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下我国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实现路径
2021-01-15唐小凤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党校
唐小凤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党校
2021 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面对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带来国内外环境的新变化,科技创新正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能,成为打通国内国际双循环之间的纽带,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将是必然选择。当前,更需立足于我国科技创新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的逻辑规律、实践特征,才能实现制造强国、经济强国、科技强国的有机统一。
一、科技创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实践逻辑
当前,党中央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实际,针对世界经济发展形势的显著变化提出了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部署。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是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深度调整的新环境、新变化所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更是提升经济自我循环能力的主动作为。其目的是通过有机统筹两个大局、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激发国内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提高效率,降低外部冲击带来的负面影响。基于此,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需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加快推进科技的自主创新,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引领产业向中高端迈进。
科技创新对于整个人类社会发展的影响证明,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实力如何,直接决定了其在世界政治经济体系结构中的地位。纵观历史上以三次工业革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成果:第一次工业革命以蒸汽机的发明为标志,以纺织业和冶金工业的变革为代表,技术创新主要是以改进机器体系为主;第二次工业革命以电力和内燃机的发明和应用为标志,以石油化工、家用电器等新产业的出现为代表,技术创新以包括产品、工艺、机器等整个生产技术体系的全面革新为主;第三次工业革命以计算机的发明为标志,以信息化和通信产业的变革为代表,技术创新以零部件的改进和产品系统的革新为主。在这三次工业革命中,英国、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无疑使其在当今世界政治经济结构中拥有了相当大的话语权。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世界各国都把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美国出台了一系列创新战略和制造业计划,如《美国创新战略:推动可持续增长和高质量就业》《重振美国制造业框架》等,科研导向的创新体系中重新增添“制造业引领的创新”。德国通过了并推出《德国工业 4.0 战略计划实施建议》,其目的是使德国本国制造业发展优势为前提,全面提升全球竞争力,成为新一代工业生产技术(即信息物理系统)的供应国和主导市场。日本从2013年开始公布实施“科学技术创新综合战略”,2018 年起,改为每年发布“统合创新战略”,并汇总了将科学技术与创新成果应用于社会所需的措施。韩国公布面向2040 年的《大韩民国的梦想与挑战:科学技术未来愿景与战略》,提出2040 年韩国跻身全球5大科技强国的长期愿景与目标。
没有核心技术就没有核心竞争力,对于中国而言,当前国际发展环境复杂多变,拜登上台以来,美国对华禁令进一步升级,并以“应对中国军工企业威胁”为由签署行政命令,禁止美国人与列入“黑名单”的59家中国企业进行投资交易。基于此,必须加快推进科技创新,通过在关键领域、“卡脖子”的地方花大力气,才能够有效解决被国外断供、国内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从根本上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保障产业、市场、经济社会的有效循环。
二、科技创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实践短板
我国科技创新的实践是与工业化建设实践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中国建立后,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国际环境,面对西方国家的技术封锁,我国坚持独立自主,实施举国体制,在核工业、航天工业等国家安全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国防工业实力发生了质的飞跃,并带动了我国科技事业的迅速发展,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改革开放后,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制造国,生产力和技术的进步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当前,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0 年全球创新指数显示,我国排名世界第十四位,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基础研究投入快速增长,年均增幅达到16.9%,基础研究占研发投入比重首次超过了6%。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增强,研发经费已占全国总额的76.4%,技术合同及成交额占全国总额的91.5%。2020 年我国全社会研发投入达到2.44 万亿元,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60%。我国创新型经济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19 年,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5 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5.1 万家,169 家国家高新区生产总值达12 万亿元,经济总量占全国的10%以上,成为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载体。
我国科技创新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部分关键领域科技创新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存在短板和断点。我国科技研发和产业发展联系不够紧密,从规模和布局上来讲,我国是世界上制造业门类最为齐全的国家,但从整体看来,我国高端制造业依然大而不强、大而不优。之所以大而不强,大而不忧,其核心是制造业的关键核心技术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科技创新供给能力存在短板和断点。特别从“0—1”的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科技研发和产业发展联系不够紧密,制造业的关键核心技术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关键核心部件长期依赖进口,产业链和供应链存在短板和断点,产业升级受制于人。尤其是高端制造能力方面存在以芯片为代表的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等问题。据统计,联合国21200多项次级产业之中,我国有600 多项受制于人,向价值链高端攀升难。
二是产业发展不平衡中存在堵点。科技创新与制造业等产业发展呈高度相关,对于我国而言,因科技创新发展不平衡,区域产业发展不平衡,导致中西部在参与国际分工中处于劣势,并与东部呈现巨大差距。高技术产业研发效率区域间也呈现出东高西低的情况,差距较大,这些易导致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受制于人。产业发展不平衡中存在的堵点,成为我国国内市场进一步壮大和畅通国内大循环的关键性制约因素。
三是创新型企业建设中存在弱点。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调整及企业练好内功,推进技术创新、提升价值链提供了绝好的机会和平台。但从体制机制上看,创新型企业建设存在不少弱点,还存在制约科技创新的思想障碍和制度藩篱。创新成果回报率较低,致使企业在科技创新中持续投入资金缺乏动力,无法提升其产品和服务的科技附加值,另一方面,产品利润空间减少,大部分资金资源被用于维持企业的生存,进而更加无法进行科技创新,形成了一个不利于科技创新的恶性循环。
三、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实践路径
在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我国科技创新引领发展其实践路径应通过科技创新构建更新更高水平的国内国际循环体系,以政府、企业、科研院校为突破口,全方位推动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1.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面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科技创新的关键就要改变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我国的基础研究薄弱,原始创新不足,即便是有了些原始创新,但在转化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壁垒。“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举国体制”“健全鼓励支持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体制机制”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这些体制机制的建立离不开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特别是更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那么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在科技创新方面就体现在大力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统筹发展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型城市等,以问题为导向大力支持基础性研究、前瞻技术及共性技术研究,加大对“卡脖子”核心技术的研发攻关。通过技术创新才能避免对西方发达国家形成过度依赖,才能优化延长产业链,有效防止高端产业链断裂,增强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美国政府也正是通过推行大规模的科技创新公共投资计划,强化全球创新和技术领袖的地位。
2.促进科技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科技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是我国推进科技自主创新的前提基础。据资料显示,美国近五分之四的研发人员留存于企业中,为美国带来极高的研发活力与效率。但美国曾经的去工业化不但使其制造业流失,更严重削弱了国家的创新能力,同时,产业的空心化、经济金融化也导致了金融危机的爆发。因此,在我国产业升级的过程中,在高端制造业尚未真正崛起的情况下,如果将大量的低端制造业向外转移,我国势必将面临比美国更为严峻的产业空心化。基于此,不能一刀切的简单地淘汰转移一些制造业,将产业链了转移到劳动力成本低的东南亚国家。应促进科技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加快实施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延伸产业链。
3.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是培养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人员。加大教育改革力度,注重知识积累的同时加大对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倡导创新文化,全面提高全民创新能力补齐创新能力不足之基础。发现、培养、使用、凝聚创新人才,促进优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是关键,通过不断优化、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有效机制,有针对性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吸引力的重点行业专业人才政策,用良好的机制、政策、环境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凝聚人才,以推动科技创新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相融互促、同频共振。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社会引领,让创新人才引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让工匠精神引领改进工艺,打造完美、高品质产品。
4.加快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统筹推进补齐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短板。避免将双循环片面理解为“主要依靠国内大循环”,忽视国际循环,仍然需要不断通过对外开放,也唯有通过进一步扩大开放,才能积极融入全球,学习各类先进知识和经验、迎来各种发展机遇,迈向更高层次发展。积极借鉴吸收发达国家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有益做法,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等,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法律制度体系。大力培育和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介机构。推动企业研发链条前移,加快突破“卡脖子”问题。加快建设创新生态环境,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规范和调整创新驱动,全面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不同所有制企业能够公平获得资源、获得市场准入、获得产权保护、获得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