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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内务府三旗秀女若干档案浅析

2021-01-03刘倩倩

兰台内外 2021年34期
关键词:内务府清代

刘倩倩

摘 要:清代“内务府”是清代独有机构,是清朝规模最大的机关,其主要职能是管理皇家事务。内务府三旗包衣旗人服务于宫廷、皇室,组成佐领、内管领,隶属内务府,因而自成系统,独立于外八旗。八旗“选秀女”与内务府“选秀女”在阅选范围、阅选时间、阅选目的和管理机构上是截然不同的。昭槤的《啸亭杂录》中提到“八旗秀女三年一选,择其幽娴贞静者入后宫,及配近支宗室。其余任其自相匹配。后宫使令者,皆系内务府包衣下贱之女”。“后宫使令者”“下贱之女”的概括即内务府“秀女”,其身份远远低于八旗“秀女”,内务府选秀女逐渐称之为“选宫女”。本文通过《清宫内务府奏案》《清宫内务府奏销档》若干档案为基本史料,其中涉及内务府选秀女的记载做浅尝剖析 。

关键词:选秀女;清代;内务府

一、内务府三旗选秀女人数、日期档案梳理

内务府三旗的形成,是满洲皇帝独掌三旗,并在八旗中确立经济、军事、政治绝对优势的产物。同时,保留着满洲早期社会蓄奴制残余。内务府的参选女子来自内务府各佐领、管领的及岁女子(十三岁以上),每年阅看一次,造册送会计司,报府堂汇奏,交宫殿监督领侍等带领引阅。也就是说内务府佐领、管领下的女孩只要年满13至17周岁,就将要面临入宫为奴的“选拔”,若阅选当年错过了登名造册,即第二年、第三年再参加阅选直至逾岁。此项制度从清初延续至清末,两百多年的循环往复,每年都会阅选,那么什么时候阅选?又会有多少人参选呢?档案记载的选秀女数目、日期今日仍可见。

《清宫内务府奏案》“乾隆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查得定例,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女子年至十三岁者具奏引看,除应记之女子记名外,其余女子除名在案,今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本年应行引看之十三岁女子四百七十一名,从前未经引看之十四岁以上二十六歲以下之女子一千六百二十一名,共女子两千九十二名,请照户部奏准,遵旨于次年冬另具奏引看可也,为此谨奏,请旨。”

三旗佐领管领上三旗包衣旗人,是隶属于内务府的,执掌编审人丁、挑取甲兵、选宫女等,由此可知档案中的选秀女阅选范围,即内务府三旗选秀女。再看当年惊人的阅选数量,具奏引看人数高达两千余人次,其中14岁至26岁的女孩占一千六百余人,如此庞大的秀女参加阅选规模是乾隆朝元年的个例?还是历年选秀规模皆如此呢?再看档案如下:

《清宫内务府奏案》“乾隆四年十二月十七日,查得定例,内府三旗佐领管领下十三岁女子五百七十名,十四岁女子五百九十三名,上年未得引看十五岁以上二十七岁以下女子一百三十八名,记名十五岁、十六岁女子四十五名,以上共女子一千三百四十六名于何日引看并在何处预备之处交于宫殿监督领事等,请旨可也,为此谨奏,请旨。”

到了乾隆四年,参加阅选的人数减少了一半之多,究其原因或是前朝末期剩余未选的及岁女子数量积攒的原因,令乾隆元年的参选人数达到峰值,在4年过后的参选人数虽已有减半,但还是超过千人的存在。继续看档案:

《清宫内务府奏案》“乾隆六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查得三旗佐领管领下十三岁女子六百七十七名,上年未得引看十四岁以上二十三岁以下女子一百六名,记名十四岁女子三百八十一名,十五岁女子一名,以上共女子一千一百六十五名于何日引看并在何处预备之处交于宫殿监督领事等,请旨可也,为此谨奏,请旨。”

以上档案提及当年参选人数皆过千人,如此大规模的选拔足以见得乾隆朝初期国力强盛、人口繁茂和内务府三旗选秀女制度的实施态度。直到乾隆八年的档案记载中,阅选人数才略有下滑,档案记载:

《清宫内务府奏销档》乾隆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奏请挑选秀女日期片》

译文部分:二十四日。奏。总管内务府谨奏:“为请旨事。查三旗佐领管领之十三岁女孩五百七十七,往年延误未看,十四岁以上二十四岁以下女孩九十九,姓名敕书,十四岁女孩八十一,以上女孩总计七百五十七,交付总兵官,何时何地验看,为此谨奏。请旨。”交付奏事御前二等侍卫等送。奉旨:“正月初三初四不戒日准备”会计司笔帖式送。

到了乾隆八年,内务府参选秀女的人数仍能达到七百余人,以13岁女孩占大比重,其次是往年延误未看的人数有百余人,如此推算贯穿整个清代的选秀女制度,是多么庞大的存在。试想家中若有女孩及岁参选,从出生报备、到登记造册、再到送去参选,一系列的程序不能不说对每一个内务府三旗佐领、管领下有女孩的家庭来说,都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参加选秀女人数如此之多,那么阅选日期会安排在每年的什么时间、又由谁来裁决呢?上面档案记载的阅选时间,是在年终岁末报送,正月初三初四左右的不戒日由皇帝阅选。据《清宫内务府奏案》乾隆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奏为内府佐领管领下女子于次年冬令具奏引看事。报送月份在年末,引看在次年冬,过了十二月份即为次年,立春前仍为冬,引看日期可见也是年初。据《宫女谈往录》记载,冬天参加秀女阅选,再入宫学习规矩,等到过完年,春暖花开,就可以分配到各宫院当差了。

二、关于“具奏引看”的档案解读

八旗秀女充盈后宫,或为嫔妃,或为皇子皇孙及宗室栓婚,由皇帝阅选可以理解,可是这内务府秀女入宫充作使役,不许粉黛、不许魅惑皇帝,虽服务主子不能“歪瓜裂枣”,但“奏为内府佐领管领下女子于次年冬令具奏引看”。宫内成百上千的宫女竟也需要皇帝择日选留,又是何故呢?

秀女进宫,乾隆三十三年定“日后再挑女子时,分三旗,各按照佐领管领的次序,六个人为一排阅选”。到了嘉庆十八年则为“内务府三旗挑选女子时,按照其父官职的轶品而排列,兵丁之女则按照各项钱粮依次排列,仍分三旗”。但是不按照佐领、管领的次序了,顺序如何变化最终都会迎来皇帝亲自阅选。在《清史稿》的后妃传叙论中有文“诸宫中皆有宫女子与使令,每三年选八旗秀女,由户部主之,每一岁选内务府秀女,由内务府主之,秀女入宫嫔妃、贵人唯上命选,宫女子与贵人以上需选世家女,贵人以下,但选拜唐阿女,宫女子侍上,自常在、答应,渐至妃嫔”。此资料显示,无论是八旗秀女还是内务府秀女入后宫都有机会承“君主恩眷”升为嫔妃。也就是说内务府三旗秀女入宫等级虽低,有的选入内廷供使役,但其中也有升迁的机会可以充实后宫,如“承恩眷”者,这就不难理解皇帝为什么都要亲自阅选了。

孝懿仁皇后佟佳氏的祭文中有“志在进贤、荇参差而必采”的字眼,得知孝懿仁皇后在掌管六宫时,会在宫女中挑选贤良、优秀的女子成为康熙的妃嫔。先不说这位皇后的气度,就说在如此庞大的内务府选秀队伍中,选拔物色出贤良女子也是个大工程,但在这位孝懿仁皇后的帮助下陆续出现了入选的内务府秀女升迁至宫中主位的案例。

清代第一位出身内管领之家、后得封妃位的后‘是:康熙良妃,卫氏。子一,允禩。内管领阿布鼐女。据《清代十三朝宫闱秘史》中介绍良妃称“美艳冠一宫,宠幸无比,而且体有异香,洗之不去,即使唾液亦含芬芳气”。如此传说是否属实不能一概而论,但可以说明,良妃的确是一位美貌出众的女子,因此得知貌美是使令女子晋升嫔妃的一个要素。

另有定妃,万琉哈氏,事圣祖为嫔。郎中托尔必女。世宗尊为皇考定妃,就养其子履亲王允裪邸。高宗朝,岁时伏腊,辄迎入宫中上寿,然未进尊封,薨年九十七。据《雍正朝汉文谕旨汇编》所载,她是与孝恭仁皇后乌雅氏同日参加内务府选秀女进宫的。如此说来还有贵为皇后的乌雅氏,记载也是秀女出身,而且是内务府秀女,后来她生下的儿子即是清世宗雍正帝。那么,宫女可选为妃嫔的记载在康熙朝不但有了明确记载,还有着耐人寻味的经历和传说。

曾经影视作品中红极一时的乾隆孝仪纯皇后,魏佳氏,内管领清泰女。事高宗,为贵人,封令嫔,累进令贵妃。二十五年十月丁丑,仁宗生。三十年进令皇贵妃。四十年,正月丁丑,薨,年四十九。谥曰令懿皇贵妃。葬胜水峪,六十年,仁宗立为皇太子,命册赠孝仪皇后……后家魏氏,本汉军,抬入满洲旗,改魏佳氏。内务府秀女出身的魏佳氏,生前已位及皇贵妃,虽死后追封为皇后,但她诞下皇子继承大统,家族得以抬旗的荣宠,也都体现在她一个曾经的内务府秀女的个人能量上。

嘉庆华妃,侯佳氏,事仁宗潜邸。嘉庆初,封莹嫔,改进封。其史料记载并不多,但能出现在后妃史料记载中,哪怕寥寥数字,也足够留名于后世了。

入选宫女能被皇帝临幸,的确是宫女的又一条出路,是一朝飞上枝头的人生、甚至是家族的机遇,但以上记载的妃嫔相信只是其中“功成名就”的个案,在每年众多的秀女参选者中,可谓凤毛麟角了。

内务府参选秀女有的在宫中服役,有的充实后宫,还有部分被用作赏赐给了出去。《清宫内务府奏销档》乾隆二十一年,“初六日,奏,奴才傅恒谨奏,为奏闻事,遵旨,巴朗给蒙古博尔伦赏赐嫁娶的包衣三旗佐领下女子,披甲奇克登之女21岁,嫁给六十一;半俸披甲八十四之女19岁,嫁给鄂布根;千佐领护军富力敏之女17岁,嫁给蒙古……”

档案中记载披甲、半披甲、千佐领护军之女,均被赏赐出去,其年岁已超出十三岁秀女参选年龄,既然能被皇帝钦点,可见已经参加过秀女阅选并记名。

清代的“披甲人”,战时要上战场杀敌,闲时以捕猎为生,一般都在边境地区,身份地位远低于旗人,清政府为安慰镇守边境的披甲人,偶尔会将一些犯罪之人赐披甲人为奴,略有重视之余既是将出身披甲人家的女孩当作赏赐嫁了出去。秀女的命运千差万别,可能是光宗耀祖的皇帝后妃,也可能被当作赏赐嫁给披甲人的,都在掌权者“具奏引看”后的一语之间。

三、秀女私相聘嫁档的比对

《雍正朱批奏折》“雍正七年十一月,据李斌佐领下校尉王顶柱出首称:我父王国英在时,选女后,将已挨名之女二妞妞,于康熙五十九年许配民人程永禄为妻子。我父亡故后,我又于选女后,将已挨名之女三妞妞,于本年四月許配正红旗鄂里三佐领下甲兵赫楞额为妻。我因不知例,误许配,今惧罪,出首等语……据迈图供曰:因不知旗人不准娶包衣佐领下女子之例,令我子纳王顶柱之妹为妻事实等语。窃查,例定,凡将女谕行许人者,若过五年,停拆散夫妻等语,故二妞妞免与程永禄分离。娶三妞妞既未过五年,照例令三妞妞与赫楞额离散,给庄额丁为妻。校尉王顶柱既系出首,免罪。娶三妞妞之甲兵迈图,照例鞭百等因具奏。面奉谕旨:拆散赫楞额夫妻之处,著宽免,余依议。钦此。”已挨名的二妞、三妞可见已经参加过秀女的初次阅选,一般是没有等到复选结果,而私自嫁人了,文中许配的“民人”在清代社会中一般指的是没有旗籍的汉人,这位出首者王顶柱又将其许配给正红旗鄂里三佐领下甲兵为妻,并解释自己与其父因不知例,误将家中参选过的秀女私自许配,现知罪,所谓不知例,指的是“旗人不准娶包衣佐领下女子之例”他才选择了出首。据《大清会典》中康熙八年,关于包衣佐领下女子的婚嫁规定还有记载“其辛者库人之女,有聘嫁旗下民人者,不论年份远近,概行断回;嫁女之人照例鞭责。该管拨什库,免议”。另外根据《钦定大清会典则例》的阐述:“管领即辛者库,内管领即辛者库。”这么看二妞、三妞都属于违例聘嫁,处理结果系出首者,免罪,二妞婚姻已过五年,免分离,可娶三妞妞者,照例鞭百,最可怜的还是被嫁出的女孩,特别是三妞妞,照例夫妻离散,再许配他人。

《清宫内务府奏案》乾隆七年三月初七日,奏为原任守备魏琨之女七姐私聘一案,奉旨着从宽,免其离异事。“守备魏琨之女七姐十九岁,缘于雍正十三年,魏琨之女七姐年十三岁,照例造报会计司,乾隆元年未曾挑选女子迨至二年二月间,……魏琨之子魏承铠来禀,我父魏琨在任所病故,我姐姐七姐系我父在日,于乾隆五年十一月间聘与正白旗尚琳佐领下现任陕西兰州所属渭源县知县郑鼎勋之子,闲散人郑廷瑜为妻等语……查定例内开凡将女子偷嫁与人若五年之内,将聘嫁女子拆离,嫁女之人鞭一百,若过五年,免其夫妇拆离,嫁女之人亦鞭一百……但女子偷聘未过五年,应照例与伊夫郑廷瑜离异……”文中提及“照例造报会计司”,更加明确档案记载的是内务府选秀女私相聘嫁案,因为如前文所述,只有内务府选秀女才归会计司掌管,如果是外八旗选秀女,应呈报户部。原档案叙述曲折,但最终的处理结果仍与前朝雍正时期一样,同样的夫妇婚姻未满五年需拆离,还有这多年不变的定例“鞭一百”。这种至平头百姓的情感于不顾、条例制衡一切的统治手段,让人不免生出人鼠之叹。

四、小结

内务府秀女的选拔范围在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化。乾隆二十五年加入了新成分“回子佐领下女子”,到了乾隆四十三年加入了“番子佐领下女子”,嘉庆十二年规定“皇后嫔妃之姊妹、亲兄弟亲姊妹之女,一并备选。另为一班,不拘年岁,作为各本旗带领”。内务府选秀女贯穿清代统治期间两百余年,繁盛时待阅选秀女达千余人,虽嘉庆朝后期明显走向没落,到了宣统溥仪便无实质意义上的阅选秀女了,虽说有过以选秀女的名义立后立妃,但那也是封建残余中的回光返照了,清代的选秀女,无论对清代宫廷、旗人社会等,都有一定影响。清统治者,凭借所谓“天子”至高无上的权利,制衡封建社会不只是女子的而是所有民众的命运。

参考文献:

[1]《啸亭杂录》昭槤卷十中华书局1997年

[2]《清宫内务府奏销档》故宫出版社出版,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

[3]《清宫内务府奏案》故宫出版社,中国历史第一档案馆、故宫博物院合编

[4]《国朝官史》北京古籍出版社2001年,卷三

[5]《清史稿校注》卷二百二十一列传一后妃

[6]《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黄山书社

[7]《大清会典》康熙朝凤凰出版社

[8]许 妍.清代“选秀女”制度研究[D].中央民族大学,2009

[9]朱 曦.《雍正朝内阁六科史书·吏科》中官员请假制度执行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2007

[10]冉 琰.清前期宫廷绘画机构及画家[D].中央民族大学,2006

(作者单位:吉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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