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墓志俗字考释十一则
2021-01-13罗琦何山
罗琦 何山
摘 要:唐代墓志俗字十分丰富,正确释读这些俗字是科学利用墓志材料的基础和前提。在已有唐代墓志文献整理成果中,俗字缺录者有之,误录者亦有之。从唐代墓志中选取11则较为典型的俗字进行研究,考释出“雙”“鹤”等六个未释之字,“资”“笑”等五个误释文字。其成果既可为相关墓志材料的科学利用提供帮助,亦可为近代汉字研究提供支撑。
关键词:唐代墓志;俗字;考释
在唐代碑刻中,不仅存在很多形体难以辨认的俗字,而且部分字形因时代久远,石面风化而出现残泐,加之一些志铭文辞晦涩,这些因素都给文字释读带来不少困难,导致已有碑刻录文常常存在文字缺、误等问题,不利于相关碑刻材料的利用和研究。本文以《中国民间藏志识读》[1](以下简称《识读》)和《西南大学新藏墓志集释》[2](以下简称《集释》)两书所收唐代墓志为材料,选取其中“”“”“”等11则识读有问题的俗字,结合已有研究成果作进一步探讨,力求得出更为合理可靠的认识,从而为志文解读和史料利用提供帮助,亦为汉语俗字及近代汉字研究提供新的实证材料。
在具体考释时,我们先酌引已有墓志录文,并标明出处,再以拓本为依据,综合运用文字学、训诂学、文献学、碑刻学和音韵学等方面的知识,充分利用出土和传世等文献材料,考察其中缺释、误释的文字。待考字形尽量从拓片截取,在不破坏原字构形的前提下,对它进行去底色处理,以便比较。需要说明的是,本文的碑刻字形皆引自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典》[3]、臧克和《汉魏六朝隋唐五代字形表》[4],不再一一标注出处。
一、缺释字考补
碑志文整理者遇到不认识的俗体字,多以“□”号代之,结果造成文献信息不全,有的甚至会影响到断句、标点,不利于文献材料的使用和研究。我们可以通过偏旁分析、文例归纳、语境判定等方法,考释缺录之字,从而还原文献本来面目。
1.释“”
《郭肆才墓志》:“君价重韦珠,望隆稽玉,藏名蕴器,畜德丘园,小大两齐,是非□遣,款卢敖于玄阙,偶惠施于濠梁。”[1](P120)
按:“遣”前一字拓本作“”,《识读》缺释。复核拓片,该字甚清晰,应为“雙”俗字,录文者不识而缺。
“雙”,本指禽鸟二只。《说文解字·雔部》:“雙,隹二枚也。”[5]后新造會意字“”,会“两隻为双”之意。《经典文字辨证书·雔部》:“雙,正;,俗。”[6]造字者再改变造字思路,选择“两”表示相同构件的数量,保留一个“隻”,造出新的会意字“”,其会意方式由“两隻”变为“两+隻”。《字汇·隹部》:
“,俗雙字。”[7](P524)类似造字方法亦见于其他写本文字。《说文解字·麤部》:“麤,行超远也。从三鹿。”敦煌写卷“麤”或作“”“”[8](P68),上部之“三”表三鹿,下部保留一个相同的构件“鹿”,整字会“三鹿为麤”之意。“”上部的“两”又可讹变为与之形近的“雨”,如《中文大辞典·雨部》之“”[9](P1518),敦煌写卷之“”[8](P379),皆其例。北魏《刘双周造塔记》“雙”作“”,张涌泉《汉语俗字研究》云:
“‘’乃是‘䨥’的变体,亦即‘雙’字。”[10](P323)亦可佐证之。“雨”中点画上移,并改变置向,字形又作《金石文字辨异·双字》之“”[11](P584)。
至于“”下部“隻”的变化,当受书法影响所致。行草往往连笔书写,“雙”,《行草大字典·隹部》作
“”,字形楷化,“隻”变似“侯”。《〈可洪音义〉研究》之“”[13](P684),敦煌写卷之“”,皆为“双”之俗体,其下部“隻”的写法与待考字相似。因此,“”
乃“双”之俗讹,其形变过程大致为:雙→→→→→→。
“双(雙)遣”,乃道教用语,指破除对有无二者的执著[14](P313)。上引志文“小大两齐”与“是非双(雙)遣”对仗工整,称颂志主破除心中执念、同等看待万物。其他碑志亦见类似用例。唐《张相墓志》:“惟君特降神姿,挺生秀气,居得丧而双遣,载筌蹄而两忘。”[1](P142)
2.释“”
《王玄墓志》:“所冀潘君养素,希延凤脯之珍。不谓颜子修文,俄期□板之召。”[1](P152)
按:拓本“板”前一字作“”,《识读》缺释。复核拓本,该字稍泐,但轮廓大体清晰,应为“鹤”之俗体,录文者当未仔细分辨而缺。
“鹤”,《干禄字书·入声》:“鸖、鹤,上俗下正。”[15]东魏《王偃墓志》之“”,隋《陶贵墓志》之“”,皆其例。志文中的“养素”指修养并保持其本性。三国魏嵇康《幽愤诗》:“志在守朴,养素全真。”张铣注:“养素全真,谓养其质以全真性。”[16](P426)这里是赞颂志主注重修身养性。“颜子修文”之典见于《太平广记》卷三一九引晋代王隐《晋书》:“(苏)韶曰:‘言天上及地下事,亦不能悉知也。颜渊、卜商,今见在为修文郎,修文郎凡有八人,鬼之圣者。’”后因以“修文郎”称文人去世或阴曹掌管著作之官。“鹤板之召”语出唐代王勃《上绛州上官司马书》:“而属鸾扃停逸,频虚不次之阶;鹤板征贤,累发非常之诏。”[17](P79)“鹤板”,亦作“鹤版”,本指征聘贤士的诏书,诗歌多用之。唐代皎然《同颜使君真卿岘山送李法曹》诗:“云书捧日去,鹤版下天来。”[18](P9218)之后,“鹤板”的语义发生了一定转移,由“阳世之征召”而引申出“阴间之征召”,即“死亡”之委婉语。因此,这里的“颜子修文”与“鹤板之召”均是暗指志主去世。
“鹤板(鹤版)”在其他志文中亦不乏其例。唐《程知节墓志》:“奄结蚁床之袄,俄嗟鹤版之召。”唐《阎庄墓志》:“积痗俄侵,缠蚁床而遘祸;浮晖溘尽,随鹤版而俱逝。”[19](P273)这两篇墓志中的“鹤版/鹤版之召”也是代指志主去世。
3.释“”
武周《故亡宫九品墓志》:“柔姿缉训,素范成规,故得□事,丹闱班荣,彤管所冀。恪勤侍奉,恭承北极之恩。”[1](P188)
按:原刻“事”前一字“”,《识读》未释。复核拓片,该字稍泐,但大体清晰,应为“肃”的俗字。
“肃”,小篆作“”(《说文·部》),隶书作“”
(东汉《华山庙碑》)。“肃”中四个弯折笔画可简写为点画,北魏《薛伯征墓志》作“”,隋《侯肇墓志》作“”。《干禄字书·入声》:“、,上俗下正。”
“肃”中似“米”的部件上部两点连写,变为似“未”字,如北周《高妙仪墓志》之“”,东魏《元仲英墓志》之“”。再省“肀”中之“丨”,唐《张谦墓志》作“”,唐《阎志雄墓志》作“”,皆其例。故
“”为“肃”字无疑。志文中的“肃”表示“严肃”,
“肃事”是指庄重敬慎,恪尽职守。碑刻文献亦有用例。唐《七品亡宫墓志》:“恭惟内职,肃事中闱。”[20](P469)唐《张君故夫人韩氏墓志》:“之子于归,宜家宜室。肃事蘋藻,克谐琴瑟。”[21](P67)
志文中的“彤管”本为杆身漆朱之笔,古代女史用以记事。《诗经·邶风·静女》:“静女其娈,贻我彤管。”毛传:“古者,后、夫人必有女史彤管之法。史不记过,其罪杀之。”[22](P310)此处是说志主在宫闱从事文墨工作。盖因未辨文字,《识读》录文句读亦存在问题。《西南大学新藏石刻拓本汇释》录此段志文为:“柔姿缉训,素范成规。故得肃事丹闱,班荣彤管。所冀恪勤侍奉,恭承北极之恩。”[23](P159)可参。
顺便提及的是,本篇《识读》所录“扃杳冥蒿,万里荒凉”,文意费解。核验拓本,原文无“万”字,录文者误衍;同时,又漏录“松”字。因此,这里的两句铭文应为“松扃杳冥,蒿里荒凉”。
4.释“”
武周《路钦恕墓志》:“或漳河分□,兴文季之谣;或叶县飞凫,来从宣子之禄。”[1](P200)
按:“分”后一字拓本作“”,《识读》缺释。复审之,该字上部为“虍”,下部为“几”,应是“虎”之俗字。
“虎”,隋《元智墓志》作“”,唐《朱庭瑾墓志》作“”,皆可比勘。“分虎”,是指将虎符节的一半给受封者作为信物,后谓授与官爵。传世典籍中多见。《后汉书·宦者传序》:“苴茅分虎,南面臣人者,盖以十数。”李贤注:“封诸侯各以其方色土,苴以白茅,而分铜虎符也。”[24](P2510)其他志文中也有涉及,北魏《李榘蘭墓志》:“太和廿年,武昌王以宗室亲勋,赏遇隆重,镂龟分虎,出牧齐藩。”[25](P103)
志文中的“叶县飞凫”之典出自《后汉书·方术传上·王乔》:“王乔者,河东人也。显宗世,为叶令。乔有神术,每月朔望,常自县诣台朝。帝怪其来数,而不见车骑,密令太史伺望之。言其临至,辄有双凫从东南飞来。于是候凫至,举罗张之,但得一只舄焉。”[24](P2712)亦见于东晋干宝《搜神记》卷一。后因以“飞凫、飞舄”称人出任县令或担任地方官员而有德政。这里是说志主的父祖受到朝廷的器重,有的是担任将军,有的是出任县令。其他志文中亦有用例。唐《张楚贤墓志》:“重泉舞鸾之绩,远谢烹鲜。叶县飞凫之政,遥惭制锦。”[26](P127)
5.释“”
《刘崇墓志》:“孤子五逆,□毒无常,扶心大哭,行路凄伤。”[1](P246)
按:“毒”前一字拓本作“”,《识读》缺释。复核拓片,该字稍泐,但轮廓基本可辨,应为“祸”的俗字,录文者当不识而缺。
“祸”,隋《李元墓志》作“”,《广韵·祸韵》
作“”,待考字乃其变体。“五逆”,系佛教用语,是指五种将招致堕无间地狱报应的恶业大罪;“祸毒”,祸害。唐《史兴墓志》:“皇天无亲,祸毒人仁。”[27](P134)即其例。上引志文意在表达志主因父母相继去世,茹血情深,哀瘠过礼,几于灭性。综上,释“”为“祸”,字形可证,文意通畅。
还需指出的是,拓本中的“抚”“悽”,《识读》分别录作“扶”“凄”,未妥;其录文应校理为:“孤子五逆,祸毒无常,抚心大哭,行路悽伤。”
6.释“”
《裴文明墓志》:“马□初就,龙岗次卜,哀挽渡河,软车转谷。”[1](P302)
按:“初”前一字《识读》未释,当因不识而缺。复核拓片,该字作“”,应为“鬣”的俗字。
《说文解字·髟部》“鬣”作“”,北齐《陇东王孝感颂》之“”,唐《王豫墓志》之“”,均为其隶定写法之变体。“巤”常俗写作“葛”,“鬣”又俗变作隋《陈叔明墓志》之“”,唐《杨会墓志》之“”。故“”为“鬣”。马鬣,指坟墓。碑志文常见用例。唐《裴真卿墓志》:“龙岗拥秀,马鬣标封。”[2](P539)
原刻“车”前之字作“”,为“轜”的俗字,通作“輀”。《集韵·之韵》:“輀,或作轜。”《正字
通·车部》:“轜,同輀。”“輀车”,载运棺柩之车。
《汉书·王莽传下》:“百官窃言‘此似輭车,非仙物也’。”颜师古注:“輭车,载丧车,音而。”[30](P4169-4170)《识
读》录文作“软”,误。上引志文谓坟茔初成,位于
龙岗;孤子裴晟等扶棺送亲,悲痛欲绝。《集释》录此段志文作:“马鬣初就,龙岗次卜。哀挽渡河,轜车转谷。”[2](P449)可参。
二、误释字考证
录文者因不识文字结构、不明典故或受石花干扰,常常误释字形。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字形结构理据、阐明典故、文献互证等方法,来考正误释之字。
1.释“”
《冯中庸墓志》:“采访使斑景倩叹其干用,屈佐輶轩。”[2](P431)
按:“其”前一字拓本作“”,《集释》录为
“叹”,于上下文不协。该字字形清晰,应为“资”之隶古定字。
“”,为小篆“”之隶定。《字汇补·贝部》:
“,古文资字。”[7](P212)唐《庞履温碑》之“”,
唐《崔沔墓志》之“”,皆其例。志文中的“资”表“取用、利用、凭借”义。宋代王安石《与马运判书》:
“富其家者资之国,富其国者资之天下,欲富天下則资之天地。”[31](P663)碑刻材料也不乏用例。唐《韦泰真墓志》:“垂拱初,车驾留神都。数岁,秦雍资重,人以镇之。”[20](P200)“輶轩”,本义是指古代使臣乘坐的一种轻车,后常用为使臣的代称,这里是代指采访使斑景倩(实为班景倩)。上引志文是说班景倩看重了冯中庸的才干,让他屈就任职,辅佐自己。可见,“”确为“资”字。
2.释“”
《梁义墓志》:“优游不仕,日勤四体,噬孔父之为人。”[1](P266)
按:拓本“孔”前之字作“”,《识读》释为“噬”,字形明显不合。《说文解字·口部》:“噬,啖也,喙也。”“噬”于文意不符,恐误。复核拓本,该字应为
“笑”之俗字。
“笑”,隋《高紧墓志》作“”,隋《修孔子庙
碑》作“”,皆可比勘。这里的“笑”,表“讥笑、
嘲笑”义。《孟子·梁惠王上》:“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22](P2666)志文中的“日勤四体”与孔子(即引文中的“孔父”)有关。《论语·微子》:“丈人曰: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22](P2529)志文反用其典,意谓志主不出来做官,生活优游自得,亲自参与劳动,与儒家积极入世的精神并不契合,因此,他对“孔父之为人”不以为然。可见,“”确为
“笑”字。
3.释“”“”
《申讽臣墓志》:“南图整,将播于九万;北斗惊魂,奄归于冥寞。”[1](P286)
按:拓本“将”前后两字,《识读》分别释为“”和“播”。复核拓片,字形甚异,且文意不通,恐皆非。拓本两字字形清晰,应分别为“翮”和“摶”的俗字。
碑刻“翮”,或作北魏《元秀墓志》之“”,
《元瞻墓志》之“”。“冂”内部点画省略,字形又作北魏《山晖墓志》之“”,《元液墓志》之“”。后两者再省“冂”内部的竖笔,即得引文字形“”。“”,碑刻亦常见类似写法。北魏《元显魏墓志》之“”,唐《李玄德墓志》之“”,皆其例。
上引志文前面部分乃化用典故,典出《庄子·逍遥游》:“《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32](P9)原指大鹏展翅高飞,后世多用来形容人志存高远。志文中则是指志主抱负不凡,志向远大,却溘然长逝,“归于冥寞”,充满悲戚遗憾之感。综上,将“”释为“翮”,将“”释为“抟”,字形、文意皆通。
4.释“”
《任齐闵墓志》:“本道节度使郎景山,异其节嘉其善,差摄滁州长史,知州事属。”[1](P346)
按:拓本“使”后一字作“”,《识读》释为“郎”,两者形体差异较大,且“郎景山”之名不见于史传,《识读》恐误。该字稍泐,排除石花干扰,左部为“登”,右部为“阝”,整字乃“邓”之俗写。
“”,唐《卢君妻墓志》之“”,敦煌写卷之“”,皆可比勘。“邓景山”,《旧唐书》《新唐书》均有记载。《新唐书·邓景山传》:“邓景山,曹州人。本以文吏
进,累至监察御史。至德初,擢拜青齐节度使,徙淮南。”[33](P4655)邓景山任淮南节度使时,志主任齐闵被朝廷贬谪,担任楚州司马,正属于邓景山的管辖。因此,邓景山可以授予他滁州长史等官职。不久,淮南等地发生了动乱。《新唐书·邓景山传》云:“未几,宋州刺史刘殿反。初,展有异志,淮西节度使王仲昇表其状,诏迁扬州长史兼江淮都统,密诏景山执送京师。展知之,拥兵二万度淮。景山逆击不胜,奔寿州,因引平卢节度副使田神功讨展。”[33](P4655)志文亦云:“属幽燕尘飞,寇我淮甸,兼充防御使,训练兵甲,虏不敢扞,遇理乱之,咸称蕴文武之足用。”由此来看,任齐闵有可能是跟随邓景山参与了这次平叛战争。
5.释“”“”“”
《任齐闵墓志》:“道崿于空,堂蹊删途。”[1](P346)
按:“蹊”前一字和后两字,《识读》分别释为“堂”“删“和“途”。复核拓本,“”“”“”三字字形清晰,应分别作“棠”“刜”和“蓬”。
首先看“棠”。“棠”,东汉《张迁碑阳》作“”,北魏《元熙墓志》作“”,唐《卢璠墓志》作“”,均与待考字写法近似,可为比勘。其次看“刜”。辨
识“”字,关键在其左边部件,为“弓”之异写形式。西晋《张朗墓志》“弗”作“”,待考字左边构件与之写法近似,可辨其为“刜”字。再次看“蓬”。写本文字“夆”常作“夅”,如“蓬”字,唐《王大剑墓志》作“”,唐《白鹿泉碑阴》作“”。因此,“”确为“蓬”字。
该墓志铭文的前半部分云:“堂堂昂昂,繄我任公。道崿于空,棠磎刜蓬。临人练卒,文武之雄。”这里的“公”“蓬”“雄”为韵脚字,其中,“公”“雄”中古音皆为东韵,而“途”中古音属模韵,东、模不可押韵。“蓬”中古音亦属东韵,“公”“蓬”“雄”同韵相押,将待考字释为“蓬”,也符合铭文通常押韵的实际情形。
此外,录文中的“蹊”字,无论是从字形上看,还是从文义上看,均应作“磎”,通作“溪”。“棠溪”,古代一种名贵的宝剑,因出棠溪,故称。“棠溪刜蓬”见于《楚辞·刘向·九叹》:“执棠溪以刜蓬兮,秉干将以割肉。”[34](P291)意谓屈原受到奸人陷害,虽德才兼备却不被重用。这里是暗指志主文武兼济,却因直言不讳而屡遭贬黜。撰者将任齐闵比作屈原,表达了对志主品行高洁而命途多舛的感慨。
总的来看,唐代墓志中的俗字反映出当时文字使用的真实面貌,其间也或多或少融入了书刻者对于文字构形的自我理解,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些俗字有时会掩盖文字原始的构造理据,从而影响到文献整理者对字形的正确识读。我们只有深刻把握汉字的构形原理,深入分析俗字字形,探明其构件变化的缘由,掌握其字形变化的规律,同时,结合相关传世文献、出土材料,才能准确考辨缺释、误释之字,减少误读、误解现象的发生。本文对唐代墓志录文中的缺、误文字进行了补正,这既有利于相关墓志材料的后续利用,也可以为碑刻俗字考辨提供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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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ven Topics of Folk Characters Studying in Tang Dynasty Epitaphs
Luo Qi1,He Shan2
(Research Institution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
Abstract:Folk Characters of epitaphs in Tang dynasty are very rich, and distinguishing these characters accurately is the basics of using epitaphs material scientifically. we selected 11 typical Folk Characters of misunderstanding in Tang dynasty’s epitaphs to study. We found that the researchers use □ to mark folk characters or misinterpret them normally when they do not recognize it. Now we have read nearly six characters such as “shuāng(双)” “hè(鹤)”, and corrected five misinterpretation words for “zī(资)” “xiào(笑)” and so on. The results can offer convenience to use epigraph material scientifically and also provide support for the study of modern Chinese characters.
Key words:epitaphs in Tang dynasty;Folk Characters;textu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