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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背景下金融科技服务创新研究

2021-01-15曾晓岑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6期
关键词:双创融资金融

□文/曾晓岑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四川·成都)

[提要]金融作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内容,将其与科学技术进行有机结合能够有效提高相关科技成果的转化速度以及金融行业的发展、升级效率。在现今“双创”逐渐盛行背景下,将科技企业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双创”政策优势,有效促进我国相关科技企业融资渠道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实现我国科技产业飞速升级。

一、在“双创”背景下金融科技服务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财政支撑体系不够健全。现如今,随着我国双创模式的不断推进与健全,我国对于不同行业的创新工作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高,其中科技企业作为现如今双创企业中占比极大的一项,越来越多为微小型企业也开始加入到科技创新工作中,其充分发挥自身机制灵活、敏锐性极强的特点,在金融创新服务中获得了一定的成果。与此同时,相关的政府部门也开始通过不断完善相关机制,逐步扩大财政支持的方式,为双创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税收支撑,同时针对典型的双创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等等。但是从我国整体的金融发展角度进行分析,相关的科技金融财政支撑机制如今依旧不够完善,整体的科技金融财政支出占总体的比例相对较小。在现如今“双创”模式迅速推广的背景下,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积极发挥其既有的引导以及支撑能力,为一些风险系数较高的科技企业提供更为有力、稳定的资金支持。

(二)科技金融服务体系过于老旧。现如今随着我国相关科技企业的高速发展,我国已经在不同城市形成了银行、保险以及证券等金融机构为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同时也有部分地区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创建了财政、风险投资以及贷款等不同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但是随着相关调查研究表明,这些现有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依旧存在整体结构不够完善健全的问题,在我国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中,科技贷款依旧占据极小的比例,股票融资体系在科技贷款中依旧是科技金融投资的次要方式。与此同时在实际情况下,产权交易市场并不能充分发挥其特有的价值,资本市场的多层次化程度依旧较低,因此相关的企业很难在金融市场中得到资金支持,在极大程度上抑制了我国中小型科技企业的整体发展。除此之外,中小型科技企业与相关创投机构之间的双向交流沟通体系不够完善,导致两者得到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为后续创投企业向相关中小型科技企业提供投资创造困难,因此开始出现科技保险参保率较低,甚至出现地区失衡的问题。

(三)国内科技管理水平不足。现如今,纵观我国金融发展整体状况,依旧发现一些不适应性强以及科技管理与实际发展进程脱轨的现象。在如今科技投入与产出量迅速提高的背景下,我国整体科技企业存在科学成果整体竞争能力减弱的问题,其整体的转化率以及产业化程度与发达国家相比依旧存在极大的不足,科技创新动力存在明显不足的问题。现如今在我国科技管理实践工作中,我国整体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呈现东强西弱的特点,相对于东部来说中西部地区存在专利保护水平不足、专利申请数目过少的问题。

二、进一步推动科技与金融相融合的途径

(一)积极推行深化改革政策,有效发挥政府主导地位。(1)提高对于企业的财政奖励以及补偿力度,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科技金融风险补偿基金体系,进一步扩大基金运行范围,从而有效提高政府对于科技企业创新的贷款贴息程度,有效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杠杆效果。(2)积极推行专项信贷相关政策,可以通过将相关商业银行提供的专项科技贷款与再贴现进行充分融合、不断完善再贴现以及再贷款等工作的管理模式、规范相关业务操作流程等方式,有效地调动相关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以及主动性,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商业银行对科技金融服务工作的扶持力度。(3)提高对于资本市场的完善工作力度,一定要提高对于中小型科技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不同层面资本市场的完善程度,积极创建新型的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工具。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在有效控制融资风险的基础上,适时放宽对企业准入市场的标准,从而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整体容量,帮助更多的科技创业企业能够在完善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中解决相关的融资难题。

(二)有效完善配套服务体系。(1)对于外部的制度环境进行有效优化,相关政府一定要在既有的政策法规基础上,根据具体的发展趋势不断出台相关推进科技与金融相融合的政策,对于有关的知识产权制度、融资制度、担保制度以及税收制度进行不断完善,从而营造出更优质的知识产权质押金融推进外部制度环境。(2)对于风险分担机制进行不断完善,积极遵循发展与风险防范相结合以及政府支持的市场运作原则,积极引导有关银行提高与相关政府部门以及担保、评估机构合作的力度,对于银行贷款的风险防范、分散以及转移机制进行适时完善,从而有效降低银行贷款对相关科技创业企业的风险。(3)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评估流转机制,制定合理的知识产权评估程序以及基础标准,积极联合不同地区组建完善的跨地区知识产权交流、交易平台。对于既有的知识产权交易制度进行有效完善,从而从根本上消除目前知识产权交易以及流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解决金融机构开展相关科技项目的后续问题。

(三)推行先试模式,不断探索金融服务高效途径。(1)提高对于信贷融资服务模式的创新力度,在充分发挥银行主力军效力的基础上,积极鼓励相关银行运用有关品牌以及客户优势提高对创业投资企业以及担保企业、保险工作的合作力度。与此同时,充分发挥政府自身的引领作用,对于既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从而构建具有地区、行业特色的现代融资服务模式,为后续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良好的基础保障。(2)提高信贷管理体系的创新力度,建立由技术、产业、信贷以及投资专家构成的联合性信贷评审委员会,帮助相关的商业银行建立与科技企业整体运行机制相统一的信用等级评价标准。(3)创建科学合理且具有针对性的科技金融服务监测体系,以地方政府相关科技部门制定的科技企业认定标准为起点,结合实际发展状况以及真实需求建立与本地基本情况相符的科技金融专项服务统计机制。

三、在“双创”背景下金融科技创新发展的有效途径

(一)以政府为主体,积极创新科技政策。政府作为现如今金融科技创新工作的主要参与主体,其能够在金融科技市场中发挥其独特的引领以及管理效力。尤其是在现如今“双创”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的背景下,政府更是需要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引领作用,通过不断出台相关政策有效推动金融服务、财政支撑以及科技管理体系的发展与创新。首先,政府应该积极发挥自身服务者的身份,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为后续金融科技的高速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从而有效规范市场发展状况,营造良好规范的市场环境。与此同时,对金融市场的信息服务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与创新,为相关企业提供信息咨询以及专家评审等服务项目,积极完善服务平台的整体运行环境。除此之外,政府要积极利用相关的技术对既有的各种资源进行整合,对以往的科技管理模式进行适时的完善。政府可以采用制定相关政策试点的模式,在选定地区进行金融科技试点工作,从而有效提高对金融资源融资的吸引能力,从根本上促进相关科技成果的成功转化。

(二)创建以科技银行为试点的银行信贷体系。由于我国相关科技企业整体风险较高的特点,以往传统的商业银行信贷体系与科技企业融资基本要求已经不再匹配,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举牌创新信贷体系,对现如今的融资服务结构进行有效的创新与改革已经成为国家关注的一项问题。为了有效推动相关商业银行对以往的机制进行创新发展,我国开始推行以相关科技银行为基本试点的银行信贷体系。相关的商业银行可以以自身的基本特点为基础,结合现如今相关科技企业的实际市场需求,对以往的融资贷款模式进行有效创新,旨在建立与银行整体规模相统一的融资贷款机制。与此同时,根据相关科技企业对于融资工作的基本需求以及可能遭遇的融资风险,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产品服务机制,同时积极采用具有差异化的定价模式,积极推进融资方式向多元化发展。

(三)建立健全金融服务“双创”评价监测体系。加大对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相关理念为核心的普惠式政策落实、监督、管控力度,对于既有的政策执行评估体系以及通报机制进行有效的完善与创新,对于“双创”贷款统计以及监测体系进行不断完善。相关的金融机构一定要以相关的创新创业人员基本情况制定相关的划分标准,同时积极发挥众创空间的载体作用,将相关的个人贷款以及私营企业等主贷款行为归入“双创”贷款的基本范畴内,并以贷款的实际运用情况为基础,准确开展相关的创新创业统计工作。除此之外,相关的金融管理部门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加大对于相关金融机构真实性的统计、监测以及考察力度,从根本上提高相关数据的准确性以及有效性。

(四)积极打造适宜的“双创”金融服务平台,有效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积极推行引导大型企业通过建立产业双创平台方式,有效提高自身创新以及内部创业能力,推动实现产业开放式以及裂变式创新发展模式,为中小型的科技企业稳定发展提供有效的支持与服务效力。与此同时,相关的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发展情况制定自己的产业基金以及投创基金等企业金融平台,为企业后续的转型以及双创活动提供有效的资金保障。积极引进平台型金融企业以及新经济企业。平台企业具有在本地新经济发展的引导以及带动特点,因此受到大众的重点关注。首先应该注重研究新经济制度下的供给需求以及整体规律,从而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新型需求,推动深化改革进程,充分运用新经济发展的制度动力。充分发挥平台型企业对于相关产业资源以及创新资源的整合作用,积极鼓励推行平台型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开展分支机构。

(五)积极推动金融机构自我革新,从根本上提升服务能力。积极鼓励建立新型的金融机构,探索建立科技创新银行以及创业证券公司等新型的金融机构,对于特定的产业链进行深入的追踪工作,从而提高服务工作的专业化以及差异化。积极推行互联网银行发展进程,通过新型的技术手段以及模式,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帮助相关金融机构不断创新新型的业务模式,为金融机构提升自身能力提供有效的支持保障作用。

四、结语

综上,在现如今“双创”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的背景下,想要保障金融科技企业的飞速发展既需要相关政府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引导以及支持、服务功能,还需要相关科技企业的不断创新,从而帮助金融科技体系能够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能力,同时在企业、银行以及相关政府的不断配合下,逐渐向多元化以及多层次化模式发展,从根本上实现金融科技的飞速、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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