屋—地—田的耦合之美,种树造林皈依自然的参与之美。
(一)选址布局负阴抱阳的顺应之美
复杂的地理环境决定了贵州侗族传统村落的布局;闭塞的交通和落后的经济,使贵州侗族传统村落始终保持着最为原始的生态风貌。侗族是我国典型的农耕民族,从整体来看,贵州侗族传统村落往往定址于依山傍水的地理环境,山林的肥沃土地和溪流的丰富水源是发展农耕文明的必要条件,山、水作为有形的资源和无形的自然力量,制约着侗族传统村落的选址布局。
“择地而居”是中国传统生态审美智慧的重要范畴[8],身处于大山深处的侗族先民在选址布局方面体现了侗族人的生态审美智慧。锦屏县彦洞乡瑶白村(图1)是第三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典型侗族传统村落,在村落选址布局上,瑶白村依遵所处的山势地形,就地起势,背靠山体,面朝溪流,巧妙地规避了山体塌方、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是老子“万物负阴抱阳,冲气以为和”与“顺应自然”择居观的体现。坐落于榕江县栽麻镇的大利侗寨在村落布局上有别于锦屏县彦洞乡的瑶白村,大利村同样遵循我国“天人合一”的生态审美哲学观,但与住宅建于山顶的瑶白村不同,大利村坐落于四面突起,近似于盆地的山坳里(图2),体现了大利侗民避寒、聚气的择居观。
贵州侗族传统村落排列布局依遵自然形势,同时,村落与周围环境之间共生共荣,坐落于山顶的瑶白村和山坳里的大利村都与周围环境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树林、溪流、梯田、旱地、住宅与周边环境耦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体系中的每一个子系统都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互对立、相互转化的要素。[8]村落中的各要素依靠自然力量呈现出一种良性的生态循环,既维系了村落定址环境的自然本性,又维护了村落与自然的和谐秩序之美,构建了天人合一、虚实相生的诗意栖居环境,体现了侗族传统村落选址布局负阴抱阳的顺应之美。山、水、民居共同构成了侗族传统村落,在这一自然的组合空间内构筑了侗族人的家园意识。因此,侗族传统村落在选址布局上是依附于自然,与自然和谐共生而形成的自然村落,侗族传统村落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大自然的围合下的一个有机体,形成了村落、田地、山川、河流、林木相依相存的诗意栖居环境。
图1 瑶白村
图2 大利村
(二)村落生存空间的耦合之美
海德格尔认为,人是此在的存在。存在的本质是生存,生存“规定”着此在。[9]侗族传统村落中生存生产活动与生活环境形成有机循环、耦合联系的关系,是此在存在于共在的方式。如此,侗族传统村落生存空间的耦合之美将是怎样呈现的呢?以锦屏县彦洞乡瑶白村为例,从瑶白村房屋—地—田—林整体的生存空间来看,自然环境以及村落组成的社会环境,形成了人与自然共存共生并相互映照、和谐共生的生态空间,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协同合作与持续发展。[10]
1.房屋
侗族的木质结构房屋底空、中虚、顶斜覆,属于建筑空间的范畴,其传统建筑的内部空间与外部空间的生态审美理念体现如下:典型的三排两间木质杆栏式建筑,内部空间构造为一楼存放杂物,大体连通;二楼生活起居,包括堂屋、厨房、卧室,楼梯往往立于房屋一边,上楼后首先通过走廊进入堂屋,堂屋左右两边各有两间房,由个人和住房需要合理规划生活空间,而厨房通常安排于右边靠近神龛的一侧;三楼与二楼内部空间大体一致,整体以卧室为主,走廊的正上方多出廊檐部分,作为日常生活的晾晒空间。侗族传统房屋建筑从杂物存放到生活起居都合理布局,体现了侗族先民宜居、益居与易居的生态审美智慧。此外,侗族传统村落建筑选材因地制宜,是在不破坏自然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之物,表现了侗族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统一,贯穿着“顺物自然”的生态审美思想,充分把握和尊重建筑材料之“物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和谐秩序。
侗族杆栏式建筑在山水中、田地旁,常常是“一水护田将绿绕,两山排闼送青来”,处于自然的、诗意的围合空间。建筑的宜居、益居、易居,选材的因地制宜,是顺物自然、耦合共生的反映。
2.旱地与水塘
侗族传统村落的第三生态圈——旱地与水塘,体现了侗族人宜居、易居、益居的生态审美理念,大自然作为侗族人获取食物的“冰箱”,为了便于蔬菜即采即食,侗族人会在房屋周边开垦一两片可栽种当季蔬菜的旱地(图3)。
屋后挖凿的水塘主要生态功能是蓄水,是收纳生活污水并实现再利用的生态自循环系统,也是侗族生态美学智慧的具体体现。与一般的蓄水池不同,侗族传统村落中房屋后面挖凿的水塘往往栽种荷花,养殖鲤鱼,生活污水所含有的饭粒、菜渣等有机物排入水塘,成为鲤鱼的主要养料来源,生活中稳定排入的水量、鱼儿吃剩的残羹和排泄的粪便又作为荷花生长的肥料,促进荷花的生长。侗族是一个爱美的民族,对生活空间环境也有美的要求,水塘里夏季盛开的荷花、冬季的枯叶都成为别样的景色,美化着房屋空间环境(图4)。除去荷花、荷叶装饰美化空间环境的功能,藕和莲子作为食材、根茎叶种作为药材,其全身从美化环境到食用治病,可玩可赏,可食可用。水塘内喂养的鲤鱼一般不直接用作食材,而是将其作为培育鱼苗的鱼种,待鱼苗孵化后再将鱼苗转移到种植水稻的水田培育、放养。水塘里经久堆积的淤泥还可以作为种植水稻的天然无污染的肥料,在清理水塘淤泥的同时,也肥沃了水田。循真而成善,真善相和以成美,真善美相生相益,并潜含了真态、善态、美态的生态和谐价值。[11]作为侗族传统村落的第三围合空间,旱地和水塘是侗族人既符合生态目的又符合审美要求的生活与环境耦合的生存空间。
图3 菜地
图4 水塘
3.水田
侗族传统村落的水田作为村落围合的第二生态系统,是侗族水稻作物的主要生长空间,也是侗族主粮的第一来源地。水田依遵村落所处环境地势而开凿,整体呈现为阶梯状的层叠梯田(图5、图6)。在侗族梯田这一生态系统中,侗族人的劳动作为第一要素,促进水田的生态循环。上文谈及的第二生态圈水塘内的淤泥和鱼苗通过侗族人的介入,保障和推动整体的生态稳定和平衡。淤泥所含的肥沃养料助于肥化水田;鱼的放养可以松土活水,食灭害虫,为水稻营造有利的生长环境;落入水田的稻花可以作为鱼儿的养料,实现良性的生态循环。侗族人不管是开凿梯田还是通过劳动介入到水田系统的生态循环,都遵循着生态审美规律,实现了合规律方面的自觉,达到了劳动者、劳动对象、劳动环境审美规律的中和。[11]侗族传统村落的水田是良性共生的自循环系统,是侗族人生态智慧的体现。
图5 瑶白村梯田
图6 瑶白村水田
侗族传统村落围合的屋—地—田三层生态圈,展现了整个侗族传统村落的社会风貌,体现侗族人生态审美的精神追求和文化需求。侗族传统村落生存空间构造保持着对天道万物平等共生的态度,是道家“天人合一”和海德格尔“天地神人四方游戏说”的具体体现。侗族传统村落整体生存空间是生活与空间耦合并进的结果,自然而然的组成了一个整体,形成了人杰地灵的具有美学审美价值的生态艺术空间景观。
(三)种树造林皈依自然的参与之美
老子《道德经》里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12]人们依据于大地而生活劳作,繁衍生息;大地依据于自然规律,化育万物。树林作为围合侗族传统村落的第一生态圈,侗族人在顺应自然的组村落户中所形成的“生娃栽树,婚嫁伐木”习俗就是侗族人调节自然节奏、村落空间节奏以及社会节奏的表现,是村落耦合于自然的自发活动。
贵州侗族在组村落户上顺应自然、改造自然,同时侗族人又参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建造而皈依于自然(图7)。在侗族先辈中一直遵循着“生一个孩子种一百棵树”的传统,闭塞的自然环境导致侗族人的收入来源原始单一,婚嫁是侗族人的人生大事,每每孩子出生,父母就开始为子女筹备彩礼、嫁妆,最传统的彩礼、嫁妆就是父母在子女出生时栽种的树木。在这里侗族人无形中实现了“原天地之美,达万物之理”的耦合共荣、和谐共美的生态审美理念。侗族人每生一个孩子,都将为子女栽种100棵杉树,生男孩的家庭会在孩子长大成人结婚时砍树作为新房的建造材料;生女孩的家庭会将出生时栽种的树砍伐卖掉作为嫁妆送给出阁的女儿。新婚夫妇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又遵循着原来的传统,栽种树木,封山育林,留给子女婚嫁之时使用。这种周而复始、代代相沿的循环,是侗族人自觉参与自然建造的具体体现。
在侗族人的生态审美理念中,人是大自然中的一部分,人的生活起居从属于大自然。如徐恒醇所说的:“生态审美反映了主体内在与外在自然的和谐统一性。生态审美意识不仅是对自身生命价值的体现,也不只是对外在自然美的发现,而且是生命的共感与欢歌。在这里,审美不是主体情感的外化或投射,而是审美主体的心灵与审美对象生命价值的融合。”[13]在尊重、顺应自然的基础上,还需要人自身来协调人与自然万物的关系,使人、村落、自然三者之间彼此相依相存,达到村落主体内在与外在自然环境耦合共荣,和谐统一,这是侗族人的生态审美观的最终追求。
三、结语
贵州侗族传统村落的生态意识与审美意象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当时生产技术和科技条件的影响,但是传承至今的符合“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观的生态哲学思想,“耦合共荣、和谐共美”的生态审美精神,让贵州侗族传统村落成为具有归属感的精神家园和具有艺术韵味的诗意栖居地。
通过对贵州侗族传统村落生态审美的研究,从侗族传统村落选址布局负阴抱阳的顺应之美、村落生存空间的耦合之美、种树造林皈依自然的参与之美中可以发现贵州侗族传统村落至今保持着的人与自然共生共存、和谐统一的良性循环状态,是侗族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改造自然又皈依自然的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生态审美智慧的结果。当今社会中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人们对自然的过度索取所导致,特别是在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的今天,我们应认识侗族传统村落与自然形成的耦合关系中所涵盖的生存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深刻认识“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的传统思想,以生态美学建构乡村生存结构,推动乡村实现振兴。因此,侗族传统村落知止尚俭、和谐共生的生态审美观是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学习的,从侗族传统村落智慧的生态审美观中寻求一条保护与开发、传统与现代之间平衡的发展道路,为我们建设“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建设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益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