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资金审计问题研究
2021-01-14杨雪滢
□文/杨雪滢
(天津科技大学天津)
[提要]本文对过去的精准扶贫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分析存在的问题基础上,提出解决对策。
贫困问题是全人类共同面对的挑战,消除绝对贫困是全人类的共同目标。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有计划地进行扶贫工作,旨在逐步消除贫困,提高贫困地区人民生活质量。2013年,习近平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概念,2015年6月,总书记在贵州省考察时进一步提出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时至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为了提高精准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使得精准扶贫能够发挥最大的效用,国家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开展了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然而,在对精准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时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例如缺少协同合作、监督体系不够健全等,对精准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提出了挑战。
一、精准扶贫及精准扶贫审计成果
精准扶贫是我国本时期现阶段有关贫困治理的指导性思想。在我国,精准扶贫政策体系的总框架主要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精准考核四个方面的内容。从2016年到2020年的连续5年间,我国每年新增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均约200亿元,2020年则达到1,461亿元。2020年,又一次性安排综合性财力补助资金300亿元,支持补齐挂牌督战地区脱贫攻坚中的短板和弱项。同时,财政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跨省域调剂政策筹资得到的1,896亿元,全部用于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项目到2021年3月,国家专门针对贫困地区安排的资金规模已达417亿元。同时,通过一次性生产补贴、贷款贴息支持、临时岗位补助等多种举措,带动贫困户就业。在2020年,将光伏扶贫发电收益所得的80%用于公益岗位,使127万贫困人口实现了在家门口就业。
“十三五”期间,全国累计建成集中安置区约3.5万个,960多万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部完成。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实际增长5.6%,高于全国农村居民1.8个百分点。另外,据国家农村贫困监测调查数据显示,2020年国家贫困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88元,十八大以来年均增长11.6%,高于全国农村居民2.3个百分点。
随着精准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精准扶贫资金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2020年,审计查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资金占比为0.19%。
习总书记强调,审计工作对于国家要像体检一样,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由于精准扶贫审计有着金额大、人员多以及情况复杂的特殊性,这就要求在精准扶贫审计工作中,更要注重审计方法,注重审计重点,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发挥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常态化的“经济体检”作用。
我国一直把扶贫审计作为国家治理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然而,从2018年到2020年国家审计署公告中可以发现,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多地存在着项目建设上弄虚作假、国家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扣取或挪用扶贫资金、虚报扶贫成果、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导致扶贫项目未能取得应有的效果,甚至加重了基层的负担。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一)针对于精准扶贫及审计,肯定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张裕辉(2016)指出加强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全过程的审计监督,是确保扶贫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维护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措施。段秀英(2018)指出扶贫资金审计中政府应发挥全方位的作用。由于精准扶贫政策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国外有关的研究较少,但也有部分学者对国家审计和脱贫审计进行了研究。王雨磊(2020)对中国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C.A.K(2007)对印度后经济改革时代的减贫方案进行社会审计,除了经济利益,更多考虑减贫方案对贫困人口居住地区的社会影响,最终提出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来减少贫困,注重贫困人口的参与度,尤其是被社会边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针对扶贫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从扶贫审计进行剖析。王颖(2020)提出将区块链技术同精准扶贫审计相结合。杜永红等(2017)基于审计全覆盖背景下,从审计事前、事中以及事后全过程剖析具体的扶贫审计问题。王帆(2019)提出要评价精准扶贫审计工作成果,应建立跟踪审计评价机制。陆垚(2020)提出应加强对精准扶贫审计的监管,提高审计效率。Darshini(2013)在国家城市复兴计划的背景下,阐述审计的作用和基本目标,对印度地区审计的案例,发现为贫困人口设置的居住点不符实际,建议加快建立信息共享动员平台,助力解决实际问题。
综上,国内外的许多学者都对精准扶贫审计提出了研究和探讨,但由于2020年是我国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目前正处于由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过渡时期,在当前阶段对于精准扶贫资金审计问题的总结和回顾相关的研究较少。
三、精准扶贫资金审计的重要性及存在的问题
自2013年我国开始提出精准扶贫概念至2020年基本实现全面脱贫。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这不但归功于国家投入的大量扶贫资金,审计在其中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通过有效地应用精准扶贫审计手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扶贫过程中指向性不强、不够精准等问题。以南京市浦口区为例,2018年该地审计局发现,该区域虽已达到脱贫标准,但残病村民较多,因病返贫风险高。审计局立刻敦促当地发展和扶持物业经济,实现集体经济增收,从根本上解决可能导致返贫风险的问题,使得浦口区最终得以完成脱贫目标。
除了能进一步促进贫困地区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精准扶贫审计也能在宏观角度上发现并整改扶贫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2016年,基层扶贫资金监管比较薄弱,1.38亿元被骗取、套取或违规使用。然而,2017~2019年通过扶贫审计分别整改的资金量分别为154.89亿元、54.06亿元和1.39亿元,完善的制度政策共计531项。由此可见,精准扶贫审计对国家政策的实施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精准扶贫审计历史尚短,且相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审计来说较为特殊,在审计过程中依然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一)精准扶贫审计评价指标不健全。精准扶贫审计在实际实施的过程中存在评价指标体系不健全的现象,未能建立以真实性、合法性、效率性、精准性、安全性、经济性、社会性这七个方面为指标的精准扶贫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这给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导致对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时缺少可以参考的指标,为全面评价带来了难度,不利于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精准扶贫审计过程中监督不到位。审计过程中,我国部分地区依然存在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情况。开展精准扶贫审计,需要对扶贫项目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如果监督不到位,可能会导致审计效果大打折扣,甚至使得项目无法进行,不得不中断,同时也存在发现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给予纠正等现象,影响扶贫项目应有的效果。
(三)扶贫资金审计存在轻绩效问题。设立审计目标时,关注不够,相关工作较为薄弱,急需进一步探索。现阶段,扶贫资金审计的关注点在于审计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如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的相关情况,没有将扶贫资金的绩效作为监督审查重点。然而,在现实中由此导致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是很高,甚至存在严重浪费、资金闲置、使用效率低等问题。
(四)扶贫审计存在缺乏协同合作问题。精准扶贫是一项在全国深入发展的国策,宽度广、纵度深,并非一城一池的问题,因此,对精准扶贫进行的审计需要从国家部门到各乡各镇各方的共同协作,全方位、立体化地进行审计工作。然而,由于审计扶贫工作工作量大、层级复杂,在初期的工作过程中未能实现很好的协作,国家审计部门、地方审计部门、财政部以及贫困区人民中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等的问题。
四、精准扶贫资金审计工作改善措施
(一)制订全面跟踪审计方案。在实际审计的过程中,对精准扶贫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审计,对实际的扶贫效果进行评估,保证了资金的合理利用。实施全面跟踪审计可对审计结果进行综合的评估,针对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及时的处理,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保证精准扶贫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注重对立项、建设以及资金运用全过程实时跟踪审计,即查即改,确保扶贫项目发挥应有效益。
(二)与时俱进地采取新方式进行审计。由于技术的发展和创新意识的提高,扶贫工作也不断推出更新的形式。开展精准扶贫审计工作要以需求为依据,定期对审计工作人员展开相关培训,使其不断学习新的技术手段进行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能够做到与时俱进,及时掌握新的扶贫方式并相应地采取新方式进行审计,可以使得精准扶贫审计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果。
(三)强化异地交叉审计,提高审计独立性。异地交叉审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审计独立性,切实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提高审计质量及其效果的目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地方领导利用权力影响审计机构及人员独立性。在落实异地交叉审计时,应注意实施“地区轮岗”的工作制度,并赋予交叉审计机构审计政策落实情况的权力,避免地方政府部门或地方领导者的干预,有助于审计工作的有序进行。
(四)提高审计机关的配合与协调能力。在进行精准扶贫审计工作中,审计署应当注意与财政部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配合与协调,建立专门交流渠道,注重财政部下发的预算分配和管理、资金安全和绩效以及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同时,审计机关也要注重同被审计地区民众的交流效率。
五、结论
虽然我国已经打赢脱贫攻坚战,但是扶贫仍在进行时,对精准扶贫审计的回顾和思考也依然重要,这不仅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也为接下来的国家工作提供了方向和思路。针对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寻找相应解决对策,并将其应用于下一步的乡村振兴审计,有助于提高精准扶贫审计效果,助力精准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