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环境心理需求实证调查下的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营造设计初探
——以机构型养老建筑为例
2021-01-08王洪羿
王洪羿
张 玲
1 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的理论概念
加利福尼亚大学环境心理学家索默(Robert Sommer,1969)指出每个人都有一个包裹在个体周围、不希望他人入侵的无形领域,并将其命名为个体私密空间[1]。机构型养老建筑内老年人的日常生活需要得到护理人员的集中照料与帮助,但并不意味着他人可以随意出入老年人的个体私密空间,当老年人的私密性遭到侵犯时,会引起精神上的焦虑不安。空间环境私密性反映了老年人心理上的一种自由需求,私密性的重点在于控制,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需要控制与外界交换信息的时间、方式和程度,良好的空间环境私密性在保护老年人个体生活隐私与尊严的同时,能够帮助老年人在视觉、语言、精神以及身体上自由主动的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空间环境私密性具有动态的特点,老年人在不同的时间和空间,伴随行为活动的差异而需要不同程度的私密性;个体私密空间为老年人的私密行为活动提供了物理空间载体,满足老年人的空间环境私密性需求[2]。
2 老年人对空间环境私密性的认知控制及心理需求调查
老年人对机构型养老建筑空间私密性的认知控制及需求调查可以反映出老年人的私密性心理需求特征,并以此为依据分析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的分布及形成原因,解释老年人对空间的选择性[3],利用问卷调查分析实地调研案例内(表1)老年人(入居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以下简称入居老年人)对空间私密性的认知控制及私密性内在心理需求特征,通过对调研数据的整理发现中日实地调研案例内入居老年人对空间私密性的认知控制及内在需求差异性(表2)。
2.1 老年人对空间环境私密性的心理需求调查
国内调研案例内入居老年人由于多为可以自理的健康型老年人,同时通过调研发现有老年夫妇同时入居养老机构的情况,因此部分入居老年人群希望机构型养老建筑内设计双人间居室,日本实地调研案例内的入居老年人多为生活需要照料的介护型老年人,调研案例内存在四人间居室,护理人员对介护型老年人进行集中照料,但通过问卷调查分析入居老年人对单人间的需求程度相对较高,当多人居住时,日本老年人对居室空间的遮挡分隔、以及个体私密空间的形成、私密性心理需求高于国内老年人。国内调研案例内的半私密空间构成比率相对较低,引发老年人与来访亲友之间的私密性交往活动在居室进行,部分老年人也会选择在走廊、大厅、以及公共活动空间内展开来访亲友间的私密性交往活动,在空间设计时应该考虑通过空间环境要素的布置对上述公共空间进行有效划分以形成半私密空间,有效承载老年人与来访亲友之间的私密性交往活动;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日本调研案例内的老年人除选择在居室内进行私密性的行为活动外,多选择在生活单元内的共享生活空间内展开具有私密性的亲友间交往行为活动,具有半私密属性的共享生活空间设计使得老年人对空间私密性的认知与控制性提高,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的形成与所属建筑空间场所的属性相一致,上述半私密空间的设计经验值得借鉴。
表1 实地调研案例的建筑基本信息与平面布局
2.2 老年人对私密空间的认知与控制性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日本调研案例内入居老年人选择居室外部的公共活动空间局部与共享生活空间的比率相对较高,原因在于上述空间均通过环境要素的布置设计成灵活分隔、对视线进行部分遮挡的半私密空间,老年人对居室外部私密空间的认知与控制性相对较好,个体私密空间的形成与所属建筑空间场所的属性相一致;国内调研案例内老年人对居室外部空间私密性的认知与控制性相对较低,因此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在居室外部的形成场所多分布在属性相斥的公共空间内;通过问卷调查发现中日调研案例内的老年人均对居室外部的转角空间、居室与廊下空间之间、走廊尽端的空间私密性需求较高,因此应该考虑通过设计提高上述空间的私密性,满足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的形成需求、以及提高老年人对居室外部空间私密性的认知与控制性。
3 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实证调查及特征分析
居室空间是机构型养老建筑内个体私密空间形成频率最高的空间场所,因此单独对居室空间内的个体私密空间形成实态进行调查分析。在满足老年人基本交往活动的情况下,老年人希望可以在自己的领域空间里做自己的事情,居室空间为老年人提供了个体行为活动的建筑环境,一个理想的居室空间环境使得老人拥有隐私及个人空间,且不会给老年人心理带来拥挤感,通过对养老建筑居室空间内老年人生活实态的观察记录,分析养老建筑居室空间内的生活道具要素(图1),对单人居室和多人居室建筑空间内形成的老年人个体行为领域特征进行了归纳总结(表3)[4-5]:单人居室空间属性为私密空间,直接形成个体私密空间,老年人对空间的使用较自由,由墙体划分形成的个体私密空间物理界限较强固,个体私密空间内外建筑空间之间表现为共存关系,在入居老年人具有交往需求时允许领域外老年人的进入,建筑空间大小和个体生活领域范围完全重合;多人居室内利用轻质隔帘对建筑空间进行分割,从而形成个体私密空间,在个体私密空间内按照老年人个体的行为生活习惯对家具等生活用品进行摆放,个体私密空间的大小直接限定了老年人生活物品的摆放多少,虽然由轻质隔帘划分形成的个体私密空间物理界限较柔缓,但多人居室内的个体私密空间特征表现为拒绝其他共居老年人的进入,个体私密空间之间表现为互斥关系,个体私密空间的范围和建筑空间之间表现为局部和整体的从属关系。
图1 调研对象老年人居室空间内的私人生活道具要素配置情况
表2 老年人私密性内在心理需求特征调查
表3 居室内部的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特征
4 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的营造设计对策
4.1 建筑空间构成设计
机构型养老建筑内保护老年人个体私密性的过渡空间设计,为了保证老年人个体领域的私密性和行为活动不受影响,可以在房间前加一个半私密过渡空间,同时创造丰富的空间层次性[6]。合理的过渡空间则可以提供一个较为柔和的方式使老年人在空间个体中穿梭,机构型养老建筑一层电梯入口直接朝向门厅开放,缺少空间的层次性,空间之间过渡性较差,在电梯入口处设计玄关空间作为过渡空间,并且在过渡空间内放置座椅供等候人休息,在居室空间和共同生活空间之间利用轻质隔断进行分割,形成的半私密空间为老年人从私密空间进入半公共空间时的心理情绪起到过渡和缓冲功能,在共同生活空间内有多数老年人群聚集时,部分老年人可以选择在居室前的半围合空间内展开相关个人行为活动,有效的避免了外界视线的干扰、保护了老年人的个体私密性[7-9]。根据机构型养老建筑内老年人居室空间的构成形式,在各居室入口处形成自然的过渡空间,老年人的私密性可以在过渡空间内得到有效保护,这里也成为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形成的主要建筑空间场所。
4.2 空间环境要素设计
机构型养老建筑内空间的局部违和与遮挡以满足老年人的个体私密性,私密性首先与空间的封闭感有关,因此营造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首先要给以一定的遮蔽,可供老年人安静独处,但私密性的体现不一定是完全封闭的形式,机构型养老建筑内利用家具和轻质隔断对空间进行局部围合,从而为老年人创造更多的半私密空间,如利用书架对邻窗的空间进行划分,其中形成的半私密空间内可以放置小沙发,满足老年人对个人私密空间使用的心理需求;将该半私密空间设计成榻榻米,书架对该空间的围合有效隔绝了大空间内的外界干扰,在老年人群交往之间产生亲和力;通过软质材料做成的隔帘对邻窗空间进行围合;利用植物盆景和低矮家具对就餐空间进行局部围合,缩小大空间的横向体量,为老年人创造小尺度的适宜空间,以形成满足老年人私密性的个体私密空间[10-15]。机构型养老建筑内转角空间的设计与环境要素布置,空间中的阴角一般使人感觉安定,是容易形成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的地方,在这些空间内适当地设置一些休闲与休憩设施,就可以成为承载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形成的建筑空间场所。在机构型养老建筑的公共空间和廊下空间的阴角处设置电视机和沙发,为老年人个体私密空间的形成提供物理空间载体。
结语
首先,老年人出于生理、心理特征对于空间环境私密性的需求程度不同,老年人对空间环境的私密性需求驱使外在行为活动形成个体行为领域,个体行为领域的形成满足老年人个人行为的发生,同时为老年人带来心理上的安定感和舒适感;其次,满足老年人私密性的个体行为领域营造设计重点在于与公共空间的隔离,这种隔离可以是视线的遮挡,也可以是通路、行为的隔离,也可以是空间层次的变化,机构型养老建筑内的过渡空间设计可以有效保护老年人的私密性,成为个体行为领域形成的空间载体;最后,老年人在个体行为领域内按照个体的需求布置空间环境要素,以满足其私密性需求,进而通过个体行为领域的形成,间接增强了原有建筑空间的私密性,老年人也通过个人行为领域对建筑空间进行认知体验与控制,从而在机构型养老建筑内的集体居住养老生活中,实现老年人个体私密性的有效保护,以及自我存在意义的肯定与尊重。
资料来源:
表3中图片:根据参考文献[5]改绘;
文中其余图表均为作者自绘、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