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退休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
2021-01-13李鑫成
□文/李鑫成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 北京)
[提要]提前退休对养老保险基金有很大的影响,提前退休分为正常的提前退休和违规的提前退休两种形式。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探讨提前退休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并针对现状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引言
提前退休是指在职职工在国家的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从长期从事的职位离开,进而提前养老的行为。在人口老龄化加剧的背景下,随着我国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压力的增加,呈增长态势的提前退休行为,将会给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带来深刻的影响。而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行为,提前退休是如何影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本文首先对国内外部分关于提前退休的文献进行整理归纳,总结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接着论述我国提前退休现状,将提前退休行为细分为正常的提前退休和违规的提前退休两种。系统总结了违规提前退休行为产生的原因,最后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综述。国际上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早在20世纪70年代起便出现了提前退休现象,因此研究的时间比我国早,研究的程度也更加深入。在对劳动者退休行为的研究中,Gruber(1998)通过分析11个OCED国家劳动参与率降低的原因后发现,退休政策会影响劳动者退休年龄的选择,并且弹性退休政策和退休奖惩机制会影响人们的退休选择。在对劳动者提前退休因素分析中,Moorthy(2012)研究发现年龄、个人家庭状况、受教育程度以及人力资本投资等会影响劳动者退休年龄的选择。
(二)国内文献综述。随着提前退休问题日益凸显,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压力随之加大,国内的学者也开始对这个领域关注起来。国内学者关于如何应对提前退休对养老保险基金带来的风险的观点,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调整退休年龄的讨论。李昂、申曙光(2017)采用2010年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CFPS),指出我国女性劳动者更倾向延迟退休,在逐步延迟退休年龄的过程中,女性的调整幅度应大于男性。
2、提前退休政策走向的讨论。有些学者对提前退休的态度较为温和。薛慧元、王帆(2016)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选取养老金净投入额、投入产出比、投资回收期三个指标构建模型进行测算,提出严格控制提前退休行为的观点。李齐、李松玉(2015)根据中国新常态和德国的经验,认为中国应灵活渐进地实行延迟退休政策,并严格控制提前退休。
(三)国内外文献评述。从国内外文献对比可以看出,国外学者更倾向于对提前退休行为发生机制的研究,国内学者更倾向于对提前退休应对方法的研究。但国内学者对提前退休的界定很笼统,在我国提前退休可分为正常的提前退休和违规的提前退休,另外特殊工种作为提前退休行为的主体,也很少有学者去分析研究。
本文认为对于正常的提前退休行为应维持现状,对于违规的提前退休行为加以取缔。因此,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合理化建议,希望能对未来该领域的研究起一个抛砖引玉的作用。
三、我国提前退休现状分析
(一)我国提前退休现状。根据我国提前退休政策,可以将现阶段的提前退休分为以下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是正常的提前退休行为;第二种形式是违规的提前退休行为。
1、正常的提前退休行为。正常提前退休顾名思义,是指劳动者满足国家提前退休政策的条件,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提前退休,退出工作岗位的情形。目前来看,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正逐步迈入提前退休的门槛。根据邯郸市2015年、2016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统计表,2015年邯郸市办理提前退休(含病退,特殊工种和提前退休)的人数占该年新增退休人数的13.36%,而2016年这个比例更是增加到了15.44%。从全国范围内看,提前退休比重也有上升趋势。
2、违规的提前退休行为。相较于正常的提前退休行为,违规的提前退休行为则是指劳动者在不满足国家提前退休政策的条件下,通过违规手段申请提前退休,退出工作岗位的情形。
(二)提前退休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
1、加重养老保险支付压力。对于提前退休来说,因为“提前”意味着职工和企业少缴纳数年的养老保险,同时也意味着职工多领取了数年的养老保险。
我国其实早就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但为了保证当期养老金的支付,社会统筹基金正在从正在劳动年龄的劳动者的个人账户透支资金,也就是说,如果社会统筹基金不能满足当期支付,那么个人账户基金就会被全部用来支付当期退休职工的养老金,那么个人账户就会成为空账,并未形成实际的基金积累。
2、减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提前退休的人员大部分并不是真正退休,而是“退而不休”的一种状态。这是因为一方面提前退休人员年龄不算很大,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管理技能,仍有时间和精力进行工作,所以大部分提前退休人员乐意一边领着养老金一边工作挣外快;另一方面企业雇佣提前退休人员不用为他们支付五险一金,并且他们比刚入职新员工经验丰富,企业更愿意雇佣这样的和实习生工资水平相当的廉价劳动力。
而这一现实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提前退休会使在职劳动力数量减少,意味着缴纳社保的人数减少,更糟糕的是提前退休人员跟年轻劳动力以及下岗再就业劳动力竞争就业岗位,退而不休行为会使应缴纳社保的在职劳动者失业,这务必会加大就业压力,而在实际操作中更是出现了许多的违规提前退休行为,养老保险基金更是入不敷出。
3、不利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升值。养老保险基金并不是一直存放在基金池里的,考虑到通货膨胀以及基金增值等因素,世界上一些国家会将养老保险基金里的一部分资金拿出来进行投资,大量投资于基础设施行业中,进而促进经济的发展。但是提前退休,一方面使在职劳动力数量减少,因此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缩减;另一方面退休人数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加。
四、结论及建议
根据上文,其实可以将违规提前退休归结于三个行为主体身上,即职工、企业以及政府。接下来针对不同的行为主体的行为从法律和制度层面给出解决措施。
(一)对职工来说,要加大审核力度。根据调研,职工违规提前退休主要有虚报年龄、伪造工龄、伪造特殊工种档案等形式。对于虚报年龄和工龄的行为,公安部门应做好居民信息录入工作,对居民的身份信息进行仔细核查,确保居民年龄的准确真实。同时,社保局的材料审核人员应仔细审核,发现年龄有误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虚报年龄和工龄的职工进行批评教育。
对于伪造特殊工种档案的行为,要区分该档案是企业伪造还是职工自己伪造。对职工自己伪造特殊工种档案的行为,社保局要加大审核力度,进行信息对照工作,将职工提交档案与数据库档案进行一一对照,及时查处伪造的档案,并对当事人做出相应的处罚,建立相应的处罚制度,例如剥夺该职工提前退休的权利,只能正常退休。
同时,对于社会上的职工,政府和法律部门要加强关于如何合规提前退休以及违规提前退休如何惩罚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按制度规定退休的社会风气。职工也要提高自身的道德素质水平,将违规提前退休、骗取养老保险基金视为可耻的行为。
(二)对于企业来说,要加强处罚力度。企业的违规行为主要是在当年转型期的背景之下大量出现的。企业为了适应转型要求,淘汰大量“冗员”,降低人力成本,尽可能降低冲突,将一大批下岗职工档案改写成特殊工种,以提前退休来和下岗职工做交易。许多下岗职工其实是被“提前退休”的。对于这种情况,相关政府部门要对涉事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审核部门要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损失进行计算核实。对亏损的养老保险基金要对涉事企业展开追缴,若企业不能按时补齐亏空,政府部门可以对该企业进行社会公示,加入失信企业黑名单。
(三)对于政府来说,要建立问责机制。在经济转型期,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政绩、妥善处理下岗职工、拉动GDP,对企业和个人伪造特殊工种的档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不作为,间接导致现在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退休现象。针对历史遗留问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审核办理提前退休。借助有力的法律武器为后盾,防范和遏制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好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四)规范正常提前退休行为。提前退休中占很大比例的是特殊工种的提前退休,对于正常合规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行为,相关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建立具体的特殊工种审批管理制度,建立特殊工种信息数据库,对什么是特殊工种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做好备案工作,对本辖区内的企业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登记上传,及时对信息库进行更新维护,对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岗位变动做到心中有数,加强对本辖区内设有特殊工种企业以及特殊工种从业人员的管理。要建立年检制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对企业所报送的从事特殊工种职工的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核实。避免养老保险基金的浪费,把每一分钱都用在有权利享受这份待遇的退休职工身上,减少养老保险基金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