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问题是“研究雇佣劳动的学说的范围”初探
——学习《资本论》札记
2021-01-16黄传昌重庆市荣昌中学校
黄传昌 重庆市荣昌中学校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八章,计时工资”中开篇的一段话,人们一般都比较忽视它,更谈不上研究它,实际上其中蕴含着非常重要的问题。马克思在这一章开篇就指出:工资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有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这种情况对那些只注重材料,而看不到各种工资形式的本质内容的经济学家们来说是认识不到这一点的。但是,工资的各种表现形式及其本质内容是“雇佣劳动论”的研究范围,而不是《资本论》的研究任务。《资本论》第一卷“第六篇,工资”,是《资本论》三卷中唯一一篇专门研究工资问题的,马克思怎么又说工资问题“是属于专门研究雇佣劳动的学说的范围,因而不是本书的任务”呢?下面从四个方面来考察这个问题。
一、工资问题是“雇佣劳动论”的研究范围
《资本论》第一卷的第一篇研究的是劳动价值论,第三至五篇研究的是剩余价值生产。但是,研究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是:资本家购买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而资本家则认为购买的是劳动而不是劳动力,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工人得到了劳动的全部报酬。因此,剩余价值理论同“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是工人劳动的全部报酬”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不解决这个矛盾,就不能认为剩余价值理论已经完成。因此,在前面第三至五篇完成了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研究后,在第六篇又要回到“工人出卖的是劳动力而不是劳动”这个前提来。虽然在前面第四章的“3 劳动力的买和卖”中已经确定了劳动和劳动力的区别。但是,第四章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因而对劳动与劳动力的区别只是提出了问题,并没有解决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在第六篇的“第十七章,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中才得以解决。可见,“第六篇,工资”实际上是对前面剩余价值理论的补充和完善。既然“第六篇,工资”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是劳动与劳动力的区别问题,而不是工资问题,那么,当然工资问题就是专门研究工资形式及本质内容的“雇佣劳动论”的考察范围了。也就是说,马克思还要计划写一本“雇佣劳动论”的书来专门研究工资问题。实际上,马克思一直有一个“六册”经济学著作的宏大写作计划,其中就有“雇佣劳动论”的写作计划。
二、马克思的“六册”经济学巨著写作计划
马克思在1857 年8 月为自己计划中的经济学巨著而写的“序言”中,就提出了他的经济学巨著结构的初步方案:(1)撇开社会的各种经济形式,从中抽象出一般的理论规定,为后面的写作奠定理论基础。(2)资本主义社会生产中的基本经济范畴和基本阶级,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以及依附于它们的资本家,雇佣工人,土地所有者,还有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商品交换、商品流通和个人信用。(3)资产阶级在国家形式表现出来的“非生产阶级”、税收、国债、政府的公共信用、人口、对外殖民。(4)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在国际市场上表现出来的国际关系,国际劳动分工,国际商品交换,资本的输出和输入、外汇汇率。(5)世界市场及其经济危机。
马克思在1857 年8 月完成上述“序言”的写作后,1857 年8 月—1858 年5 月,又开始写作《〈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也就是后来《资本论》的第一部手稿,这部手稿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上占有十分特殊的地位,马克思在这部手稿中两次提到了他的经济学巨著的写作计划和分篇法。马克思首先指出:商品的交换价值及其价值、货币、价格属于第一篇的内容;第二篇主要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内部结构,第三篇是资产阶级在国家形式上的主要构成,第四篇主要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际关系,第五篇是从总体上考察资本主义商品生产及其一切矛盾的展开,而世界市场则是从总体上考察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前提。然后又指出:首先抽象出资本的一般概念,之后考察土地所有权,之后再考察雇佣劳动,三大阶级、资本家、土地所有者、雇佣工人以及它们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中的基本形式。其次是资本主义国家和资产阶级社会、非生产阶级的存在,赋税、国债、对外贸易、对外掠夺殖民地等。最后是资本主义国内的经济危机越出国家界限,引起世界经济危机。
马克思在1858 年2 月22 日致拉萨尔的信中指出:我想把我的经济学著作进行的情况告诉你,首先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经济范畴及其体系的批判,而所有著作可分为六个分册,它们是:(1)资本及其一些绪论性的叙述。(2)土地所有权。(3)雇佣劳动。(4)资产阶级国家。(5)国际上的对外贸易。
马克思在1858 年4 月2 日至恩格斯的信中指出:我写作的第一部分的简单纲要,它们共分为六个分册:1、资本。2、地产。3、雇佣劳动力。4、国家,5、国际贸易。6、世界市场。
马克思在1859 年2 月1 日致魏德迈的信中又指出:我把全部政治经济学分为六册:资本、地产、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
这一切都说明马克思确是有一个宏大的六册经济学著作写作计划,其中有一册就是“雇佣劳动论”。那么,后来马克思为什么没有完成这个写作计划呢?后人作了许多推测。加拿大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迈克尔·A·莱博维奇所著的《超越〈资本论〉》一书认为:“大多数评论者总结道:简单地说,马克思改变了主意,并在《资本论》中混合了相关的资料,其中,卡尔·考斯基、亨里克·格鲁斯曼,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苏联编辑——罗纳德·米克和欧内斯特·曼德尔提出了这样的观点。……即后三册书被搁置一旁,作为该著作的“最后的续篇”,第二册和第三册书则与《资本论》相糅合。”国内学术界也有相似的观点。
如前所述,马克思在1858 年2 月22 日给拉萨尔写的一封信中专门讲了全部著作分为六个分册的问题,接着在1858 年3 月11日又给拉萨尔写了一封信,这封信非常重要,信中写道:“第一分册无论如何应当是一部比较完整的著作,而由于它包括整个叙述的基础,所以未必能少于五至六个印张,这一点我在最后加工时就能看到。这一分册包括:(1)价值,(2)货币,(3)资本一般(资本的生产过程、资本的流通过程,两者的统一,或资本和利润、利息),这将是一本独立的小册子。……至于总共有多少印张,老实说,我还很不清楚,因为本书的材料在我的笔记本中只是一种专题研究的形式,常常过于详尽,在最后综合时就不会这样了”。马克思在对这本“独立的小册子”的写作计划做了比较详细地说明后,又特别对“六分册”的写作计划作了说明:“六分册”中由于前三册是专门考察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因而需要做深入的分析和详细地阐述,而后三册准备只作基本的叙述。当然,全部著作不会少于三十到四十个印张。
在1875 年4 月《资本论》第一卷的法文版出版时,马克思在书中仍然坚持认为:工资问题是“雇佣劳动学说”的研究范围,而不是《资本论》的研究任务。
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告诉我们:第一,马克思一直没有放弃“六册”经济学著作的写作计划,其中“第一分册无论如何应当是一部比较完整的著作”;这一分册包括:“(1)价值,(2)货币”,也就是今天我们看到的《资本论》第一卷中的“第一篇,商品和货币”;“资本的生产过程”,也就是今天我们看到的《资本论》第一卷,“资本的流通过程”,也就是今天我们看到的《资本论》第二卷;“两者的统一或资本和利润、利息”,也就是今天我们看到的《资本论》第三卷。第二,马克思在“六册”的写作计划中,前三册作详细的叙述,后三册只作了一些基本的叙述,“六册”总体上不会少于三十至四十个印张。可见,马克思关于“六册”经济学巨著的写作计划是一贯的、一致的,现在的《资本论》三卷只是“一本独立的小册子”,并且一直到1875 年仍然认为要写一本“专门研究雇佣劳动的学说”的书。
但是,马克思这一部如此宏大的经济学巨著,就是在今天看来,个人的精力都是难以完成的,何况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时就已经身患重病,再加上经济拮据,贫病交加,马克思最终没能完成这个宏大的写作计划。1883 年马克思病逝后,恩格斯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在1885 年才整理出版了《资本论》第二卷;又经过8 年多的艰苦劳动,在1894 年才整理出版了《资本论》第三卷。但是,恩格斯也没有完成整理出版马克思的遗稿的工作,在1895 年恩格斯逝世后,考茨基又经过10 多年的艰苦劳动,才把《资本论》第四卷,即《剩余价值学说史》整理为三卷,分别于1904 年、1905 年和1910年出版。
三、在《资本论》中工资是一个不变的量
马克思不仅把工资问题看成是“雇佣劳动学说”的研究范围,而且还把工资看成是一个不变的量。
马克思在1858 年4 月2 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在考察资本一般的那一篇里。我们都假定工资是一个不变的量,至于工资的降低或提升,或者说工资的运动变化我们将在关于“雇佣劳动学说”那一分册中去考察。
马克思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指出: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都是不同的,并且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会因为工人所需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发生变化而随之变化。但是,我们在考察资本主义社会的剩余价值生产时,需要把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看成是一个固定的量,并把它作为固定的量加以考察,而对劳动力商品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的变化的考察,则要到研究“雇佣劳动的学说”时再考察。
马克思在《1861—1863 年经济手稿》中又指出:关于雇佣工人实际生活水平变化的问题,以及劳动力商品的市场价格围绕这个实际生活水平提高或降低的问题。都是“雇佣劳动的学说”的研究范围,我们在考察资本的一般关系时也会看到,不管雇佣工人的实际生活水平是提高还是降低,对考察是没有关系的,唯一重要的事情是要把雇佣工人的生活水平看成是已知的,固定的量,一切同雇佣工人的生活水平变化的相关问题,都是属于对雇佣劳动的专门研究。此外,任何资本家,例如创办工厂和企业的资本家,在他创办的地方和时候,必然把工资看成是一定的。接着又指出:由于机器的广泛使用,出现了机器排挤工人的现象,增加了产业后备军,从而使工厂就业的工人工资下降了,这个问题也是“雇佣劳动论”中的“工资学说”的研究范围,在这里,我们研究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的出发点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得到了完全支付,如果说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贬值,或者说工资降低了,那是因为机器大生产使雇佣工人所必需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降低了,这些商品更便宜了。
马克思的这些论述告诉我们:第一,工资额的降低和提高,必要劳动(即工资)的绝对量和相对量会因为劳动力的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劳动力的市场价格(即工资)会因为工人生活需要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工资的这些变化都是属于“雇佣劳动论”中的“工资学说”的研究范围,而不是《资本论》的研究范围。第二,在《资本论》的研究中,是把“必要劳动的标准”看成是一个“固定的量”,把工人的生活需要水平看成是“已知的、一定的”。因此,我们在考察资本主义剩余价值生产时,都是假定工资是一个不变量,或者说劳动力商品是按其价值完全支付的,我们就是在这一基础或前提下来考察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的变化的。如果有工资下降,仅仅是因为劳动力的价值降低,而劳动力的价值降低是因为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生活资料便宜了。
考察到此,我们还需要回答两个问题:一是马克思为什么要把“工资学说”归到写作计划中的“雇佣劳动论”这本书呢?二是马克思为什么要把劳动力价值或价格假设为一个“固定的量”呢?
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阶级关系就是资本家与工人的阶级关系,资本就是能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因此,《资本论》的核心论题就是“剩余价值学说”,只有弄清楚了什么是剩余价值以及剩余价值的来源后,才能揭示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关系——即资本家与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工资只是雇佣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或市场价格,那么,当然“雇佣劳动论”的核心论题就是“工资学说”了。为此,马克思才多次强调工资问题“是研究雇佣劳动时考察的范围”。
马克思把劳动力价值看成是一个“固定的量”,是为了撇开影响考察“剩余价值学说”的其他因素。若是把劳动力的价值或市场价格的变动情况引进“剩余价值学说”的研究中,就会影响对资本的本质属性的考察,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比比皆是。因此,马克思不仅假定劳动力的价值是一个“固定的量”,马克思在1858 年4 月2 日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其次还假定:地产=0,就是说,地产这一特殊的经济关系在这里还不加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在研究每一个别关系时不致老是牵涉到一切问题”。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也指出:我们在考察开始时假定的前提条件,在对问题做深入分析时都会发生变化,但我们只要一开始就把这些问题看成是“固定的”,那么在对这些问题深入分析时就可以“避免把一切弄乱”。这些都体现在马克思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的分析中。在考察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时,马克思都是假定构成劳动力价值的生活资料的种类和数量不变为前提条件的。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就是在劳动力价值不变或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日,从而延长剩余劳动时间,资本就能占有更多的剩余价值。在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情况下,生产技术的进步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会使单位商品的价值下降,在构成劳动力价值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种类和数量不变的条件下,会使劳动力的价值成比例下降,或者说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时间就会缩短,从而使剩余劳动时间相应延长,资本占有的剩余价值量就会成比例上升。这种情况在社会上具体表现为实际工资水平不变,而名义工资下降。因此,机器是生产剩余价值的手段,资本主义社会机器大生产的生产目的就是无偿占有更多剩余价值,资本体现了对工人的剥削关系。这些《资本论》中最核心的论题就一目了然地呈现在人们面前。可见,把劳动力的价值看成是一个“固定量”,才能在考察剩余价值生产的过程中,“不致老是牵涉到一切问题”,才能最终揭示资本的本质。
四、工人的工资水平是一个变化的量
实际上,马克思认为的工人的工资水平是随着工人生活需要水平的变化而变化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指出:人类生存的第一个物质条件就是首先需要衣、食、住、等物质东西,因此,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出满足这些需要的物质东西来。第二个历史事实是人类在得到衣、食、住等物质东西的满足后,又会生产出新的劳动工具,新的劳动工具又会生产出新的物质需要。
马克思在《1857—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也指出:“历史地自行产生的需要即由生产本身产生的需要,社会需要即从社会生产和交换中产生的需要越是成为必要的,现实财富的发展程度便越高”。接着又指出:人类的生产和再生产,不仅改变了自然的客观条件,也改变了劳动者本身,使劳动者在改变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变着劳动者的主观世界,使劳动者产生新的思想观念,新的社会交往方式和新的生活需要。
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述告诉我们:第一,人类生存的第一个需要就是满足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的需要,因此,物质产品的生产和再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第一个物质前提条件。第二,社会生产的发展,就会产生新的产品、新的生活方式等,因此,新的需要就会从社会生产和交换中自行产生。第三,社会生产的发展,不仅改变着生产的客观条件,而且也改变着生产者自身,产生出新的语言,新的思想观念,新的交往方式以及新的生活需要。
由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指出:劳动力商品与其他普通商品不同的是:劳动力商品的价值规定中包含着社会历史条件和社会道德的因素。可见,马克思并没有排除工人的必要生活资料在其他时期是可能变化的。如前所述,如果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由历史规定的必要生活资料的种类和数量也随之变化了,那么工人的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都有可能提高,甚至在剩余价值率不变或提高的情况下也是如此。为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指出:如果工人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比以前更便宜了,或者说工人的货币工资由于这些原因而提高了,那么工人就会购买更多这些商品,从而就会产生对这些商品更大的社会需求。马克思在《1861—1863 年经济学手稿》中也指出:如果工资提高到它的正常平均水平以上,这就意味着工人也分享、占有他自身的一部分剩余劳动。当然,即使是工人的工资提高到它的正常平均水平以上,占有他自身的一部分剩余劳动,也是被“限制在资本主义剥削所容许的范围内”。
以上的分析说明,马克思假定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价值的必要生活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是不变的,甚至“假定地产=0”,这些都不过是在方法论上为了分析方便所作的假设,是为了更纯粹地考察剩余价值生产,“避免把一切弄乱”。这样才能更好地考察剩余价值的来源和本质,揭示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这是《资本论》的中心任务。如前所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各方面的不断进步,社会需要也是变化的,工人的生活需要和生活方式也随之变化。为此,马克思才一再强调工资变化的问题“是考察雇佣劳动时所研究的范围”。如果马克思能够完成“雇佣劳动论”的写作计划,那么,马克思会怎样论述劳动力价值是一个“可变量”条件下的资本主义生产呢?事实上,二战以后,当代资本主义制度为了缓和资本与雇佣劳动的阶级对立,实行了一系列调整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分配关系的制度。例如:国家层面的养老、疾病和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层面的工资集体谈判制度;企业层面的年终奖金制度,企业内部员工的持股制度等。这些都使工人的收入不再限于劳动力价值的水平,而是在劳动力价值水平以外也分享到一部分剩余劳动,“占有他自身的一部分剩余劳动”,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在分配关系方面的重大调整。这些新情况、新变化,就为当代马克思主义者发展马克思主义留下了巨大的创新空间,去完成马克思未完成的“雇佣劳动论”。
总之,马克思确有一个“六册”经济学巨著的写作计划,其中也确有“雇佣劳动论”的写作计划,并把“工资的变化”归到这个写作计划中,由于客观的原因,马克思没能完成这些写作计划,这是永远的历史遗憾。我们知道,资本主义社会最基本的阶级关系就是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这个关系应包括两个方面:资本及其内部的关系;雇佣劳动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对立统一的关系。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一书中指出:资本以雇佣劳动的存在为前提条件,而雇佣劳动又以资本的存在为前提条件,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相互产生,相互依存而又相互制约,断言资本的利益与劳动的利益是一致的,事实上不过是说资本和雇佣劳动是同一种关系的两个方面罢了,一方面制约着另一方面。而《资本论》并没有对雇佣劳动及其“工资的变化”作全面论述,只是“简单地说明一下”。缺少对雇佣劳动方面的考察,在这个意义上来讲,《资本论》还需要“雇佣劳动论”来补充和完善。但是,从另一方面来看,《资本论》的核心论题就是“剩余价值学说”;“雇佣劳动论”的核心论题是“工资学说”,那么,当然“工资的变化”问题就是“属于专门研究雇佣劳动的学说的范围,因而不是本书的任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