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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文”论

2021-01-12任竞泽

关键词:五经规约儒家思想

李 静,任竞泽

(陕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陕西 西安 710119)

作为中国古代文论史上的重要概念和文学批评标准,“至文”理论内蕴丰富,随着先秦以来哲学思想、政治历史及其文化思潮的发展与演进,历代对“至文”的理解和定位也随之发生改变。“至文”的评定标准与儒家思想的主流地位息息相关,作为儒家思想之精髓的“五经”常被当作“至文”而成为世人的创作范式。“至文”之作在“五经”规约内表达作者“至情”,凡“至文”者必出于作者“童心”,也必是其“为情而造之文”。

一、“至文”的多重内涵

“至”,《说文解字》释为“鸟飞从高下至地也”[1]247,引申为极致。“文”,《说文解字》解为“错画也,象交文”[1]185,指有交叉纹饰的东西。将“至”与“文”的不同意蕴进行组合,通过释名解义得出“至文”是具有优美形式和极致内涵的文章。具体而言,“至文”通常有3种释义。其一,指人德行完备。《荀子·不苟》载曰:“君子宽而不僈……夫是之谓至文”[2]21,“至文”指做事有度、宽和勤奋且独立正直之人。其二,指礼仪礼制。《礼记·三年问》载曰:“故三年之丧,人道之至文者也,夫是之谓至隆,是百王之所同,古今之所壹也,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3]3年之丧是丧礼中最盛的礼仪,且前世行之已久。《荀子·礼论》有曰:“本末相顺,终始相应,至文以有明,至察以有说。”[2]230“至文”指礼的形式,礼制是极致完美并且有明确等级差别的一种形式。其三,指最好的文章。方孝孺在《赠郑显则序》中提及“至文”:“善为文者,贵乎奇其意而易其词。骤而览之,亹亹觉其易也;徐思而绎之,虽极意工巧者莫加焉。若是者,其为至文乎?”[4]447最好的文章应像圣贤创作的典雅文章一般“不务奇其词而奇其意”[4]447,初读觉其浅易,细思又感深意无穷。此外,历代文人墨客常用“至文”代指墓志铭文,如《文史通义校注》“至文雅健”[5],苏轼《与孙志康二首之二》“至文实录,读之哽咽”[6]1681。墓志铭文是如实记录逝者生平的典雅有力的文章,能使读者忆及逝者从而哀恸哽咽。苏轼在《答李方叔书》写道:“独所谓‘未得名世之士为志文则未葬’者,恐于礼未安。”[6]1431如果没有名士来为逝者撰写“至文”,恐怕是不合理的。由此可知,墓志铭文须由名士来撰写,内容多颂扬逝者丰功伟绩,以表达对逝者的尊重以及对生者的慰藉。

李贽在《复焦弱侯》中评论苏轼及其文时写道:“苏长公何如人,故其文章自然惊天动地。世人不知,祗以文章称之,不知文章直彼余事耳。世未有其人不能卓立而能文章垂不朽者。”[7]161最好的文章即“至文”,应发于人之真情,作者的品格以及情操会反映在文章中。因此,“至文”应出自人之本心和真情,也即“至情”。对“至情”概念最具代表性的诠释当属李贽的“童心说”:“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7]68,“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7]67。“童心”就是不受世俗影响的赤子之心,是“最初一念之本心”。“至文”要表达“至情”,首先,要做到对“真”的追求,“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7]67。其次,要做到对自然的追求,“盖声之来,发于情性,由乎自然,是可以牵合矫强而致乎”[7]82。最好的文章应是作者以流畅自然的手法在真实情感的自然流露下创作出的文章。

“至文”有多重内涵,或指完美的德行,或指隆重的礼仪,或指最好的文章,或指墓志铭体。作者既要保持童心和真心,也要注重自然的情感抒发。因此,“至文”最终都是作者“至情”的流露。

二、“至文”的“五经”规约

“至文”在表达主体“至情”的同时也有自己的创作规约。中国古代文论史上所有被称为“至文”的文章,无一不是作者在“五经”限定的内容范围内有感而发的创作成果。“五经”指的是《诗经》《尚书》《礼记》《周易》和《春秋》,这5部书是中国保存至今的最古老的文献,也是中国古代儒家的主要经典。其中,《诗》温柔宽厚,《书》疏通知远,《乐》广博易良,《易》洁静精微,《礼》恭俭庄敬,《春秋》属词比事。“五经”之所以成为“至文”的创作规约,首先,源于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文化史上的主流地位。儒家思想自先秦时期创立,到汉代董仲舒创立新儒学,到宋明之际发展为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再到明清之后进步思想家对儒家思想进行批判与继承,儒家思想始终活跃在中国古代历史中,且在思想领域占主导地位。因此,作为儒家思想核心内核的“五经”自然成为世人公认的“至文”。其次,在于“五经”具有永恒性与绝对性等特点。刘勰在《宗经》篇对“经”进行了解释:“三极彝训,其书曰经。经也者,恒久之至道,不刊之鸿教也。”[8]21“经”能说明天、地和人之间的普遍真理,“五经”所涵盖的5部经书因此是普遍适用的文章,而“至文”和“经”一样,应是具有普遍真理且稳定恒久的文章。再次,“五经”基于各自独特的特点,如《易经》“入神致用”[8]21、《书》“览文如诡,而寻理即畅”[8]21及《春秋》“一字见义”[8]22等,为各种文体提供了内容和形式上的规范,使《周易》成为论、说、辞和序等体裁的源头,《尚书》成为诏、策、章和奏等体裁的起点[8]22。

“五经”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社会公认的“至文”,凡“至文”者必被作为规范引起文坛作家争相模仿。柳宗元在其《答韦中立论师道书》中云:“故吾每为文章,未尝敢以轻心掉之,惧其剽而不留也;未尝敢以怠心易之……本之《书》以求其质,本之《诗》以求其恒,本之《礼》以求其宜,本之《春秋》以求其断,本之《易》以求其动,此吾所以取道之原也。”[9]柳宗元以《尚书》为本原,求文章质朴无华,从《诗经》中求文章永恒的情理,在《礼》中求文章内容合理等,都证实了“五经”为“至文”的创作提供规式,即典雅风格的创作标准,如《定势》篇云:“模经为式者,自入典雅之懿”[8]530;《体性》亦云:“故童子雕琢,必先雅制,沿根讨叶,思转自圆。”[8]506因此,在典雅文风影响下创作出来的文章才可入“至文”之列。如南北朝颜之推《颜氏家训》谓:“夫文章者,原出五经。”[10]唐代白居易《与元九书》云:“天之文,三光首之;地之文,五材首之;人之文,六经首之。”[11]宋代吕本中《童蒙训卷》有言:“学问当以《孝经》《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为本,熟味详究,然后通求之《诗》《书》《易》《春秋》,必有得也。”[12]明代张溥《五经征文序》中也以“五经”作为宗经复古者的标杆:“所以志于宗经复古者,盖其至也,是以五经之选,义各有托……”[13]由此看来,在中国历史上“五经”一直都处于源头,文人普遍认为作学问当以儒家经书为“第一义”,后人又参照圣人经典进行创作,这些都间接肯定了“五经”的至上地位,同时也肯定了“五经”是“至文”的创作规约。此外,“至文”应在“五经”规约范围内展示多层面的内涵,如宋代理学家曾丰《博文斋记》载曰:“文云文云,其上经乾纬坤,错寒综署,于以使阴阳调,风雨节,日月顺,星辰适;其次纲维人论,于以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又其次统纪物理,于以使鸟兽、草木、鱼鳖、昆虫咸秩。此天下之至文也。”[14]首先,“至文”要遵循自然规律,使阴阳、风雨、日月以及星辰等现象相互适宜,这是哲学层面的意义;其次,“至文”应维护“五经”所约束的人伦纲常,使君臣、父子、兄弟以及夫妇关系有所依,从而起到维持社会秩序的作用,这是人文层面意义;最后,“至文”应指涉万物,通过鸟兽草木等使“至情”得以充分流露,这是文章层面的意义。“至文”的3个不同层面的意义相辉相应,共同丰富着其内涵。

长期以来,“五经”为“至文”创作提供规范的至上地位恒居不变。一方面,儒家思想长期占据主流地位,儒家思想的精髓——“五经”的地位自然不容置疑;另一方面,“五经”是恒久且普遍适用的真理性文章,为各种文体的写作提供了模板。正因为“五经”具有稳定性以及绝对性,所以才能作为标准供后人参考学习以及模仿,才能成为“至文”创作的规约。此外,文学创作者应在“五经”基础上表现“至文”的深层次内涵,进而更好诠释“至文”的创作标准。

三、“至文”的“情采”条件

除“五经”规约外,“至文”还需要兼具“情”与“采”两方面的条件。历来学者关于“至文”的典范——“五经”的形式有不少论述,如清代《渔洋诗话》有言:“余因思《诗》三百篇,真如画工之肖物。如‘燕燕’之伤别……‘蒹葭苍苍’之怀人,《小戎》之典制……”[15]又如黄侃在《文心雕龙札记》中更是极力称赞“五经”之首《周易》的语言之美:“诸夏文辞之古,莫古于《帝典》,文辞之美,莫美于《易传》。”[16]12刘勰《文心雕龙·丽辞》亦赞:“《易》之《文》《系》,圣人之妙思也:序《乾》四德,则句句相衔;龙虎类感,则字字相俪;乾坤易简,则宛转相承;日月往来,则隔行悬合;虽句字或殊,则偶意一也。”[8]588此处指明字字相对与句句排偶的创作手法为《周易》的语言艺术加分添彩。韩愈虽在《进学解》中概叹《尚书》语言“佶屈聱牙”,但这仅是受时代条件的局限。事实上,由于时人常用少量字词概括较多意蕴,省略一些虚词,因此《尚书》成为古代文论史上词简意约与凝炼古朴的散文语言的发端。此外,《尚书》中大量比喻、对偶和排比等修辞手法更丰富了其艺术形式。与《尚书》相比,《春秋》有明显的进步,是“平浅而有生命的新兴散文”[17],通过“微言大义”评价人和事物,创立了独特的“春秋笔法”。综上所述,成为“至文”的条件之一便是拥有像“五经”一样的能够表达内容的形式。

文章之“采”华美或质朴与作者之“情”紧密关联。《情采》篇云:“研味《孝》《老》,则知文质附乎情性”[8]537,“夫铅黛所以饰容,而盼倩生于淑姿;文采所以饰言,而辩丽本于情性。”[8]537文采只是修饰语言的工具,作者出于本心的思想情感才能创作出曼妙的文章。刘勰所言立文之道有三:形文、声文、情文[8]537,而“情者,文之经;辞者,理之纬;经正而后纬成,理定而后辞畅”[8]538,只有情理确定而后文辞才能通畅,也就是要“为情造文”[8]538。同时,刘勰认同内容要先于形式这一观点,尤其是为情而造之文更值得推崇。明代杨慎肯定了刘勰的观点,他评论屈原的《楚辞》是“有疾痛而自呻吟”,这是“为情造文”的典型,东方朔之后的辞赋创作都是“强呻吟而无疾痛”,即所谓的“为文造情”,这是万万不可取的。“为文造情”的具体表现是黄侃在《文心雕龙札记》中指出的“一曰繁,二曰浮,三曰晦”[16]112,即繁杂过分雕饰、脱离实义与隐晦而不简明,这都是创作中应摒弃的。范文澜据此原则将汉乐府视为“至文”,《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注曰:“‘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可知诗人什篇,皆出于性情,盖苟有其情,则耕夫织妇之辞,亦可观可兴。汉之乐府……情文真切,有非翰墨之士所敢比拟者。即如《古诗十九首》,在汉代当亦谣谚之类,然拟《古诗》者,如陆机之流,果足与颜行论短长乎!”[8]541许学夷《诗源辩体》也将汉魏五言诗视为为情而造之“至文”,刘勰亦称《古诗十九首》为“五言之冠冕”[8]66。在他们看来,汉魏五言诗尤其是《古诗十九首》舍弃了繁杂修饰之语,是诗人在性情自然流露下创造出来的作品,可以算得上是诗中“至文”。因此,成为“至文”的第二个条件应是出于作者的真情实感。

此外,“至文”还需作者之“气”与其影响的文章之“体”相宜。“气”即作者的个性、气度和情感精神状态在文章中的体现。学界普遍认同曹丕将“气”分为清浊两种的观点,这实则代表了两类不同风格的作者及其文章特色:一类是阳刚爽朗与清新纯正之人,其文章表现出刚健慷慨之风;另一类是阴柔缠绵风格之人,其文风往往含蓄幽怨。可见,作者的个性气质通过创作表现在文章中,从而决定文章的审美价值以及艺术水平。至于清浊何者为胜,似两者无优劣之分。首先,从曹丕本人的思想倾向看,《典论·论文》开篇即反对文人相轻,由此可知他提倡文学应丰富多元,且作者“各有所长”,不必以己之长轻他人之短。其次,从审美层面来看,清代表了阳刚爽朗的风格,浊代表了沉郁顿挫的风格,正如婉约派和豪放派,各有特色而已。“气”成文则化为“体”,由于每个人“才性异区”,故“文体繁诡”[8]500。这里的“体”并非指体裁一类,而是指文体风格。“体”有“小体”与“大体”之分:“小体”即作者之“气”表现于个别篇章中的气貌,“大体”即约定俗成的文类风貌,体现出特定历史时期的审美倾向,是若干个人之“气”的集中展现。因此,作者之“气”不仅需与作者个人文章之“体”相适,同时也要与文章文类之“体”相宜。正所谓“气以实志,志以定言,吐纳英华,莫非情性”[8]498。“气”可以充实人的情志,情志又影响文章的情采风貌,即文章之“体”,故文章能否成为“至文”取决于决定个人情志的“气”以及其影响的文章之“体”。

要之,在“至文”的多重内涵中,“至文”总是与极致完美之义相匹配。“至文”需表达“至情”,是发肺腑之言作纯真文字。要按传统儒家思想文化背景下的“五经”所创立的规范进行创作,立意需正,并兼具内在美与外在美。同时,创作者所秉之气只有与其所作文章之“体”和谐一致,创作出情采并重的文章,才能被列为“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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