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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制度对科技创新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2021-01-06季亚雯蒋亚麒

市场周刊 2020年12期
关键词:协整税负变量

季亚雯,蒋亚麒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 南京210023)

一、 研究背景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时代背景下,中国正处于新一轮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创新必将成为重要驱动力。要想真正发挥创新带来的发展新动力,构建完善的激励创新机制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应协调好市场机制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与政府部门的宏观调控作用以及两者之间的交互作用。外部冲击的频发性、不确定性和影响持久性,市场失灵产生的一系列抑制性问题在国内、国内与国际的“双循环”体系中变得尤为突出。政府干预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宏观调控方面发挥的作用是市场机制所替代不了的。税收作为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积极的财政政策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可以有效促进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减少资源的无谓损失。相应的财税政策激励,能够有效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效率。

税收制度结构的优化改革会改变科技创新主体的活动,因为各个创新主体的敏感程度是不一样的。往往税收制度产生的1%的抑制作用大于其产生的1%的促进作用。因此,科技创新主体会对税制变化的抑制作用更为敏感。从这个角度而言,税收制度的稳定性对于科技创新活动是极为重要的,可以推动创新活动的持续性发展。

新时代背景下,我国要做好以新一轮转型升级为契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切实拓宽税制改革激励科技创新渠道,立足于优化税制激励新一代科技创新储备,推动我国经济走向高质量、可持续的新路子。因此,研究税收制度对科技创新发展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二、 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

(一)国外学者关于税收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

国外学者在税收优惠产生的经济效应研究方面仍然存在争议。一方面,税收优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税收套利以及逃税等负面行为的扭曲作用,其经济激励作用受限(Mansfield,1986;Ericson and Pakes,1995);另一方面,Czarnitzki 等的研究结论相反,指出税收优惠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相关税收减免措施能够有效提高企业增加研发活动的积极性。

(二)国内学者关于税收制度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

总体来说,主要的研究思路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通过选取不同的样本对象,针对受税收政策影响比较典型的企业,从微观计量分析其技术创新的影响因素。例如,李传喜和赵讯以深交所上市高新技术企业的数据为样本,发现税收优惠与政府补助均能够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且两种政策工具之间具备协同效应。石绍宾等、袁建国等以沪深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研究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发挥的作用具有明显的异质性,体现在显著刺激企业的研发投入,但对于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却是不显著的。

其次是对财税政策措施所产生的技术创新效应进行辩证分析。李浩研和崔景华的研究发现,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研发成本,对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具有显著的积极作用。相反的,江静的研究结果则表明税收优惠政策与内资企业的研发支出没有显著关系。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财税制度优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所以,王建军等建议应学会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 换取创新热情的“乘法”。

(三)现有文献总结和本文研究

对现有相关领域的文献进行梳理,为税收制度对企业科技创新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不仅是在中国,在全球范围内,各个国家所采取的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财税政策实践活动具有一定共性。在总结上述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可以发现,较少文献涉及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阶段划分。所以,论文试图对企业技术创新不同阶段财政支持与税收优惠的作用效果做比较研究,为当前研究提供一定实证参考。

三、 实证研究与结论分析

(一)模型构建

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一般经历以下三个阶段:一是科技投入阶段,该阶段是企业实施技术创新的起点,主要是企业在做出某项技术创新策略后为开展创新活动所做出的要素投入过程;二是科技研发阶段,该阶段是企业科技创新的关键环节;三是研发成果转化及应用阶段,即对研发成果采取专利申请,进行产业化生产阶段。技术创新的这三个阶段是相互交替的,持续推动企业的创新活动的进行。

基于上述企业技术创新阶段的划分,实证分析部分将研究的是税收政策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不同阶段的“贡献程度”。然后根据税收政策在企业技术创新的各个环节表现出的显著性效果差异,可以有侧重地在企业技术创新的不同阶段分别给予不同类型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计量模型公式的设定中将三个不同阶段的被解释变量统一用字母Yit表示,采用2001~2019年的省级面板数据,根据现实经济运行状况以及参考相关文献将模型公式设置为以下形式:

其中,Yit表示的是企业技术创新三阶段的不同被解释变量,包括:被解释变量RMIit,代表企业技术创新第一阶段的企业R&D 经费投入强度;TRIit表示科技研发阶段研发成果商业化率,PALit是研发成果转化阶段专利授予率。主要解释变量中FTFit是表示公共财政科技支出占比,CITit是指企业所得税负率,相应的PITit则表示个人所得税负率,TIGit代表社会整体税负利率,TCTit表示高新技术企业税负率,ωit为随机扰动项,下标i表示省份,t表示年份,λit表示控制了不随时间变化的地区个体固定效应,αi是本模型需要检验的系数。为缓解样本期间数据异方差现象,剔除各个变量单位和大小的不同而对回归系数产生的影响,并得到更有经济意义的弹性系数,将式中所有变量进行对数化处理。

以《桂林山水》这篇课文为例,教师可以先提出问题,然后采用小组讨论的方法让学生思考,之后再由每个小组成员依次汇报总结。这样可以将全员都融合到课堂中来,也利于提升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之后,教师可以采用情境代入法,利用大屏幕或投影仪等多媒体,给学生播放桂林山水的图片或视频,让学生直观地领略到桂林山水的景色,增加感情体验。最后,教师可以组织讨论环节,讨论大家知道的祖国景观或人文景点等,再通过感情渲染激发出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爱国主义情怀。

(二)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本文进行实证研究的变量主要分为两类:

1.核心回归变量

主要包括RMIit、TRIit、PALit以及CITit、TCTit和FTFit。其中被解释变量前文已经表述,根据相关文献以及我国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税收政策实践的现实情况考量,所选取的主要解释变量有三个,分别是公共财政科技支出占比FTFit和企业所得税负率CITit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税负率TCTit。

2.控制变量

要探究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效果,不能仅仅分析以上主要变量。因为在不同科技创新阶段影响因素众多,若忽视了这些因素将会对实证结果产生严重影响,为尽可能地缓解由于变量疏漏可能带来的偏误,根据借鉴相关文献研究,将其他紧密相关的变量纳入计量公式模型中: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负率PITit,以及社会整体税负率TIGit。各变量的符号表示和指标选取见表1。

表1 各变量的符号表示和指标选取

(三)实证分析结果

1.面板协整性检验

经过面板单位根检验可知,所有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均是单整的。为防止某些不具有平稳性的变量线性组合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的问题,需对所有变量进一步做协整检验。根据Pedroni 提出的7 种形式分别对企业技术创新的三个阶段的变量进行协整检验统计量,面板协整检验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变量的Pedroni 面板协整检验结果

由表2 的检验结果显示可以发现,7 种形式检验指标下统计量可知均拒绝不存在协整性关系的原假设。因此,能够得出三个阶段模型中的各个变量之间是存在面板协整关系的,即存在长期稳定均衡关系,可以对其进行回归分析。

2.面板LR 检验与Hausman 检验

在面板数据确定存在协整性关系后需为回归分析做模型设定形式的确定,这样能够确保回归结果是可信的,即分别进行面板LR 检验的以及面板Hausman 检验的显著性分析,以确定该计量模型采用固定效应模型的科学性。检验结果如表3 所示。

表3 LR 检验与Hausman 检验

通过上述统计检验结果,企业技术创新的三个阶段的衡量指标,LR 检验结果是显著的,拒绝原非固定效应模型假设。而Hausman 检验结果是不显著的,不拒绝原非随机效应模型的假设。所以,本文应该选取固定效应模型。

3.模型估计及结果分析

为了避免标准普通最小二乘法估计在研究长期关系中常有的序列相关性和部分解释变量的内生性问题,论文采用Pedron 提出的完全修正的最小二乘法(FMOLS)估计。对计量模型的估计结果如表4 所示:

表4 FMOLS 回归估计结果

(1)从企业技术创新第一阶段即企业R&D 经费投入强度的回归结果来看,财政科技拨款、个人所得税负显著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产生负效应,会减少企业在技术创新首要阶段的研发经费投入,而高新技术产业税负率与社会整体税负率均会增加企业技术创新研发投入。从其回归系数的绝对值可以看出,企业科技创新的投入阶段对高科技企业的税负率更为敏感。

(2)科技研发阶段研发成果商业化率的回归结果显示,高科技产业总体税负率、企业所得税负率均表现出增加一定比例的份额后会导致研发成果商业化率降低,这也与现实经济情况相符。并且,其中公共财政科技支出的系数绝对值更大,说明在该阶段受财政科技支出的影响较大,其次是企业所得税税负率。

(3)研发成果转化阶段的实证结果表明高科技企业的税负率以及整体社会税收总额会降低该阶段的专利授予率,相应地降低其税率会促进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商业转化。从回归系数的绝对来看,整体社会税负率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由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在企业科技创新的三个不同的阶段:科技研发投入环节、研发环节、成果转化环节,财税政策能够在总体上有效发挥出显著的激励作用。因此,促进财税体制的进一步优化改进,提升政策措施实施的综合性和协调性。具体的,要按照企业技术创新不同环节体现出的对财税优惠政策的敏感度,为制定我国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政策提供参考。

四、 政策建议

(一)激励企业技术研发的财税政策

1.增加政府对企业研发的财政资金援助

主要措施包括:努力提高政府支持科技研发的财政资金支出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在相应的政府预算计划中,优先设置科技研发支出基金,保证每年的财政支持力度不缩水。除此之外,还应该注重配套措施的健全与完善,改变以往政府与企业发展之间关系的观念,政府除了监管更要激励企业的发展,采取更加灵活的满足企业科技创新需求的多样化政策措施。

2.扩大企业技术研发费用抵扣力度

企业需要为技术研发阶段的费用承担很高的成本风险,高投入、高风险的特性,要求政府部门可以有效增加研发费用的抵扣力度。并且,不仅仅是局限于当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还应当适当延长研发费用抵扣的窗口期。例如,当期抵扣不足的部分,应当给予后期抵扣或结转前期应纳税额的权限,从而获得长足的税收抵扣红利。

(二)促进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的财税政策

1.加强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环节的税收激励

给予购买科技研发成果的纳税人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限,既间接降低上游企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成本构成部分,又能够直接削减下游购买者的税收负担。与此同时,放宽专利减免税收政策的覆盖范围,将非居民企业也纳入允许减免专利税收优惠红利中,从而有助于吸纳国际高新技术企业的流入。

2.进一步加大企业技术成果转化的税收减免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税收激励作用,切实拓宽受惠区域,建议排除技术成果转让过程的部门框定标准限制,将技术许可转让纳入税收优惠范围。进一步完善有关自然人技术转让、许可及入股方面的税制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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