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防范
2021-01-15□文/李强
□文/李 强
(河南工程学院 河南·郑州)
[提要] 近年来,国家逐渐深化行政事业单位改革,而财务管理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有效地堵塞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漏洞,防止滥用职权、渎职、非法占用国有资产等贪腐行为的发生,具有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文阐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的类型、成因,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以期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和优化财务管理提供借鉴。
一、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财务风险防范的重要性
(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概述。风险防范是指某一行动有多种可能的结果,而且事先预估到采取某种行动可能导致的结果以及每种结果出现的可能性,但行动的真正结果究竟如何不能事先知道,主要指防范有危险的事件等。风险防范是有目的、有意识地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检查等活动来阻止防范风险损失的发生以达到消除或减缓风险发生的目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是以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为目标,是财务资源的依法取得和使用,不涉及筹资、盈利、负债、每股收益等问题,其财务管理的侧重点体现在非营利性上。近年来,各单位及部门的贪腐行为屡有发生,充分反映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的薄弱。因此,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防范迫在眉睫。应将财务风险的防范置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核心地位,可通过单位层面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业务层面的预算管理、政府采购业务以及收支情况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甄别,再对财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范围进行分析,从而制订出最优解决方案,做到降低财务风险或规避财务风险,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使用绩效,促进行政事业单位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
(二)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风险防范的意义。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在全社会资产总量中占据较大的比重,因此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进行有效、合理地防范,可以有效地节约国有资金,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大致上来说,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可分为预算管理风险、财务收支风险、支出绩效风险、资金收缴风险、资产运营风险、财务收支风险、偿债风险、政府采购风险等,只有针对这些环节的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才能更好地防范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进而提高本单位的工作绩效,从而可以约束和引导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履行职责,防止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法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渎职、徇私舞弊等恶劣行为的发生。
二、造成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发生的因素
(一)管理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一般经济业务往往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决策,缺乏有效的监督体系,而遇到重大事项的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操作不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部门和岗位之间缺乏有效的相互制约,很容易出现管理漏洞,造成财务风险的发生。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单位财务风险的行为责任人没有行之有效的具体惩罚方法,而外部监督部门对财务风险也没有具体的监管措施,使得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存在隐患,难以有效地规避风险。此外,预算管理意识淡薄,预算编制不够体系,预算超支严重,预算执行缺乏严肃性和权威性,也是造成财务风险屡屡发生的重要原因。
(二)管理部门的权责不够明确。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而言,由于其经营目标不是为了获利,使得管理人员难以就各种目标的重要性程度达成一致,造成分权管理操作难度加大,从而难以对各部门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这种因为部门的权责不明造成诸多财务风险,例如预算执行无法合理规范、预算资金支出超支等。
(三)政府采购业务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许多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健全的政府采购业务监督机制,甚至都没有将政府采购业务纳入本单位的预算管理中去,造成单位的公开招标流于形式,一些单位领导从供应商处拿好处,吃回扣,使得招标出现串标现象,投标人恶意抬高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有些单位在进行大额采购时往往不向主管财政部门申报而先行自行采购,事后再补办手续,造成财务风险的发生。如果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将政府采购与业务纳入预算管理,会造成政府采购行为出现盲目购买或重复购置等严重事故的发生,造成国有资源的重大损失,造成国有资产管理混乱,使得预算机制失去作用。
(四)预、决算管理缺乏有效的控制。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的预、决算管理不够重视,造成单位财务人员在编制预决算时敷衍了事,导致实际支出超出预算、挤占专项资金的现象,从而引发财务风险。有些行政事业单位有大量资金不列入单位年度预算管理,使得预算管理难以发挥作用,不能真实地反映出本单位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甚至有可能会误导上级部门做出错误的判断。在决算的编制中,上级财政部门不了解分管预算单位的具体业务,只关注账面数字,只要相关数据在决算系统中无差错显示,就认为是正确的,不去考查实际的收支情况,造成一些单位的账实严重不符。
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风险防范
(一)加强管理,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对于单位内部的关键岗位要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理,必须要做到不相容的岗位要分离,能够在制度设计上有效地避免“一言堂”、“一支笔”等现象。要实行轮岗制度,避免因权力被关键的岗位负责人垄断而对整个单位的集体利益造成财务风险,特别是针对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要通过集体讨论研究通过,建立分权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地控制财务风险,杜绝贪腐和滥用职权现象的发生。纪检、财政、审计等外部监督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措施,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管理意识,合理、有效地执行预算编制,提高行政绩效。
(二)明确相关管理部门的权利和责任,规避风险。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各管理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考核评价机制,从而调动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在单位内部确定一个职能部门,使其能在内部控制中起到协调和制约的作用,由该部门负责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内、外部环境以及单位重大的经济事项进行全面、系统的风险评估,并针对单位经营中的重要事项,比如国有资产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等进行全程跟踪,制定出合理有效的风险控制方法,以便规避相关的财务风险。
(三)加强对政府采购业务的管控。行政事业单位要将政府采购业务完全纳入单位的预算管理,以使政府采购业务能够有计划地按照采购流程高效执行,对政府采购的各项环节,比如采购申请、确认、验收等做到公开、透明,评定分离,可以有效地避免采购执行的当事人员贪腐行为的发生。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不得擅进行性组织采购,上级财政、纪检部门要做好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业务中各项环节的外部监督、核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预、决算过程的管理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加强、完善单位内部预算管理制度,做好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控制工作,在预算编制实施过程中,行政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来编制预算实施计划,并将预算指标进行细化分解,具体落实到每个人员身上,使得预算的执行更加清晰,可以有效地避免资金挪用和贪腐现象的发生,规避财务风险。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和《预算法》的要求严格按照账面收入和支出的实际情况来编制年初预算和年终决算,从而反映出本年度实际收支情况以及以前年度的资金结余情况,提高预、决算编制的准确性。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实行预、决算公开制度,将单位的实际财务收支情况公之于众,接受政府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可以有效地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规避财务风险。
总之,进行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管理要坚持整体性原则,即应当全面地看待行政事业单位所面临的财务风险,根据本单位的风险承受能力,融合单位内、外部环境变化因素,综合考虑风险所带来的收益和损失,权衡利弊,制定出从全局出发的系统的财务风险管控策略。此外,要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在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疏忽都有可能导致本单位重大财务风险的发生。财务风险管理不只是财务部门单个部门的任务,需要组织财务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不论是单位的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还是行政执法人员,都应该熟悉财务风险所存在的区域以及相关的业务活动,明确哪些行为可能会导致财务风险的发生,这样才能有效地识别、控制与防范财务风险的发生,减少风险所带来的损失,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金绩效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