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诗文评论审美抉微
2021-01-13邓维明
邓维明
( 三明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福建 三明 365004)
作为理学思想集大成者,朱熹穷其一生都在致力于对儒家经典的重新诠释,并籍此构建和传播理学体系,也因此大量著述,不仅个人诗词文章创作丰富,且以理学家视角的诗文品评在中国古代文论中也占一席之地,其审美价值自然值得我们去深入了解。
1 两宋理学家对于诗文的态度
对于诗文的价值和作用,两宋理学家的态度也会有轻微区别,周敦颐以“文以载道”之说开理学家文论之风,他说:“文所以载道也;轮辕饰而人弗庸;徒饰也;况虚车乎?文辞,艺也,道德,实也,笃其实而艺者书之,美则爱,爱则传焉,贤者得以学而至之,是为教。”[1]36在他看来,文是载道的工具,是作为教化的工具附属于道德的,当然,周也看到文的不可或缺,他反对的是“以文辞为能”,所以他说:“故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然不贤者,虽父兄临之;师保勉之;不学也;强之,不从也。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噫!弊也久矣!”[1]36
二程观点也略有不同。程颢认为“学者须学文,知道进德而已”[2]70,程颢基本继承周的观点,把文当作学道的手段和工具甚至过程,这实际上是承认“文”的作用,“文”的作用和地位是从属附庸。程颐相对严厉一些,普遍的学术观点认为程颐的“作文害道”和“学诗妨事”旗帜鲜明地将对于“文”不屑推向了极端。我们细品以下内容。
问:“作者害道者否?”曰:“害也。凡为文,不专意则不工,若专意则志局于此,又安能与天地同其大也?书曰‘玩物丧志’,为文亦玩物也。吕与叔有诗云:‘学如元凯方成辩,文似相如始类俳;独立孔门无一事,惟传颜氏得心斋。’此诗甚好。古之学者,惟务养情性,其它则不学。今为文者,专务章句,悦人耳目。既务悦人,非俳优而何?”曰:“古者学为文否?”曰:“人见六经,便以谓圣人亦作文,不知圣人亦摅发胸中所蕴,自成文章。所谓‘有德者必有言’也。”曰:“游、夏称文学,何也?”曰:“游、夏亦何尝秉笔学为词章也?且如‘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此岂词章之文也?”[3]232
又如:
或问:“诗可学否?”曰:“既学时,须是用功,方合诗人格。既用功,甚妨事。古人诗云‘吟成五个字,用破一生心’;又谓‘可惜一生心,用在五字上’。此言甚当。”先生尝说:“王子真曾寄药来,某无以答他,某素不作诗,亦非是禁止不作,但不欲为此闲言语。且如今言能诗无如杜甫,如云‘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如此闲言语,道出做甚?某所以不常作诗。[3]239
程颐提出“作文害道”和“学诗妨事”是有前提的。他认为“今之学者有三弊:一溺于文章,二牵于训话,三惑于异端”[3]187;“不求诸己而求诸外,以博文强记,巧文丽辞为工,荣华其言,鲜有至于道者也”[3]578。程颐在《答朱长文书》说:
向之云无多为文与诗者,非止为伤心气也,直以不当轻作尔。圣贤之言不得已也。盖有是言则是理明,无是言则天下之理有阙焉。如彼耒耜陶冶之器,一不制,则生人之道有不足矣。圣人之言虽欲已得乎?……后之人始执卷则以文章为先,平生所为动多于圣人,然有之无所补,无之靡所阙,乃无用之赘言也。不止赘而已,既不得其要,则离真失正,反害于道必矣。[3]600
他提到只关注文便不能真正得道,“既不得其要”,为文就会“离真失正,反害于道必矣”。他们主要是反对以文为学、以文为事,要求专心修德,使文流于既溢之余,即“和顺积于中,英华发于外也”[3]320。所以有了这些前提,程颐的意思是“鲜有至于道者”的文章还不如不做,做了反而有害。
孔子说:“有德者必有言。”[3]320周敦颐也说道:“言之无文,行之不远。”[1]36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宋代理学家对于诗词在内的文学作品的态度的重点其实是解决“文” 与“道”的关系,他们的矛盾之处也在于此,抽象的“道”必须要有一个具象的物来做依托,如果完全抛开“文”而论“道”,什么才是载体呢?所以实际上大家都不可能完全排除“文”的存在和“文”的作用。
2 朱熹的态度
朱熹曾说“诗歌无用”,出发点和程颐类似。朱熹说:
作诗间以数句适怀亦不妨。但不用多作,盖便是陷溺尔。当其不应事时,平淡自摄,岂不胜如思量诗句?至如真味发溢,又却与寻常好吟者不同。近世诸公作诗费工夫,要何用?元佑时有无限事合理会,诸公却尽日唱和而以。今言诗不必作,且道恐分了为学工夫。然到极处,当自知作诗果无益。(《朱子语类》卷一百四十论文下诗)[2] 3333
同时,朱熹也不喜欢被称为诗人。侍郎胡铨以诗人推崇他,朱熹则自称:“仆不能诗,往岁为澹庵胡公以此论荐,平生侥幸多类此云。”[4]理学宗师,一向视“一物一格”的严谨态度为为学之道,何来“侥幸”?其实字里行间朱熹还是自得于诗词的,这种心态又矛盾又可爱,大约有二程挥之不去的影响。
朱熹回答诗产生原因,是这么说的:
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旣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旣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旣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磋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音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诗集传》)[5]1
从朱熹对于诗这样一种艺术形式产生原因的解释上,我们可以看出一种回避不了的现实存在。朱熹在作《楚辞集注序》时论屈原的《离骚》“皆生于缱绻恻怛,不能自已之至意”[6]16,这种解释和《诗集传序》是一致的,这说明他肯定艺术创作来源于情感交流,肯定文学创作表现形式的存在。所以实际来看,朱熹在这方面的认识显然要比以上诸家态度和蔼得多,至少“作诗间以数句适怀亦不妨”,并且“闲隙之时,感事触物,又有不能无言者,则亦未免以诗为之”。他在《南岳游山后记》中写道:“诗之作本非有不善也,而善人之所以深惩而痛绝之者,惧其流而生患耳。初亦岂有咎于诗哉。”[6]3704这种态度变化还是相当大的。朱熹也看到明道不能离开文辞,他认为:“力行而不学文,则无以考圣贤之成法,识事理之当然。”[7]“道只是有废兴,却丧不得。文如三代礼乐制度,若丧,便 扫地。”[2]958朱熹还是客观看到了文的作用,文必须存在。
朱熹对周敦颐和程颐等人的文道观继承是扬弃,甚至是否定的,并对文与道的关系作了更深入的论述。从他在批评韩愈“文以贯道”的时候,也可以看出并非完全继承周敦颐的“文以载道”。韩愈的“文以贯道”在朱熹看来是将文与道并列,周敦颐的“文以载道”又何尝不是?包括周在内的理学家事实上也一直停留在“文道两本”的基点上,也就是类似朱熹批评苏轼的“文自文而道自道”[2]3319,只是理学前辈,朱熹没有明显说出罢了。对于客观存在的“文”,朱熹的态度非常明确。他引程颐的观点“道即性也。若道外寻性,性外寻道,便不是”[2]1495,这是朱熹作为理学集大成者继承二程重要观点总结而出的“文道一贯”的起点,也即“道外无文”。朱熹说:“道外有物,固不足以为道”[2]4670。“文道一贯”是他的文论审美核心,朱熹并不反对适当的艺术美表现,他反对的是文艺创作中艺术审美表现形式及其手段的相对独立。朱喜说:“道者,文之根本;文者,道之枝叶。惟其根本乎道。”[2]3319这是将二者置于同一体的主次本末,依旧在理学的范畴内,既没有抬高文的作用,也没有做抛弃文的举动,反而更加提升了“道”的高度。他的“文从道中流出”的观点又丰富了二者原有的枝叶关系,上升到源流的关系,较之韩愈和周敦颐显然有很大意义的不同,朱熹在回答汪尚书说:
夫学者之求道固不于苏氏之文矣。然既取其文,则文所述有邪有正,有是有非,是亦皆有道焉,固求道之所不可不讲也;讲去其非,以存其是,则道固于此乎在矣,而何不可之有?若曰惟其文之取,而不复议其理之是非,则是道自道,文自文也。道外有物,固不足以为道;且文而无理,又安足以为文乎?盖道无适而不存者也,故即文以讲道,则文与道责任是而一以贯之,否则亦将两失之矣。”(《与汪尚书》)[6]1305
他的“文道一贯”和“文从道中流出”的观点较好地避免了几位前辈纠结于“文”的地位问题,实际上也巧妙地摆脱了一直纠缠的内容与形式的问题,而转换成体用关系,以一种包容的方式把它包含在“道”里,也使得个人的文学艺术审美的逻辑框架完善起来,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绝好的去除矛盾的方法,事实上我们在《语类》等文献中,看到的大多是朱熹对于“文”如何体现义理的方式方法论述,这就很好说明朱熹的态度。
与程颐“唯务养性情,其他则不学”不同的是,朱熹自己的诗文质量甚高和数量众多。《鹤林玉露》记载:“尝同张宣公游南岳,唱酬至百余篇。忽瞿然曰:‘吾二人得无荒于诗乎?’”[8]这说明甚至有时他自己也不知不觉乐在其中。近人郑振铎说朱熹虽自称不能诗,然如“‘拥衾独宿听寒雨,声在荒庭竹树间。万里故园今夜永,遥知风雪满前山’(《夜雨》)之类,并不弱于当时诸大诗人。”[9]朱熹诗作《顷以多言害道绝不作诗两日读大学诚意章有感至日之朝起书此以自箴盖不得已而有言云》:“神心洞玄鉴,好恶审薰莸。云何反自诳,闵默还包羞。今辰仲冬节,寤叹得隐忧。心知一寸光,昱彼重泉幽。朝来自兹始,群阴邈难留。行迷亦已远,及此旋吾辀。”[10]多数人断章取义认为朱熹对诗文的观点是“绝不作诗”,而刻意忽略前提“顷以多言害道”,这可以理解为一句假设句:如果说得再多也没法映证“道”,那绝对不能作诗。朱熹还说:“今言诗不必作,且道恐分了为学工夫,然到极处,当自知作诗果无益”[2]3333。这句话否定之否定,可以反着说:如果作诗不妨碍学道,那作作也是可以的。这样就能对朱熹一生写了一千多首诗(另有小部分收录于《别集》卷七,共计七三一题一二三〇首诗作[11]),其余文赋难以计数这样一个现实数据有所理解了。
3 文以明道,诗以明理
“文道一贯”是朱熹文艺美学的最基础核心,从苏轼和朱熹二人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朱熹要解决的是单一性地讨论诗词文章艺术表现形式及其手段的独立性问题,根源在于“如东坡之说,则是二本,非一本矣”[2] 3319。朱熹批评苏轼“文自文而道自道”,“ 是它大病处”[2] 3319。苏轼的观点是站在文艺美学内容和形式二者相统一的基础上来讨论“文”与“道”的关系,朱熹的出发点即是万物一理的基本点进行阐发,道外无文,心外无文,完全不去理会二者关系。
按朱熹的观点,文章诗作的目的就是“因言以明道”。朱熹说:“大意主乎学问以明理,則自然发为好文章。诗亦然。”[2] 3307
语类“弟子入则孝”一章,回答“力行有余暇,便当学六艺之文。要知得事父兄如何而为孝弟,言行如何而能谨信”时,朱熹旗帜鲜明的回答道:
下面说得支离了。圣人本意重处在上面,言弟子之职须当如此。下面言馀力则学文。大凡看文字,须认圣人语脉,不可分毫走作。若说支离,将来又生出病。(《朱子语类》卷二十一论语三)[2]498
言下之意,道是唯一的,即使为文也是为道,即“义理”,不应轻重有失,顾此失彼。
文为道,诗为理。《鹤林玉露》中提到朱熹的“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盖借物以明道也”[8]112。对于诗歌文章的质量,朱熹认为“但须明理”,文字自然好。他说:“不必着意学如此文章,但须明理。理精后,文字自典实。伊川晚年文字,如易传,直是盛得水住!苏子瞻虽气豪善作文,终不免疏漏处。”[2]3320
朱熹论当时诗文,以是否“明理”为圭皋。他说:“今人学文者,何曾作得一篇,枉费许多气力;大意主乎学问以明理,则自然发为好文章。诗亦然。”[2]3334就文章而言,朱熹虽然盛誉苏轼“高者出入有无而曲成义理,下者指陈利害而切近人情”,但也直接批评其“然语道学则迷大本”[6]1300。对于其文章脱离“正道”的倾向所带来的危害,朱熹也予以尖锐的批评,所谓“坏人材、败风俗”是也;无论是文之为道,还是诗之为理,都是基于理学道德教育的目标而为之。
4 诗文须明白无疑,见得人
文学艺术作品的审美除了创造者的过程,最终是要由审美者即受众来完成这个审美闭环,朱熹说:“此诗之立教如此,可以感发人之善心,可以惩创人之逸志。”[2]538这是朱熹对于诗歌在内的文字作用于人的道德情操的基本论述。“文章须正大,须教天下后世见之,明白无疑。”[2]3322既然赋予诗文如此厚重的责任,因此,以怎样的诗文作品示人,要达到什么样的作用,是理学家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关键,朱熹的观点是“诗见得人”[2]3324。
诗见得人,并非只是对于诗歌创作而言,理家的观点是一以贯之的,因此将之置之于朱熹的整个文论也是一致的,因此文亦如此。
朱熹的“见得人”有多重含义,首先是人品“见得人”。《语类》中讲到“诗见得人”开篇就批判曹操“虽作酒令,亦说从周公上去,可见是贼”,后有借上官仲恭诗讽蔡京父子奢侈败亡之事,还特引李易安(李清照)诗句“两汉本继绍,新室如赘疣”[2]3332,批判王莽。这是以人物品行先入为主。朱熹在《跋韩魏公与欧阳文忠公帖》中写到:“因省平日得见韩公书迹,虽与亲戚卑幼,亦皆端严谨重, 略与此同,未尝一笔作行草势。盖其胸中安静详密, 雍容和豫,故无顷刻忙时,亦无纤芥忙意,与荆公之 躁扰急迫正相反也。书札细事,而于人之德性其相 关有如此者。”[6] 3957事实上以个人性情修养和道德品质臧否人物及其文学艺术创作向来是中国传统文艺品评观的一个重要方向,朱熹从理学教化的角度,尤其突出这一点,具有极其鲜明的立场。他评价韩琦和王安石书迹,推究韩琦“安静详密、雍容和豫”和王安石“躁扰急迫”,不仅归结为品德和性格使然,其实也带有个人的喜好。朱熹在《答杨宋卿》中说道:“诗者志之所之,岂有工拙哉!亦观其志之高下如何耳。是以古之君子,德足以求其志,必出于高明纯一之地,其于诗固不学而能之。”[6]1728因此朱熹认为“德性相关”,即个人的品德修养和性格决定他的一切言行,包括文字。《诗集传·序》写道:“詩者人心之感物、而形於言之餘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聖人在上、則其所感者無不正、而其言皆足以爲教。”[5]1这是理学家一向推崇的作为作者本身应该具备的特质,其根源是理学特有的人格审美取向。其目的也是为了维系其理学思想中的道德根基。
“有德者必有言”在逻辑上还有一面是“有言者未必有德”,因此朱熹就更加重视“德性”的作用,正如他在《诗集传序》章说到的“言或可少而德不可无,有德而有言者常多,有德而不能言者常少。学者先务,亦勉于德而已矣”[5]1。
评价文章诗词先评价人,这是朱熹文论的特点。例如他评价石曼卿诗词,首先评价其人“胸次极高,非诸公所及。其为人豪放”[2]3329;然后才评价其“诗词乃方严缜密”,是先有其人然后才有其文。又如“未冠而读南丰先生之文,爱其词严而理正,居常诵习,以为人之为言必当如此,乃为非苟作者”[6]3918,是见其文而赞其为人。无论孰先孰后,这种以品论文的思路在现在看来固然有其偏颇之处,但个人人格精神所体现的榜样和楷模式的风范一直是理学追求的最高人格境界。文如其人,具正大、雄健之人格美者必具正大、雄健之美的文品。这也是朱熹特别推崇诸葛亮、杜甫、韩愈和范仲淹等人的根本所在。
“见得人”的第二层含义是文字须“求义理”。无论是周敦颐的“文以载道”还是朱熹的“文道一贯”,文字就是为表达“理”存在的。周敦颐说:“不知务道德而第以文辞为能者,艺焉而已。噫,弊也久矣!”对于“义理”,为达到主题,表现形式是不重要的。朱熹说:“只要明义理,义理明则利害自明,古今天下只有此理。”[2]3322可以说朱熹对于义理的终极追求是绝对的。
朱熹的认识论是“格物致知”,格物的目的就是致知,因此朱熹的一生著述及其哲学一直都是在剖析疑似,辩清毫厘,穷究事物之变,所以他说:
贯穿百氏及经史,乃所以辨验是非,明此义理,岂特欲使文词不陋而已?义理既明,又能力行不倦,则其存诸中者,必也光明四达,何施不可!发而为言,以宣示其心志,当自发越不凡,可爱可传矣。今执笔以习研钻华采之文,务悦人者,外而已,可耻也矣。(《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上)[2]3319
而如何教人是非,是以义理体现出来的,所以朱子说:“诗出乎志者也,乐出乎诗者也 然则志者诗之本,而乐者其末也,末虽亡,不害本之存。”[6]1653-1654明白这个主次,才能明白义理和文字修饰的轻重之别。
“见得人”的第三层含义是文字须有“定格”,按朱熹的意思还有“规模”,也可以理解为“规范”“样式”。朱熹认为,好的文字自有“定格”, 如“前辈做文字只依定格”[2]3320,或称为“规模”,如评杜诗“自出规模”[2]3324,即如何行文以达到“达意明理”。朱熹没有具体表达如何的“格”和“规模”是好的,但他提出了例子。如他提出“古文自是古文,四六自是四六”[2]3298,很显然,他非常反感骈文的奇巧。《语类》记载:“作诗先用看李杜,如士人治本经。本既立,次第方可看苏黄以次诸家诗。”[2]3333朱熹又说:“作诗不学六朝,又不学李杜,只学那峣崎底。今便学得十分好后,把作什么用? ”[2]3334即使是所称赞的杜甫,朱熹也是有选择的喜爱。他认为“前辈做文字只依定格,依本分做,所以做得甚好;后来却厌其常格,则变一般新格做,本是要好,然未好的时先差异了。”[2]3320所以他不是很喜欢杜甫夔州后的诗,认为“自出规模,不可学”[2]3324;又云:“人多说杜子美夔州诗好,此不可晓;夔州诗却说得郑重烦絮,不如他中前有一节诗好。”[2]3326大致是因为杜甫在此时的创作已经不具备朱熹所认为的“格”和“规模”。
朱熹的“格”和“规模”是偏向于“古法”的,他这么说:
余尝以为天下万事皆有一定之法,学之者须循序而渐进。如学诗则且当以此等为法,庶几不失古人本分体制。向后若能成就变化,固未易量。然变亦大是难事,果变而不失其正,则纵横妙用何所不可;不幸一失其正,却反不若守古本旧法以终其身之为稳也。(《跋病翁先生诗》)[6]3968
又论学诗,也专注“不变”之古法,他说道:
古人做诗,不十分著题,今人做诗,俞著题,愈不好。李、杜、韩、柳,初亦学选诗;然杜韩变多,而李柳变少;变不可学,而不变可学。故自其变者而学之,不若自其不变者而学之。(《晦庵集》卷八十四)[6]3334
要说明的是,朱熹所说的“古本旧法”和“定格”“本分”等概念,不是艺术创作修辞表现方面的方法论,“法”是文之末事,所讨论的只是一些修辞之学,都是朱熹要反对的,他所说的具备这些概念的文章恰恰是没有什么修饰,而以“天生腔子”体现的。
对于“古法”或“古人言”,朱熹有天生的崇拜,在《答王钦之》说:
来书谓穷理不必泥古人言句,固是也,然亦岂可尽舍古人言句哉?程夫子曰穷理亦多端,或读书讲明道理,或论古今人物,别其是非,或应事接物求其当否,皆穷理也,夫讲道、眀理、别是非而察之于应接事物之际,以克去已私求夫天理循循,而进无迫切陵节之弊,则亦何患夫与古人背驰也?若欲尽舍去古人言句,道理之不明,是非之不别,泛然无所决择。(《晦庵集》卷五十八)[6]2800
在《答张敬夫》说:“患在立说贵于新奇推类,欲其广博,是以反失圣言平淡之真味,而徒为学者口耳之末。”[6]1114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循古人之迹确实可以少走弯路,在《答王近思》中,朱熹说:“试取孟、韩子、班、马书大议论处熟读之,及后世欧、曾、老苏文字,亦当细考,乃见为文用力处。”[6]1759但朱熹认为“须认圣人语脉,不可分毫走作。若说支离,将来又生出病”。在《答柯国材》文中,朱熹认为所谓创意未必为高,他说:“此岂必以创意为高哉?此岂必以创意立说为高哉?……但必欲於传注之外别求所谓自得者而务立新说,则於先儒之说或未能究而遽舍之矣。如 此则用心愈劳而去道愈远,恐骎骎然失天理之正而陷於人欲之私,非学问之本意也。”[6]1734朱熹的态度显然有“泥古”之嫌。
“见得人”的第四层含义是“求实”“平淡”等诗文品味。可以说,朱熹推崇的“平淡自摄”[2]3333,仍然是文章诗词品味之后的感觉,其内在依然要靠“实”来解决,二者互为表里,“实”是朱熹赋予诗文品评一个非常重要的审美范畴。也是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概念。
他说:“为学若不靠实,便如释老谈空,又却不如他说得索性。”又说:“作文字须是靠实,说得有条理乃好,不可架空细巧。大率要七分实,只二三分文。”[2]4315朱熹“实”的概念,审美来源于孟子的“充实之谓美”,其相对应的是“空洞”,从这个意义上看,“实”又与“文”相对,因此不仅有朴实之意,还属于内容范畴。这样,即可理解为在内涵上言之有物, 因此有这个“实”生发出去,我们就不难理解朱熹非常推崇的“平淡”和平淡之外的“正大雄强”,非朴实何以平淡?有厚重自然雄强。
同时,“实”还具有“真实”的含义,其相对的是“虚”,朱熹说:“吾儒心虽虚而理则实。若释氏则一向归空寂去了。”[2]3892这种“心虚理实”的论断也一直是朱子理学判断致知之道的标准。他评价胡铨“字字皆实”,评价前人“仲舒文实。刘向文又较实,亦好,无些虚气象;比之仲舒,仲舒较滋润发挥。大抵武帝以前文雄健,武帝以后更实”;“韩退之却有些本领,非欧公比。原道,其言虽不精,然皆实”,其内涵都是从其文字真实度加以评价的。
“实”又与“华”相对,“华”及专注修辞,如批评苏轼“文字便已驰骋, 忒巧了。及宣政间,则穷极华丽”[2]3307。“华”则“巧”,“巧”则散了“和气”,即义理。在朱熹看来就是过度修饰,即表现形式上的过于突出和独立。“巧”也可理解为“做作”,是朱熹一贯反对的做法。朱熹赋予了“实”这个概念以义理的状态体现,就是“不空”,朱熹说:“文字依傍道理做,不为空言。”[2]3314“古人六艺之教,所以游其心者,正在于此,其与玩意于空言,以校工拙于篇牍之间者,其损益相万万矣。”这里的空也不是传统审美上的“空”,而知状态上的空洞无物,是朱熹强调的“实”的对立面。
空洞无物的文字,就是理学家反对的那些只关注修辞装饰的文章,朱熹反对空洞无物,论述不明不白,过度装饰、主题缺乏。即使如苏轼的文章,朱熹也评价“如搏谜子,更不可晓”[2]3314,他评价时文说:
今人作文,皆不足为文,大抵专务节字,更易新好生在辞语,至说义理处,又不肯分晓。前辈欧苏诸公作文,何尝如此?圣人之言,坦因明白,因言以明道,正欲使天下后世由此求之;使圣人立言要教人难晓,圣人之经,定不作矣。其其义理精奥处,人所未晓,自是其所见未到耳,学者需玩味深思,久之自可见。何尝如今人欲说又不敢分晓说,不知是甚所见,毕竟是其自家所见不明,所以不敢深言,且鹘突说在里。(《朱子语类》卷一百三十九上)[2]3318
从“实”的内涵状态上升到品味的“平淡”。这是一个由里及表的过程,所以朱熹推崇的“平淡”,并非寡淡无味。朱熹说:“平淡中有滋味。”[2]310“圣贤之言平铺放著自有无穷之味。”[6]1114
“甚平淡,然意味深长”[2]442。朱熹品评欧阳修文章“虽平淡,其中却自美丽”;朱熹评价陶潜“渊明诗平淡出于自然”[2]3324。评价韦应物“其诗无一字做作,直是自在。其气象近道, 意常爱之”[2]3327。有如对比陶渊明和苏轼:“以诗言之,则渊明所以为髙,正在其超然自得,不费安排处,东坡乃欲篇篇句句依韵而和之,虽其髙才,合揍得着,似不费力,然已失其自然之趣矣。”
朱熹所推崇的 “平淡” 是以自然生成为前提,即“文字自有一个天生成腔子”[2] 3320为来源,以充实的内涵和明确的表达而耐人寻味的。因此,平淡之美由里及表,又由表返里不断融合,最后形成创作主体道德境界、人生境界、义理境界和表现境界的多层次审美境界。
把“平淡”作为理学文学的审美基调是与朱子提倡的“中和”诗教有机统一的。今人在论及朱熹文艺品评,多且仅从艺术美学角度论及,实际上就堕入了“文道两本”,而这恰恰是朱熹等理学家最反对的,因此不能脱离理学的道德背景单纯从艺术美学的角度去品读朱子诗论中的“平淡审美”。
以上次序在笔者看来是不能颠倒的。从审美角度来看,朱熹在内的理学家,对与为人之美即道德第一是没有疑问的,其次是对义理追求的唯一目的,再次是对于文章体例格式的规范要求,最后才是诗词文章本身的品味美。之所以将纯审美置之最后,恰恰符合“道本文末”的理学宗旨。
5 结 语
朱熹及其后来者对于诗文的价值与作用从一开始就把它归于“理”,并以“文理一贯”的面目贯穿始终,这个观点虽然朱熹一直表达为文理为一,但在实际操作中,文德相对独立却一直存在,这也是朱熹一直矛盾苦恼之处,其次以人品高下论其诗词文章的做法固然有“文学即人学”和“文如其人”的文品论色彩,也具备传统国人思维方式,但将之绝对化则使对文艺作品的纯审美判断居于弱势甚至被完全忽略,这显然不符合文学艺术的创作和批评方式。再次,以理学的角度规范文字,尤其以古法为尊,基于“文道合一”而有意识地忽视文学艺术的独立性发展,否定新的表达形式的出现,也忽视文章诗词在创作中的其他因素,排斥相对多样性,必然造成千篇一律的缺乏独创性的文章,虽然朱熹自己因为才学极高而不太会出现此种绝对化的状态,但在理学成为一个朝代主要思想体系时,理学的这种教条性就体现出来,明清两代八股文就是最好的例子,当然,这也是朱熹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