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及水利工程质量与验收管理
2021-01-16田富水李鹏开封黄河河务局
田富水 李鹏 开封黄河河务局
2010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指出:“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水利事业紧跟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的步伐,快速发展,以便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我们决心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使水资源真正做到可持续利用,以更好地支撑、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对宝贵的水资源的需求,促进社会主义强国的建设。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紧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新时期治水思路加快转变,以适应新时代、新时期的要求。
我国新时代治水方针就是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3月向全国人民发出的伟大号召:“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我们搞好水利建设必须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的发展,切实追寻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的指示,真正结合水利发展实际,从国家发展对水的要求的战略高度,认认真真地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落到实处;脚踏实地地俯下身子解决水利建设中面临的新老问题,使水利建设真正为国家粮食安全、能源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保驾护航,使水利成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总后勤。
我国是社会主义大国,全国有14亿多人口,必须明了我国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据资料披露,我国人均拥有的水量在世界上排名比较靠后,大约只有美国人均拥有水量的四十分之一。面对这种状况,国家花大价钱、大功夫、大资金解决部分地区缺水问题,比如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东线工程、引汉入渭工程等;还要开工建设南水北调西线工程。需要强调的是,建设这些工程非常必要,但有一点不能忽略,那就是搞好节约用水。习近平总书记号召节水优先,节约用水好比一场艰巨的战争,我们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将节水思想真正灌输到全国人民的头脑中,真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的号召,把节约用水落到实处。
我国经过七十年的奋斗,水利事业兴利除害,取得伟大成就,水利工程建设日新月异,快速发展,成绩显著。但我国的水生态环境恶化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遏制,水利事业监督管理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我们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明确水利事业发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地位,使水利行业全体职工思想跟上新时代的步伐,真正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代治水方针,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想上来。要适应新时代发展,真正认识存在的问题,解决存在的矛盾,转变工作重心,一是高度重视水利生态环境的改善;二是一丝不苟地加强水利行业的监督管理,要明了水利生态环境优化刻不容缓。水利行业监督管理要推行“大数据”“数字化”。要真正做到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监督管理现代化。
水利行业、水利建设事业要当好祖国建设的好后勤,真正做到为国家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乃至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保驾护航,就必须破解我国水利发展存在的新老问题,要抓住主要矛盾,深入进行水利事业改革,要搞好创新,用新思维、新路子、新方法去践行治水新方针,做好防洪工程、供水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及信息化工程等方面的补短板,加强对大江、大河、大湖泊及各种水资源的管理。要按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要求,节流开源并举,节流优先,适度开源,强化管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利用效益。落实河长制、湖长制,要依法治水,依法管好水利工程建设,依法搞好水利工程管理,还要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问责制度,切实搞好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我国水利建设行业迅速发展,习近平新时代的治水方针及思路,为新时代水利改革发展明确了工作重点、指明了前进方向。随着我国治水的新老问题不断变化,水利工程质量与验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我国水利工程的建设质量是从安全、适用、功能、环境保护和外观等方面进行评估,其质量必须满足我国水利行业的相关标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即工程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行为又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检查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如质量管理体制、参建单位资质、机构设置、人员素质、规章制度等;另一类检查是否符合施工规范、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所规定的行为,如施工操作要求、质量检验与评定要求、验收程序等。工程实体质量是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和相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工程质量结果。
水利工程质量与验收管理工作包括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和水利工程验收管理三方面内容。
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体制
工程项目法人要具体负责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理、检查单位要对工程质量实行严格的检查控制,具体施工单位要对水利工程质量的每个细节都不能放松。只有这三方密切配合,才能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参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质量管理机构,任命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制定有关工程质量的规章制度。人员的专业、素质、数量配备应达到项目施工所需的质检要求,监理测量、质检、试验及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质量合同,建立相应的质量保障组织,利用各种计量设备,先进的试验仪器,聘请权威技术人员经常检验及竣工验收,以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
负责质量监督的机构应依据工程建设需要建立与项目相关的质量监督站,委派具有相应资格的专职质量监督员进行质量监督,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跟踪施工进行质量检测。
1.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
(1)项目法人应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相关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等手续。
(2)项目法人应组织质量技术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施工单位、监督检查单位的工作及实体工程进行详细的、认真的检查检验,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向施工方进行必要的设计交底。
(3)项目法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因工程质量导致的事故,应按规定进行调查、报告,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防止施工事故发生。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应遵照科学方法,聘请社会质量检查组织及专家、学者,或权威技术部门对工程进行检验、评估及验收,防止质量事故发生。
2.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
(1)水利建设工程所用的物资、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中间产品、标准及数量应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应真实、及时、齐全地记录各项检测记录,确保校对、审核等签字手续完备。
(2)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照工程设计的相关要求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作业,严禁偷工减料,严禁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内容。
(3)施工质量的检查必须由基层班组的初检、处(队)复检、项目经理部组成的质检机构进行终检,形成“三检制”。施工记录、质量评定表、检验单及其他备查资料应当真实、完整。严格执行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工程验收评定手续应当齐全。
(4)工程质量缺陷及质量事故应及时记录、备案、报告,及时进行处理。
3.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1)监理总工程师要例行自己的职责,要全面执行监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具体负责审核、签发施工图纸。组织监理人员签发有关指令、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要定期召开质量监督研讨会,对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措施、确保质量、方法进行全面审查及检查检验,搞好全面协调工作。
(2)监理人员应按监理合同要求,对主体工程的主要工序、关键施工点、容易出问题的地方、隐蔽部位等严格检查,不留死角,做好记录,发现问题不留情面,责令整改。
(3)监理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要求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抽检,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抽查,切实负起责任,及时发现问题,当天整改不拖延。
(4)责令工程承包人对工程质量出现的问题,拿出整改计划,提出具体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做到全面整改不留隐患。
(5)《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工程实际;《监理日志》《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报告》等应及时、正确、确实反映工程的概貌。
4.监督机构质量监督
(1)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建设实施强制性监督,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2)质量监督机构应做好质量检查记录;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及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督促有关单位予以整改。
二、水利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
1.水利工程施工开始前,要有项目法人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检查单位等按照规定进行具体分工,细化各自的责任,下发责任表格,具体责任上表,以便检查验收时按表格规定的职责落实责任。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项目法人上报的工程项目划分以文件的形式予以确认。
2.项目法人应按有关规定组织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分部工程可委托监理机构组织。验收程序必须规范,手续应当齐全。
3.施工单位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填表说明与示例》的规定填写水利建设工程的质量情况评价分析表。单元(工序)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工程项目质量评定应符合规程要求。监理单位应按规定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复核。
4.对重要的隐蔽部位、工程的要害部位、大型水利枢纽核心部位、分部工程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核备;对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项目的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核定。
5.水利建设工程外观质量评定,要有甲方组织监理检查、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评定组,详细检查,检验评定,现场进行详细地质量检验,检查评定,并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三、水利工程验收管理
1.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的验收按照主持验收单位性质的不同,具体分为项目法人验收和政府进行验收两大类。
项目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2.根据竣工验收的需要,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样检测。项目法人应负责提出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的项目、内容和数量,经质量监督机构审核后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核定。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监督机构应提出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报告。
3.水利工程的施工阶段和预备运行阶段,对于完工工程观测应当及时,记录应当真实,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成果分析。
重任在肩,唯有夙兴夜寐;机遇面前,必须奋力前行。水利建设行业日新月异,吹响了新时代治水兴水管水的号角,我们要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的治水方针及思路,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扎实实做好水利行业各项工作,为祖国大地挥洒汗水,贡献青春与美好,向着中国梦努力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