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刑事立法研究
2021-01-11周焕
周焕
摘要: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给我国人民群众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同时促进了各类行业的繁荣发展。但是,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的频繁出现,给我国刑事立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本文重点阐述了互联网金融犯罪的特点,分析了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刑事立法现状,给出了加强刑法立法的途径和方法,在我国刑事立法的理论研究方面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犯罪、刑事立法
在我国,互联网技术已经应用到金融领域的方方面面,带来了诸多便利。但是,我们同时也应当看到,互联网金融为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风险。如何有效利用刑事立法研究,进而应对网络金融犯罪,充分发挥刑事立法的重要作用,是本文重点研究的内容。
一、互联网金融犯罪简析
(一)金融犯罪
互联网金融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第一,非法集资。非法集资在实际定罪中表现为多种形式,以P2P为例,平台主体往往并不具备吸收公共资金的资质,从而导致广大投资者资金受损。第二,洗钱。犯罪嫌疑人在网络中可以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资金的洗白。第三,诈骗。犯罪嫌疑人利用互联网,入侵他人信用账户并进行套现。
(二)网络诈骗犯罪
网络诈骗犯罪是指犯罪分子利用网络钓鱼的方式,把他人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等盗取,并将账户内的资金转移,犯罪者往往成功率较高,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带来了很大的威胁。
3.职务犯罪
在互联网金融业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资金或者非法占有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在P2P平台中,平台自己所有的资金与用户所有的资金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也缺乏严格的监督管理,对用户财产进行侵犯的可能性也较大。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犯罪的刑事立法原因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更加复杂
相比传统交易模式,互联网金融从交易对象、交易形式及相关规章制度都更加灵活,对传统金融模式冲击较大。为了有效地解决相关问题,进行刑事立法是较好的解决方式之一,借鉴学习国外的立法模式,结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实际现状,才能有效地落实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刑事立法工作。
(二)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存在漏洞
目前,互联网金融技术还存在漏洞,经侦在追踪过程中存在实际困难,无法全面落实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安全防护工作。同时,各种类型的违规行为也使得刑事立法迫在眉睫。
三、基于刑事立法的互联网金融犯罪防范策略
(一)扩张立法范围
第一,将新型的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全面纳入刑事立法。按照科学化、系统化的原则惩治金融乱象。互联网金融犯罪方法与手段层出不穷,我们必须更加积极地采取相关措施增设合适的罪名,严厉打击各类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将互联网金融犯罪中的一些严重违法行为纳入刑事立法体系,体现着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督的基本需求。
第二,明确刑事立法的应用界限,避免某些互联网创新行为误入违法犯罪范围。互联网同金融的深度融合,在创新的同时也会导致刑事犯罪的风险也在不断提高。从理论层面讲,金融市场可以通过自我调节而避免与政府权力产生冲突。但在实际应用层面,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型经济形式,技术含量高,如果仅仅利用民事法律和行政法规等予以规制,难以起到良好的应用效果,无法保证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的安全。
第三,针对互联网金融领域中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如果仅仅只是为了保护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而不进行刑事立法,则难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来讲,互联网为传统的金融犯罪提供了全新的发展领域和进行手段。因而,很多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都支持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加强刑事立法。另外,金融市场中隐藏着巨大风险,一旦管控失调将给社会带来不可避免的损失。那么,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新型的金融手段就不应当作为刑事立法中的一项决定性因素,更不应该因此而减少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刑法规制。
(二)重视司法解释
首先,如果现行刑法中存在的罪名无法完全涵盖所有的互联网金融犯罪行为,就应当增设新罪名或者对现有的罪名进行修改来进一步扩大刑法规制的范围。近些年来,互联网金融领域内的犯罪呈现出一种高频率的发生趋势,特别是融资类犯罪。对于互联网平台中出现的资金链断裂等问题,不应当统一认定为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等。倘若行为人在主观上没有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意图,客观上也不能完全满足相应罪名的构成要件,那么就不能充分满足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在面对这类问题时,就可以适当创设新罪名,如利用互联网非法进行金融交易等罪名。另外,还有一些筹款治病等网络平台,行为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公众资金,与诈骗罪并无区别,应当被纳入到刑法规制的范围之内。
第二,利用好司法解釋,有效缓解刑事立法的过多变动,是进行科学立法、时效立法的具体体现。运用好司法解释是加强刑法规制的必要补充,只有发挥好立法工作与司法解释出台工作的协同作用,才能够做好互联网金融领域犯罪行为的立法工作。刑事立法往往都追求稳定性,但与此同时也使得立法工作不能很好地满足时代和社会的需要,不能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而司法解释最大的优势就在于它更具有时效性和灵活性。面对各种类型的互联网金融犯罪,加强司法解释的应用无疑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将出现的全新犯罪手段纳入到刑法规制的范围之内,在最大程度上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利益和互联网金融秩序的稳定,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法律规制。
四、结语
在互联网金融时代,加强对网络金融犯罪的刑法规制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在充分感受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社会和各行业进步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时,还要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犯罪的重视。只有跟得上时代发展的步伐,顺应时代发展趋势调整并扩张刑法的规制范围,才能够更好地应对时代与社会的变化,更好地发挥刑法的规制作用,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1]袁一宁. 互联网时代我国洗钱罪刑事立法完善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2021.
[2]杨宇.互联网时代网络金融犯罪的刑法规制相关探讨[J].法制与社会,2021(16):22-23.
[3]杜文辉. 网络犯罪的刑法规制研究[D].黑龙江大学,2020.
[4]许亚洁. 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体系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20.
[5]郑庆宇.互联网时代证券市场的刑法保护[J].中国物价,2018(11):48-50.
[6]徐剑锋.互联网时代刑法参与观的基本思考[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35(03):115-122.
[7]张明楷.网络时代的刑事立法[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35(03):6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