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与社会记忆研究的理论脉络*
2021-01-07郑秀花王晓琳
郑秀花 王晓琳 姜 申
(浙江图书馆 浙江杭州 310007)
1 引言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受社会政治变迁、后现代思潮影响,特别是民族国家转向过去寻求合法性的历史背景下,西方社会迸发出了对“记忆”超乎寻常的热情和兴趣。不仅表现在大众对记忆话题的好奇,也体现为西方学术界对记忆研究领域的热忱。可以说,在20世纪20年代哈布瓦赫的奠基性著作之后,记忆和记忆研究在80年代重新焕发青春,西方学界把这个时期的记忆研究热情称为“记忆潮”。
与此同时,记忆研究在中国学界也逐渐成为新的学术热点。如果说西方的“记忆潮”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那么中国的“记忆潮”则是在2000年之后才逐渐出现。一方面,中国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直到改革开放后才逐渐恢复,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西方记忆理论传播到国内需要时间;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社会本身的变迁,特别是受东欧社会转型的影响,中国学界也开始更为严肃地思考过去对于未来的意义,思考记忆对于社会、政治和文化的影响。
图书馆学与记忆研究的渊源深远,可以追溯到20世纪20年代“集体记忆”概念诞生同期。图书馆是“人类记忆的载体”或“社会记忆装置”的说法由来已久,已成为图书馆学界的共识,但至今仍表现为“结论先行”状态,而尚未进入全面的论证与实践阶段。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随着社会记忆理论研究的兴盛,社会学、历史学、人类学等多学科领域的学者开始普遍关注社会记忆的跨学科研究。文献(尤其是经典文献)和图书馆作为社会记忆重要的“媒介”,其以何种形式参与社会记忆、如何建构社会记忆以及如何促进个体意识形成社会认同等问题得到社会记忆研究大家和国际图书馆学界的普遍关注。
2 社会记忆研究的内容与谱系
西方社会记忆研究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920—1930年代的理论奠基时期、1980年代的“记忆潮”时期,以及正在进行中的“世界性记忆时期”。法国学者莫里斯·哈布瓦赫是第一阶段的代表人物,是现代记忆研究的开创者。成书于1925年的《记忆的社会框架》一书中,哈布瓦赫首次提到了“集体记忆”的概念。其后,他又在《福音书中圣地的传奇地形学:集体记忆研究》(1941)和《论集体记忆》(遗作,1950年出版)中进一步论述了集体记忆的机理。哈布瓦赫认为,集体记忆不是一个既定的概念,而是一个社会建构的概念,集体记忆在本质上是立足于现在而对过去的一种重构;存在着一个所谓的集体记忆和记忆的社会框架,个人利用社会参照框架形成和保存记忆,记忆不可能存在于社会框架之外;过去是一种社会建构,这种社会建构如果不是全部,那么也主要是由现在的关注所形塑的;过去是由社会机制存储和形塑的[1]。不过,哈布瓦赫不是独自关注这一领域,他早年深受法国年鉴学派涂尔干的影响,与同期年鉴学派的历史学家布洛赫和精神病学家布隆代尔就“集体记忆”研究的理论和经验导向有极为深入的交流。
第二阶段即“记忆潮”时期。其中较具代表性的人物有法国第三代年鉴学派历史学家诺拉、美国学者保罗·康纳顿以及德国“文化记忆”理论的提出者扬·阿斯曼和阿莱达·阿斯曼夫妇。诺拉的《记忆之场》将法国的记忆空间编纂成为一部百科全书,从民族国家的角度展示了记忆与历史、记忆和承载人群从统一到分化的过程,这一过程被诺拉称作从“记忆的环境”到“记忆之场”的变迁。诺拉认为,“记忆之场”由“记忆”和“场所”构成,它包含实在的、象征的和功能性的场所。记忆研究不是要复原或建构历史,也不是回忆过去的历史,而是探究关于过去的现在记忆。记忆为历史所缠绕,社会记忆分为作为记录的记忆、作为义务的记忆以及作为距离的记忆。记忆在消失,与过去发生勾连的感情只残存于一些“场”中,如档案、三色旗、图书馆、辞书、博物馆,还有纪念仪式、节日、先贤祠、凯旋门以及《拉鲁斯词典》和巴黎公社墙等。对于流行的口述资料,诺拉指出其是一种“第二记忆”,即制作出来的记忆,仍应考量其历史真实性[2]。
1989年,美国学者保罗·康纳顿在其代表作《社会如何记忆》中首次提出了“社会记忆”的概念。康纳顿指出,有关过去的回忆性知识,是在(或多或少是仪式的)操演中存续的,而重复即是保持仪式一致性的基础;任何一个社会建立新开端的企图都不可避免地要回溯某种社会记忆模式,社会记忆与权力密切相关:社会记忆为现存的社会秩序提供了合法化依据,而现存社会的合法化也决定着社会记忆[3]。
阿斯曼夫妇是当代“文化记忆”研究传统的重要开创者。他们将记忆的外部维度分为4个方面:模仿性记忆、对物的记忆、语言和交流(交往记忆)、对意义的传承(文化记忆)。社会交往出现了过度膨胀的局面,随之要求产生可以起中转作用的外部存储器,即“文化记忆”;交往记忆是“短时记忆”;文化记忆是基于不动的绝对的过去而来的“长时段的记忆”。在文字出现以后,记忆存储变得更加容易和稳定,也使文化记忆出现了中心与边缘的划分[4]。也正因此,阿莱达·阿斯曼区分了功能记忆和被动的存储记忆。她强调,文化记忆是一种文本的、仪式的和意象的系统,属于“功能记忆”。当然,对记忆而言,有一种强大的刺激来自于统治的需要,统治“以回溯的方式论证自己的合法性,并以前瞻性的方式使自己变得不朽”,而统治与遗忘的联盟会导致历史书写的“结构性健忘”[5]。
西方记忆研究的第三个阶段可以说是“正在发生的历史”。记忆研究在经历了20多年的高速发展之后也遇到了瓶颈:除了增加更多的案例之外似乎缺少了理论扩展的空间。埃尔针对当今社会的全球化背景提出了新的研究方向——旅行记忆、跨文化记忆[6]。列维和斯奈德也提出了“世界性记忆”的概念[7]。埃尔认为,在当代社会,记忆的范围已经超越了民族国家的边界,记忆通过各种媒体以各种形式不停地传播和“旅行”,并且不停地在时间和空间中被转换、重构。所以记忆不是一个被“场”所限制的课题,而是一个不断流动的乐章。我们现在拥有的也不是单维度的记忆,而是包含了多种社群、文化和权力关系的多层记忆。
纵观西方记忆研究的脉络,记忆的机制和作用一直都是研究者关注的中心问题。记忆的形塑[8-12]、记忆的传承[13-14]以及记忆和认同的关系[15]是其中最核心的三个问题。
3 社会记忆研究的图书馆学视角
迄今为止,图书馆与社会记忆问题研究主要分为两个视阈:第一,社会记忆理论发展中对经典文献与图书馆“记忆-责任”的考察,研究成果多见于德国、法国、美国等国社会记忆问题研究学者的论著中,涉及社会学、人类学、历史学等诸多学科和领域;第二,图书馆学研究中参照社会记忆理论框架进行的多维思考,研究成果集中于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图书馆学论文中。我国图书馆学界运用社会记忆理论进行研究的成果不多,主要为学术论文。现将社会记忆相关研究与图书馆学相关研究成果作一简要综述。
3.1 国外研究
3.1.1 图书馆作为记忆之场和文化记忆
(1)记忆之场理论中的相关表述。诺拉认为,作为记录的记忆,档案一直被历史学家所追捧。今天我们所称的记忆,实际上由庞大的令人头晕目眩的材料积累和深不可测的资料库构成。莱布尼茨所称的“纸面记忆”已经变成了一种独立的体制,它包括博物馆、图书馆、资料室、文献中心和数据库[2]。
(2)文化记忆理论中的相关表述。阿斯曼夫妇认为,社会交往体系必须要产生这样一个外部范畴:它可以使需要被传达的、文化意义上的信息和资料转移到其中。伴随这个过程产生的还有转移(编码)、存储和重新调出(再次寻回)的一些形式。要实现这些,就需要有一定的机构性框架及专业人员,通常还要有记录体系。在书写文化中,文化记忆表现为仪式一致性向文本一致性的转变,经典之作具有规范和定型的价值。文献的抄写、传播和保存等保障性机构的出现,使经典文献的规范和定型意义长存,进而促使“大传统”的形成,图书馆为这种以文本作为基础的文化记忆提供了场所。不仅如此,外化存储机制所带来的变革最先影响到的,不是作为个体的人,而是人类社会及其赖以存在的社会交往体系。文化意义的外化催生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辩证关系:它可为保存和回顾跨越数千年的记忆提供新的形式;但它也通过将一些内容束之高阁的方式使之被遗忘,通过操控、审查、销毁、改写和替换的方式使之被压抑[4]。
3.1.2 图书馆在社会记忆中的地位
(1)图书馆是社会记忆装置。巴特勒(1933)指出,图书是保存人类记忆的机制,而图书馆则是将人类记忆移植于现在人们的意识中去的社会装置。
(2)图书馆支持记忆的积累和互动。Jacob认为,作为图书收藏之所,图书馆所藏的文献支持记忆的积累和互动,而这种积累和互动远超出每本书所表现出的意义和能量;图书馆好比由多条“线”打成的“结”,凝成这个“结”的“线”不仅包含社会组织和集体文化记忆的控制和利用,还包括科学和精神的传统记忆以及不同学科和不同流派[16]。
(3)图书馆是文化记忆的“代理人”。Merveldt认为,图书馆作为文化记忆“代理人”(不仅仅是资源库)不仅因为其对历史的物理性保藏工作及传播传统,更重要的是其代表了在文化需要防卫时对共同价值观的导向[17]。
3.1.3 图书馆与社会记忆的关系
(1)图书馆在文化认同形成中的作用研究。Jacob认为,书写记忆作为身份认同的重要媒介,可以以完整和有形的形式出现[16]。美国学者MacLennan 以加拿大魁北克省这一特殊的社会与文化认同构建为例,分析了图书馆在文化记忆中的作用。他详尽地解释了魁北克省图书馆发展历程中在收藏法语文献时对“好书”和“坏书”所秉持的原则;论述了审查制度对图书馆的影响,指出审查制度并未对图书馆造成限制;陈述了魁北克省为了强化法语社会的文化认同而逐步建立起一个“民族”的图书馆的历程,分析了这一图书馆所形成的“记忆之场”对魁北克人民文化认同的建构,得出“图书馆和文献塑形记忆、塑形社会”的结论。他指出,21世纪图书馆的作用在于记住过去、重构现在、促进未来,图书馆的伟大之处体现在其对文化记忆的续航力上[18]。
(2)图书馆作为“记忆之场”的塑形作用研究。图书馆作为场所、知识机制和象征意义,是体现一个群体的智力、文学和精神遗产的场所之一[16]。美国学者Merveldt以1934年成立的两座作为反纳粹焚书警示的图书馆(位于巴黎的德国自由图书馆和位于纽约的布鲁克林犹太人中心美国纳粹图书馆)为例,阐释了这两座图书馆作为文化记忆的“代理人”,在急剧变化的时代对于重新构建德国和美国犹太人的文化认同中所起的作用,认为图书馆作为一种符号,即使在不利的情况下,也在以一种强大的力量形塑认同并构建共同体[17]。
(3)图书馆记忆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研究。Jacob认为,受包罗万象的社会记忆的影响,图书馆有可能被限制或强加[16]。Merveldt指出,象征符号意义上的图书和图书馆被用作意识形态的工具也使得其比较“脆弱”,因为伴随着意识形态的改变和共同体的演变,政治权力往往通过重构过去来重新定义图书或图书馆的身份[17]。
(4)图书馆如何参与社会记忆与社会遗忘研究。澳大利亚学者Burgess等人以澳大利亚小说家亨利·萨弗里的小说《梵第门岛上的隐士》与塔斯马尼亚公共图书馆的社会记忆与社会遗忘为例,运用了皮埃尔·诺拉的“记忆之场”理论,探讨了公共历史领域中的社会记忆问题,包括公共图书馆如何承担记忆机构的职能,以及公共图书馆这种记忆的功能是否一直有效。他以文献的收藏为例,解释了公共图书馆在面对特定历史意识时的回应机制(涉及社会记忆与社会遗忘两个维度),并描述了公共图书馆如何承担利用集体记忆的工具(即“记忆之场”)来建构共同体对过去的自我认同[19]。
3.2 国内研究
由于社会记忆理论研究渊薮主要在国外,因此对我国社会记忆的研究只考察图书馆学对这一理论的贡献,大致包括以下三方面的研究成果。
3.2.1 图书馆与社会记忆的关系及其学理研究
在我国,杜定友最早提出“图书馆的功用,就是社会上一切人的记忆,实际上就是社会上一切人的公共脑子”[20]这一说法,从而拉开了图书馆记忆研究的序幕。蒋永福受认知心理学中大脑的知识记忆结构成果的启发,阐述了图书馆也具有相似的记忆功用,他从知识记忆的角度对图书馆进行了重新解读,提出图书馆是人类知识公共记忆需要的产物[21],这是我国对图书馆记忆原理较早、较系统的论述。2016年,刘博梳理了社会记忆理论的发展历程,指出图书馆应参与文化记忆研究[22]。2018年,蒋永福通过梳理档案与图书的同源分途历史过程,论证档案与图书共同承担保存和传递人类的历史记忆的任务;用家族相似原理论证档案馆与图书馆共同但有区别的社会记忆功能,为档案馆与图书馆之间的联通实践提供理论依据[23]。
3.2.2 “图书馆本质论”相关研究
魏幼苓等人从图书馆经典微观活动、各个时代图书馆活动及各种类型图书馆活动3方面入手探索出图书馆的本质意义在于文献(知识)的存取、社会记忆存取及知识存取,推导出人类记忆的存取是由图书馆来完成的;同时其比对图书馆与学校、书店、档案馆、情报所、媒体等机构的本质特征,证明了图书馆存取社会记忆是其本质[24]。熊伟从广义本体论角度提出社会知识记忆是解释图书馆存在及运动的统一视角,借鉴社会记忆理论揭示出图书馆的独特本质是人类永久记忆客观知识精华的社会机制[25]。
3.2.3 信息资源管理视角下的记忆资源保藏研究
黄晨和虎姣玫认为图书馆发挥社会记忆功能的方法应为内容策划、资源搜集、建库保存和发布传播[26]。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了建设“世界记忆工程”,在此背景下,世界各国图书馆承担起了本土记忆的建设任务。中国国家图书馆在建设“中国记忆”项目的过程中,总结了系列经验,对“中国记忆”项目的构想与实践[27]、口述资源建设[28]、资源组织形式[29]以及文献资源推广[30]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探讨。此外,中国国家图书馆还在2015年中国图书馆年会期间向各省图书馆发出建设“中国记忆”项目的倡议,王子舟教授在本次年会上作了“图书馆与社会记忆”的主旨发言,旨在推动“中国记忆”项目的开展。2020年,冯惠玲在爬梳数字记忆由来和现状的基础上,阐述数字记忆的基本原理和社会价值,归纳出多资源互补、多媒体连通、迭代式生长、开放式构建等特点,从目标定位、文化阐释、资源整合、编排展示、技术支撑五个方面提出构建数字记忆项目的架构和要领。文章还分析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记忆机构在数字记忆建设中的重要角色及其原因,倡导图档博机构在数字记忆构建中拓展职能,增加活力[31]。2021年,夏翠娟探索了美术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机构(GLAM)中多源异构文化记忆资源跨领域跨机构的知识融通解决方法和路径。在“元数据应用纲要”的基础上,提出了“本体应用纲要”的概念。以上海图书馆手稿档案元数据应用纲要扩展为本体应用纲要为例,阐述了“本体应用纲要”设计的原则、方法和流程;以历史人文“数据基础设施”进一步构建了一体化本体及其知识融通模型,并验证基于本体应用纲要在一体化本体框架下的扩展以实现跨领域知识融通的方法[32]。文章将技术手段应用于文化记忆构建引向深入。
4 述评
从相关文献可知,杜定友(1928)和巴特勒(1933)较早提出了图书馆记忆理论,这一理论与哈布瓦赫(1925)“集体记忆”理论肇始同期。伟大人物的思想总是惊人的相似,这恰恰印证了霍金所说的“遥远的相似性”。随着社会记忆理论研究的发展和深入,国外图书馆学者开始将图书馆记忆与社会记忆、文化记忆等理论的研究结合起来,着眼于图书馆如何参与社会记忆、图书馆的记忆与遗忘以及图书馆与文化认同之间的关系探讨。
从现有研究来看,国内学者对图书馆记忆的理论研究,除蒋永福对图书馆的知识记忆功能作解释性研究外,其他学者更热衷于以社会记忆理论为立论基础,关注图书馆本质的探讨,倾向于认为“社会记忆功能是图书馆的本质”;而相关实践探讨中的“记忆”工程则与“社会(文化)记忆”理论所指的内涵与外延差异较大,图书馆“记忆”工程的建设指导思想是“信息管理”理论而非“社会(文化)记忆”理论。我国图书馆学界对图书馆记忆理论的研究仍停留在概念描述及“图书馆本质论”(即认为社会记忆是图书馆的本质属性)的论证阶段,尚未进入图书馆社会记忆功能的实践研究阶段。
由于我国图书馆学界受信息资源管理研究范式的影响,习惯性地将记忆资源化,无形之中形成了“图书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模式,从而遮蔽了社会(文化)记忆研究范式。图书馆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模式是必要的,但它容易停留于技能与实用层面,而不易上升到社会(文化)记忆之人文理念高度。所以,“图书馆与社会记忆”问题,如同“未完成的现代性”,仍需进一步关注和研究,这是图书馆理论与实践进一步发展的需要。有鉴于此,把图书馆的属性与功能置于社会记忆的整体框架之中,从人文进化学角度研究图书馆在社会(文化)记忆中的传承、建构、控制及社会认同形成中的作用机制与实现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