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 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侦破案件3.7万余起 抓获犯罪嫌疑人8万余名
2021-01-11
在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动中,深入开展公民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执法大检查,全链条打击非法采集、提供、倒卖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侦破案件3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600余名、行业“内鬼”500余名,全力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在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网络赌博犯罪“断源”行动中,加强对资金结算、技术开发、物料供应、引流推广等关键产业治理,侦破为电信网络诈骗和赌博提供网络支撑犯罪的案件1.66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万名。在打击“网络水军”行动中,持续对利用自媒体等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进行重点打击,侦破案件19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1400余名,依法关停非法网站950余个。
在“护苗”行动中,严厉打击涉青少年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青少年“自杀”“自残”等行为动向预警干预,配合教育部门及时开展预防、劝阻和疏导工作,侦破危害青少年案件60余起,查处犯罪嫌疑人300余名,打掉涉未成年人淫秽色情网站16个,摧毁制作贩卖未成年人淫秽物品团伙4个,挽救未成年人120余名,挽救企图自杀的青少年390余人次。
在严打网络黑客犯罪行动中,深挖制售木马程序、勒索病毒以及DDos攻击等犯罪,侦破案件9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00余名。在严打网络涉考犯罪行动中,坚持以“零容忍”态度全力维护各类考试安全秩序,侦破案件7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0余名,收缴用于考试作弊的窃听窃照器材1600余套。
各级公安网安部门牢固树立“网络犯罪打击与网络生态治理并重”的理念,深入及时排查堵塞安全漏洞,严格规范督促互联网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在打击网络黑灰产“四断”行动中,围绕打断“黑卡”“黑号”“黑线路”“黑设备”这四类网络犯罪的重要“作案物料”,组织开展全国会战,严打黑卡供应倒卖团伙、黑号打码接码平台、黑线路代办出租服务、黑设备生产销售企业,侦破案件1.5万余起,抓获“卡商”“号商”等犯罪嫌疑人2.3万余名,查扣涉案手机黑卡383万张,查获恶意注册网络账号864万个,扣押“猫池”“GOIP”等黑产设备1万余台。
在网络黑灰产“四治”行动中,聚焦“支付结算”“广告推广”“建站设施”“技术支持”这四类为网络犯罪提供支撑的关键产业,摧毁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250余个,打掉洗钱、跑分团伙490余个,非法APP推广团伙370余个,非法建站团伙80余个,非法APP签名团伙11个以及其它技术支撑团伙230余个。
在网络治理“四管”行动中,围绕为网络犯罪提供场所的平台,组织查处违法违规即时通信工具60个、违法APP封装或分发平台30余个,办理涉动态IP代理服务案件80余起,关停非法宽带帐号5千余个。
公安部网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协作配合,加强能力建设,整合资源力量,扎实深入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坚决打好网络犯罪歼灭战和网络空间生态治理战,全力维护好网络空间安全、数据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地推”团伙
全國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结合开展“净网2021”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以“推广医保电子凭证”等为幌子,非法收集农村中老年群众手机号等个人信息并恶意注册贩卖网络账号的非法“地推”团伙。
截至10月初,共侦破相关案件90起,打掉团伙60余个,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50余人,查获被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60余万条、网络黑号4万余个。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升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异地就医结算和线上服务等需求,“医保电子凭证”得到大力推广应用。
一些获得“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授权资格的第三方渠道平台积极配合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并聘用被称为“地推”的线下推广服务团队到农村地区帮助当地群众,特别是帮助对智能手机应用缺乏了解的中老年人群体激活电子凭证。
少数“地推”团伙勾结不法分子在非法获取农村中老年群众个人信息后,还会进而恶意注册各类网络账号并进行贩卖牟利,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一些“地推”人员通过各类名义骗取当地主管部门信任支持后,使用伪造的工作证件等前往偏远乡村为群众免费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并通过现场打出当地医保部门电子宣传标语、发放小礼品等提高其可信度和群众参与热情。
“地推”人员拿到群众手机后,在群众毫不知情情况下伙同从事贩卖网络账号的“号商”犯罪团伙,用该手机号码恶意注册大量各类平台网络账号,随后将账号出售给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团伙用于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引流等违法犯罪活动。一些“地推”人员甚至借机盗刷农村群众网络账号内资金。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对此类网络黑产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良好社会秩序。
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警惕,切勿将手机等物品交予陌生人私自操作,切勿扫描来历不明的二维码。
同时,公安机关正告各类“地推”从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勿借机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犯罪
截至今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到10.11亿,互联网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也成为互联网时代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
近年来,公安机关深入推进“净网”专项行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开展严厉打击。2018年至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共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7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万余名。其中,2020年破获窃取、贩卖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个人信息的案件50起,打掉团伙4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861名;破获窃取、贩卖人脸数据案件2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0名。同时,公安机关还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多个平台开展全方位宣传,切实助推群众树立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良好氛围。今年1至8月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发案同比下降了9.1个百分点,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公民个人信息不是敛财工具!下一步,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将依照《刑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继续保持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提升人民群众上网的安全感、幸福感。
公民个人信息关系到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甚至是生命财产安全,要时刻保持警惕。对于来源不明的链接、网站等,务必谨慎填写个人信息,谨慎下载、使用来源不明的手机APP。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非法获取或使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严打利用手机卡开卡环节恶意注册出售网络账号违法犯罪活动 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万余名
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净网2021”专项行动,对群众深恶痛绝的利用手机卡开卡环节恶意注册、出售网络账号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依法严厉打击,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底,共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6万余名,对其中670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少数电信运营商营业厅工作人员、运营商授权手机销售店工作人员、运营商外包快递员等电信企业关联人员,利用工作便利与社会不法人员勾结,在手机卡开卡环节恶意注册、出售网络账号,严重侵犯群众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专项侦查打击。
经缜密侦查,公安机关发现这些电信企业关联人员和社会不法人员已形成分工明确的网络犯罪链条:社会不法人员组建即时通讯群组,拉拢电信企业关联人员加入;电信企业关联人员利用为用户开卡、送卡等手机开卡环节工作便利,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用户手机卡注册网络账号,将用户手机号码和收到的短信注册验证码转发至通讯群组;不法人员再利用上述手机号碼和验证码注册黑号,并将黑号层层转售给下游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电信企业关联人员帮助社会不法人员每注册1个黑号仅获利3至20元,但该黑号一旦被犯罪团伙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可能对群众造成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的重大经济损失。
针对以上突出情况,公安部组织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对6700余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处罚5100余人,教育训诫4800余人。其中包括电信运营商营业厅工作人员5700余人,手机运营商授权手机销售店、通讯店、维修店人员6500余人,手机卡配送员380余人。对于工作中发现的电信运营商安全监管漏洞,公安机关及时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并要求整改。
据了解,2019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持续开展“净网”专项行动,围绕网络黑产中的黑卡(手机卡、物联网卡)、黑号开展重点打击,网上黑卡数量连续两年降幅超50%,利用黑卡批量注册黑号的接码平台日接码量连续两年降幅超60%。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保持对网络黑产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强化案件侦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公安机关同时提醒广大电信行业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切莫以身试法。
专项整治网络有害信息及不良内容
今年6月,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作出安排,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从6月起至国庆节前,开展“净网”集中行动,专项整治网上有害信息和不良内容。
此次“净网”集中行动由中央有关部门依据监管职责、任务分工分别开展,将通力配合、集中力量、迅速行动,重点整治网上涉历史虚无主义、涉黄涉非、涉低俗等有害信息,深度清理有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络内容。据统计,今年以来,“扫黄打非”部门组织开展“净网2021”等专项行动,深化对网络直播、社交、论坛社区、网络漫画等领域的清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5月底,监管部门累计处置网络有害信息155万余条,取缔关闭非法网站6400余个,查办涉网“扫黄打非”案件960起,全国“扫黄打非”办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等挂牌督办重大涉网案件70起。
6月至8月底,执法监管部门共查办涉网络行政和刑事案件822起,处置低俗有害信息40余万条,取缔关闭网站4800余个;督促网站平台清理低俗有害信息2000余万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800余万个。
典型案例
江苏灌南查办某团伙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今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灌南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警方分赴5省市同步收网,成功打掉一个利用微信公众号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查获淫秽电子书刊200余部,关停非法微信公众号3000余个。该团伙自2020年以来采取散布“疫情补贴”“节假日补贴”“海底捞红包”等谣言方式非法引流,引导网民关注其控制的微信公众号,再通过微信公众号传播淫秽色情小说,诱导用户充值进行非法牟利,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上海查办“8·31”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去年8月,对工作中发现的数个名为“色×”“绝×”的APP可下载观看色情短视频情况,上海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侦办。经查,嫌疑人黄某、郭某等自2019年6月起,合谋开发色情APP和网站,在多地招募技术团队,先后开发上线多款色情软件,存储在境外资源服务器上的淫秽视频多达10万余部。警方已依法逮捕嫌疑人13名,关闭涉黄APP6个,查冻非法资金700余万元。
山东莱西查办贺某等利用色情直播平台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今年1月,青岛莱西市公安机关破获该案。经查,姜某、张某某等12名女性,先后在“盘丝洞”“撕夜”等数个直播平台注册账户,以每分钟1至2元的价格开展直播,并以淫秽表演、裸聊等手段非法牟利。该网络直播团伙注册会员1万余人,资金流水100余万元。公安机关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贺某等14人。
湖南绥宁查办“11·10”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绥宁县公安局对群众举报的“茄子短视频APP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线索立案侦查,今年2月,抓获涉案人员38名。经查,“茄子短视频”APP为境外某公司创建并运营,平台注册色情主播1084人、“家族长”30余人,营收近10亿元,净利润2.7亿余元。公安机关查处为该色情平台提供支付服务的4家境内公司,抓获犯罪嫌疑人40名,追缴非法所得1700余万元。
湖北麻城查办“8·06”利用色情APP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麻城市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有一款APP冒充某短视频从事色情、赌博等非法活动。专案组在多地开展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扣押冻结资金300余万元。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伙同贾某、马某、刘某等注册公司,联系帮助多家境外赌博、色情平台及诈骗团伙进行支付资金结算,从中获利。目前,5人被逮捕,2人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查办中。
江苏无锡查办张某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今年2月,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核查线索,发现张某某开设网站发布大量汉化后的境外色情动漫游戏,并以充值会员换积分兑换游戏的方式进行牟利。4月20日,公安机关将其抓获,查获境外色情动漫游戏100余部。经查,张某某在网上搭建“心愿屋商城”网站,并组织22名翻译人员对境外色情动漫游戏进行汉化工作,将汉化的游戏发布在网站内供会员充值下载。该网站累计注册会员6507名,充值140余万元,网站内发布170部境外色情动漫游戏,下载量7万余次。
福建建瓯办结蔡某某等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建瓯市公安机关破获该案,查明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伙同徐某某、罗某某,通过网络代理一款名为“如钥”的淫秽视频观看网络平台,在微信群发布平台链接,引导网民观看淫秽视频,获取该平台返还的代理费用;同时,利用微信以每部淫秽视频4至10元不等的价格,贩卖牟利。
浙江金华查办“匠人风”网站传播淫秽物品案
金华市“扫黄打非”部门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成功破获该案。经查,涉案人员使用一些关键词通过网络购物平台大肆招揽客户,将客户引流至社交平台进行私下交易,引诱客户充值后通过云盘进行共享。涉案淫秽视频8000余部、淫秽图片50000余张。该案主犯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另一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浙江舟山捣毁一网络淫秽表演平台
2021年3月,浙江舟山警方赴7省市开展统一行动,侦破“重庆科密互动”平台涉嫌组织淫秽表演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07人,对6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查,犯罪嫌疑人兰某某伙同他人,注册成立多家网络科技公司,并搭建网络平台、开发直播APP,以经营一对一真人直播表演方式组织淫秽表演,3个月非法涉案资金达3600余万元。目前,案件在进一步查办中。
安徽全椒侦破“5·11”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2021年3月,全椒县公安局对滁州市、全椒县“扫黄打非”办公室转办的某QQ群存在发送色情网站链接行为线索展开侦办。经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自行创建色情网站并招募代理进行推广,获取非法利益200余万元。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刘某等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四川遂宁侦破“5·03”利用淫秽视频猥亵未成年人案
2021年5月,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根据报案开展侦查。经查,犯罪嫌疑人查某某使用社交软件诱惑、威胁未成年女生拍摄各种裸露照片、视频,并通过网盘、论坛等传播相关照片、视频超500G。经核实,受害人均为9至14岁的女性未成年人。目前,查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湖北蕲春侦破“6·07”网络侵犯著作权案
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立案侦破一起网络侵犯著作权案。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成立某网络科技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开始从相关平台下载800余款正版游戲,通过插入广告等方式进行修改,未经游戏版权方许可将修改后的游戏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出售,从中非法获利400余万元。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