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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下浙江工会志愿者保障机制探索

2021-01-06沈陈庚

关键词:志愿工会队伍

沈陈庚 章 婧

(杭州市总工会干部学校 杭州市 310016)

一、现实与困境:研究的缘起

(一)研究的背景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浙江工会迅速开展行动和倡议,组织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项志愿服务,工会志愿者“工会蓝”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也涌现出不少典型事迹,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尤其是在抗击疫情最艰苦的时期,浙江工会志愿者纷纷投身抗疫一线。在此期间,有一则先进事迹引起了社会强烈的反响,杭州市江干区信访局工会主席韦长春同志主动请战,连日坚守疫情防控志愿服务一线,突发心梗,不幸殉职,令人痛心和惋惜[1]。在惋惜的同时,更使我们警醒,志愿服务过程中志愿者的权益保障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诸如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缺乏,志愿者缺少技术保障,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对象之间法律关系不明确等[2]。志愿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工会志愿服务事业进一步发展就会举步维艰。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加入到工会志愿服务队伍中来,减少工会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方的后顾之忧,如何完善志愿者的保障机制便成了我们课题组的研究问题。

(二)核心概念界定

我们研究的工会志愿者是指在浙江省总工会倡导下各地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或面向相关社会组织和单位定向招募的、从事工会相关服务工作的志愿人员。《志愿服务条例》第五条中指出,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有关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3]。然而,我们研究团队在调查中发现,工会志愿者在参加服务的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越来越多,存在专项培训不足、自身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志愿组织协作能力不足、人身意外伤害风险、第三者责任风险等,这些问题或多或少都造成了相关主体的损失和伤害。

二、问题与梳理:研究现状

(一)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组织机构较为松散

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仍待进一步完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早在2008年就已经正式颁布实施,而国家层面的立法行为将近10年之后才真正迎来。我国首部志愿服务行政法规于2017年12月开始实施。作为专项行政法规,《志愿服务条例》对保障机制做了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但在实践中的运用之路仍需要逐步探索。2018年,《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进行了修订,鼓励包括工会在内的群团组织充分整合本系统资源,发挥各自优势,组建志愿服务队来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浙江工会虽及时建立起志愿服务队,但组织机构较为松散,并非十分严密,在法律实施和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空档;对于开展志愿服务的要求并不是非常明确,在保障志愿者的机制方面,救济途径也不明确。尤其在新冠疫情暴发之初,大量工会志愿者投身志愿服务时,对自身安全的保护不足,防疫物资的准备也不充分。

(二)志愿服务经费缺乏,资金渠道单一

《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中对于经费来源,明确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支持、社会捐赠资助和其他合法来源。而从志愿组织的角度,工会本身是一个群团组织,所组织的工会志愿者队伍活动经费很难得到政府财政专项支持,社会捐赠资助也往往集中于民政部门牵头下的大型公益组织或社会企业。工会经费投入到志愿服务中十分有限,仅仅借助从地市、区县到镇街等各级总工会的工作经费,资金渠道较为单一。

从志愿者本身参与的角度出发,参加工会志愿服务是追求公益、慈善,帮助他人。虽然没有考虑领取报酬,但来回服务点的交通成本、就餐成本、能量补给成本,甚至有些用品成本,都是自掏腰包。尤其在新冠疫情暴发初期,防疫物资匮乏的时候,工会志愿者参加服务时,有些个人防疫物资的准备都十分艰难。而从工会志愿组织的角度,志愿者队伍的日常管理,聘请师资组织相关培训,志愿效果评估等需要花费不少经费,成本列支有所困难。如考虑表彰优秀志愿服务队或志愿者,奖励往往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方面奖励很受经费预算控制的影响。

(三)志愿队伍不稳定,权益保障缺乏

工会志愿者组织并不是一级法人,不具备公益法人资格,往往以组织志愿服务队的形式来开展工会志愿服务工作。与志愿者很少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也很少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医疗保障险,一旦志愿者在志愿服务中出现了意外伤害甚至伤亡,其自身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效保护。志愿队伍流动频繁,在实际中一般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的人员都不固定,志愿队伍人员进出较为频繁。在访谈中,有志愿者队伍负责人谈到不排除有人会利用参加过志愿服务后保留带有志愿服务标识的衣物、背心、帽子的时间段,打着工会志愿者服务的名义谋取私利,比如从事所谓的“义卖”或其他营利性行为。这类行为有可能存在侵犯他人利益的风险,同时这也会伤害到其他真正本着公益精神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人群的积极性。

从对参加疫情防控和帮助复工复产的工会志愿服务者的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工会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曾经受到过侵害。例如在社区疫情防控志愿服务过程中,有24.6%的志愿者受到过一些不明事理的居民群众的侮辱、谩骂、讥讽等精神伤害,有18.7%的志愿者在物资搬运、长时间佩戴口罩、服务时间过长等情形中自身身体受到过伤害,甚至有极个别人受到过暴力威胁、推搡等行为损害。志愿者权益保障的缺失对其积极性的影响十分明显。

(四)服务技能缺乏,专项培训不足

工会志愿服务的核心要素就是志愿者本身,要保障工会志愿服务的顺利开展就必须提升志愿者自身的志愿服务能力,这包括综合素质能力、专业服务能力和具有特定服务任务的针对性技能等。由各级工会组织牵头的志愿服务队伍出于人、财、物等多方面原因,目前没有形成系统化的志愿服务能力培训体系。整体的培训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具体培训方案都尚未形成,只是在一些特定的志愿服务小队中有部分培训得以开展,比如多数由专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但即便是这样的专业性较强的志愿队伍,组织培训也较为零散,缺乏统一的扩充知识、提升技巧的培训体系。

在新冠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许多工会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基本上只是通过简单地描述志愿服务的大体内容便开始投入志愿服务。针对性的专项培训缺失,容易使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很迷茫,也容易被当成“简单廉价的劳动力”,志愿体验感和收获感不高,志愿服务热情丧失。

(五)社会认同度不高,社会力量协作性不强

目前浙江省工会志愿者队伍的构成带有一定的自上而下的行政色彩。在访谈中,有志愿者提到是上级工会组织要求成立或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亦或单位领导希望其加入,自身投身志愿服务的意愿并不是十分强烈,应付了事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社会对于志愿行为的认知也尚未统一,部分不了解志愿服务的民众会认为志愿服务是“作秀”或者只是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也有民众不清楚工会组织中还存在志愿服务队伍,以为只有青年团员、学生或者社会公益组织才是志愿者。舆论氛围不足会使得工会志愿者的积极性下降,不利于开展志愿服务。

社会上已经存在的志愿者组织之间的协作程度尚且不够。工会志愿者队伍与其他组织有混淆志愿服务的行为。例如参加一次工会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志愿者除了向上级工会志愿组织或上级工会汇报,还存在向党组织、民政机构、共青团等其他志愿组织作相关统计汇报,志愿服务统计口径存在重复统计现象,多重身份的重叠更加剧社会力量协作性不强的局面。一旦志愿者权益受到侵害,互相推诿的情况就有出现的现实风险。

三、探索与协作:研究的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法律保障能力,发挥政策支撑作用

借鉴国外完善的志愿服务法,力争以法律形式将志愿服务行为进一步法制化[4]。在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志愿服务条例》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提升法律保障能力。例如,若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志愿服务法》,无疑会将志愿服务的保障级别提到新的高度,毕竟法律的效力是高于条例的。2016年出台的《慈善法》在第七章慈善服务中虽提及志愿服务的相关内容,但其法律保障能力,效果显现程度仍需要进一步加深。2018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关于立项制订《志愿服务法》的提案得到了民政部的回复,民政部表示将会同其他有关部门积极推动《志愿服务法》尽早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之中。一旦《志愿服务法》能得到颁布实施,工会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人身安全、法律地位、志愿氛围等方面就有了法律层面的保护和保障。

除了法律保障层面的推动,就浙江省本地而言,也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使之更切实有效保障志愿服务和志愿者本身。同时结合浙江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浙江工会志愿者队伍的现实,出台相应政策性的规定,更加明确如何更好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做好正向激励,激发工会志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政策的支撑作用。

(二)借助工会组织优势,整合各项资源力量

工会系统本身就有很好的组织架构优势。工会作为一个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有着十分广泛的群众基础,政治性和群众性非常突出。据调研了解,截至2020年底,浙江全省共有基层工会超过13万家,涵盖工会会员1960余万名。工会在各级企事业单位、机关等的组建覆盖率和职工入会率都超过了85%,涵盖面和辐射面都非常广,组织优势十分突出。浙江全省有专职工会干部将近2万人,而兼职工会干部也超过了46万人,还有通过统一招聘考试的职业化工会工作者1400余人。工会志愿者基数十分庞大。

我们要充分利用好现有工会专业性强的志愿服务队伍。工会志愿组织中除了常规的工会志愿者外,还有一些具有鲜明组织特色的志愿者群体:有从事法律咨询和援助的法律服务队,有提供工会相关保障和帮扶政策宣传的保障服务队,有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的专业服务队,还有由各级劳动模范和工匠组成的劳模服务队等。例如,浙江多个地市工会都已经组织起较为成熟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尤其在新冠疫情得到较好控制的复工复产阶段,针对法律服务方面的志愿行动需求就很强,广大职工群众面临许多劳动关系、劳资纠纷等问题急需要法律顾问的解答、支持和帮助。各级工会组织,尤其作为工会志愿服务牵头单位的各级地方总工会,整合社会各项资源的能力较强,可以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工会志愿服务。

与新冠疫情战斗的一年多来,国家和浙江地方政府已经通过直接资金支持、物资储备和税收优惠等多个方面,投入大量的经费用于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工会也已通过中小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的方式减轻各级工会组织的压力。而对于工会志愿组织而言,需要主动申请工作经费的支持。同时,各级总工会作为组织部门,在年度财政预算和工会经费预算中,要充分考虑工会志愿者的经费使用支出计划,将其纳入到预算规划中去。工会志愿组织还可以与合适的爱心企业或社会企业加强合作,设置工会志愿者专项经费。例如杭州市总工会已经开展超过20年针对困难群众保障和帮扶的“春风行动”,已累计募集来自爱心企事业单位和社会个人捐赠的款项超过22亿元。工会志愿者队伍若能被列为专项经费支持对象,可以有效加强工会志愿者的经费保障。

(三)稳定志愿者队伍,保障志愿者权益

建立一支稳定的工会志愿者队伍是保障志愿服务的前提条件。从志愿组织架构上要设置专职人员负责解决和落实志愿者的安全问题。在组织安排志愿服务之前先与参加的志愿者签订服务协议,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责任险和人身医疗保险等。将可能会出现的交通费用、伙食问题予以事先计划,落实安排。稳定工会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管理,需要用数字化手段加以融入,将各地工会建成的数字工会平台运用好,建立工会志愿者队伍数据库,及时更新和调整,并将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和个人特长进行标识,以便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引导和吸纳更多的志愿者加入到工会公益慈善的队伍中来。对优秀的工会志愿者予以表彰,选树典型,鼓励先进志愿团体和先进个人,做好宣传,弘扬志愿精神。

志愿者权益保障机制中最为基本的内容就是保障志愿者的基本人身安全,工会志愿者亦是如此[5]。尤其是在新冠疫情的大背景下,从事一线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必须在自身安全防护、人身安全保护方面得到关心和保护,口罩、消毒水、防护面罩等防疫物资配备齐全,新冠病毒的疫苗也需要向志愿者优先开放,做到优先接种,确保安全措施先行。建立志愿者权益保障应急预案,一旦出现志愿者权益受到侵害,能立即给予志愿者从人身安全、应急处理,到维护权益、司法保护等方面全方位的保障。对于志愿服务中出现的损毁工会志愿者社会公益形象的情况要予以坚决抵制,严肃处理,弘扬正能量,树立文明规范的志愿者形象,传播志愿精神。

(四)强化服务技能,扎实专项培训常态化

建立一整套志愿服务技能培训体系,优化完善培训制度。浙江从省到地市再到区县直至到镇街、基层,有各级各类的工会干部学校、职工学校、工人文化宫等组织机构,培训场地和培训师资力量雄厚,非常有益于开展工会志愿者的各项培训。志愿者队伍的综合能力提升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个人素质和能力的提升,通识型的知识和能力是志愿服务技能培训体系的基石,比如人际交往能力、沟通处突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和道德公德力养成等。

我们可以开展长期工会志愿者素质提升学习与短期针对型、加强型学习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在新冠疫情背景下,需要优先安排工会志愿者进行防疫知识、安全知识、AED急救知识等方面的主题培训,这些是充分而及时的短训模式必学内容。长期培训需要在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基础上,积极鼓励志愿者从提升服务技巧、提升自身综合能力的角度出发,通过理论知识面授、网络视频学习、情景模拟训练、素质拓展训练、实践操作见习学、考取急救证书等方式,激发学习和服务热情,巩固成效。短期培训应针对特定类型的服务对象或服务内容来开展。

(五)加强多方协作,提高社会认同度,打造“数智浙江”志愿服务

充分发挥大数据支撑作用。浙江是数字经济大省,数字化走在了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前列。要加强浙江省内各个志愿组织的协作联系,运用好各数字平台的优势。浙江已经有诸如“志愿汇”等成熟的志愿服务手机APP,杭州也在2021年4月上线了“数智群团”平台,集成了20多个群团组织的服务功能,其中的志愿服务模块中集合各个组织发起的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这其中也包含了工会志愿者组织,可以实现资源共享、数据整合、协作统一。

加强社会公益意识教育,提高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度。志愿服务需要全社会的认同和褒奖,其优秀事迹、突出团体和个人,不仅要在工会系统内宣扬和传播,更需要通过新闻媒介的传播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形成激励。建议在浙江全省乃至国家层面,搭建志愿服务信用体系,建立志愿服务“银行”,对于每一个志愿者而言,都有一个志愿服务的“小金库”,可以在子女入学、就业择业、救助帮扶,甚至自身需要帮助的时候能获得一定的政策倾斜。

四、回顾与展望:研究的结语

回望过去,我国的志愿服务正从无到有,从弱小到逐渐壮大,在此期间,浙江工会志愿服务也顺势不断发展壮大。新冠疫情的突发,无疑给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变化,特别是心态上发生了变化。与此同时,我们也对志愿服务和志愿者有了全新的认识。志愿服务不仅仅是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的自发行为,更是一项十分崇高而伟大的事业,是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助推剂,更是建设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基石。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的保障机制必定是中国公益志愿事业的大势所趋。今后,我们会继续以工会参与作为突破口,加强多方协作,尝试在“数智城市”的框架下积极探索和推进浙江省工会志愿者保障机制的发展,这不仅有利于整个志愿者体系的变革与发展,也能为全民参与的公益志愿事业夯实基础,提供借鉴与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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