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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治理成功的根本:国家培育地方社会的文化主体性
——基于云南省临沧市南美拉祜族乡田野调查的阐述

2021-01-05孙秋云万玉琛

关键词:拉祜拉祜族南美

□ 孙秋云,万玉琛

一、问题的提出

在精准脱贫政策的推动下,中国在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最终告别农村绝对贫困。近年来,中国贫困治理的成功经验成为学界广泛探讨的重要议题。从根本上说,贫困治理既取决于对发展的解释和谋划,也取决于如何看待“贫困治理”本身,在某种意义上,二者的结合也许更为重要。这是因为在贫困治理过程中,发展理念会以一种无远弗届的力量深刻影响贫困人口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与体悟。

如何定义和衡量贫困是贫困治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有学者指出,可以根据三个方面衡量贫困:经济状况、能力水平和社会排斥[1]。具体而言,经济状况分为缺少满足基本生活所需的“绝对贫困”和低于既定社会平均收入的“相对贫困”两种度量标准。当然,单凭收入很难测算出某一地区民众生活品质的优劣[2],因为维持或改善一定的生活水准需要特定的能力[3]。此外,如果社会个体被排斥在主流的经济、政治及文化活动之外,会很容易陷入贫困,因为社会排斥会使人丧失获得资源的权利和能力。因此,仅从一个方面定义贫困难免有失偏颇,容易忽视贫困的复杂性。

中国政府的脱贫标准是综合性指标:“一个收入、两个不愁、三个保障”。收入是以2011年的不变价为基准,将农民人均年收入2300元作为绝对贫困线,按照物价等指数,到2020年底是4000元左右;同时设定了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非收入性贫困指标。由此可以看出,中国政府的脱贫目标既把握了以收入为测量标准的经济维度,也涉及了生存保障、健康医护、能力培育等多维指标。

贫困人口摆脱贫困的关键在于,针对贫困原因,精准施策治理。总的来说,学界围绕致贫成因,大体形成了行动、结构和文化三种大相径庭的解释范式。行动范式将贫困的发生归因于个体的内在思想观念和外在行为方式。就前者而言,诸如懒惰、信念消极、思想保守、发展动力不足等内在属性导致了贫困[4][5][6];就后者而言,诸如不守时、缺席生产、不重视教育、不注意卫生等负面或问题行为是直接导致、延续和加剧贫困的关键因素[7][8][9][10]。贫困状况反过来也会影响个体的心理过程和行为取向。有研究指出,贫困加重了贫困人口的认知负担并妨碍了其认知功能的发挥,进而影响了他们的现实选择与偏好[11]。总之,该范式认为社会个体之所以陷入贫困,是因其思想观念落后,发展积极性不足,存在不愿从事生产等负面行为;并且,贫困状况还会通过心理过程进一步刺激和再生产这些负面行为。因此,只有减少导致贫困的问题行为才能实现减贫。

结构范式认为贫困的根源并不在个体,而在超越于个体之上的结构性要素,即经济、人口和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包括经济增长情况、劳动力市场性质、工业化进程等[12][13][14][15][16];人口环境包括区位因素、贫困的空间聚集和隔离等[17][18][19][20][21][22][23];政治环境包括社会分配体制、社会保障制度和扶贫政策等[24][25][26](1)政治学家大卫·布雷迪(David Brady)主张将政治因素单独列为致贫成因的范式之一,而社会学家则经常将政治和结构融合在一起解释贫困。参见:马克·罗伯特·兰克.国富民穷:美国贫困何以影响我们每个人[M].屈腾龙,朱丹,译,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4; 邢成举,李小云.超越结构与行动: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的经验分析[J].中国农村经济,2018(11):32-47; David Brady. Theories of the Causes of Poverty[J]. 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2019(45):155-175; David Calnitsky. Structural and Individualistic Theories of Poverty[J]. Sociology Compass, 2018(12):1-14; Barbara Rylko-Bauer, Paul Farmer. Structural Violence, Poverty, and Social Suffering[M]//The Oxford Handbook of the Social Science of Poverty. Eds. by David Brady and Linda M. Burt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6:47-74.。结构范式关注的是人口、经济和政治环境导致贫困的三种方式:(1)结构性环境直接影响贫困;(2)结构性环境引发问题行为,从而间接地导致贫困;(3)结构性环境与行为相互作用,调节行为与贫困的关系[24]。

文化范式认为贫困人口之所以难以摆脱贫困,是因为他们长期受到贫困文化的影响。所谓“贫困文化”就是长期处在贫困之中的人群所孕育出的一种独特的生活方式、文化思维、行为趋向、心理定势和价值观。奥斯卡·刘易斯(Oscar Lewis)认为,即便是原先导致贫困的结构性条件发生改变,贫困文化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持续下去,因为贫困文化会通过社会化持续地再生产贫困[27]。但是近年来关于贫困的文化解释拒绝上述同质、固化的论断,即贫困群体共享着某种单一的、凝结的贫困文化,认为贫困文化在地方社会(社区)上的表现是多样化的,包含了一系列异质性的行为和结果,并且“文化”概念过于笼统和模糊,因而从“价值观”“框架”“剧目”“叙事”“象征边界”“文化资本”和“制度”视角对贫困进行解读,可以丰富对贫困的文化理解[28]。这种研究路径的转变旨在通过“参照多维的文化因素,明确解释低收入群体的行为”,并探究文化和行为如何实现“贫困再生产的过程和机制”[29]。

上述致贫原因的三种解释范式分别聚焦个体行动、社会结构和群体文化。行动范式关注的是个体行为与贫困之间的关系,诸如不从事生产、不重视教育等负面行为使个体深陷贫困。结构主义者认为,经济增长情况、劳动力市场环境与社会政策等结构性因素的变化不仅直接导致贫困,还会间接地调节行为与贫困之间的关系。与之相似的是,文化范式强调贫困文化影响个体的行为趋向,进而导致、延续和加剧贫困。由是观之,不能将贫困完全归咎于个体行为,因为关于贫困与行为的相关性解释都直接或间接地受制于结构或文化因素,二者共同构成了限制贫困者行动的社会情境。

那么,如何针对性地实施贫困治理?既有研究指出,中国贫困治理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增长、制度优势和扶贫政策等结构性因素[30][31][32]。与之不同的是,有研究发现,在这些结构性因素背后,一些地区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工业化、市场化和城镇化的积极性对解决贫困问题起到了不容小觑的作用,这种积极性被学者们视为是社会文化主体性的发挥[33][34][35]。上述研究表明,国家的结构性力量和地方社会的文化主体性是贫困治理的两个重要“变项”。本研究试图探讨贫困治理过程中国家与社会文化主体性的互动机制,以期推进贫困治理研究的文化解释,为贫困地区振兴发展提供新的理论见解。

二、理论视角:国家自主性与社会文化主体性

贫困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贫困的治理过程离不开国家自主性的发挥。国家自主性(state autonomy)由国家权力、国家能力和国家偏好三部分构成。首先,国家权力是国家自主性的现实动力。国家植根于社会,是社会的一部分,但其本身又独立于社会,高于社会,并以各种方式统治和管理着社会[36]。迈克尔·曼(Michael Mann)将国家权力区分为两种:一是“专断性权力”(despotic power),即国家无需与各社会集团进行例行化、制度化商讨的前提下自行行动的权力;二是“基础性权力”(infrastructural power),即国家渗透到社会并有效贯彻其政治决策的权力。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在本质上是抗争性的,国家是从与社会的斗争中发展出自身的权力及其自主性的[37]。其次,国家能力是国家自主性的实现基础。国家作为一个重要的行动者,即使在面临重重挑战和困难之时,也必须拥有贯彻自身意志、落实政策目标的能力[38]。这些能力大致可以分为汲取和使用资源、渗透和规制社会、协调政治和调控经济四种能力。最后,国家偏好是国家自主性的具体体现。根据埃里克·诺德林格(Eric A. Nordlinger)的理论,国家自主性受到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之间博弈的影响。当国家和社会的偏好一致,国家政策就容易得到落实;当国家和社会的偏好相偏离,国家要么选择遵从社会偏好进行行动,要么置社会偏好于不顾,坚持自身的意志[39]。但无论国家偏好与社会偏好之间的博弈如何,人民利益都是二者共同追求的目标[40]。综上所述,本研究将国家自主性界定为独立并超越于社会的政府行为主体基于国家权力、能力和偏好,在贫困治理过程中为追求人民利益的最大化,选择、决策和行动的自主性。

社会文化主体性是贫困治理的另一重要“变项”。所谓社会文化主体性,是指受特定社会文化所塑造的、对个体的人的行为和实践有着主动影响的社会化力量。这种形成于某种社会环境的文化主体性具有相对的独立性、稳定性、自主性和能动性。有研究指出,社会文化主体性在中国减贫实践中发挥了独特的作用[35]。与之大相径庭的是,也有实证研究表明,恰恰是一些深度贫困地区的“社会文化贫困陷阱”不断地吸纳和消解外部试图将贫困群体拉出贫困状态的动能,从而消解了走出贫困的努力[41]。因此,不同的社会环境滋长着相异的文化主体性和发展驱动力,进而造就了不同的社会经济状况。

本研究借鉴相关理论资源和田野调查案例,阐释国家如何通过自身的介入和干预实现对地方社会的贫困治理。在治理过程中,笔者尤其关注国家在培育有利于发展的社会文化主体性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2)本文所指涉的国家和社会的分立性设定,只是一种便于清晰呈现贫困治理角色的分析框架,即广义上的国家(政府)和社会(群体)。。

三、田野背景与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田野调查点是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简称南美乡)。南美乡地处怒江山脉向南延伸部分,横断山脉纵谷区的南部,怒江和澜沧江两大水系的分水岭上,介于东经99°45′~100°26′,北纬23°24′~24°06′之间,距市区48公里,国土面积120.8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5485亩,森林覆盖率78.3%,境内最高海拔2835米,最低海拔1500米。全乡辖多依、南美、南华、坡脚4个村民委员会,24个自然村,33个村民小组。2018年末该乡有1255户4723人,劳动力2981人,其中拉祜族人口3414人,占全乡总人口的72.3%,是典型的高寒山区民族乡村。

自1987年建乡以来,南美乡长期处于极端贫困的状态。就日常生活条件和水平而言,大多数拉祜民众居住在吊脚楼式茅草为顶的木掌房里,人畜混居,没有干净的水源,日常温饱难以保障。就生产水平而言,他们的产业单一,以农业种植为主,耕作粗放,保留着刀耕火种的生产方式,多为“种一大坡,收一土锅”的状态。南美拉祜族的贫困状况可简单概括为范围广、程度深、持续时间长、贫困状况不易改变、容易返贫等基本特征。造成当地极端贫困的原因主要有自然地理条件恶劣、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落后、社会发育程度低、劳动力素质低、内生发展动力严重不足等方面。按照学界关于贫困的划分标准,像南美拉祜族这种整个群体的贫困,无疑属于结构性贫困。

为改变南美乡的深度贫困状况,1995 年该乡被云南省列为扶贫攻坚乡,2013 年被列为扶贫开发整乡推进的试点。2015年脱贫攻坚战打响后,南美乡又成为精准扶贫的重点关注区域。南美乡经过二十多年的贫困治理,累计投入各类扶贫资金达4亿多元,贫困发生率由93%降至0.73%,人均纯收入由1995年的337元升至2018年的8317元(含转移性收入1115元)。全乡贫困村全部摘帽,贫困户全部脱贫。所有村组道路全部实现硬化,安全用电、广播电视和网络宽带基本实现全覆盖,村民饮水安全、住房安全、教育医疗等得到充分保障,普通民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为探索南美乡贫困治理的经验,笔者于2019年与2020年的7、8月率研究团队在当地进行了为期近四个月的田野调查。在实地调研中,主要采用深度访谈、实地观察、相关文献的查阅、统计资料的搜集与分析等方法加以研究。访谈和观察的对象主要包括17位乡政府干部、8位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位村干部和数十位当地民众等。文献材料主要包括临沧市地方志、南美拉祜族乡志、该乡各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报表,以及近年来省、市、区、乡有关扶贫的政策、公文、调查纪录和工作报告等。

四、规训—教导:政府推动下的生活方式变革和劳动力素质培养

文化,按照英国著名社会学家雷蒙·威廉斯(Raymond Henry Williams)的看法,除了表达思想、精神与美学发展的过程和描述关于知性的作品与活动外,主要是指一个民族、一个群体或全人类在一个时期的特殊的生活方式[42]。一个群体的生活方式,简单地说,就是该人群在特定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指导下的日常行为方式,它体现的是该人群生活中较为普通的、本质性的东西。

南美拉祜族的生活逻辑是基于生存伦理的文化思维-行为系统,这种文化实践内嵌于当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之中。按照贫困文化理论,一个群体之所以整体贫困,除了自然环境、交通条件等先天因素外,还与他们自身独特的生活方式有关。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贫困文化往往是由本社会内部互动而产生的,与外界社会相对隔离并自成体系的亚文化。扶贫必须要打破这种自身循环、代际传递和不利发展的亚文化系统,将贫困群体的生产方式革新同生活方式改造结合起来,既要引导贫困群体转变落后的生产方式,又要努力培育积极发展的文化性格和内生动力。文化扶贫的重点是要改变地方社会文化中不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观念和意识,培育自主发展的社会文化主体性,形成脱贫致富的积极动能。

20世纪50年代末,南美拉祜族以世代延续的原始农耕为生,全为旱地种植,且旱地多不固定,实行间歇轮耕的“刀耕火种”,主要农作物为玉米和荞子,产量很低,每亩单产荞子几十斤,玉米近百斤。这种砍倒烧光的耕作方式还导致森林资源锐减,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后来虽经集体化改造,但贫困面貌依旧。1982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所提高,然而由于缺乏基本的耕作技术,拉祜民众的生活仍处于极端贫困状况。20世纪90年代中期进入扶贫开发阶段后,南美乡政府结合当地气候冷凉的高山峡谷特点,引进资金和技术,带领拉祜民众发展适合本地气候的高原特色产业,种植茶叶、烤烟、油菜、核桃、长寿仁豌豆等作物。经过二十多年的扶贫开发,南美乡实现了从种植粮食作物到培植经济作物的转变。与此同时,为适应新的种植结构,解决产销问题,提高农户收入,在政府的指导和组织下,当地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新型农业合作社模式:农户以土地入股合作社,成为社员;合作社组织农户种植、施肥和采摘;公司为农户提供种子、化肥和技术培训,并根据产量对农户进行奖励。经过种植结构和生产方式的优化调整,南美乡的经济面貌有了极大的改善。2018 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8051.8 万元,村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317 元(含转移性收入1115 元)(3)南美拉祜族的生计来源高度依赖农业,且主要是种植业。根据当地政府统计和笔者走访调查,全乡外出打长工的人数非常少,不足劳动力的1%。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有:(1)当地市场化程度低,务工机会少;(2)汉语基础薄弱,与人沟通困难;(3)受教育程度低,工作技能匮乏;(4)致富意识不强,外出务工意愿较弱。尽管南美乡劳动力外流不明显,但外出务工的人数却是在逐年增加。。

相较于粮食种植,经济作物需要投入更多的技术和精力,但南美拉祜族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并不适应新的生产要求。在种植结构调整初期,大多数拉祜农户还是遵循刀耕火种时期广种薄收的劳作习惯,每天将近下午两点才出工,傍晚五六点就收工。收工后,年轻人不直接回家,而是在路边烧起篝火,周边几个寨子的青年男女围坐在一起唱歌聊天,到晚上九十点钟才回家。年纪大的收工后回去做饭,但每天做饭的粮食要现舂现磨,边煮边搅,一般到吃晚饭时已近十一点。饭后有的人还要串门,喝酒吃茶,凌晨两三点才会去睡觉。第二天早上八九点起床后又要煮猪食、煮饭,然后吃饭、喝茶、抽烟、喝酒,到田地干活时又是下午两三点了。这种相对传统的生活习惯无法满足种植经济作物的基本劳动需求,由此,当地政府主动实施帮村、帮组、帮户的挂钩扶贫制度,抽调几名比较了解拉祜文化的干部带头成立村民互助组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入村入户教导拉祜人改变相对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其工作程序是驻村干部在早上六七点叫醒村民起床做饭,白天和他们一起深入田间地头共同劳动,示范农业科技种植技术,晚上再到农户家开会,交代他们第二天应做的农事。如此一直坚持到2013年,拉祜人家的日常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才有了较大的改变,也逐渐养成了自觉生产的劳动意识。现在南美拉祜民众是早上九点多出工从事田地劳作,下午五六点回家做饭,饭后喝茶聊天、抽抽烟、看看电视,十一二点之前睡觉。以前那种日上三竿还在木掌房里睡大觉的现象基本消失。

劳动力科学知识匮乏,自我发展能力不强,是制约南美乡产业发展的又一“瓶颈”。南美拉祜民族是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阶段的“直过民族”,1949年以前南美拉祜族没有文字,也没有接触过汉字,不懂得文化教育对自身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更没有接受学校教育的传统。一直以来,拉祜民众抱着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想法,穿、用、住靠政府接济,发展意识不强。家长送子女上学的积极性不高,学生求学的渴望也不强。2005年,有学者在南美乡进行过抽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文盲约占31%、小学文化程度占46.7%、初中文化程度占21.3%、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以上的只占1%[43]。笔者在实地调查中发现,南美拉祜民众受教育程度低,主要是由客观上的语言障碍和主观上的受教育观念淡薄造成的(4)教育资源稀缺和无法支付教育费用不是造成当地低学业成就问题的主要原因。在教育资源上,南美乡先后开办过14所小学,创办时间最早为1950年,最晚为1976年。在教育支出上,1980年拉祜族学生就实现了免费入学;1984年又增加了生活补助费;从1985年起,凡拉祜族学生考入初中、中专、高中、大专及大学,都有不同程度的奖金奖励。参见:临翔区南美拉祜族乡政府编.南美拉祜族乡志[M].2017:123-126.。由于父母受教育程度较低,大多数拉祜学龄儿童在入学前无法有效地学习汉语,上学后很难跟上学校的教学进度安排。“拉祜族学生在家里讲拉祜话,而老师在学校都使用普通话授课。学生们一开始是语言上听不懂,一两年过后逐渐能听懂汉语了,但前面的基础没打好,后面的课程就更听不懂了”(5)访谈对象:南美乡政府人员LBB;访谈时间:2019年7月25日。。与此同时,大多数拉祜民众认为孩子在学校学会识字就够了,其他不重要,读完小学或初中回去种地也是不错的选择。农忙时他们往往会让孩子回去帮忙做活。近年来,经过教师和乡村干部长期登门入户的宣传和劝导,拉祜民众的教育观念有所转变,家长能主动送孩子上学,有的还会给孩子买学习资料。有的拉祜青壮年出去打工,也体会到受教育水平低的难处:“现在娃娃不读书不行了,学习不好打工也挣不到钱,连种地都种不好。”(6)访谈对象:南美乡村民LWX;访谈时间:2019年7月23日。40岁的LZZ是南美村的一位村民,每年种烤烟的收入有五千多元。他深知受教育对脱贫致富的重要性,为让自己的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他将孩子送往市里的学校读书,他的妻子租房做饭陪读。为应付日常开销的增长,他选择在农闲时帮人运输货物赚钱。现如今,南美拉祜民众越来越重视教育,据统计,至2016年底南美小学和中学的入学率分别升至99.7%和99.1%。社会学家亚历克斯·英克尔斯(Alex Inkeles)认为学校是发展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学生在学校不仅能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也能培植现代性的态度、价值观和行为方式,这些对他们个人的发展和国家的前途都至关重要[44]。此外,南美乡政府结合劳动力科技文化素质相对偏低的实际,主动实施“党委委员+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农户”的科技帮扶模式,并建立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依据本地产业的优势和特点,协同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部门,将文化教育、科技培训与产业发展密切联系起来。2003年以来,南美乡积极推广良种良法,举办各类农业种植技术和管理知识培训活动(班)300余次,参加培训人员共计30000多人,发放农业技术资料30000份。GWD是南美村的一位村民,积极参加农业技术培训,他种植的豌豆产量高、质量好,多次被评为当地的“科技示范户”。政府将其聘为农技站助理,鼓励他在平时多为村民提供技术帮助。为了扩大收入,他还在两年前开起了农家乐。农业科技培训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当地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了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激发了拉祜民众科学生产和脱贫致富的积极性。

五、激励—引导:国家的福利转移和发展主体性的形塑

从社会保障的角度看,福利转移是快速结束南美拉祜民众结构性贫困状态的最有效途径,但限于我国的经济条件,实施大规模的福利转移并不现实,可行的办法只能是通过一定的“输血”式投入,抬高拉祜民众的起始财富水平和资产存量,改善外部条件,以减少其原生性贫困对经济收入的消解程度。

20世纪90年代,南美乡大多数拉祜民众仍然处于一家几代人居住在逼仄、幽暗的简易茅草木掌房,围着一个火塘共同生活的状态。这种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住房建盖容易,但房屋结构不牢固、不耐久,其卫生状况和保暖性较差,冬不御寒,夏难避雨,且人畜同住,一到雨季容易传染各种疾病。

为改善拉祜民众的居住条件,引导其转变生活方式,1998—2000年,当地政府投入扶贫资金296万元,建盖砖瓦房541户,让一些极端贫困的拉祜民众住进了落地瓦房;2010—2011年,又加固改造和拆除重建了445户,但全乡仍有67%的民众住房简陋,达不到抗震的要求;2013—2015年,当地政府全面启动整乡推进安居工程项目,按照依山就势,利于发展,方便生活,搬得出,住得稳,能致富的原则,建设完成1022户具有拉祜特色的抗震民居房(7)抗震民居房以红、黄为主色调,房屋底部拼贴有白、蓝、黄、橙色的彩砖,房顶、栏杆、窗户上专门设计了象征拉祜族的葫芦图腾标志,以此传承拉祜文化、展示拉祜风情和增强拉祜民众的族群认同。此外,当地政府还于2016年启动了拉祜族特色旅游项目,组织拉祜村寨的土木匠建盖了80间木掌楼民宿,让拉祜族的建筑文化得到了较好的保留。这些扶贫开发项目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对保护、传承、展示拉祜民族文化具有重要意义。,每栋造价在7万~15万元不等,村民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自主选择房屋类型。政府向每户村民补助5万元,剩余建房费用主要由政府协调的小额贷款补齐,一次性解决了全乡所有村民的安居问题。其贷款方式有两种:(1)向农村信用社贷款,还款期限最长3年,这期间由政府贴息,村民无须支付利息;(2)向农业银行贷款,还款期限最长20年,前3年由政府贴息,其余年份的本息由村民自行偿还。贷款担保实行“无抵押五户联保”,按时还款的农户会被当地政府评为“信用之家”。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在世界范围内采取小额信贷的扶贫方式进行发展干预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推广,也因此被称为扶贫开发的一次革命。其核心要义是,小额信贷帮助贫困者确立在改变自身命运中的自主地位,成为扶贫和发展的主体[45]。在南美乡,小额信贷建立起村民联户联保的信誉共同体,农户之间相互担保,共同监督,彼此还款。按期还款的硬约束培育了村民的现代性金融意识和行为,“以贷为媒”更是促进了村民之间的交往与合作。在田野调查期间,当地民众纷纷表示,贷款盖了新房之后,日子有奔头了,生产积极性也调动起来了。以前村民都是各过各的生活,茶余饭后闲聊家长里短,现在为了还贷款,经常聚在一起讨论如何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农忙时还主动互帮互助。贷款盖新房不是一种生活负担,而是一种生产激励,发展主体性渐渐萌发。

南美乡在抓好安居房建设的同时,大力推进水、电、路、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乡村组路面硬化率达100%,所有自然村通电率达100%,所有农户家中均使用安全饮用水,建设无害化垃圾处理厂1座,配套垃圾池40个,安装太阳能路灯737盏,村村通地面卫星接收设备660套。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完善,从区域结构上为拉祜民众脱贫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当然,脱贫的主体是贫困人口。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外部“输血”是提高贫困人口自我“造血”功能的有力保障,国家的福利转移可以显著提高拉祜民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但更为重要是如何培育拉祜民众的发展主体性,使其在扶贫开发之中发挥主体作用,以实现脱贫不返贫和可持续发展。

我们乡刚成立的时候非常得穷,大多数群众都不够吃,到处借粮过活,靠政府救济,有不少懒人。20世纪90年代(中期)政府开始扶贫,政府下来工作组和村干部一起挨家挨户地喊他们(农户)下地出工,手把手教他们种地,生活慢慢变好了,温饱算是解决了。后来(注:2009年)政府强调发展产业才能致富,倡导大家种烤烟。我们拉祜人倒是都抽烟,但大规模的种植烤烟谁也没弄过啊,农户都不敢种。政府(干部)只能入村入户发动群众。我作为村干部必须得起带头作用啊,我就鼓励身边的亲戚朋友一起种烤烟,还真赚了一些钱,村里人这才跟着种了起来……技术问题由乡农技站的干部给我们指导培训。前几年,我们在政府的牵头下又创办了合作社种豌豆(注:烤烟与豌豆分为两季,烤烟种完一两个月后种豌豆),村民参加的积极性都挺高,南美、南华两个村80%的村民都主动加入了合作社,现在村民们光种地每年也能有个大几千块的收入(8)访谈对象:南美乡村干部LSC;访谈时间:2019年7月27日。。

贫困治理的二十多年来,南美拉祜族形成了国家支持、政府引导、村民参与的发展路径。随着国家政府的介入和干预,拉祜民众的主体性逐渐培育了起来。LM是南华村新选出来的村干部,2017年他萌生养殖梅花鹿的想法,先后辗转楚雄、昆明、辽源、长春等地进行了2个多月的实地考察,后在政府的扶持下成立了合作社,通过雇工和土地入股的方式带动了61户贫困农户参与养殖。坡脚村是南美乡最为贫困的村落,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村干部和党员号召带领拉祜群众发展茶产业,建立了茶叶产销合作社。此前的产销模式较为固定,民众将采摘好的茶叶按照当年约定的价格卖给合作社,由合作社集中销售;后来,政府帮助拉祜民众开拓了新的销售渠道,将质量更好、价格更高的古茶树茶叶卖给外地茶商。几年之后,坡脚村的茶产业逐渐形成了产销双层体系,即茶农在销售茶叶时,既可以把质量好的茶叶高价卖给外地茶商,又可以将质量较差的茶叶卖给当地合作社,由合作社对接大客户实现兜底。这样的“高”“低”结合、灵活销售在最大限度上保证了茶农的利润。与之相对应的是,茶农的生产模式也由一家人集体粗放式劳作转变为家庭内部间的代际分工,原先的茶叶生产是一家老小齐上阵,而现在情况则是年轻一辈付出更多体力去精心照顾质量高的古茶树,而老一辈的只需简单地照管中、小茶树即可。值得一提的是,以前连自家茶地都疏于管理的拉祜民众,现在有不少还通过承租他人的茶地扩大了生产规模,学会了自主经营。

由于南美乡地处偏僻,拉祜族长期以来与外界联系很少,整个族群社会发展相对滞后,自我发展意识不足,早期的救济式扶贫滋长了一些贫困人口对国家的依赖。部分贫困人口习惯于政府的救助帮扶,形成了“等靠要”的思想,缺乏改变贫困的信心、决心和行动。地方社会对国家力量的依赖性越强,地方民众自主发展的主体性就越弱,因而逐渐产生依附性贫困文化“陷阱”。有鉴于此,南美乡政府结合当地实际,调整贫困治理策略,从督促劳动、教育培训、贷款激励、先进示范的“帮传带”等方面着手培育拉祜民众自主发展的文化主体性。这些举措使拉祜民众在参与扶贫开发中获得收益和激励,形成内源式的发展动力,实现从被动救济“受助者”到自主发展“能动者”的转变。

六、结论与讨论

在结构与文化的研究范式下,贫困既有结构环境的原因,也有群体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原因。在二十多年的贫困治理中,南美乡政府一方面坚持破除制约贫困人口发展的结构性因素,积极推进产业扶贫开发和改善人居环境;另一方面坚持打破束缚贫困人口行动的文化困境,积极引导贫困群体转变有碍发展的文化思维和行为方式,着力培育有利发展的社会文化主体性,走出了中国特色的“结构+文化”的总体性扶贫道路。本研究的结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其一,贫困显然不只是一种社会结构现象,还是一种文化现象。不考虑贫困群体的社会文化主体性,只从物质方面进行简单的帮扶,扶贫效果无法持久。

其二,贫困治理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从物质结构上解决民生问题只是前期的阶段性任务,在此基础上注重培育贫困人口自主发展的文化主体性,使其在脱贫致富中发挥自觉作用,才是贫困治理的长效机制。

其三,本研究认同有关专家所认为的民族地区深度贫困的根源具有文化差异的因素[46],民族地区的扶贫和发展政策需要有社会文化敏感性的结论[47]。但是,民族地区乡村扶贫,在尊重民族文化的基础上,代表国家行使职能的地方政府对贫困群体生产生活方式的适度介入、干预和引导,是培育其社会文化主体性、促使其走向长久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的重要举措。

探讨民族地区社会文化主体性问题必然牵涉人类学和民族学有关本土文化伦理的价值主张,即强调民族地区的文化模式具有特殊的合理性,要尽量保护和保存其原生文化,减少或避免对“他者”进行发展干预。但这是一种比较偏狭的文化伦理观,漠视了某些贫困文化的负面作用。因此,本研究基于符合正义原则的共同富裕愿景,提出在进行发展干预时需要遵循的伦理原则:首先,判断哪些社会文化有碍或有利于当地民众的发展;其次,判断哪些有碍于发展的社会文化能否经过引导、改造和培育,转变为有利于发展的社会文化;最后,将外部干预和内源发展结合起来,支持贫困群体发育既能基于自身文化实践、同时又能与现代发展规律有机衔接的发展方式和文化主体性。

扶贫,归根结底是一个发展问题。贫困治理的目的和意义不仅是要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的水平,更是希望能够调动贫困人口参与发展的积极性,将其培育成富有发展意识和奋斗精神的现代公民,为推动地方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奠定有益的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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