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融合发展
2021-01-14王光荣
王光荣
共享单车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创造的新型租赁自行车,具有租借和还车不受位置限制的优点,大大提高了使用的便捷度。因此,在共享单车投放后,短期内就赢得了成千上万的用户,共享单车在城市投放数量由此迅猛增长。共享单车不仅丰富了城市短距离交通工具,而且有利于促进城市交通绿色低碳发展。在城市交通系统中,共享单车承担公共交通工具换乘和接驳功能,对“公交都市”建设有明显促进和补充作用。然而,共享单车对于城市空间来说是新增事物,数以万计的共享单车在城市交通枢纽和繁华街区的潮汐式集散,在道路所及区域的随处无序停放,深刻地改变和破坏城市原有的空间和容貌,给城市秩序及其管理提出了新问题,也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自从共享单车进入城市以来,政府陆续出台政策不断深化治理,共享单车企业跟随实践调适经营管理规则并加强管理技术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无序停放泛滥的趋势,但是无法根除混乱停放现象,被共享单车冲击的城市空间秩序始终难以恢复到以前的状态。从城市空间生产的视角,推动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融合,从而构建含有共享单车元素的新城市空间秩序,可以有效化解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的矛盾,进而促进共享单车停放问题的彻底解决。
一、共享单车停放混乱及其影响
共享单车的数量愈来愈多,使用也越来越普遍,所发挥的交通功能随之日益彰显,但是城市共享单车乱停现象屡禁不止、久治不绝,而且随着车辆数量增长,停放混乱及其造成的影响逐渐加剧。随着废弃单车的普遍收回,废弃单车占用空间的问题得以解决,共享单车的混乱停放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在交通枢纽区域和人流量大的商业区等集散地的无序停放。由于居民广泛使用共享单车换乘公共交通和短途出行,所以大量的共享单车停放到公共交通站点和大型公共空间。例如在商场周围、轨道交通站、公园门口,共享单车的数量大大超过了空间容纳能力,在划定停车区之外,不计其数的共享单车混乱停放,加上经常出现多米诺骨牌式地倒地,错综复杂地纠缠在一起,堵塞通道,碾压绿地,造成出入受阻,妨害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二是在共享单车所达的任意地点的散乱停放。共享单车用户的目的地分散于城市各处,在到达目的地以后,因图便利而不顾或不找划定停放区而随地停放。更为严重的是,除了停放于目的地附近道路旁的任意地点外,不少单车被肆意停放于道路、草坪等公共设施中。几乎所有空间都成了共享单车停车场,造成城市空间和市容斑驳陆离,整洁的空间荡然无存,而且生活秩序也受到严重影响。随着共享单车数量增多和使用地域扩大,任意停放现象随之扩展。表面上,共享单车的乱停问题似乎是个小问题,但是由于共享单车数量庞大,问题的严重性不可等闲视之。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治理,将会影响生活质量和城市发展。近年来的停放问题的演化趋势表明,寄希望于用户文明素质提升是不切实际的,而问题的紧迫性也不容许继续等待。亟需分析问题的成因,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
二、共享单车停放与城市空间的矛盾
共享单车停放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涉及用户文明素质、企业管理、城市空间等因素。从城市空间角度来看,共享单车停放与城市空间存在三重矛盾。
一是过度追求便利与空间秩序的矛盾。可以在任意地点租车和还车是共享单车的独有便利和明显优势,正是在这点上共享单车超越了传统租赁自行车,也优越于通过固定桩管理的公共自行车。分布广度和停放自由度是影响共享单车使用便利度的重要条件,用户自然希望随处可以租到车而且随处可以还车,因而单车分布越广,停放越自由,使用的便利度自然就越高。共享单车企业积极迎合用户的需要,以此来谋求更多用户和更大使用量,从而获得更多的盈利,这就助长了共享单车随处散布的局面。城市空间既是复杂的功能系统,也是城市容貌的重要构成,共享单车的无序停放不但影响城市空间功能,而且损害城市容貌,二者之间产生了明显的矛盾。
二是停放空间设置与共享单车停放需要的矛盾。在实践中,城市管理部门陆续划定了一些停车区域,引导共享单车规范停放,但是这些停放区域跟庞大数量的共享单车相比,显得严重不足,跟用户泛在的目的地相比,覆盖范围极为有限。在大型公交站点和人员集散场所,经常会聚集数量巨大的共享单车,远远超过可用来划定停车区的空间容量。在这种情况下,必然有数量不小的单车溢出划定的停放区。在其他区域,停车区多划在公交站点周围,跟共享单车的目的地匹配度不高,停车区往往跟用户的目的地之间有一段距离,花费时间去停车然后再返回,无疑使共享单车给用户带来的便利大打折扣,所以那些以自己便利为中心的用户容易选择就地停放。对于大多数用户来说,使用共享单车出行,还需要走“最后一公里”,就没有必要使用共享单车,因此按照最节省城市空间而不是最有利于单车停放的思路设置共享单车停放区,无疑难以避免共享单车停放需要与停放空间不匹配的矛盾。
三是有限空间承载力与超量共享单车的矛盾。由于企业受资本逐利的逻辑支配,每个企业都争取最大限度的投放数量,占有更大的市场,以获得更多的利润,因此共享单车企业争先恐后地投放,力求获得竞争优势,这种状况持续一段时间之后,各家企业投放车辆的总数便超过了城市承载力,由此引发过度投放问题。后果之一是城市空间资源被共享单车大量占用,原本属于城市空间必要组成部分的区域,都成了共享单车的停车区,不仅造成稀缺的城市空间资源的浪费,而且影响到城市其他功能的空间需求的满足,对城市交通、城市容貌以及城市居民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三、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的依据
共享单车进入城市,无疑给城市空间增添了新元素,打破了城市空间原有的平衡状态。共享单车的停放需要占用城市空间,因而不可避免地与城市空间冲突,并且不可避免地参与到城市空间生产中,但是这种空间生产是共享单车按照自身需要和居民使用的结果单向嵌入原有城市空间,不仅没有实现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的相互融合,反而导致了空间功能冲突和空间秩序混乱。只有消除城市空间对共享单车的排斥,并规范共享单车的空间生产,才能实现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的有机融合,从而解决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冲突问题。为此有必要城市空间接纳共享单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首先,共享单车是绿色低碳便捷的城市交通工具,具有促进城市交通体系绿色化发展功能。一方面,共享单车减排降碳显著。共享单车靠人力驱动,不消耗化石能源,也无污染物排放,属于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共享单车在交通中的使用,必然替代一定数量的机动车出行,意味着减少相应数量的污染,从而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据《2017 年共享单车经济社会影响报告》统计数据,共享单车在2017 年节约汽油141 万吨,节约能源使用成本124 亿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422 万吨,减少PM2.5 排放量322 万吨。除此以外,共享单车提升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方面颇具成效。2017 年共享单车共减少4 亿小时拥堵时间。[1]2021 年,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与中环联合认证中心发布《共享骑行减污降碳报告》显示,美团单车运营以来,用户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18.7 万吨,相当于减少了27 万辆私家车行驶1 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同时,累计减污量7777.4 吨(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细颗粒物等)。2020 年,美团单车北京用户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24744 吨。共享单车企业践行的车辆全生命周期环保管理,加速推动共享单车行业实现净零排放。[2]在“公交都市”建设中,共享单车发挥着公共交通换乘和衔接工具的功能,有利于提高公共交通出行率,降低小汽车使用率,从而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健康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共享单车交通便捷高效。虽然共享单车不像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那样,可供多个乘客同时使用,但是它跟出租车和公共自行车一样,属于多人分时使用的交通工具,这就决定了共享单车比私人自行车利用率高,服务能力强。共享单车有近乎“随时随地租用”的便利性,私人自行车在居民换乘出行中有两端不能兼顾和存放安全等问题,而这方面正是共享单车对私人自行车的超越和优势所在,因此,共享单车为城市增添了一种符合城市交通和居民出现需要的交通工具。
其次,共享单车占用城市空间具有可控性和确定性。一方面,共享单车对私人自行车等短途交通工具具有替代性。在交通需求不变的情况下,利用共享单车出行在某种程度上替代了私人自行车的使用,因而随着共享单车的增长,私人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保有量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这种替代意味着私人自行车和共享单车存在某种程度上的此消彼长,一部分共享单车实际占用的空间是原来的私人自行车所占用的空间。从这种意义上说,共享单车的空间需求主要来自超出替代部分,所需的城市空间可以控制在城市承载力之内。另一方面,共享单车数量可借助技术调整到供需相对平衡状态。共享单车作为短途出行的便利交通工具,居民对它的需求有数量上限而且需求地域分布有一定规律。虽然共享单车由多家企业竞相投放容易产生供过于求,而且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供需平衡需要较长的过程,但是共享单车的使用天然地带有大数据记录,可以利用大数据测算和分析共享单车的需求数量及其空间分布,从而合理地调控共享单车的数量,使共享单车在最大限度满足出行需求的情况下对城市空间的占用最少,防止共享单车无限制地占用空间现象。
基于共享单车的积极交通价值和空间需求可控,促进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融合有必要性和可行性。由此可以跳出从共享单车单方面解决停放问题的思维定势,构建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融合的新思路,推动共享单车健康有序持续发展,满足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需要,同时促进城市空间在与共享单车双向互动中将共享单车接纳为城市空间的组成元素,实现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和谐共生。
四、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的实现路径
按照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的思路,共享单车治理和城市空间调整双管齐下,政府通过加强治理促使共享单车立足交通服务属性有序发展,同时推动包容共享单车的城市空间构建,使共享单车有机融入城市空间,实现发挥共享单车交通效益与维护城市空间秩序双赢。
首先,树立共享单车为城市空间生产者和空间元素的观念。城市空间是共享单车的载体,共享单车作为城市空间的新元素,必然对城市空间产生深刻的影响。认可共享单车的交通价值,就意味着应该赋予共享单车必要的空间,也必须接受共享单车带来的城市空间的合理改变。在现实中,虽然容许共享单车发展,但是在实践中某种程度上把共享单车当作城市空间的异物排斥,不接受共享单车生产的合理新空间,力求保持原有空间形态,这种做法不利于化解共享单车发展与城市空间供给的矛盾。促进共享单车健康发展,必须树立与共享单车功能和价值相适应的空间生产观念:一方面,要基于共享单车作为居民短途出行和公交换乘的便捷交通工具,赋予共享单车在交通枢纽、社区、道路两侧等重要交通节点的停放权利,让共享单车具有足够的停放空间;另一方面,要将共享单车空间元素纳入城市空间生产,构建整洁、有序的城市新空间,创造出包含共享单车元素的城市空间景观。既有利于提高共享单车的使用效率,又能够形成城市良好风貌。
其次,政府与社会协同规范共享单车的城市空间生产。承认共享单车的城市空间元素地位,并不意味着共享单车可以任意生产城市空间。共享单车无序停放的现状,致使城市空间斑驳陆离,道路、草地混乱不堪,这些情形一再有力地表明必须对共享单车的城市空间生产进行科学规划和引导,而不是任由共享单车蚕食城市空间。一是依据居民出行需要和共享单车使用轨迹的大数据,科学设置停放范围并划定停放地点,促进共享单车停放需求与划定区域匹配,方便用户停放。二是调整交通枢纽和人流量集中的区域的空间安排,给共享单车的停放最大限度留出空间,从而减少因空间不足而产生的堆放式停放。三是消除居住社区等区域人为设置的不合理空间藩篱,让一定数量的共享单车进入作为居民出行起点和终点的社区,既有利于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又缓解道路等区域停放单车的空间压力。四是加强对共享单车所生产的空间形态的监管,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履行有序停放的管理责任,通过创新企业与空间责任区主体协作管理、发展停放管理智能技术等方式,提高用户遵守空间秩序的程度,逐步消除在指定区域外乱停现象。调整空间安排和加强监管结合,促使共享单车的停放空间与居民的需要、空间的安排有机统一,逐步形成有序停放的局面。
最后,加强数量调控以促进共享单车与城市空间协调。虽然共享单车越多对居民出行越便利,但是城市空间的容纳力是有限的,只能承载一定数量的单车,一旦共享单车数量超过城市空间负荷,就会泛滥成灾,出行的便利被其他困扰所抵消。因此,要将共享单车的需求和城市空间的承载力结合起来,科学地确定共享单车的规模,找到共享单车数量与城市空间的最佳结合点,在共享单车和城市空间相容的前提下,最大程度满足居民交通出行需要。一方面,利用共享单车使用记录的大数据计算和预测共享单车需求量,同时按照城市空间容量测算可负荷的共享单车数量,将二者结合起来设定共享单车投放总量和具体投放区域。另一方面,掌握交通枢纽等空间的共享单车集散规律,及时调走超出空间容量的单车,保持单车数量与空间容量动态平衡,不仅可以维护良好的空间秩序,而且促进单车的空间分布更加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