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生态文明观的中国传统生态思想渊源
2021-01-13董彩荣
董彩荣
(安徽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合肥 231603)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谋求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全局出发,描绘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美好画卷,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命共同体”“自然是生命之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等等。这些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论断,内在包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观以及加强制度和法治建设的生态实践观,其产生和发展是在充分传承了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中国传统生态思想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所包含的生态思想的基础上完成的;特别是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的丰富内涵,为习近平生态文明观提供了宝贵的的思想来源,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
1 习近平生态文明观的科学内涵
习近平的生态文明思想在吸收了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顺应时代要求,紧抓中国国情,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观。
1.1 “和谐共生”的生态自然观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需要面对和解决的最基本也是最基础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一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人与自然关系演变的发展史,推动人类社会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不断向前发展。随着工业文明的兴起和高度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越来越多的表现为一种掠夺与被掠夺、伤害与被伤害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平衡关系被打破,自然对人类社会影响的负面性呈现的越来越多,严重阻碍了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习近平从人类文明发展与人本身发展的角度出发,强调人类要在敬畏和尊重自然的前提下推动人与自然休戚与共、和谐共生,提出了人与自然万物相连、共生共存、互相促进的生命共同体思想,重新定义了人与自然的关系,为化解人与自然矛盾提供了全新视角。他指出:“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1]自然孕育了人类,是万物之源、生命之母,人与自然的关系就应该是同呼吸共命运的的生命共同体,人类要敬畏自然、爱护自然,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改造自然。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习近平指出:“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2]394因此,就人类发展而言,我们不要得意于人类对自然界所取得的短暂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最终总会对人类进行报复。
人是自然的产物,因自然而生,亦因自然而发展,自然是人类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没有自然界,就没有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一切生活资料,也就谈不上劳动创造。自然界的本质是物质性,在永不停息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中,孕育了人、山水林田湖和一切具有生命形态的万物,凝聚成一个超越物种属性、欣欣向荣的关系网络,它们之间各有其存在的内在价值,互惠互利,构成了生态学意义上的命运共同体。在这个宏大的生命共同体内,不仅生命个体相互之间时刻关联,生命个体与生命共同体之间也时刻关联,具有普遍联系性,休戚与共,唇齿相依,从而带来生命共同体的平衡、稳定、繁荣与发展。生命共同体思想是习近平对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新认识,其内在包含的系统性、共生性和价值性等特征,为解决生态难题、治理生态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新的思路和新的方案。只有重新解读人与自然关系,构建人与自然的命运共同体,进一步推动并实现人与自然在本质上的统一,才能在此基础上解决威胁到人类以及地球自身生存的生态失衡和环境危机,更好地满足人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1.2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观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资源被过度使用和环境被污染破坏,也导致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的对立,造成了空气污染、水资源污染、土地荒漠化严重和自然资源过度损耗等一系列生态问题;然后,这些问题反过来又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生产力是经济社会发展最活跃的因素,工业文明时期,人类从自然的“奴隶”转向了自然的“主人”,人成为大自然的征服者、支配者,借助各种技术手段,开展了对自然界的掠夺,破化了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最终使人类深陷生态危机之中。面对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矛盾、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建设的不协调,当时担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创造性地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旗帜鲜明地宣告:“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3]可以说,“两山”论的提出标志着习近平绿色生态发展观理念的初步形成,体现了习近平对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关系的新认识。
在今天,人与自然的矛盾其实就是要“金山银山”还是要“绿水青山”的矛盾。我们所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越来越丰富、越来越优质的生态产品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这个过程中,绿水青山不仅仅只是绿水青山,同时也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良好,意味着整个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系统稳定,资源总量和生态容量水平较高,这本身就蕴含着无穷的经济价值。可以说,保护生态环境,就是在保护经济社会财富和推动自然资源增值,就是在保护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潜力和后劲。只要把生态系统保护好,发挥出生态系统的最大优势,绿水青山就能转化为金山银山,持续不断地创造经济、社会、文化等综合效益,推动中国经济健康持续发展。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两山”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不可兼得的悖论,化解了二者之间的矛盾,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理念已经从注重生态环境的工具价值向同时关注生态环境的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的转变,体现了“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4]的生态发展观,阐明了生态环境保护是经济增长之源的绿色发展理念,实现了发展和保护的协同共生。
1.3 加强制度和法治建设的生态实践观
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仅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同时也是重大的社会政治问题,落实在实践层面则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等特点,需要制定最严密的制度和最严格的法律来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实践证明,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生态环境治理,不仅要有人类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形成的道德规范的约束,更要有法治对国家和社会各种组织以及个人行为的强制性规范约束。关于这一点,早在2013年习近平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就已经指出,中国生态环境问题已经非常严重,必须采取最严厉的措施来进行保护,否则,不仅无法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也无法实现生态环境发展的目标。2016年在青海考察时又强调说,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不仅仅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还会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必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力度。
在生态危机日趋严重的今天,如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以有效遏制其进一步恶化?最好的选择是用严密的法治和严格的制度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提供最有效的保障。制度不健全,法律不完善,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层面执行起来就没有力度,对于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获取一时之利的行为就不会释放出严加惩处的信号,人民对美丽中国的向往也就不可能真正实现。透视我国生态保护实践不难看出,环境问题在深层次上和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的过程中交织着复杂的利益冲突和价值选择,仅仅依靠观念引领和道德规范约束已远远不能解决问题,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
一方面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国家环境保护方面非常重要的制度创新,是对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进行的强制性保护,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它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一旦突破必然会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一系列负面问题,危害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幸福福祉,进而影响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因此,要在全社会树立生态保护红线必须遵守的观念,切实增强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让生态保护红线成为任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逾越的一条线,否则就应该受到严厉惩罚。
另一方面要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约束机制,以制度的严格和法治的严密来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建立严格而又完善的生态保护制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到社会经济发展方式、人们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等方方面面的根本性变革,这样深层次的变革,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实现。
2 习近平生态文明观的中国传统生态思想渊源
习近平生态文明观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丰富的思想渊源,它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生态观的继承和发展、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所内在包含的生态文明思想一脉相承,更具有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根基。“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生态自然观、生态发展和生态实践思想,构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观的思想渊源。
2.1 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生态自然观
中国传统以“天人合一”为典型概括的生态思想视天、地、人于一体,天人之分,合而为一,强调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追求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这里的“天、地”可以理解为自然,即进入了人类活动范围的现实的自然界;这里的“人”可以理解为人类,即历史的、具体的、现实的人。自然系统(天、地)与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天有其时,地有其材,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荀子·天论》),三者不同职能的互补,构成了宇宙整体的运行。既然自然生养万物,人与自然万物同属自然的一部分,“天地合气,万物自生”(王充《论衡》卷十八),“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貌焉,乃混然中处”(张载《西铭》),万物之间的关系就应该各自具有独立的、不可替代的内在价值,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人与自然事物的关系就应该如同生物间的关系,没有高低贵贱,“物无贵贱”(《庄子·秋水》)、“民,吾同胞;物,吾与也”(张载《西铭》)。
既然天、地、人构成了世界的和谐整体,彼此联系,人类就应该以仁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章句上》),并向自然界学习,“道法自然”(老子《道德经》二十五章)、“与天地参”(《中庸》二十二章)、“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周易·文言》),在帮助、促进事物实现自身潜力的参赞化育过程中实现自我,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休戚与共。因此,相比西方主客二分、天人对立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天人合一”的中国传统自然观指出了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关系,更强调人与自然的血肉联系,追求天地整体的和谐,反对把自然视为人类的征服对立面,也反对人类对自然的肆意破坏,从而为工业时代及其以后的人类社会提供了一种人与自然良性互动、共生共荣共处的和谐生存模式:自然界创造了人,人又发挥了主观能动性认识、改变、创造着自然界,推动自然界在演化发展过程中走向人化自然,在这种动态的、相互影响进而创造、改变的过程中,实现了无机自然与物化或人化自然的统一,保持了人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的平衡, 使人与自然结合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和谐整体,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和谐统一。张岱年先生曾经指出:“天人合一即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亦即认为人与自然界不是敌对的关系,而具有不可割裂的联系。”[6]德国汉学家卜松山也说:“‘天人合一’是具有中国特点的人与自然的统一思想,是一个具有世界性影响的思想。”[7]
总之,无论是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生态自然观,还是习近平“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思想,都认可自然的内在价值,强调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因此,中国传统“天人合一”自然观思想不仅构成了中国传统生态智慧的基本理念,也为习近平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从而让中国传统“天人合一”思想在习近平“和谐共生”“休戚与共”的生态自然观中获得了新生和发展。
2.2 中国传统“知止节用”生态发展观
中国传统生态思想追求万物同源,和谐共处,并不反对对自然资源的利用,而是强调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并重,“知止”(老子《道德经》四十四章)“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三十四),这些观点带有朴素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内在包含着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统一性。“天即人,人即天。人之始生,得於天也”(《朱子语类》卷十七),“人”作为“天”的一部分,保护“天”理所应该是“人”的责任,人的义务,破坏“天”就是对“人”自身的破坏,“人”就要受到惩罚。因此,“人”不仅应“知天”,知道“天道”运行的规律,而且应该“敬天、畏天”,对“天”有所敬畏,承认人类社会只是自然这个大系统的子系统,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有意识的去“爱天、护天”。
知天、畏天、护天的统一其实是一种可持续的发展观,虽然这种朴素的生态发展观在本质上具有被动适应自然生态规律的性质,形成了一种直观的、依赖生存的感知体验基础上的认识和理解,却恰恰在思考如何处理好农业生产过程中获取、利用和保护、管理生存资源的关系时提供了理论方面的思维借鉴。人类的生存发展依赖自然提供的各种资源,但自然资源有一个养护生长的自然之理,需要对自然环境进行合理的保护,用养结合,否则自然资源就会因为违时获取和过度利用而耗尽,“故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孟子·告子上》)。自然资源各有其时,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爱物节用,才能保证自然资源为人所永续使用,“春耕夏耘秋收冬藏四者不失时,故五谷不绝,而百姓有余食也,池渊沼川泽,灌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荀子·王制》)。
既然“天育物有时,地生财有限,而人之欲无极”(白居易《策林二》),人的发展需求是无限的,自然资源的供给是有限的,人的行为就应当有所“禁止”,人的欲望就应当有所“满足”,有所克制,“知足不辱,知止不殆”(《老子·道德经》四十四章),在“知止”的限度原则下使用自然资源,实现自然的可持续性(“不夭其生”“不绝其长”)和人类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有余食”“有余用”“有余材”)的有机统一,做到取之有度,用之有节,人类社会才可以长期稳定发展下去,“可以长久”(《老子·道德经》四十四章)。这种由于自然界有其限度而人们必须“有余用”“知止”,确立一个合理的适度发展原则的生态发展思想,在一定程度上与习近平生态文明观强调的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并重、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的生态发展观不谋而合。
2.3 中国传统“以时禁发”生态实践观
中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农业文明时代,农业是中华民族生存之基,安邦之本。因此,中国先哲们在追求“天人合一”的生存理想的过程中,从中国实际出发,结合生产和生活实践,形成了以“以时禁发”(《荀子·王制》)为核心的生态实践观,明确指出要依自然界时令开发利用自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保护自然资源的相关规定、法令和制度。
制定相关规定和法令,保护自然资源。明确规定利用动物要因时而行,“谨其时禁”(《荀子·王制》),“禽兽以时杀焉”(《礼记·祭义》)。禁止在万物生长的春天捕猎动物,“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廉,不卵,不杀胎,不灭夭,不覆巢”(《礼记·王制》。反对大规模捕杀动物,强调捕杀动物要留有余地,不能断流捕鱼,射杀归宿的鸟,“网开三面”(《史记·殷本纪》)、“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尔篇》)。明确规定按四季变化对生态资源进行保护和开发,“山不敢伐材下木,泽不敢灰,缳网苴罘不敢出乎门,罛罟不敢入乎渊,泽非舟虞不敢缘,为害其时也”(《吕氏春秋·上农》)。明确规定严格按照林木的生长规律,进山采林,“树木以时伐焉”(《礼记·祭义》)。设立管理自然资源的官员“山虞”,“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周礼·地官·山虞》);“林衡”,“林衡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周礼·地官·林衡》);“川衡”,“川衡掌巡川泽之禁令,而平其守”(《周礼·地官·川衡》)。制定相关法律,严格处罚措施,加强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毋伐树,有不如令者,死不赦”(西周《伐崇令》)、“春二月,毋敢伐材取木山林”(《秦律·田律》)、“毁伐树木、庄稼者,准盗论”(《唐律疏仪·杂律》)等等。
与此同时,在长期的生态保护实践中,为实现“以时禁发”,还制定了一系列保护制度,如按照季节合理采伐树木利用森林的制度、植树造林制度、禁止滥伐和盗伐森林的制度、按照季节与农事特征进行森林防火制度、限制不合理采伐规定的市场管理制度,以及利用税收政策调节进行保护森林植被的制度等等。由此可见,中国传统生态思想注重从生活实际出发,合理保护利用自然资源,并结合具体情况提出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保护制度和法令,这些具体的措施虽然是中国农耕文明时代的产物,却依然具有现实的实践价值,值得今天我们借鉴、继承和发展。
3 习近平生态文明观对中国传统生态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习近平生态文明观传承和发展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自然观、发展观、实践观等生态思想,是中国文化基因的现代延伸和转化,进一步推动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3.1 从“天人合一”到“和谐共生”
在解决中国建设与发展所面临的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的过程中,习近平明确指出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所孕育的优秀生态思想,历来强调天人合一、尊重自然,“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荀子·天论》)。“我们应遵循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理念,寻求永续发展之路”[2]544,把生态环境的兴衰变化和人类文明的演变结合起来,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
正是在中国传统“天人合一”有机自然观的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的提出了“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思想。该思想从人与自然关系的整体出发,视人与自然为共生共荣的有机统一体,并内在包含了系统论,为重新解读人与自然关系、解决人与自然矛盾、保护生态环境提供了启示和方案。人与自然的共生共存形成了紧密相连、不可割裂的关系,共同构建了不可分割的生命共同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因此,人类要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像对待自己的生命一样对待我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态环境,尊重自然规律,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新格局,建设一个更加美丽、更加健康的美好中国。同时,他还创造性的运用“天人合一”“和谐共生”思想指导社会主义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并以此作用并贯穿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建设的全过程、全方位,采取有力的措施全方位、全过程、全地域开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让生态文明、绿色发展日渐成为社会共识,让保护环境、绿色生活日渐成为共同价值追求,引领全社会形成新的发展观、政绩观和新的生产生活方式,从更高角度构建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共生的新型社会关系。
3.2 从“知止、节用”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对社会主义中国而言,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但发展绝不能被简单理解为经济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环境是发展必须同时推进的五个方面,其中如何处理好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尤为重要。在强调要继承中国古人取之有度、知止的生态发展思想的基础上,习近平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提出中国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指出人和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绿水青山已经纳入人类活动范畴,生态环境已经构成了人类实践活动最基本的生产力,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并形象地用“两山论”来阐明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辩证关系,指出生态环境是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只有发挥好生态优势,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两山论”,一山是绿水青山,即美丽的生态环境,从生态上满足人民对良好的生态环境的需求,坚决杜绝以牺牲环境谋发展的经济增长方式;一山是金山银山,即良性的经济社会发展,从物质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习近平的“两山论”明确地把绿水青山放在金山银山的前面,指出,“绿水青山可带来金山银山,但金山银山却买不到绿水青山”[8],它是在深刻认识并认真反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以史为鉴、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科学论断,既为正确处理生态环境和生产力的关系指明了道路,也为生态文明建设指出了新方向。从其中我们不难看出,习近平生态环境观是生产力的思想,推动中国社会的发展从“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社会发展阶段,走过了“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的社会发展阶段,最终走向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和谐统一,推动中国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3.3 从“以时禁发”到“推进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
相比中国传统生态保护实践,习近平不仅强调要以最严格的制度和严密的法治来推进环境的治理与保护,更强调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科学指导。
加强制度和法治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今天的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类有更多的手段可以去利用自然,开发资源。环境问题的实质其实是人的问题,是人类如何处理好社会、经济、生态环境三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以及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问题。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很难调和而又有一部分人无视生态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的情况下,要想从根本上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必须从制度和法律层面加强约束和引导,完善相关制度,制定相关法规,并加强执行力,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一抓到底,绝不手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持续、稳定和高效的制度保障,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可持续发展留足空间。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科学指导。自党的十八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擘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蓝图,就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相继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作出了一系列具有根本性、长远性、开创性的重大战略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完整统一起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绿色”定调为中国五大发展理念之一;把“美丽中国”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目标之一;把生态文明写入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等,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家园。
4 结束语
中国先哲们所追求的“天地与我共生、万物与我为一”的生存境界,视天人为一体,天人相通,万物同根,生命同源,是每个人最美好的追求和最理想的存在方式,体现的是真善美的统一。习近平生态文明观,以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国传统生态思想为底蕴,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实践,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为引领,其系统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都升华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