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1-01-03毕鉴琨
毕鉴琨
(吉林财经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一、引言
保险作为社会的稳定器和助推器,为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力的经济保障。保险以其独特的方式给社会保障、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升社会的公共风险治理能力。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保险行业飞速发展,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就。然而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到来,我国经济面临转型的问题,这就导致了我国保险行业受到了挑战,发展的速度也有所放缓,整个行业也面临着转型的事实。一方面,伴随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逐渐形成,我国经济不断受到外部冲击,国外的金融危机、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和国际汇率的波动对我国经济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给我国的保险业增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增加了跨国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提升整个行业的发展风险。另一方面,我国经济从之前追求的高速发展到寻求高质量发展,这也对保险业提出了新要求,保险业需要改革升级,在保证市场规模的同时更要注重行业的发展质量,所以保险业转型迫在眉睫。
互联网保险虽有种种优势,但由于它出现时间较短,行业还处于发展阶段,相关的监管措施不太完善,所以准确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成为监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二、我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现状
1.消费者观念与行为发生深刻变化
现如今,年轻用户已逐渐成为消费的主力军,用户行为与过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过去,许多人都不会去选择购买保险,保险意识比较淡薄。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保险需要每年缴纳保费,而许多人由于资金不足,无法持续购买保险;另一方面,人们普遍认为自己在未来不会发生意外,购买保险也不会发生实际的用途,所以不愿意花费钱财来购买保险。这两点就造成了过去的消费者不愿购买保险的情况。
大多数年轻的80后90后都愿意去都购买保险来在某一方面为自己的未来提供保障。他们的保险观念更强,大多数年轻群体都有过为自己或者父母购买保险的经历,对于保险的保障功能和理赔过程更熟悉,所以更愿意去购买保险[1]。而且他们对互联网更熟知,更容易明白如何在网上进行购买保险、缴纳保费等的流程。所以现阶段年轻一代是购买互联网保险的主流群体。
传统的保险营销通常是由保险代理人进行线下营销,但他们对于保险产品的了解与专业水平差别较大,所以在向客户推销保险时经常会出现讲解不全面的情况,从而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这就会进一步加深客户对保险产品和保险行业的不信任感。而运用互联网平台进行投保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消费者在网上就可以全面了解产品的细节条款,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服务与解答,大大提升了用户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信任感。
2.保险业务更加便捷
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工作效率明显比传统保险业务的工作效率更高。互联网保险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来销售保险,可以精准定位客户群体,减少人工操作提升保险公司的工作效率。传统保险业务从销售到保单生效平均需要13.89天,而用网络销售保险则把速度提升至3小时之内,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投保行为,可见互联网保险业务十分便捷。这种行为的高效完成可以降低客户选择别家公司投保或者不投保的可能性,挺高了成功投保的保单数量。不仅投保环节十分快捷,审核和理赔环节也十分迅速。用户仅需要将必要的资料传到网上并按步骤进行操作,就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理赔方案。与传统保险理赔慢、服务差产生鲜明对比。
3.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进入瓶颈期
在受到经济新常态的影响下,我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影响。根据银保监会数据的统计,2018年我国互联网保费收入为1889亿元,与上一年相比略有上升,但与2016年2299亿元差距较大,这反映出互联网保险的发展已出现疲软态势。2018年的渗透率为5%,而全球平均深度为6.1%,表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与发达国家有较大的差距。也说明了我国保险市场虽然规模大但是发展不强,有较大的上升空间。
通过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近几年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该行业在2017年以前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但在2017年以后,由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互联网保险行业受到不利影响,呈现出保费规模和渗透率下降的趋势,行业发展步入瓶颈期。这证明现有的发展模式已经不适合当前的市场需求。所以该行业需要靠提升自身产品、服务质量来推进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
三、互联网保险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1.产品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
与传统保险的面对面营销不同,互联网保险是通过网络进行线上营销,所以这就要求保险的条款必须通俗易懂,保险的品种必须相对比较简单。传统的保险营销是由保险代理人对客户进行详细讲解,通过讲解之后即使是条款比较复杂也会让客户对产品有更深层次的理解。但如果通过网络销售一个相对复杂的保险产品,那么客户很有可能不愿意花时间自己了解这个产品,从而放弃投保。所以互联网保险产品种类相对单一,主要是销售车险、理财类保险或寿险为主的产品,而一些针对用户定制的创新型的保险品种销售比较少。由于我国互联网保险尚处于发展阶段,承保技术与流程不成熟,所以保险公司在网上的销售条款简单、责任明确、期限短、价格便宜的险种,这导致了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这种现象的存在表明有很多方面的风险没有被覆盖到。虽然互联网保险市场有巨大的消费能力,但目前现有的保险产品不能满足这种消费需求,显然不利于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
2.互联网保险存在诚信问题
互联网保险在投保时都是在网页中进行操作的,投保人需履行的如实告知义务较少。但个别险种如互联网健康险或寿险中,通常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投保人将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如实告知,这样才能根据情况判断其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进行投保。但由于全部流程都是在网上操作,保险人无法得知被保险人的真实情况所以容易造成诚信问题。如果因为投保人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一旦发生事故投保人进行索赔,就可能给保险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也会存在诚信问题[2]。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根据要求提供索赔材料在网上进行提交审核,但这种简单的操作流程给保险公司埋下了隐患。没有保险公司实际出险,投保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无法保证。他们可能会运用各种技术软件对原有的资料和图片进行修改来达到获取赔偿金的目的,给工作人员加大了资料审核的难度。不仅是投保人的诚信可能存在问题,保险人也存在诚信问题。一些诸如《投保须知》等重要内容仅出现在链接中,而没有在醒目位置着重说明,或者说明不够清晰和充分。这会给投保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也是互联网保险存在诚信问题的表现之一。
3.法律法规不健全
法律法规的颁布一直都存在滞后性,而互联网保险是我国新兴起的一种行业且发展迅速,所以相关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目前现存的有关互联网保险的法律法规、政策建议大多是对大体框架和市场主体进行约束,但关于一些交易行为等细则的制定还是有欠缺的。例如电子签名真伪问题,电子合同成立的时间等问题都需要法律进行相关的规定。并且由于互联网更新换代比较快,规章制度的时效性就尤为重要。有关部门应该及时制定法律满足行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挑战,同时对于已经出台规定的相关政策也需要及时进行更新,才能更好地适应行业发展。而规章制度的不完善,会使得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利益都无法得到保障,加剧了整个行业法律风险,不利于互联网保险持续发展。且现阶段的法律规章属于约束能力较低的级别,远不如传统保险的相关法律,所以就会增加因为法律不完善而导致消费者不选择网络保险的现象,也对整个行业产生不良影响。
4.信息安全与支付安全问题频发
自从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互联网技术的应用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改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与传统行业进行结合,使原有行业焕发出新的光彩。保险行业也是如此,互联网保险依托大数据的优势,向客户进行精准营销,提升办理业务的效率。但保险公司对互联网领域并不十分擅长,仅仅是将互联网保险作为整个公司的形象工程,并没有对它彻底规划,而将信息维护、人员管理等工作外包出去使得互联网保险存在巨大的系统性风险。如果有内部人员或者网络黑客将他人隐私擅自泄露,给客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会大大降低民众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的评价。不仅信息可能会出现被泄露的情况,在支付保费时也可能会出现安全问题。选择在网上投保的用户一般都会选择电子支付的方式,但是如果用户操作不当,误将自己的账号密码提供给黑客会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这种行为即危害社会公众的支付安全,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在线金融的发展。
5.专业人才比较匮乏
我国的传统保险行业入职门槛低,对从业人员专业水平要求不高,更加注重沟通推销的能力,所以就造成了保险从业者数量众多而质量不高的情况。很多保险从业者在之前都是从事其他职业的,普遍专业程度不高。许多公司只注重完成保单的数量与金额,不注重对员工其他能力的培养,导致保险公司缺乏专业人才。互联网的发展给传统保险提了新的要求,互联网保险行业需要更有能力的从业者,他们不仅要了解保险专业知识,还应对网络技术、法律规定、销售技巧有所掌握,这是由保险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特点所决定的。但是这种综合型人才很难从现有的保险公司中找出,因为这并不是他们培养人才的主要方向,且自己培养还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而互联网人才也是供不应求,所以互联网保险行业想获得自己需要的人才任重道远。
四、发展互联网保险的政策建议
1.将产品研发与创新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互联网保险公司可以将新型技术如大数据等不断与传统保险产品进行深度融合,将产品细则进行优化与创新,设计出适合在互联网进行销售的产品。虽然现在已经有一些保险公司选择用互联网技术来促进行业的发展,但目前在实际领域中运用最多的还是集中在客户信息识别和信息安全方面,而没有用技术去创新产品本身,这就会导致互联网保险产品结构单一种类较少。所以建议互联网保险企业应加大创新投入,继续加强研发力度。考虑到保险公司对于网络技术的研发能力有限,例如现在比较热的区块链技术还没有与保险产品有机结合,可以考虑与互联网技术企业进行合作,通过联合发展的方式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创新发展。同时也可以与高等院校或实验室建立合作关系,通过给予资金支持的方式联合开发保险产品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运用技术手段规避诚信问题
互联网保险与传统保险的最大区别就在各种信息技术的运用上,不仅将办公地点转移到线上,还利用自身优势对大数据进行收集、整理以及运用于服务企业自身发展。其实这些新技术可以运用于规避不诚信风险,比如,运用大数据对客户的资信水平进行评级,把握客户质量。保险公司可以结合社会征信的信息,辨别客户是否为诚信客户,或者可以对比较诚信的客户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鼓励客户继续诚信。使用指纹识别,指纹识别等生物识别方式来确定投保人的身份。这项技术被普遍用于电子支付等领域,也可以将其应用于投保过程中,确定人员身份,降低道德风险。也可以利用远程视频对投保人在投保后进行审查,督促被保险人履行义务。互联网保险公司可以对被保险人进行定期网络视频回访,一旦发现有任何不履行义务的情况就可以及时制止,为公司挽回不必要的损失。这样既可以减少员工去实地踏查的交通成本,节省人力资源,也可以提高踏查效率。
3.完善法律法规建设
互联网保险作为新型互联网行业与传统保险行业的结合,为我国的保险产业提供了充足的发展动力,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问题与挑战。当前市面的互联网保险行业呈现出鱼龙混杂的状态,保险公司偶尔会出现泄露客户信息的安全问题,扩大了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市场风险,降低客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我国目前已出台的相关法律数量比较少,且约束效力较低,就导致了目前的法律体系不能完全满足对互联网保险行业监管的需要,所以需要监管部门加以完善。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可以对现行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与补充,完善已有的法律漏洞并能节约立法成本。另一方面,由于行业发展所产生的新问题尚未纳入已有的法律之中,所以就需要起草新的法规对此加以约束。建立完善的行业法律法规不仅保护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也会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4.加强相关配套措施,加强网络安全维护
首先,网络安全问题对于互联网保险行业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网络出现问题,那么势必会对保险人与被保险人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可以有效解决的网络安全问题。政府和相关监管部门可以出台适当的政策来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加大对网络安全技术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网络技术的创新,包括客户信息的采集与管理、防火墙制度、电子认证等核心问题,使保险公司形成独立自主的安全体系。这样可以减少由于雇佣其他公司或个人而导致内部信息泄露的情况。除了要防止公司过度依赖外部体系,也要督促公司加强内部管理。互联网保险公司要制定严格的风险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授权和分权的操作管理,防范公司出现员工道德风险;可以经常对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让他们明白保护客户隐私和公司机密的重要性。
5.注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互联网保险依托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起来,这首先就要求从业者必须具备良好的网络知识与技能,可以熟练的进行操作和简单维护[3]。其次也要求从业者要有保险相关的知识储备,这样才能在客户进行询问时给予准确的解答,体现员工的专业性。在现阶段,保险公司的员工很少有符合这两点要求的人员,所以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对选择一些互联网基础较好的员工进行培养。可以通过聘请专业互联网从业者作为老师来定期培训员工运用互联网技术的能力,提高保险销售人员的网络素养来培育公司的复合型人才。也可以专门花费一笔资金扩大员工的招聘范围,寻找企业所需的人才。还可以与高校签订协议,企业给高校资金支持,由高校每年培养一部分既有保险知识又有网络技术的大学生,输送到企业当中,为互联网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新鲜血液。企业拥有的复合型人才越多,企业的竞争力也就越强,最后才能促进整个互联网保险行业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