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牌记研究
2021-01-07赵磊
赵 磊
(广州海事博物馆 广东广州 510700)
1 引言
江户时代(1603—1868年)是日本刊行汉籍的重要时期,这一时期的汉籍特色显著,“往往附有和训,即为中土刻本所无。纸张、装帧、刻风等方面,均与中土有明显差异”[1]。先前学者在研究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①时,侧重收集、整理在中国已散逸的典籍,并对其版本源流进行探究,而对于和刻本汉籍自身的各种具体细节却缺乏系统探讨。本文对该时期和刻本汉籍的牌记进行梳理、对比并探讨其风格、趋势,以期对相关研究有所裨益。
2 和刻本汉籍牌记基本类型
早在江户时代开启之前,在汉籍中刊刻牌记即是一种习惯性做法。其中佛经最具代表性,其牌记一般在卷尾,如历应四年(1341年)刊《佛果圜悟真觉禅师心要》,牌记文曰“旹历应四年十月日,临川寺刊行”[2];明应九年(1500年)《御讲闻书》,牌记文曰“御本云明应九年庚申四月十三日,藤田宗继版行”[3];文禄四年(1595年)《法华私记缘起》,牌记文曰“文禄四年乙未历极月二十四日,大光山本国寺常住,愿主一轮房日保”[4];庆长五年(1600年)《法华经传记》,牌记文云“庆长庚子载季春望日,洛阳,释圆智誌”[5],等等。佛经之外,亦有其他种类汉籍刊有牌记,较为特别的是庆长四年(1599年)刊《古文孝经》,其牌记位于前封面内侧,双实线围栏呈长方形,内刊“孝经庆长己亥刊行”[6]八字。
相沿成习,进入江户时代后,和刻本汉籍通常也有牌记。这一时期汉籍牌记有单一牌记和复合牌记两种。其中,单一牌记又可分为卷尾牌记和内封牌记,复合牌记则是由卷尾、内封两种牌记组合而成。
2.1 卷尾牌记
卷尾牌记,顾名思义,是指位于书籍结尾处的牌记。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的卷尾牌记所处位置主要有两种情况:其一,位于正文之后,且在跋文之前,或居书籍广告等其他信息之前。其二,位于全书末尾,居于书籍所有内容之后,或与书尾同处一页,又或与之分开并单独占据一页。
17世纪时,大量卷尾牌记所载信息十分简略。许多牌记仅刊载时间信息,如宽永四年(1627年)《局方发挥》,仅有“宽永四丁卯三月吉日”[7]九字纵向排成一列。又如宽文元年(1661年)《五杂俎》,仅有“宽文改元辛丑仲冬”[8]八字纵向一列。稍复杂一点,则有刊行时间和刊行人(机构)两项信息。如元和五年(1619年)《脉语》为“元和五年岁合己未仲秋良日梅寿重刊”[9];又如宽永十四年(1637年)《金七十论》为“宽永十四丁丑历十二月十七日/林氏幸宿花溪居士刊行”[10],上述两种时间和刊行人皆分两列纵向排列。再复杂一点的卷尾牌记则刊有刊行人(机构)的地址,如明历二年(1656年)《释名》,时间为“明历二年丙申九月日/一条通/富仓太兵卫”[11]。又如延宝二年(1674年)《新版考证史记评林》,时间为“延宝二甲寅历仲复(夏)吉辰/洛阳寺町通本能寺前/八尾甚四郎友春重刊”[12],上述二种各项信息皆纵向分三列而立。由上文所引并结合其他例证可知,卷尾牌记中的时间格式一般为“年号+年份+干支+月+日”,有时年份、干支仅存其一,刊印时干支字体有时小于其他字体;刊行年份时,“年”字有时作“岁”“历”字,有时只在年号后加年份数字,余字皆无;月份称谓不定,有时直接写数字月份,有时则依日本传统习惯称作“如月”“弥生月”“霜月”等;有时不著月份,而作“孟春”“仲夏”等时节之词;具体某日方面,有时称“吉旦”“榖旦”等,但“旦”字刊印时常写作“且”。
17世纪后,卷尾牌记刊载信息内容趋于繁复,其中最突出的是大量刊载版藏、刊刻、发行等各类刊行人(机构)信息。从数量上看,少则数家,多则十数家。如宝永五年(1708年)《俱舍论颂疏》刊载了“三木太郎左卫门”等6家刊行机构的名称;正德三年(1713年)《倭汉历代备考大全》刊载了“须原屋茂兵卫”等4家刊行机构的地址、名称等信息。又如宽政三年(1791年)《五经图汇》有“山本长左卫门”等10家[13],文政二年(1805年)《毛诗正文》则达13家[14]。一般而言,刊行人(机构)写法格式多为“人(机构)名”后加“刊行”“板行”“梓行”“发行”“开板”以及“梓”“刻”“刊”等字。
形制方面,17世纪时即已使用围栏,如宽永七年(1630年)《伤寒六书》牌记内容为“宽永庚午建子之月书林道伴加点新刻”[15],又如庆安四年(1651年)刊《宋高僧传》与《续高僧传》、正保四年(1647年)《虚堂和尚语录》、宽文十一年(1671年)《四声韵字汇》等皆是如此。17世纪后,卷尾牌记使用围栏的情形则更加普遍。围栏多数为双实线围起的长方形,仅有极个别模仿中国刊本采用一些特别图案。如宽永九年(1632年)《百法问答钞》采用了“莲盖”形,内刊“宽永人申小春,风雪斋道伴刊”[16]之语,而同样由“风雪斋道伴”[17]刊行的宽永十年(1633年)的《成唯实论》牌记则仅列文字,围栏亦无。围栏中,大多数情况下将牌记所有信息都圈入,个别时候则仅将刊行机构等个别信息圈入;围栏内部有时会划分为两列、三列,但分割线使用则不定。
字体方面,牌记一般楷书,许多与正文字体无异,但是也有不少牌记字体与正文有较大区别。如万治四年(1661年)《庄子注疏》,牌记字体硕大,单独占据一页。又如延宝七年(1679年)《分类补注李太白诗集》、延享三年(1675年)《韩非子全书》、安政三年(1856年)《宋本春秋左氏传》等均如此。
综上,卷尾牌记作为书籍的重要组成部分,载明了书籍刊行的具体时间、机构详情等信息,同时起到了向读者告知、向同行宣示版权等方面的基本作用。
2.2 内封牌记
内封牌记是指位于书籍前封面内侧的牌记。江户时代,该类型牌记一般位于全书首册前封面的内页、或次一页,少有中国刊本位于“目录后、序后、衔名后”[18]等情形,变化不多。
内封牌记一般经过精心设计,字体大小适度,排列富有章法,视觉上具有较强冲击力。内封牌记通常单独占据一页,并使用双实线围成的长方形围栏。完整的内封牌记中,一般围栏上方载刊行时间;围栏内部,以单实线纵向分隔为三列,右列为作者,中列为书名,左列是版藏信息。与中国刊本牌记通常“右直格内常镌著者或评点批阅者姓名;中间直格内常镌书名……左直格内有事上镌年月,下镌斋、堂、室名……将镌刻年月移在栏外顶楣处横刻”[18]等情况类似。如庆应元年(1865年)《诗语碎金》,围栏上方载“庆应新刻”,围栏内部右列载“泉要士德原辑,石作贞士干订正,坚秋逸士直增定”,中列为“增订诗语碎金”,左列为“江都,亟洲堂藏版”[19]。当然,也有情况稍异者,如延宝二年(1674年)《古文真宝》,其围栏上方无信息,围栏三列中,右列载刊行时间“延宝二甲寅年六月吉旦”,中列载书名“古文真宝”,左列则载刊行机构“曼山堂新梓”[20]。总之,与卷尾牌记相比,内封牌记除起到告知、版权等作用外,还增添了装饰作用。
2.3 复合牌记
复合牌记是指由内封牌记和卷尾牌记等单一牌记组合而成的牌记。该类型牌记17世纪即已出现,如万治二年(1659年)《杜律集解七五言钞》,内封处载有刊行时间、书名等,卷末处载“二条寺町”“西田加兵卫开板”等刊行人(机构)及其地址等[21]。一般而言,复合牌记中内封、卷尾处与单一的内封牌记和卷尾牌记所载信息类型略同,由此可能会造成复合牌记的内封和卷尾处信息发生重复。如嘉永六年(1853年)《英吉利纪略》,内封处载明了刊刻时间“嘉永癸丑晚秋新镌”,卷尾处亦刊载了该年份曰:“嘉永六年岁次癸丑九月刻成”[22],但表述稍异;又如万延元年(1860年)《增补元明史略》,内封载发行书肆为“五车楼”,卷末则载刊刻书肆为“菱屋孙兵卫”[23]。对比可知,二者所载信息并不会完全相同,相反更多情况下能够起到相互补充的作用。一般而言,内封处载作者、书名、版藏等,卷尾处则载刊行时间、书肆、人员及其地址等。与单一的卷尾牌记一样,复合牌记卷尾处也大量刊载各类刊行人(机构)信息。如安永三年(1774年)《唐诗金粉》刊载时间为“安永三岁甲午十有一月”,刊行人(机构)为“京辇林伊兵卫”等8家[24];文政十一年(1828年)《锦字笺》,卷尾处刊载了江户、大坂、名古屋、广岛和京都五地7家刊行机构的信息[25];庆应元年(1865年)《靖康传信录》,卷尾刊载了江户书林及河内屋喜兵卫等9家[26]。更有甚者,书肆信息单独占据一页。如天保十一年(1840年)跋《小学》[27]、嘉永四年(1851年)《文章轨范评林》[28]等皆如此。此外,还有不少特殊情况,如宽政十一年(1799年)《东莱博议》[29],其牌记内容多达三页,其中,内封载刊行时间、作者、书名、书林、版藏等,卷尾载刊行年份、版藏、书林、地址、人员等,底封处再次重复版藏、作者等信息。又如王阳明《传习录》[30],除在卷尾载书林共11家机构的名字及地址外,同时还把原本应该刊印在内封处的牌记刊到包装页上。
一般情况下,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全书通常只刊载一处牌记,但也有个别书籍例外,如文化十三年(1816年)《樊川集》为复合牌记,其第一册内封处载作者、书名、版藏等信息,册尾又载“皇和文化十三年夏六月,馆机枢卿校字”[31]16,第二册尾又有“馆机枢卿校字”[31]13,第三册无,第四册尾又同第一册,全书最尾处又有“皇都寺町通六角南贰部町,山田茂助藏”等语[31]。又如宝历六年(1756年)刊《净土三部经音义》每册尾皆刊“宝历六年丙子十月,皇和帝京桃华坊特畱山净教寺藏刻”[32]等相同内容牌记。上述卷尾、内封与复合牌记均呈现出各自的风格和特色,共同构成了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的绚丽图景。
3 特殊情况
3.1 缺少刊行时间的牌记
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牌记中,有些牌记的信息不全,需要书籍中其他信息补充才能完整。牌记信息不完整的一个最突出表现是缺少刊行时间,这种情况在各类型牌记中皆有体现。
其一,缺少时间的内封牌记。缺少刊行时间在单一的内封牌记中表现十分突出,如文化二年(1805年)序《唐诗遗》,牌记上无刊行时间,但其序言却载有“文化乙丑之岁,夏四月初吉”[33],可见,此处是以序言时间替代了刊行时间,故牌记中不重复刊载。文化十年(1813年)序《音训五经》亦是如此[34]。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和刻本汉籍中,序跋时间并不总与刊行时间相同。在某种版本汉籍最初刊行时,其序跋所述时间自然与刊行时间大体相符,但随着时间推移,某些书肆在翻印时,有可能不对本次翻印作任何说明,亦不加牌记,便会造成序跋时间与实际刊行时间不符的情况。序跋时间替代刊行时间,还表现在17世纪许多无牌记的和刻本汉籍中,如庆长十一年(1606年)跋《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庆长二十年(1615年)跋《黄石公素书》、元和二年(1616年)跋《十九史通考》、元禄五年(1692年)跋《四书便讲》等俱是如此。
其二,缺少时间的卷尾牌记。这类牌记通常只刊载各类机构信息,并同样在序跋中记载刊行时间。如宝历十四年(1764年)序《魏武注孙子》卷尾处仅载“京都书肆”“村上勘兵卫”等书肆、机构信息[35]。又如文政二年(1819年)序《毛诗正文》,卷尾处仅详载了13家机构的名称、地址信息。其实,部分无刊行年代的卷尾牌记,也可根据牌记自身信息大致确定其刊行年代。如《七经剳记》内封牌记中只有作者、书名、版藏信息,而在卷末辅助信息页所列“书林”中,有“江户日本桥通壹丁目”[36],“江户”在1868年德川幕府倒台后改名为东京,可据此判断其为江户时期刊行无疑。同理,如享保七年(1722年)跋《明律》,除跋文时间外,其封面处另印有“享保刊行”,卷尾载“发行书肆”中又载“江户日本桥南壹丁目”[37],更加佐证了其在享保七年(1722年)左右刊行的可能性。
其三,缺少时间的复合牌记。如元禄八年(1695年)跋《文中子》,内封处载作者、书名、书林等,卷末载版藏、书林以及“皇汉洋今古书类”[38]等信息,但却少刊行年代。又如明和元年(1764年)跋《孔子集语》等亦是如此。复合牌记中亦有以序跋时间替代牌记时间的情况,如筱弼承弼辑《唐诗遗》中,牌记中无刊行时间,但载书为“浪华梅花屋藏版”,其“序”为浪华书肆筱应道撰写,作者“题言”落款时间为“文化乙丑之岁夏四月初吉”[33],综合全书风格,其为文化年间刊行无疑。
3.2 载有辅助信息的牌记
辅助信息是指与牌记基本属性无关的信息,这类信息有很多种,有彰显版权的警示语,如宽延二年(1749年)《吴越春秋》的复合牌记中,内封处篆书体“不准翻刻、千里必究”[39],也有具有介绍性质的评价语,如《杜律集解七五言钞》“蔼然忠义,劝善惩恶,出入古今,衣被天下”[21]等。但是,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中最突出的辅助信息是各类书籍广告,如宽政六年(1794年)《经典余师》的牌记页,虽然列出《经典余师》系列中的《四书》《小学》《孝经》等,但更多的是《日本诸家人物志》《汉土诸家人物志》,以及“太宰春台先生著述”[40]的《易道拨乱》《易占要略》等书籍的信息,其内容明显超越了本书牌记范畴。但仔细考察这些书籍广告可知,其内容又与牌记具有一定联系。其一,广告所列各种书籍,往往与本书为同一间书肆刊刻或发行。如宽政三年(1791年)《五经图汇》底封页处刊载了《入蜀记》《吴舩录》《文政十七家绝句》等六种书籍信息,以及其“京都书肆”“文华堂北村太助”等书肆、人员信息,内容虽与《五经图汇》没有直接联系,但《五经图汇》等书皆由“京都剞劂”[13]。又如宽保元年(1741年)《庄子音义》,牌记中刊载的《庄子郭象注》《庄子郭象注音义》《新刻蒙求》三种书籍中,除由同一间书肆刊行外,前两种还与本书内容相关。其二,广告内容填补了牌记自身信息的不足。如文化十三年(1816年)《樊川集》,其牌记中未刊载人(机构)信息,而在《日本书纪》(全十五册)、《交替式》(全一册)等十六种书籍广告后,刊载了“书林圣华房,皇都寺町通六角南式部町,山田茂助藏”[31]等信息。不过,相比于没有书籍广告的牌记,这些书籍广告在一定程度上也挤占了牌记应有的版面空间。如文政元年(1818年)《尘余》卷末处牌记即可看出,辅助信息与牌记处于同一页,占据了牌记页大半。
虽然,以上诸种情况牌记亦较多,但它们仍处于内封、卷尾和复合牌记的概念范围之中,未脱离这些种类而形成一个新的牌记类别,应当视为基本类型中的特殊情况。
4 江户时代各类型牌记的变化趋势
为了解各类型牌记在江户时代各个时期的变化趋势,笔者统计了这一时期有确切年代的牌记凡233种,以30到50年为一个历史阶段,由此可知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的基本变化趋势,大体能够以18世纪中叶为界限,其前单一牌记占主导,其后复合牌记渐为主流。
其一,单一的卷尾牌记在整个江户时代都存在,17世纪占据绝对优势地位,18世纪中叶使用比例仍然较高。即便到了18世纪中叶以后逐渐失去优势地位后,其仍旧占据一定比例,特别是在某些特定机构刊行的书籍中,仍广泛采用该种牌记。如19世纪陆续刊行的“官版”系列书籍,其牌记毫无例外地采用简单的年号纪年作为卷尾牌记,字数五到十二字不等。
其二,与单一的卷尾牌记相反,单一的内封牌记在整个江户时代所占比例始终保持低位。就整体趋势而言,单一的卷尾牌记自17世纪江户初期起流行,到18世纪中叶后其主导地位逐渐为复合牌记取代,其实是一个卷尾牌记由简单到繁复的变化过程,当卷尾牌记的内容一再繁复直到无法承载时,一个最稳妥的做法就是将其部分内容分离,譬如将书名、作者、版藏等信息放在内封内页,最终促成内封牌记产生。明显,通过这种产生方式产生的牌记必然是复合牌记,当这种做法逐渐为书商普遍接受,那么复合牌记便取代单一的卷末牌记占据主导。而后代人所见到的单一的内封牌记实际上是牌记发展过程中的一种演变形态,这也是单一的内封牌记在江户时期和刻本汉籍牌记中所占比例一直较低的原因。
其三,复合牌记无疑兼具卷尾、内封两种牌记的优势,其在江户时代出现虽早,但大规模使用则已到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后最终取代单一的卷尾牌记,成为和刻本汉籍最普遍采用的牌记类型。
5 结语
日本人在汉籍中刊印牌记的习惯无疑源于中国,江户时期和刻本汉籍的内容和形制等牌记要素皆受中国牌记影响,主要表现有:其一,中国古籍牌记“滥觞于汉简,正式出现于唐代”[41],以佛经为例,唐代佛经牌记一般刊在卷尾,中国佛经自唐时东传日本,经历代翻印,到江户时代保留了在卷尾刊载牌记的习惯,这也是18世纪中叶以前卷尾牌记在和刻本汉籍中占有绝对优势的原因之一。其二,中国刊本古籍牌记样式十分丰富,单就形制而言即有“十字形”“亚字形”“钟形”“鼎形”“波纹匡形”“双线夹缦草纹形”“双线匡椭圆形阴刻”“盖荷叶、坐莲花”“云气”“龙牌”等[42],风格具有较强的多样性,相比之下,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牌记形制则多为双实线圈起长方形,其明显共性更强、创造力不足。其三,江户时代和刻本汉籍中,有些牌记直接保留了汉籍原本牌记的信息,如文政十二年(1829年)《草字汇》复合牌记的内封处左列同时载有“乾隆丙午原本,文政己丑翻刻”[43]等中日两种版本信息;也有些和刻本汉籍在自身牌记旁保留了汉籍原本的完整牌记,如《唐诗训解》和刻本卷尾牌记为“二条通靍屋町,田原仁龙卫门梓行”,而在牌记右侧保留了中国明万历年间的莲盖形牌记,文曰“万历戊午孟夏月,居仁堂余献可梓”[44]。综上,和刻本汉籍中融入了许多日本人的认知和审美,但其仍是中国汉籍的一种存在形式,牌记等基本要素保留有中国风格、中国印记亦属自然。
注释:
① 本文所称“和刻本汉籍”取宽泛概念,凡是以汉字为主体文字、以反映中国思想的日本刊刻书籍俱视为和刻本汉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