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识 完善体系扎实推进全省水利监督工作
2021-01-06河北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丁辛戈
□河北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 丁辛戈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全省水利监督工作,事关防范化解水利风险,推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十六字”治水兴水方针和治水重要论述,贯彻落实2021 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全国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两年来全省水利监督工作取得成绩,安排部署2021年水利监督重点工作,保障“十四五”水利监督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促进全省水利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稳步开展。
一、充分肯定全省水利监督工作取得成效
2019 年机构改革以来,在水利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市积极努力下,全省水利监督工作从建队伍建制度、定计划抓落实、查问题促整改抓起,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完善长效机制,实现从无到有、从有到强的转变,为全省水利重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监督保障。
1.监督体系基本建立
两年来,水利监督工作在队伍、法制、体制、机制上日益完善,省本级基本建立健全了水利监督体系。在队伍建设方面,2019 年初成立监督处,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从厅直11 个单位抽选170 名专家骨干组建了督查队伍,遴选了447 名水利专家组建水利稽察专家库。在法制建设方面,参照水利部2+N 监督制度体系,出台《河北省水利厅水利监督工作规程(试行)》《河北省水利厅水利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河北省水利厅水利建设项目稽察管理办法》3 项基础性监督制度,以及《河北省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等6 项业务领域监督制度,修订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和质量巡查主要核查事项清单,规范水利监管工作程序,实现清单式管理。在体制建设方面,建立“综合监督、专职监督、专业监督、日常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体制,厅监督处、督查队伍、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基本建立。在机制建设方面,建立“查找问题、确认问题、整改问题、责任追究”闭环管理的工作机制,厅主要领导亲自谋划监督计划、亲自调度指挥,督查办(监督处)牵头汇总,各暗访组深入一线,各业务处室督办整改,形成齐抓共管、配合有序、高效运转的监督机制。
在市级层面,邯郸、承德、廊坊3 市成立监督科,未单独设立监督科室的市,也明确了负责监督工作的部门。邯郸市水利局出台《水利监督工作规则》,明确市水政监察支队配合水利监督工作。衡水市水利局出台《水利监督工作规程》,建立100 多人的水利督查专家库。沧州、唐山、邢台3 市水务局制定出台相关水利监督工作制度,两年来省级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市级监督队伍、制度逐步建立。
2.综合监督检查成效明显
紧紧围绕全省水利中心工作,以“四不两直”方式对“农村饮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河湖“四乱”整治、基层河(湖)长履职、生态补水”等重点工作,组织综合监督检查。通过发现和解决问题,有力促进了水利各项工作的推进,行业管理水平明显改善。饮水安全监督检查方面,重点对82 个县、1140个村的农村饮水安全状况、改水降氟情况、管理责任体系落实、水费收缴和供水工程专业化管护等进行检查,为确保水利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规范农村饮水管理、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做出积极贡献。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方面,共抽查全省405 座小型水库,占注册登记小型水库总数的40%,重点检查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履职、“三个重点环节”落实、工程实体和安全鉴定情况等。通过监督检查,各市普遍提高了对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的重视程度,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状况明显改善。河湖“四乱”整治监督检查方面,对全省15 条补水河道和24 条主要支流进行检查,对大运河、白洋淀上游河道、北京周边及水源地上游河道进行抽查,对强化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加快改善河湖面貌上提供了有力支撑。
3.专项检查有力有序推进
各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开展专项检查。水利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方面,监督处会同相关处室,重点对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清理整治、水土保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预警、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引调水工程配套与维护、移民后期扶持等9 类共108 个项目开展了稽察,对省管、部分市县所属40 个重点在建项目组织开展6 批次质量安全巡查,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1 类共190 个项目开展质量检测抽检。通过稽察、巡查、抽检,进一步规范重点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进度,保障在建项目质量安全。水资源管理专项检查方面,利用水资源信息化平台和大数据手段,定期检查各地取用水情况,及时发现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违规取水问题。两年来,共开展8 批次监督检查,共检查58 个县(市、区)、204 个取用水户。同时,组织各地逐村、逐社区开展取水井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城市、农村取水井分布及数量,对排查出的115.3 万眼取水井建立基础信息台账,进行电子标识认证,并全部纳入全国取水口专项整治信息系统,实现取水井“户口式”精准管理。防汛专项检查方面,重点对8 座大型水库和15 座中型水库的汛限水位执行、调度值守等重点方面开展监督暗访,同时对8 市8 县16 个乡镇32 个村的山洪灾害防御情况进行暗访,督促市县乡村强化山洪灾害防御意识,坚决避免因履职不到位发生山洪灾害导致群死群伤事件发生。水土保持专项检查方面,重点强化监测管理,对26 个省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进行检查,对50%的市(含雄安新区)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对2019 年遥感监管发现的违法违规项目查处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全面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工作监管,其他业务处室也结合各自职责,按照监督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
4.各市监督检查广泛开展
两年来,各市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工作督促检查。其中,张家口市水务局本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隙、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小型水库、水闸工程开展暗访检查,确保了汛期安全。秦皇岛市水务局围绕水利脱贫攻坚、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河湖清理整治、河长制实施等重点工作,组织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邯郸市水利局结合河道整治、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组织市级巡查。唐山市水务局高度重视水利监督工作,全年投入150 万元,组织开展各项检查172 项。廊坊市水务局主要领导亲自约谈检查发现问题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通过广泛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各市各项水利工作做实做细,水利行业管理明显改善。
两年来,全省水利系统在加强水利监督方面取得广泛认同与理解,水利监督工作也取得明显成效。但是,对标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对标水利行业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水利监督工作还存在监督力量和能力不足、监督保障还不到位、监督力度还不够大等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全力做好2021 年水利监督工作
全省水利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治水思路,按照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和厅党组决策部署,坚持以“四不两直”暗访督查为抓手,坚持以“查、认、改、罚”为主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完善监督长效机制,大力提升全省水利监督水平。
1.牵头抓总,认真谋划落实水利监督计划
1 月29 日,水利部印发《2021 年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计划》,将开展12 个方面、29 项监管工作,其中有26 项检查涉及我省。按照水利部要求,结合我省水利实际,省水利厅印发《全省2021 年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今年要组织开展的11 个方面、27 项监管事项:水利建设投资统计数据质量核查、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地下水监督检查、计划用水监督检查、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督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河湖管理工作督查、河湖清“四乱”督查、水土保持检查、农村供水工程检查、水文监测监督检查和水行政执法检查等。各市要对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检查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市的具体检查计划,牵头抓总抓好落实。近期,水利部即将到我省,对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质量监督部门履职情况、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希望各市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上级检查不出现大的问题。
2.紧盯重点,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监督是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是落实行业管理的重要环节,为确保全省水利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按照监督计划下大力组织好各项监督检查。一是综合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河湖“四乱”整治、基层河(湖)长履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取水井关停)”等重点工作综合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二是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稽察。重点围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防汛抗旱提升工程建设、江河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小流域水土保持、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山洪灾害防治、水系连通等8 类中央、省级水利投资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不少于50 项的专项稽察。三是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对2021 年开工建设的重点水利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巡查,重点关注雄安新区重点项目、冬奥会建设项目、南水北调雄安调蓄库等重点项目;对省管项目实现巡查全覆盖,对市级重点在建项目抽查比例不少于10%,对县(市、区)在建重点项目抽查比例不少于5%以上;委托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抽检不少于100 个在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四是厅领导和处级干部暗访。按照厅党组要求,每名厅级领导干部和处级干部要结合分管或负责工作,采用多种形式,亲临一线,示范引领,每年开展不少于6 次以上暗访督查,督促指导问题解决,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也要参照省水利厅的做法,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暗访活动。五是相关领域专项检查。厅机关有关处室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各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检查内容和时间,落实好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监督处,实现监督检查成果共享。今年,省水利厅将对各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对各市进行排名通报。六是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各市要对两年来水利部、省水利厅稽察、质量安全巡查工程项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要对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剖析原因,逐项逐件进行调度,限期整改完成到位。各市要在“回头看”过程中找差距,在问题整改中堵漏洞,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提水平。
3.完善体系,进一步夯实健全水利监督基础
为实现水利监督健康持续发展,切实解决我省水利监督力量、能力和保障不足等问题,要按照水利部“提升省级、延伸市县级”的要求,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贯通的行业监督格局。
省级层面重点抓“提升”。一要健全监督制度,提升监督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参照水利部制定出台的一系列制度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吸取外省先进经验,制定切实管用的实施意见或细则,建立健全监督队伍管理制度和专业领域监督检查制度。二要加强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督队伍的综合监督能力。对组建的督查队伍、稽察专家,开展多形式、多轮次的培训,重点提升监督人员综合监督能力、发现解决问题能力。三要完善监督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检查实效。从组织检查、问题认定、问题交办、问题整改、问题核查、盯办反馈上,加强沟通对接、协同配合,充分发挥职能处室作用,统筹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四要加强监督平台建设,提升监督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与水利部监督信息平台对接步伐,开发我省水利监督信息系统,实现监管信息接收、处理、任务指令发送一体化管理。
市县层面重点抓“延伸”。机构改革后,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多个职能部门调整合并,监督队伍人员少,监督力量薄弱,水利监督工作向市县延伸必须解决有人干、怎么干的问题。一要解决有人干的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抽选业务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等,组成人员相对固定的督查队伍,壮大监督力量。二要解决怎么干的问题。要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尝试推行与河(湖)长办、水行政执法机构“三位一体”或“多位一体”的联合督导检查模式,购买社会服务方式,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具体情况创新监督方式,逐步实现监督工作常态化。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管理,全面推进监督工作。为确保将监督工作向市县延伸落实落地,省水利厅今年决定,将邯郸市、沧州市,元氏县、深州市、迁安市作为试点,在监督队伍、制度、体制、机制上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监督工作向市县全面铺开。
2021 年,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凝心聚力,锐意进取,用水利监督工作实绩保障水利改革发展,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 周年交出一份合格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