剂量对艾司西酞普兰治疗抑郁症患者临床效果的影响
2021-01-13施明南
施明南
南平市第三医院 (福建南平 353000)
抑郁症作为一种临床上常见的精神类疾病,其主要临床表现为患者持续且显著表现出心情低落,病情严重时可能会出现自杀念头及一些不正常的行为,且病情易反复发作,不仅影响患者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还会对患者的身心健康产生较大危害[1]。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内抑郁症发病率日益升高[2]。目前,临床主要采用药物干预的方法治疗抑郁症患者,常规类药物有单胺氧化酶药以及三环类抗抑郁类等。近年来,5-羟色胺再摄取制剂被广泛地应用于临床治疗抑郁症患者中,其中,艾司西酞普兰是一种常见的5-羟色胺再摄取制剂类药物。相关研究表明,艾司西酞普兰治疗抑郁症患者的给药剂量不同,会有不同程度的疗效[3]。本研究主要探讨不同初始给药剂量的艾司西酞普兰治疗抑郁症患者的临床疗效,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我院精神科收治的180例抑郁症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及试验组,各90例。试验组男31例,女59例;年龄20~61岁,平均(48.03±4.24)岁;平均病程(11.21±2.37)年。对照组男33例,女57例;年龄21~59岁,平均(49.15±4.71)岁;平均病程(10.86±2.69)年。两组性别、年龄、病程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纳入标准[4]:(1)符合抑郁症相关诊断标准;(2)汉密顿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HAMD)评分均不低于17分;(3)年龄≥18岁;(4)患者及家属均知情研究内容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5]:(1)有较严重的自杀倾向;(2)有认知障碍;(3)有心、肝、肾等脏器疾病;(5)有其他精神类疾病或躯体疾病。
1.2 方法
两组在进行药物治疗前,均设置2周的清洗期,以此避免其他抗抑郁药物对本研究产生的影响。
试验组给予起始剂量为10 mg/(次·d)的艾司西肽普兰(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80599,规格5 mg×28片),1周后,将该剂量提升至20 mg/(次·d)。
对照组给予起始剂量为20 mg/(次·d)的艾司西酞普兰。
两组均为口服给药,两组均连续接受8周的治疗。
1.3 临床评价
(1)比较两组治疗8周后的临床效果;控制,经治疗后,HAMD评分较治疗前显著降低75%以上;显效,经治疗后,HAMD评分比治疗前有所下降,减分率为>50%,同时不超过75%;有效,经治疗后,HAMD评分降低幅度在25%以上,但是低于50%;无效,经治疗后,HAMD评分降低幅度在25%以下[6];总有效率=(控制例数+显效例数+有效例数)/总例数×100%。(2)于治疗前及治疗后1、2、4、6、8周后,对两组进行HAMD评分测定。(3)于治疗前和治疗8周后,对两组进行临床疗效总评量表(general clinical efficacy scale,CGI-SI)评定,得分与患者病症严重程度成反比。(4)比较两组在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反应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
2 结果
2.1 两组疗效比较
试验组疗效稍优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1.9095,P=0.1670),见表1。
表1 两组疗效比较
2.2 两组治疗前、后的HAMD评分比较
试验组治疗2、4、6周后的HAMD评分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前、后HAMD评分比较(分,
2.3 两组治疗前、后的CGI-SI评分比较
治疗后,试验组CGI-SI评分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治疗前、后的CGI-SI评分比较(分,
2.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试验组治疗期间口干、出汗、恶心呕吐、体重增加、头晕、视物模糊、头疼、便秘发生率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3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例(%)]
3 讨论
抑郁症是一种临床上发病率和复发率均较高的精神疾病,对患者个人健康及社会功能均会产生不利影响。如今,由于人们工作及生活压力不断升高,患抑郁症的发病率越来越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球抑郁症患者已经达到2亿例[7]。由于其严重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和学习,使抑郁症已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一种疾病,应该强化对其的治疗措施。目前,临床上常采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类药物对该病患者进行治疗,疗效及安全性均得到了一致认可[8]。
艾司西酞普兰属于全新的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其进入人体后,可以对抑郁症患者脑组织中的5-羟色胺进行再次摄取,从而发挥临床治疗抑郁症患者的效果;此外,该药物还对肝脏P450的影响较小。已有研究表明,艾司西酞普兰治疗抑郁症患者的效果优于其他药物[9]。但是,目前临床对于艾司西酞普兰用于治疗抑郁症患者的起始剂量存有一定的争议。有研究显示,采用大剂量艾司西酞普兰(不少于20 mg/d)治疗抑郁症患者能够较为快速地缓解患者的临床症状,尤其是对于严重抑郁症患者的效果较好[10]。但也有研究显示,大剂量艾司西酞普兰应用不会明显提高治疗效果,且不良反应会随之增加[11]。
为了进一步验证不同剂量的艾司西酞普兰治疗抑郁症患者的临床疗效,本研究着重比较起始给药剂量分别为10 mg/(d·次)与20 mg/(d·次)治疗抑郁症患者的疗效结果显示,起始剂量为10 mg的抑郁症患者的临床疗效稍高于起始剂量为20 mg的患者,但是两者之间并无显著性的差别。由此可知,不同剂量的艾司西酞普兰应用于抑郁症患者治疗中均有良好的效果,但差异不明显。从患者的HAMD评分来看,两种初始给药剂量均呈递减趋势,但艾司西酞普兰起始剂量为10 mg的抑郁症患者治疗2、4、6周的HAMD评分均显著低于艾司西酞普兰起始剂量为20 mg的抑郁症患者,且试验组治疗后症状改善效果较对照组更好,说明起始剂量10 mg能够更好地改善患者的心理状态,缓解患者的抑郁症状,从而更好地控制病情。
综上所述,不同剂量艾司西酞普兰治疗抑郁症患者对其心理状态的改善效果不同,起始剂量维持在10 mg/(d·次)时效果显著且安全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