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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基础与行动路径*

2021-01-08

图书馆研究与工作 2021年11期
关键词:浙江省浙江高质量

刘 莉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文化管理系 浙江杭州 310053)

2021年3月8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立足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的宏观背景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通过顶层的思想引领和制度设计,为新形势下公共文化服务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浙江省作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先行地,经过三个“五年计划”的扎实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可以说,当前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已总体上得到解决,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与浙江打造“重要窗口”和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要求相比,公共文化服务“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越来越凸显。本文以推动浙江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总结浙江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现实基础,探讨浙江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可能路径。

1 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基础

浙江省委省政府将文化民生视为整个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文化大省”建设、“文化强省”建设再到“文化浙江”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始终作为文化发展战略的基础性策略被置于全省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格局之中。经过十余年的发展,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在资源供给水平、服务效率、体制机制、外部支撑、均等化和标准化等方面均处于全国前列,为浙江省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基础。

1.1 设施网络更加优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和支撑。至2020年底,全省共建成公共图书馆104家,文化馆102家,博物馆158家,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实现全覆盖,累计建成农村文化礼堂17 804个[1]。城乡一体、布局完善的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全面建成,城市15分钟文化圈、乡村30分钟文化圈布局更加优化。同时,浙江省公共文化设施朝着标志性、一体化的方向不断提档升级。浙江自然博物馆安吉分馆、嘉兴市文化艺术中心启用;之江文化中心、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南湖区图书馆、常山县博物馆等一批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相继开建。

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优化的同时,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各级公共图书馆面向不同群体,开展阅读推广、阅读分享、公益讲座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充分利用数字化手段,创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浙江图书馆以“信用借阅”方式开展“无接触”图书借阅服务,成为全国唯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正常借阅的省级图书馆。省群众声乐大赛以“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举行,刷新了线上活动参与人数记录。2020年浙江省文化馆发布培训、辅导等资源11 425次,线上服务近2 500万人次,新媒体平台发布抗疫信息342期,访问量1 027万人次。新冠疫情期间,数字文化资源访问量呈指数级增长,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水平得到跨越式提升。

1.2 文化产品丰富高质,品牌活动亮点突出

利用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农村文化礼堂等场所,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全省联动开展送文化下乡、文化走亲等文化惠民活动,仅2020年完成送戏下乡21 677场,送书下乡290余万册,送讲座展览下乡16 193场,开展文化走亲1 592次。以全国“群星奖”、浙江“群星奖”获奖作品为代表,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群文艺术作品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创办“浙江全民阅读节”,组织开展长三角阅读马拉松大赛、未成年人阅读节等活动,助力“书香浙江”建设。各级博物馆通过数字展览、定期举办活动、云课堂、科普讲堂等多种形式,发挥第二课堂和成人教育作用。

浙江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者因地制宜,打造了一批在全国影响力大、持续时间长、亮点突出的特色品牌活动。如杭州市的“三江”歌手大赛,已连续举办26届,参赛人数众多,已成为杭州市最具影响力的群众声乐活动;“风雅颂”民间艺术展示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已连续举办十届,先后推出一大批民间艺术表演节目,培育了上百支民间艺术表演团体,其中有相当数量的节目曾获“群星奖”“山花奖”等国家级奖项;嘉兴的南湖合唱节、丽水的乡村春晚等各具特色,影响力十分广泛。

1.3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扎实推进

2015年7月,浙江省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以及《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实施意见》中,根据省内各地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水平,将泰顺、磐安等7个县作为公共文化建设整体提升重点县,金华、衢州、丽水3个市为农村文化提升重点市,采用财政支持、结对帮扶等方式,集中建设,缩小地区差异。

根据标准化、均等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县为实施单位,各地根据自身发展实际,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截止到2019年底,全省已有省级地方标准12个、市级标准11个、县级标准31个,构建起了以政府标准为主体、行业标准为补充的标准化体系,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础。以补齐短板为目标,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市县及薄弱乡村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确定10个重点市县,100个薄弱乡镇(街道),1 000个薄弱村(社区),重点推进和提升。高质量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完成情况认定工作,出台《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完成情况认定办法》《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完成情况指标说明》等文件,规范有序地完成认定工作。2020年9月30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浙江公共文化服务在全国率先完成了标准化。

1.4 公共文化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浙江省围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等多项重点改革工作,立足实际、大胆创新,探索出了切实有效的经验和做法。

2013年启动的“农村文化礼堂”建设,探索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浙江模式。在建设过程中,突出党政领导和政策保障,成立省市县三级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多项政策,从资金、人员各方面予以保障;注重分类推进,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各种方式,整合乡村文化资源;注重充实内容,打造文化礼堂服务资讯共享平台——礼堂家,共发布服务咨询1 300多项、近3万个菜单供基层群众点单。

浙江省是全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首批试点省份,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部署了一批试点单位,其中浙江图书馆、温州图书馆、浙江省文化馆、嘉兴市图书馆分别被列为文化部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单位,从组建理事会、制定理事会章程、制定配套政策、机构内部机制改革等方面为全省层面的改革稳步推进作出了示范。

图书馆总分馆建设肇始于浙江嘉兴,“嘉兴模式”已被业界公认为是总分馆建设的成功模式,被列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在全国推广。在“嘉兴模式”带动下,温州“城市书房”、台州“和合书院”、衢州“南孔书屋”等一批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的图书馆分馆成了市民文化生活的新空间,为县级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探索出了新路子。

2020年,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现场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全过程。浙江省各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也在社会化发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如浙江图书馆2020年全年举办538场活动,其中448场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资金参与文化活动占比超过80%。杭州市萧山区首创“文化管家”,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1.5 队伍建设常抓不懈,人才保障坚实有力

加强队伍建设,实施各类人才培育培训项目。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紧缺人才、拔尖人才培养项目,从全省文化馆系统选拔人才参加紧缺人才高级研修班,持续开展“浙江省公共图书馆拔尖人才”、“新鼎计划”文博专业拔尖人才等培养项目。实施“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创新团队”“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优秀专家”培育项目,发挥专家和团队在全省的示范带头作用。实施基层文化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发挥浙江音乐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源优势,切实提升基层文化队伍的理论素养、专业技能和服务能力。

加强后备人才培养和业余文艺人才培训。从2017年开始,为解决基层文化队伍“不足、不专、不稳”的难题,浙江率全国之先开始乡镇文化员定向培养工作,委托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培养既具备公共文化服务理论素养、又具备艺术技能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截至2021年,累计招生241名,其中98名已走上工作岗位,大大充实了基层文化队伍;在各地推广乡村文艺“三团三社”(合唱团、民乐团、艺术团、文学社、摄影社、书画社),加强乡村文艺团队建设。截至2020年,全省“三团三社”数量达到10 210个,参与群众156万人;大力发展志愿者,2021年,在原浙江省文化志愿者总队基础上成立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总队,志愿者总数达到90万人以上。

2 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路径

2.1 技术赋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高质量发展

浙江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发展具有良好的外部条件和发展基础。从外部条件看,截至2020年12月,全省网民规模5 321.8万人,互联网普及率82.4%,信息基础设施、数字政府、数字民生等均居全国前列[2]。2021年浙江在全省启动数字化改革,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发展基础看,省内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数字化水平较高,如浙江图书馆早在2015年就与蚂蚁金服签订协议,实现了技术平台与公共文化服务行业的对接[3]。2013年开通上线的“浙江文化通”,以及在此基础上开发的国家公共文化云省级试点项目“浙江智慧文化云”,已初步具有整合全省公共文化资源、打造数字化平台的作用。今后一个时期,浙江应把握时机,发挥优势,从以下几方面探索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路径。

2.1.1 坚持统筹发展

由省级文化主管部门牵头,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文化数字化标准体系。目前,各市县、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均建有数字服务平台,但因为“统一的元数据标准尚未确立,导致异构资源整合难度很大”[4],成为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数字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其次,高质量打造公共数字文化一体化平台。目前浙江省的平台建设还存在资源整合不够、重复建设等情况,如群文系统的“浙江群文云”与“浙江智慧文化云”内容和功能都有重复之处,应在“浙江智慧文化云”基础上整合更多元、更优质的数字文化资源,加快构建高质量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第三,综合统筹移动互联网、融媒体、云计算、大数据等多种技术手段,构建技术更加兼容、适用更为广泛、运行更为可靠的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整体技术框架。推动大数据技术应用于公共文化领域,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精准推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第四,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宣传推广,“推动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与强势社交平台、直播平台、应用平台(如微信、抖音、百度地图)的合作共享,依托上述平台在更大范围扩大公共文化影响”[5]。

2.1.2 坚持内容为王

优质文化产品是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发展的基础和核心,资源整合和技术加持的终极目标是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更方便、更均等地享有优质文化产品,达到“以文化人”的目的。首先应该打破行业、单位壁垒,推动省内高雅艺术院团、高等艺术院校优质文化资源免费或低价数字化共享。“改变过去优质资源和优质产品面向内部机构采购的路径依赖,真正推动文化创造创作还权于民”[4],可尝试在“浙江智慧文化云”上开通公共文化自媒体平台,丰富优质文化产品供给,这样也可展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成效。其次,在“浙江智慧文化云”大数据平台充实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浙江特色文化等数字文化内容,优化平台的信息导航系统和版块设计,使这些优质文化内容更集中、更容易被用户识别和检索。

2.1.3 推动场馆数字化改造

积极尝试引进智能化管控设备,如场馆机器人、智能化自动讲解、智慧化馆舍管理系统等,提高管理效率,节约管理成本。集成和应用现代科技成果和信息技术,打造公共文化场馆数字化、智能化实体空间,提供体验式、交互式等令人耳目一新的公共服务载体、形态和样式。有条件的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拓展虚拟现实应用,“通过对实体文化场馆及其资源进行数字化转换和可视化改造,实现网络虚拟展示”[6],使公众可以近距离、多角度享受场馆内的各类文化资源。

2.2 以人为本,打造新型城乡公共文化空间

城乡公共文化空间是指向全体公民开放,提供文化、休憩、娱乐、交流等多种活动的场所。浙江目前已形成了城乡一体、布局完善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在今后的发展中,应紧紧抓住“未来社区”建设、乡村振兴发展、文旅融合发展等重大历史机遇,借势推动公共文化设施转型升级,打造公共文化服务新空间和新场景。

2.2.1 分类推进,彰显特色

区分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规模公共文化设施,分类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大中型公共文化设施在标准化的基础上打造一体化、特色化、品质化、景观化的公共文化空间,如已经开工建设的浙江省之江文化中心,各地的大中型公共文化设施可借鉴其设计理念。小型公共文化设施在个性化、特色化基础上兼顾标准化,使其服务效能最大化。注重空间的功能需求与人的审美感知的合一,打破以往公共文化设施规范、平庸的设计风格,将空间的设计与周围环境、功能需求充分协调统一,实现“好看”与“好用”的统一。注重地方文化符号与文化空间体验的兼容。尊重在地社区的历史文脉与人文环境,通过空间改造和场所营造,让公共文化空间凸显自身的独特性,在传承地方文化、打造地方特色中发挥作用。借鉴全国各地的先进经验,提升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设计能力,如“美好生活”长三角公共文化空间设计大赛,以及四川在全省推广的社区亲民化改造项目等。

2.2.2 以人为本,融入生活

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初心,正是为了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要充分考虑当地群众的生活方式、心理需求和审美观念。在公共文化空间布局上,综合考量交通、周边环境、社区人群分布等多种因素,在公共文化空间设计中,充分挖掘当地特色文化和民俗文化,形成空间中可感可亲的文化元素和文化符号,满足民众渴望社会交往,寻求归属感和认同感的心理诉求。回应民众审美水平的提升,增强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的审美韵味和文化品位,以空间设计的美学力量唤醒不同区域的文化记忆。将新型公共文化空间作为有效载体,在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实践中塑造个体的文化品位和审美趣味,融入日用而不知的生活世界。

2.2.3 文旅融合,嵌入发展

在新建大中型、综合性的公共文化设施时,要特别注意强化其鲜明的形象特征,形成有活力、高标识度的浙江文旅新地标、新空间,打造旅游“金名片”。已建的大中型、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要注意挖掘其内外空间的建筑特色,挖掘其拥有的名人典故、历史文化等元素,宣传推广成为“必打卡”旅游景点。将公共文化设施融入主题旅游路线,丰富旅游的文化内涵。如浙江美术馆、浙江图书馆、浙江省博物馆孤山馆区、中国丝绸博物馆等融入西湖主题旅游路线,四条诗路文化带上的文化设施应在标识、内容、活动上体现诗歌文化特色。景区(点)附近的公共文化设施,开设让游客短暂休憩的空间,提供轻食、咖啡、旅行书吧、旅游咨询等。改变“千镇一面”“千村一面”的同质化格局,凸显地方特色和文化底蕴,打造凸显地方历史、再造乡村记忆、凝聚乡土人心的新型乡村公共文化空间。

2.3 创新机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高质量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特征之一。”[7]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定义,还是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文件,都将社会力量参与视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目前,浙江所有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都完成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各地也探索出了许多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经验和做法,今后要进一步创新机制、培育主体,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高质量发展。

2.3.1 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运营

充分利用浙江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雄厚的优势,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冠名、联合经营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大型商圈等人群集中区域免费或优惠出租场地,用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分类推进社会力量运营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对当地政府能够落实经费、人员,活动开展较好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按照现有运行机制做优做强;对不能落实经费和人员,开展活动有困难的,引入专业团队运营管理。推广基层文化设施理事会制度,组建由乡镇文化员、乡贤、文艺骨干等组成的理事会,共同管理基层文化设施。

2.3.2 孵化培育文化类社会组织

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需要多元的承接主体,除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外,文化类社会组织是公共文化服务多元承接主体中数量最多、最具活力的,我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政策也规定,承接主体应为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8]。浙江省目前虽然馆办文艺团队、群众业余文艺团队众多,但真正依法登记、具有民事责任要求的社会组织较少,因此,首先要向自发组织的各类文艺团队宣传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政策,使他们认识到自身升级转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了解如何注册登记为合法合规的社会组织。其次要缩短文化类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审批时间,简化登记手续,扫清程序障碍。第三,对暂时不符合登记条件的文化类社会组织,采用主管部门备案制,鼓励其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发挥作用。

2.3.3 促进文化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

大力宣传文化志愿服务,增强文化志愿者的荣誉感和吸引力,营造良好氛围。积极鼓励省内文化名家、演艺明星等加入文化志愿者队伍,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吸纳离退休文化界人士、高校教师学生、文化乡贤加入志愿者队伍,提高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文化志愿者授予荣誉称号。

2.3.4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

学习国外及上海、北京等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起步早、发展快的地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现有激励政策。深化公共文化管理体制改革,下力气解决社会力量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准入门槛高、激励力度小、参与流程复杂等痛点。探索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对优秀的参与主体给予奖励,激发社会主体的积极性。

3 结语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提出浙江要率先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公共服务优质共享,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等。高质量发展需要高质量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支撑。浙江省目前正在实施的以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的一系列组合拳,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构筑了良性循环的动力机制,也为浙江全面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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