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技术路线的研究
2021-01-09王济平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401122
王济平(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 401122)
1 SO2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对于脱硫装置(FGD)而言,燃气机组标准要求达到的脱硫效率(FGD出口SO2排放浓度35 mg/Nm3)要高于重点控制区域执行的特别排放限值需达到的脱硫效率(FGD出口SO2排放浓度50 mg/Nm3),但随着FGD入口SO2浓度的提高,脱硫效率的差异越来越小,针对不同机组,路线选择如下:
(1)已建燃煤机组。对于采用干法/半干法脱硫技术的机组,要达到燃气机组排放标准,需进行湿法改造,改造方案参照现有湿法装置改造路线。考虑到回转式GGH的泄漏,需执行燃气机组排放标准的脱硫装置均需拆除GGH,同时烟囱进行防腐[1-4]。
对于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的已建燃煤机组,根据燃煤含硫量的不同,改造路线如下:①燃烧低硫煤机组。原设计净烟气排放浓度相对较低,可通过进一步降低燃煤含硫量,满足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②FGD入口浓度低于3 000 mg/Nm3机组。在此入口条件下,为实现SO2超低排放,要求脱硫效率不低于98.8%,可采取优化吸收塔设计,提高吸收塔液气比或者增加液气传质等措施。③FGD入口浓度大于4 000 mg/Nm3机组。在此入口条件下,为实现SO2超低排放,要求脱硫效率需稳定运行在99.1%以上。考虑到长期稳定运行,建议采用串联塔技术,一级吸收塔脱硫效率80%~90%,控制一级吸收塔出口浓度到500~700 mg/Nm3,再利用脱硫效率约95%的二级吸收塔控制SO2排放浓度35 mg/Nm3以下。实际改造中,为降低投资和缩短改造停机时间,可利旧原有吸收塔,在原有吸收塔之前增加预洗涤吸收塔。
(2)新建燃煤机组。对于新建燃煤机组,为了达到35 mg/Nm3以下的燃机排放标准,原则上考虑不设置GGH,脱硫技术需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
对于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的新建燃煤机组,根据燃煤含硫量的不同,技术路线如下:①燃烧低硫煤机组。若入口SO2浓度1 000 mg/Nm3以下,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吸收塔一般只需设置三~四层喷淋层,即可控制SO2排放浓度35 mg/Nm3以下。②FGD入口浓度低于3 000 mg/Nm3机组。在此入口条件下,为实现SO2超低排放,要求脱硫效率不低于98.8%,可采取优化吸收塔设计,提高吸收塔液气比或者增加液气传质等措施。③FGD入口浓度大于4 000 mg/Nm3机组。在此入口条件下,为实现SO2超低排放,要求脱硫效率需稳定运行在99.1%以上。考虑到长期稳定运行,建议采用双循环U型塔技术,前塔脱硫效率约80%,后塔脱硫效率约96%~98%,可以控制SO2排放浓度35 mg/Nm3以下。后塔还可以预留增加双相整流烟气脱硫装置空间,以适应更高的环保要求。
2 烟尘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目前,火电机组主要的除尘方式为电除尘器,部分机组安装了袋式除尘器或电袋除尘器。按照新标准,须对环保系统各单元的除尘效率进行综合分析,采用干式除尘、湿法脱硫以及湿式电除尘等进行协同控制,建立烟尘控制大系统,并对各单元进行优化控制,实现烟尘超低排放[5-6]。
(1)烟囱出口烟尘浓度达到20 mg/m3以下:①原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30 mg/m3以上,可采取改造除尘系统,使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达到30 mg/m3以下,经湿法脱硫后,烟囱出口烟尘浓度20 mg/m3以下。除尘改造可采用增加除尘比收尘面积、低低温电除尘、新型高压电源等。②原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小于30 mg/m3,可采取对除尘或脱硫进行改造,建议综合比较除尘改造与脱硫改造的技术经济性,确定最终技术路线。除尘改造可采用增加除尘比收尘面积、低低温电除尘、新型高压电源等;脱硫系统改造可采用增加喷淋层、串联塔等。
(2)烟囱出口烟尘浓度达到5 mg/m3以下:①脱硫系统可改造。改造湿法脱硫系统,使脱硫系统的除尘效率提高到60%~75%;同时改造除尘系统,使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达到20 mg/m3以下,经湿法脱硫后,烟囱出口烟尘浓度小于5 mg/m3。②脱硫系统不具备改造条件。改造除尘系统,使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达到30~80 mg/m3,加装湿式电除尘后烟囱出口烟尘浓度小于5 mg/m3。
(3)新建机组:建议烟囱出口烟尘浓度达到5 mg/m3以下。采用结合高效除尘器和新型湿法脱硫的一体化技术路线,使除尘器出口烟尘浓度达到20 mg/m3以下,新型湿法脱硫系统的除尘效率达到60%~75%以上,经湿法脱硫后,烟囱出口烟尘浓度小于5 mg/m3。
3 NOx超低排放技术路线
目前,适用于燃煤电厂成熟的氮氧化物(NOx)控制技术主要有三种:低氮燃烧系统技术(LNB)、选择性非催化还原脱硝技术(SN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技术(SCR)。其中,SCR脱硝技术具有技术成熟,脱硝效率高等特点被广泛使用[7-8]。
(1)低氮燃烧系统。对于不同的锅炉、不同的煤质,对锅炉燃烧器选择和改造均有不同要求,燃烧器改造后的效率也不一样。一般的低氮燃烧器降低NOx的效率为20%~50%。
对新建锅炉,采用技术成熟的燃烧系统,能有效降低炉膛出口NOx排放。选择低氮燃烧器时,应考虑目前煤质和远期规划用煤,再针对煤质、锅炉型式、燃烧器对锅炉效率影响等经济技术比较,并合理控制锅炉炉膛出口NOx排放值。
对现役锅炉确定是否进行低氮燃烧系统改造,需要考虑煤质、锅炉型式、燃烧器型式、锅炉效率影响、锅炉寿命等经济性合理性,再确定是否低氮燃烧器改造。确定对锅炉燃烧器改造时,需充分考虑锅炉燃烧经济性以保证炉膛出口NOx控制。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可能对锅炉运行性能产生一些影响。
(2)SNCR脱硝。SNCR脱硝效率约为15%~40%(对CFB锅炉约为30%~70%),同时会降低锅炉燃烧效率,在实际应用中受机组负荷,炉膛温度区域变化等条件限制,脱硝效率不高;还原剂的利用率低(约为15%~30%),消耗量较大,氨逃逸率较高(约为5.0×10-6~10.0×10-6)。因此,选择地采取SNCR工艺。通过技术经济分析比较,对脱硝效率要求低的项目可采用SNCR脱硝技术。
(3)烟气SCR脱硝。SCR是燃煤电厂普遍采用的烟气脱硝技术,脱硝效率高。SCR脱硝所采用的氧化钛基催化剂对运行温度范围有限制要求(310~427 ℃),布置在省煤器与空气预热器之间,能将NOx排放控制在50 mg/Nm3或者更低。SCR脱硝装置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是催化剂冲蚀破损、催化剂失活过快。特别是煤质特性变化较大,燃用高灰分、高硫煤,以及负荷变化较大时,会导致催化剂体积增加、催化剂化学寿命降低等问题。此外,SO2/SO3转化率和氨逃逸量控制不当时,生成的硫酸氢铵在空预器换热面上积聚,造成积灰堵塞和腐蚀等问题。
综上所述,燃煤电厂脱硝改造技术方案的选择,主要根据NOx排放现状与控制目标、机组容量、投资与运行成本等技术经济分析后确定。原则上应尽可能采取低氮燃烧方式,在炉内燃烧过程中最大限度地抑制NOx的生成,从而减少SNCR与SCR烟气脱硝装置的建设和运行费用,降低氮氧化物的减排总成本。
①为达到100 mg/m3的特别排放限值,燃煤锅炉可行的NOx减排技术路线:(a)通过低NOx燃烧技术将燃用烟煤的锅炉NOx控制到400 mg/Nm3以下;燃用贫煤的锅炉NOx控制到500 mg/Nm3以下;采用W火焰炉燃用无烟煤的锅炉NOx控制到800 mg/Nm3以下。(b)通过配煤等手段,保持入炉煤煤质稳定,减少应煤质波动引起的NOx浓度大幅波动;通过燃烧优化调整、低氧燃烧等手段降低NOx的生成。(c)在炉后增设SCR装置,反应器设置“2+1”/“2+2”/“3+1”等催化剂层模式进行设计。
②为达到100 mg/m3的特别排放限值,CFB锅炉可行的NOx减排技术路线包括:(a)优先采用SNCR工艺,优化设计方案,尽可能提高SNCR工艺的设计效率。(b)当SNCR工艺不能满足排放要求时,在炉后适当位置增设SCR反应器。
③为达到50 mg/m3的排放限值,锅炉可行的NOx减排技术路线包括:(a)通过低NOx燃烧技术将燃用烟煤的锅炉NOx控制到400 mg/Nm3以下;燃用贫煤的锅炉NOx控制到500 mg/Nm3以下;(b)通过配煤等手段,保持入炉煤煤质稳定,减少应煤质波动引起的NOx浓度大幅波动;通过燃烧优化调整、低氧燃烧等手段降低NOx的生成;(c)在炉后增设SCR装置,反应器设置“2+1”/“2+2”/“3+1”等催化剂层模式进行设计;(d)CFB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浓度约150~250 mg/m3,部分机组采用脱硝效率约40%~70%的SNCR装置,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到100 mg/m3,为进一步达到燃机排放标准50 mg/m3,需在炉外加装烟气脱硝SCR装置,但需考虑流化床锅炉的飞灰特性对SCR催化剂的长期稳定运行的不利影响。
对于机组脱硝,要充分发挥低氮燃烧器的效能和烟气脱硝SCR技术,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达到燃机排放标准50 mg/m3。对燃用无烟煤的W型机组,采用先进的燃烧器后加烟气脱硝SCR技术,可以使大部分脱硝反应器出口达到50 mg/Nm3的排放标准。
4 结语
燃煤电厂污染物超低排放主要针对SO2、烟尘及NOx,涉及低氮燃烧、SCR脱硝、除尘及脱硫改造。SO2在炉内燃烧生成,主要由脱硫塔脱除;NOx首先在炉内燃烧生成,然后经过SCR时被部分脱除,其最终的排放由低氮燃烧和SCR脱硝共同决定;烟尘主要由干式除尘器、湿法脱硫和湿式电除尘器(可选)联合脱除;因此,煤燃烧生成单个污染物需要多个设备协同治理,所有污染物的脱除需要一体化考虑。本文的研究,可为燃煤电厂实现超低排放提供技术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