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
2021-01-08方世南
方世南
(苏州大学 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江苏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基地,江苏 苏州 215123)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思想指导和实践遵循。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全面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新征程的重大历史任务。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内涵,有助于顺利完成我国“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新目标新任务和到二〇三五年“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任务。坚持绿色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是一项宏大而复杂且需要久久为功的系统工程,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最有约束力的生态文明法治,大力采用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倡导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首要原则,加快构建党委全面集中统一领导、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共同积极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本质要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并将其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提供了我国新时代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人与社会关系的重要理论原则,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指明了方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我国“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的重要标志,就是以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以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其实质就是要迈向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标志的绿色经济社会。这一全新定位既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与自然关系新型建构的本质要求,又体现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与社会关系新型建构的根本方向,即要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如实现生活方式、生活方式、管理方式、思维方式的全面绿色转型,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由此可见,在绿色发展语境下,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种崭新形态,是对传统发展方式、生活方式、管理方式、思维方式的彻底革新和超越,必将形塑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所要求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和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关系。
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既是千百年来人类所期盼的一个重大价值诉求,也是当代人类应对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与生命危机交织叠加带来的险恶生存、发展状况的重大历史任务,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绿色,既是自然界的本色和底色,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大特色,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鲜明成色。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绿色发展贯穿于和渗透于新发展理念的所有内容之中,绿色发展与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构成相辅相成、互融共进的辩证关系。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是意义深远的全方位变革,是构建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一个基于强烈问题意识的根本性对策,旨在彻底改变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着的非绿色问题,扭转我国资源约束趋紧、国土空间开发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生态安全屏障脆弱、生态恶化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生态不安全影响国家和谐稳定以及影响国家形象和国际地位等严峻形势,从而能够“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1]7。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应当自觉地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和生态良好紧密地结合起来,将生态文明建设的任务融入、渗透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和全过程,走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从这一目标导向看,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其实质就是要将生态文明的重要任务和各项指标融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
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开启新征程指明了具体努力方向,也明确了价值评价的基本标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体现了时代进步的潮流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是对传统非绿色的发展方式、非绿色的发展价值取向和价值目标的重大变革,也是对传统非绿色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的全面解构,有助于彻底改变传统非绿色的“大量生产、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生产模式和消费模式,是资源高效节约利用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人口均衡优质型社会、生态安全保障型社会的有机统一。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与生态文明发展同步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就是要追求实现经济高质量高效益全面绿色发展社会、高文明高品质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社会、高素质生态理性现代人社会,稳步走向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社会的主要特征是:在经济上,坚持经济理性与生态理性的有机统一,超越非绿色的经济增长模式,推动形成经济绿色增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经济现代化,呈现出美丽与富裕相结合的绿色经济形态;在科技上,坚持绿色科技为经济社会发展赋能,依靠绿色科技进步促进低碳发展、循环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技现代化,形成将美丽与科技智慧相结合的绿色科技新业态;在文化上,将绿色生态文化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大力倡导生态文化,促进全社会加快形成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发挥绿色生态文化的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功能,夯实绿色生态文化软实力;在生活消费上,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将生活富裕与环境友好紧密结合起来,以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作为美好生活的标志和象征,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现代化,走向美丽而舒适的绿色生活;在社会发展上,把绿色当作社会发展的重大价值目标,将代内价值与代际价值紧密联系起来,在注重代内价值实现的同时充分顾及代际价值,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子孙后代永续发展。
二、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价值诉求
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是一场以绿色发展为引领的重大社会革命,在以下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有利于人们深刻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根本价值取向,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有利于人们深刻把握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价值诉求和价值目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有利于人们深刻把握社会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的辩证关系,坚持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学说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有利于人们深刻把握世界各国在普遍交往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通力合作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有助于人们自觉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在深刻地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根本价值取向的前提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是指导我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根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观认为,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就是发展,人类社会的历史进程是不断地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进步发展的进程。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发生关系时出现的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社会发生关系时出现的人与社会的矛盾,是始终存在着的。促进生态系统的协调、稳定、可持续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只有这样,才能使自然生态系统持续不断地向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所需的各种高质量自然资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就是将以经济建设为内容和标志的物质文明发展、以政治建设为内容和标志的政治文明发展、以文化建设为内容和标志的精神文明发展、以社会建设为内容和标志的社会文明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内容和标志的生态文明发展,都始终建立在保障自然系统生态功能的多样性、稳定性、协调性和永续性的坚实基础上,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速度、规模、程度和水平,都符合自然界的客观规律,都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可供给能力相匹配,与资源、环境、人口发展的比例相协调,都能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负荷量和承载力,以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如果只是将目光盯着生产力增长、物质财富增加、生活水平提高,而不充分顾及生态环境的容量以及资源环境的承载力,不考虑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人的价值与物的价值、代内价值与代际价值、民族价值与全球价值等价值关系的协调和有机统一,就会导致片面的、畸形的和难以为继的发展。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有助于人们深刻把握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价值诉求和价值目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现代化是一个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的动态概念,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指出:“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2]8这句话,被公认为是现代化的最为经典和最为权威的表述。在马克思生活的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狂飙突进的时代,现代化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是传统农业文明社会向现代工业文明社会的全方位转换。以工业化、城市化为导向的现代化发展模式是以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永无止境地从自然界获取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从而引起人与自然对立的现代化发展模式,是根本不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的大肆生产和消费的现代化发展模式,也是导致人单一地追求物质财富和享受而不考虑身心健康以及后代人永续发展的现代化发展模式。在漫长的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资本主义主导的现代化发展模式以及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资本逻辑和生产逻辑制造了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激发了阶级矛盾、社会矛盾和生态矛盾,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生态危机和文明危机。生态文明是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第三种文明形态,它强调的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共生、良性循环、持续繁荣。[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在反思工业文明造成的人与自然关系紧张的弊端从而超越传统现代化做法的新型现代化;是将经济价值与生态价值和人的价值的统筹协调,代内价值与代际价值的双向保全,民族价值、国家价值与全人类价值紧密结合起来考量的新型现代化;是将经济增长的速度、规模与自然资源的承载力综合起来考量和推进的新型现代化;是在认识自然、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中创造更多的物质财富和更多的精神财富,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现代化;同时,也是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不断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现代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本质上是一种依靠绿色发展推动实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现代化。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有助于人们自觉地把握社会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的辩证关系,坚持马克思主义人的发展学说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主体是人,动力是人,关键是人,成败也在人。在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社会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辩证互动是贯彻始终的一条主线。经济是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人参与的经济,社会是作为社会活动主体的人所组成的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强大动力是人的发展。社会现代化以人的现代化为重要前提条件,人的现代化是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动力,人的现代化又是社会现代化的最终目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未来新社会进行了描述,并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4]53在恩格斯晚年,当有意大利记者让他用简短的话描述未来社会时,恩格斯再次重申了这句话,认为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出更合适的表达了。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也强调,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社会形态的本质规定性,是促进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对自己本质的真正占有,有助于人们在科学地把握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中主动地构建人与自然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推动社会整体文明进步。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有助于人们深刻把握世界各国在普遍交往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想,通力合作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精心呵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人作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实践主体,既是单个的人,又是作为最大的群体“类”而存在的整个人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超越民族、种族、阶级、国家的整个人类与自然和谐共生。各个民族、种族、国家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是与构建全人类的地球生态家园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味着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生态环境共同体的交互作用,意味着区域价值、种族价值、民族价值、国别价值与全人类整体性价值的紧密关联。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全球性命题和全人类的价值追求,只有各国携手合作,以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发展共同体、共享共同体的理念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全球绿色发展,才能有效应对全球生态危机与生命危机给人类带来的重大危害。习近平指出,人类命运共同体,顾名思义,就是每一个地区、每一个民族、每一个国家的前途命运都紧密相连,应该摒弃保护主义、单边主义,以博大心胸携手共建地球美好家园,风雨同舟,荣辱与共,努力把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生活的地球建成一个和睦的大家庭,通过共同努力将世界各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转变成为客观现实。习近平说:“我们应该坚持人与自然共生共存的理念,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自然心存敬畏,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共同保护不可替代的地球家园,共同医治生态环境的累累伤痕,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人类家园,让自然生态休养生息,让人人都享有绿水青山。”[5]6这表现出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人类利益以及构建地球美好家园的战略高度为人类谋大同的宽广政治胸襟和人文情怀。
三、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实践路径
以绿色发展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是一场意义深远的伟大革命,也是一项任务繁多的系统工程。在思想观念上,要在全社会推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形成和发展,大力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观念指引;在制度体制上,要实行最严格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最有约束力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在技术创新上,要大力采用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技术支撑;在行为方式上,要大力倡导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行为动力;在领导方式上,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首要原则,加快构建党委全面领导、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积极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首先,在思想观念上,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奠定坚实的思想观念基础。思想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和指导,每一个人的任何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思想观念指导下进行的。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化建设是最为基础性的建设,同时也是最为根本性的建设。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固然需要严密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严格的法治等硬实力作为硬规范,也需要以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化软实力作为软规范。文化是文明的基础,没有文化就无法形成文明。生态文化软实力、软约束相对于生态文明制度和法治的硬实力、硬约束而言,是更具深层性、广泛性和持久性的规范和约束。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观念的形成,来自生态文化觉醒基础上的生态文化自觉。没有这个文化软实力的形成和持久地、广泛地、深层地起作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就会缺乏全社会的心理文化这一根基支撑。十九大报告提出“我们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6]52,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指明了根本方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深刻反思了在传统工业文明和传统现代化基础上形成的各种错误思想观点,如错误的自然观、利益观、伦理观、发展观、价值观等,是有效指导并推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新型生态文明观。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是大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重要思想基础和强大精神力量。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效指导我国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先进理念。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继承和创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自然观,是推进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中国化的重大举措。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也继承和发展了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观,中国传统生态观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论语》之《述而》中“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的论述,《孟子·梁惠王上》关于“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的观点,《吕氏春秋》中的“竭泽而渔,岂不得鱼,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的主张,唐朝陆贽在《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二条》中提出的“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取之无度,用之无节,则常不足”的告诫,对今天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都具有重大指导价值。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更要坚持和弘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观,坚持和弘扬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绿色发展观,坚持和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伦理观,坚持和弘扬热爱自然、敬畏自然、顺应自然的生态审美观,坚持和弘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经济观,坚持和弘扬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和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以及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的生态政治观、民生权益观,等等。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深刻地体现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一种生态文明理论自觉、理论自信,为解决全球生态危机与生命危机提供了丰富经验和高超智慧。
其次,在体制机制上,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依靠最严格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最有约束力的生态文明法治体系,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制度之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必定是一个以法治作为根本保障的社会,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生态法治规范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夯实生态文明制度之治的法治保障至关重要。十九大报告提出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如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指明了生产和消费方面的绿色任务;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以及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经济体系和能源体系建设的基本遵循;要加快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建立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和强化排污者责任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制度,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明确了责任制、激励制、惩罚制;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构建党的全面领导、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积极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加快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和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改革、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为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方面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任务。所有这些关于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都有助于从理论指导和实践运作方面加快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
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还需要以绿色发展为理念和价值导向,进一步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要把自然资源消耗、生态环境损害、生态效益诉求、生态权益保障等能够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指标纳入评价体系,作为重要导向和重要约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从森林和草原作为我国重要自然生态系统以及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的高度,提出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制度建设要求。认为,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原则,做到“三个坚持”:一要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二要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三要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要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落实好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建立环境责任追究制度并认真加以落实,要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严格追究其责任,并且终身追究。[7]要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加强立法、执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注重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对于绿色经济社会建设的刚性约束作用,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形成依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良好法治环境。
再次,在技术创新上,要大力采用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技术支撑。在当今这一高科技时代,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不仅能为企业提供大量新的产品、工艺、服务和市场方案,减少资源能源的消耗和浪费,减少环境污染和降低生态环境损害,而且能为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人口均衡优质型社会和生态安全保障型社会提供技术支撑,为我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支持和实现路径。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的研发以及推广运用,有助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对优质生态产品和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强化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念,通过消费绿色商品和接受绿色服务,使绿色生活方式和绿色消费方式成为社会时尚;同时,有助于促进企业为顺应和满足消费者美好生活需要、绿色消费观念而不断地研发和采用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以更多的优质绿色产品和更好的优质绿色服务彰显企业的绿色社会责任,从而不断地扩大绿色市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排污以及降低生产成本,在更加增强企业整体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国家竞争力。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以环境学、生态学、经济学、管理学、生物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知识为基础,彻底摒弃传统工业文明采用的引起资源过快消耗并最终导致资源枯竭的金属冶炼技术、矿物采掘技术、无机化工技术。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的基本要求是低消耗、高产出、自循环、无公害,有助于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其本质特征是不造成或很少造成环境破坏和污染,从根本上终止传统文明运用的影响人与环境友好以及损害人类环境权益的传统技术,开辟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发展新路径。太阳能、风能、地热、潮汐能、生物能等自然力提供的再生能源是绿色技术、绿色工艺的主要能源基础,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构成绿色技术、绿色工艺的坚实技术支撑,而各种再生型或低耗型常规技术是绿色技术的辅助,绿色技术、绿色工艺表现出充满绿色和结构合理的整体复合型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技术体系。不断研发和推广运用绿色技术、绿色工艺,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形成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举措以及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项任务,都与绿色技术有关,都需要通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技术予以解决。绿色技术和绿色工艺的研发以及推广运用对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找准技术发展的方向和趋势等,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最后,在行为方式上,要大力倡导和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行为动力。在领导方式上,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个首要原则,加快构建党委全面领导、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积极参与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等提法,突出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体现了鲜明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性。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大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我国生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必须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重要原则。党的全面领导为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指明政治方向并提供根本政治保障,强有力的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文化软实力、社会动员力,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提供强大的政治力量。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发展中,只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才能促进全社会增强理论武装的自觉性;才能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发挥生态文化软实力的作用,提高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才能将生态环境问题自觉地上升到关系党的使命和宗旨这一重大政治问题的生态政治学的高度,上升到关系民生福祉和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以增强我们的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才能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增强政治定力,肩负政治使命,提高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实效性。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关键在于“构建”,而构建的关键是要做到知行合一。生态问题与人们对待自然的行为紧密相关;换句话说,生态问题并不是生态本身的问题,而是人们的行为方式问题。文明关系到人们的行为和品格,人们非绿色、根本违背自然规律的行为方式是引发生态危机的重要根源。人们只知道向自然界大肆索取而不知道精心呵护和主动回馈自然界的行为、只要求别人和社会对环境友好而缺乏自身对环境友好的行为,不是按照自然规律推进生态治理而是主观主义、盲目蛮干的生态治理行为,不是集体主义而是个体主义的行为,都是不利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行为。当前亟待理顺各种行为主体在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责任,以各行为主体的合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首要原则,发挥好党的领导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政治优势作用,确立执政党和各级政府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组织者、主导者和领导者,企业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生力军,公民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的主体,加快构建组织领导有方、动员实施有力、举措落实有效的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经济社会在各行为主体共同努力下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