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期创伤经历对大学生自尊的影响
2021-01-06杨皓孔繁超牛伟盼
杨皓 孔繁超 牛伟盼
摘要:目的 调查当前在校大学生儿童期的虐待状况及成年后的自尊水平,并分析二者的相关性。方法 选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医学院的297名大学生作为研究对象。采用自编的基本信息调查问卷,儿童期虐待史自评量表、《自尊量表》对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1)男大学生性虐待显著得分高于女大学生(P<0.01);(2)离异家庭大学生性虐待评分显著低于未离异家庭的大学生(P<0.01);(3)大学生情感虐待维度评分及自尊水平均受母亲文化程度的影响,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1);(4)独生子女大学生性自尊评分显著高于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大学生(P<0.05);(5)儿童期的躯体虐待、情感忽视及虐待量表总分均与成年后大学生的自尊水平呈负相关(P<0.05或P<0.01)。结论 儿童期创伤经历与成年后大学生的自尊水平密切相关,减少儿童期虐待事件对提升大学生的自尊水平至关重要。
关键词:大学生;儿童期创伤经历;虐带;自尊
【中图分类号】G64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026(2021)14--01
有数据指出,我国74.1%的儿童曾遭受过不同程度的虐待[1]。大量研究证明,儿童期遭受虐待的个体容易罹患各种精神疾病,且受虐待经历的负性影响往往持续终生[2]。自尊水平与大学生的心理健康密切相关[3,4]。本研究旨在探讨大学生儿童期受虐待情况及成年后大学生自尊水平的现状,并分析二者的相关性,以引起家庭及教育工作者的重视并为相关干预措施的制定提供理论依据。
1. 研究对象和方法
1.1 研究对象
本研究选取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医学院学生297名作为被试,整群抽样以班级为单位,使用“问卷星”进行线上测试,共发放6个班级。最终发出297张,全部收回,经过核对和检查,一共297有效问卷。人口学资料详见表1。
1.2 研究方法及工具
(1)儿童期虐待史自评量表:该量表包括4个分量表,分别是①躯体虐待、②情感虐待、③性虐待和④忽视。
(2)Rosenberg自尊量表:包括10个条目,得分越高表明自尊水平越高。
1.3 统计学方法
数据均以均数±标准差()表示,进行描述统计,t检验,方差分析及person相关分析等。
2. 结果
2.1大学生儿童虐待史的人口统计学差异分析
(1)性别:男大学生性虐待显著得分高于女大学生(P<0.01);(2)离异家庭大学生性虐待评分显著低于未离异家庭的大学生(P<0.01);(3)大学生情感虐待维度评分受母亲文化程度的影响(P<0.05);(4)独生子女、生源地对大学生在虐待量表各维度评分上均不存在显著的统计学差异(均P>0.05);如表1所示。
2.2 大学生自尊的人口统计学差异分析
(1)性别、父母离异、生源地、父亲文化、父母职业、家庭月收入对大学生的自尊均无显著显著影响;(2)独生子女大学生性自尊评分显著高于非独生子女家庭的大学生(P<0.05);(3)大学生自尊水平受母亲文化程度的影响,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P<0.05);结果详见表3。
2.3 大学生儿童期创伤经历与自尊水平的相关性
研究结果显示:儿童期躯体虐待、情感忽视及虐待量表总评分与成年期大学生的自尊呈负相关(P<0.05或P<0.01)。详见表1
3 讨论
本研究表明,男大学生在性虐待维度得分高于女大学生,原因可能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育儿观念习俗和方式的差异所致,受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和女童相比,中国父母或其他长辈在男童成长的过程中,更有可能触碰其身体,包括隐私部位,在个别地区这种陋习甚至被理解为喜爱的表达,这也导致男童暴露自己的身体及生殖器的概率更大。王永红等人研究结果显示,父母婚姻状况出现问题会使个体在儿童期遭受的虐待高于其他学生[5]。与本研究结果不一致,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可能是本研究样本中父母离异学生的样本量较小(29例),其数据可能不能准确代表家庭离异大学生儿童期受虐待的情况;其次随着时代的发展,可能离婚父母更加关注孩子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不良的婚姻状况给子女提供的家庭成长环境并非绝对是负性的。母亲文化程度不同的大学生受虐待情况在情感虐待上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与王永红等人的研究想类似[5]。原因可能是:文化程度较高的母亲知识背景更丰富,通过了解子女的心理活动,可能更有效的与子女进行沟通,懂得为子女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帮助子女能够健康成长。文化程度较低的母亲由于文化和教育知识局限,可能会导致沟通及教育方式受限,更多的表现为严格管教,甚至是“棍棒代替拥抱”。独生子女的大学生自尊评分高于非独生大学生。何冬梅研究结果显示,非独生子女的外显自尊水平低于独生子女[6]。与本次研究结果一致。独生子女占据整个家庭的关注核心,他们对自身的期望程度更高,因此可能会形成较高的自尊水平。大学生自尊水平在母亲文化程度上存在统计学差异(P<0.05)。与邢涛等人的研究相一致 [7]。由于历史原因,上一代父母中通常照看和教育子女的主要负责人是母亲,其受教育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对孩子自尊心的呵护程度。
本次研究表明,自尊与情感忽视、躯体虐待和虐待量表总分上呈显著负相关。
个体遭受过童年期虐待可能会导致低自尊的消极后果 [8]。儿童期创伤对个体的自尊水平和身心发展都有很多不良的影响,对成年后的生活也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但因为中国传统思想的束縛和育儿方式的影响,儿童创伤并没有得到家庭中真正的重视,因此,解决儿童期创伤经历带来的负性影响可以先从提高个体自尊水平入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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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亚利,李森,俞国良.自尊与社交焦虑的关系:基于中国学生群体的元分析[J].中国科学进展, 2019,27(6):1005-1018.
[5]王永红,陈晶琦.1762名大专学生童年期虐待经历及影响因素分析[J].现代预防医学,2012, 39(18):464-465.
[6]何冬梅.童年期心理虐待对大学生自尊和自卑的影响[D].哈尔滨师范大学,2015.
[7]邢涛.初中生父母教养方式与主观幸福感的关系:自尊的中介作用[D].吉林大学,2019.
[8]凌宇,杨娟,叶楠.小学生儿童期虐待、社会支持与焦虑的关系[J].玉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与社会科学),2012,33(3):140-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