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成因及对策
2021-01-03陈孝麒杨洪涛
陈孝麒 杨洪涛
(西南林业大学会计学院,云南 昆明 650224)
一、引言
自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经济飞速增长,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是伴随着供给侧改革,我国经济由追求速度逐渐过渡到追求质量的上升。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过程中,部分企业出现产能过剩的问题,且高杠杆的风险日益显现,一些企业违约风险增加,造成不良资产整体存量不断扩大。在疫情的冲击下,各行业贸易被迫停滞,创新型企业、小微企业等濒临破产边缘,致使不良贷款总额与不良贷款率不断增加。商业银行作为整个金融系统的核心与纽带,其不良资产的存量和比率不仅仅影响着金融业资金的融通流动与有效性,更关乎经济的稳定性,乃至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安定。银行业不良资产的问题是全世界商业银行存在的共性问题,也是急需解决的潜在风险,因此在我国也不容忽视。
二、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概念及划分
1995年,在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下,对银行实施商业化改革;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政策,使得资金与资源不断交互融通,进而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是在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商业银行大量涌现,快速增长。由于资本的不断流动,各行各业自主经营的兴起,不良资产也集中爆发。放眼世界,经济全球化使得各个国家的金融链条相互交汇,相互牵制,由于不良资产导致的全球次贷危机、资产泡沫、经济大萧条等也是不可避免的,而这些金融危机的出现又会反过来导致不良资产的进一步增加,如此恶性循环。我国累积的不良资产并没有得到良好解决,因此我们需要了解不良资产的本质,能够将其精确划分,才能够更好地解决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激增的问题,从而降低金融风险,维持金融业的稳定。
不良资产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不仅包括银行业的不良资产,也包括非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它贯穿于整个经济体系中。
我国对于不良资产的分类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在1998年以前,根据财政部颁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将贷款分成了四类,分别是:正常、逾期、呆滞和呆帐贷款。而后三类被划分为不良贷款,也就是所谓的“一逾两呆”。但是这种分类方法实质上是一种针对贷款期限而进行的事后监督管理,没有考虑到不良资产的本质,并且此种分类只考虑了时间对于还款数额的影响,没有考虑到企业自身的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等,对于信贷的质量划分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不能很好地进行预测。二是在1998年以后,我国商业银行按照国际标准开始调整,逐渐与国际接轨,在2004年正式实施了贷款五级分类的标准,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其中后三类为不良贷款。五级分类法更能及时准确地反映贷款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更真实地反映贷款人的信用与质量,充分围绕着贷款人的偿还能力展开分析,是一种对于贷款的事前划分,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有效地预测不良资产的未来存量,为其收回和处置打好基础,降低金融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及对策
我国金融行业较为复杂,不良资产的形成不仅仅是由于银行或企业所造成的,更是和非银行业,乃至整个社会环境、政府、法律等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因此从外部和内部两个部分,分析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1.外部原因
企业经营环境较差。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激增,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受到世界金融危机,东南亚经济危机等冲击,使得经济复苏具有较长的周期性,整体大环境不容乐观。并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策的带领下,我国企业前期自主经营效果较好,但是现阶段已经进入经济饱和的拐点,利润空间被压缩,同行业竞争较大,使得一些中小微企业面临破产,无法偿还贷款。同时,自2020年以来,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贸易等被迫中止,酒店餐饮业、旅游业、批发零售业等经济活动受到了极大限制,企业无法从市场获得足够的现金流支持,长期赤字下,借款无法归还,使得银行不良贷款持续上升。因此,国家要在市场自发调整的同时,加强宏观调控,对经济结构进行合理的调整,引导企业走出困境,改善整体经济大环境,使其能够向平稳健康的方向发展,为后续各行业复苏提供基础。
信用环境建设不完备。我国的信贷查询主要是利用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其中包括了企业信用数据库和个人信用数据库两方面,现阶段已经可以进行全国联网查询。尽管近些年来,征信系统不断扩大库存,但是征信数据覆盖率仍然较低,且征信采集的内容,范围等都有待完善,整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并不健全。而在其他征信机构涌入后,国家并没有制定统一的信用评分模型与标准,长此以往,信用环境会逐渐紊乱,社会信用意识淡泊,并且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有效惩戒,个人和企业的信用都无法保障,进而加速不良资产的形成。我国需要加强信用意识的普及,加快信息的采集,扩大征信采集的范围,并且做到信用数据库与各方联网,能够搜集更多的基础数据,使得内容丰富,能为银行贷款提供有效参考。同时,可以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形成点对点的实时监督,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入手,判断贷款的走向,尽量减少不良贷款的形成,并能及时对后期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对于非银行机构的网络贷款平台和其他小额贷款企业加以约束,进行管控,避免其违法放贷,或不对借款人经过有效评估就随意放贷,扰乱市场秩序。
法律法规不健全。我国金融业的法律法规虽然一直在不断的完善中,但是更多的是关于企业的证券法规、合同法、公司法等,对于企业信贷方面的法律条文却有所缺失。由于我国并没有贷款法,相关贷款的案件往往是以其他法规和法院的判决为准,这就导致了对于不良资产的监督管理,往往是一种事后的行为,并不能提前预防不良资产的形成。并且使得商业银行在处理许多信贷业务时,没有相关准则可以参考,且国家下发的一些行业政策与基本法律法规相矛盾,这就让许多企业有机可乘,钻法律漏洞,利用灰色地带进行银行贷款,从而导致了大量银行贷款无法收回。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加强信贷法律的完善工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具体放贷情况,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且各项法规与政策应相互印证、互为补充,避免出现相悖的情况,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参考依据,保证债权人的利益,避免由于法律缺失造成的不良贷款率提高的情况。形成有效的金融监管,避免事后审理的滞后性带来的缺陷,将不良贷款维持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2.内部原因
商业银行自身贷款管理制度不健全。我国商业银行放贷量与信贷人员的工资提成息息相关,在“互联网+”的社会中,大量网络贷款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更低利息的给予,使得银行业同业竞争较大。因此,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提高自身劳动报酬,许多银行信贷人员没有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现金流量、经营状况等信息进行审查,没有考虑到无法偿还的结果,以及银行自身的拨备覆盖率等,只关注了贷款的额度,从而导致银行累积了大量的不良贷款,甚至从贷款发放开始就注定无法收回。银行没有健全的贷款准则,工作人员的放贷也没有经过合理严格的监督,相关奖惩制度也不明确,进而使得商业银行在处置大量不良资产的同时,并没有有效地减少整体体量。并且,我国商业银行多与所在地政府息息相关,地方政府对于城区的开发利用、建造等大多需要银行的支持,所以银行的存贷款业务经常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扰。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健全自身管理体制,加强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养,提高金融人员的素质与专业性。制定的奖惩制度不应该仅关注于放贷量,还应该与贷款收回率和期限等相关。同时,银行应该独立自主经营,摆脱地方政府或其他机构对其的控制与影响,也要避免借新还旧的状况,学会对贷款人进行有效的后续跟踪。
企业经营管理不善。企业追求自身利益的高速发展,但是忽略了经济平稳性的重要性。许多企业过度依赖于银行借款,自有资金短缺严重,为了维持经营,很有可能出现贷款到期后,借新还旧的情况,但是由于自身创造利润的能力较弱,贷款逐渐累积,无法偿还。并且,很多企业会通过合营兼并、收购等方式,篡改合并报表,推脱还贷责任,致使商业银行的贷款被逐年搁置,最后变成不良资产。企业在最初创立和发展时应该充分考虑到未来市场的发展前景,以及自身资金的充足性、稳定性。在大中型企业准入市场前,政府部门也应该做好尽职调查的工作,关注资产负债率等财务信息。在企业进行兼并、上市等过程中,更多关注其财务报表的真实性,避免其逃避贷款责任。企业自身要强化财务制度管理,深入基础部门,了解库存、需求等,避免因为过度积压存货等导致的大量贷款,减少盲目投资造成的损失,从根本上抑制不良资产的产生。对于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要加强监督,通过合理的方式进行处置,避免造成资源的二次流失。
四、我国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及特点
自2004年起,我国对于不良资产的价值评估研究开始逐渐深入。尽管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研究起步较晚,起点较低,但还是有许多专家学者为此作出了巨大的贡献。由于我国在经济结构上具有自己的独特性,因此不能将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直接套用在实际的评估案例中。现阶段,不良资产价值的评估,主要有四种方法,即交易案例比较法、现金流偿债法、专家打分法和假设清算法,四种方法各有其特点与不足。
1.交易案例比较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通过获得债权的基本情况,确定各种影响因素与权数,再寻找相似的公开处置案例,相互比较,通过对各个因素系数的定量修正,得到不良资产的市场价值。但是由于我国市场上公开的不良资产处置案例较少,各案例之间的差异较大,所以参考性并不强,而在实务工作中,强行用此方法进行评估,得到的价值与实际价值就会产生较大的偏差。
2.现金流偿债法
现金流偿债法是通过获得企业近年来的财务数据,考虑到整体行业、产品、发展前景等因素,对公司未来一定年限内的现金流量和经营成本进行合理的分析和预测,然后按照一定的比例,推测可以变现的金额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仍在运营的公司,对于即将破产清算的企业无法运用,有一定的局限性,并且也没有考虑到非财务因素对偿债企业的影响。
3.专家打分法
专家打分法是询问收集相当多数量的此领域的权威专家的意见,将其打分用数学方法归类计算,并经过多轮调整,分析债务资产价值的可实现程度的方法。这种方法需要找到一定数量的业界权威对案例进行打分,首先专家数量上就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同时找到相当数量的专家就是一定的难题,且操作起来较为困难;其次,专家打分法是基于专家个人的判断给定系数,过于主观,且在计算时,由于数学方法的原因,可能会舍弃掉部分有参考价值的专家的意见。
4.假设清算法
假设清算法是以企业的组织和清算为前提,根据实际情况和财务报表,将无效资产与无效负债剔除,并考虑优先受偿和优先扣除项目的问题,进而分析不良资产的剩余价值。假设清算法是以企业破产清算为前提的,但是实际中企业并未破产,所以计算出来的额度就会与现实情况存在一定的差距。并且,此种方法虽然考虑到了债务企业本身的财务因素,但是缺乏对非财务因素,如还款意愿、信用意识、行业发展前景的考量,这些非财务因素对于债务人是否能按期还款也十分重要。
五、不良资产的处置现状与展望
2016年以来,资产质量问题不断暴露,不良市场出现井喷,在不良资产与不良贷款率长期居高不下,双双攀升的情况下,银行业不得不面临巨大的威胁与挑战。
现阶段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划分为终极处置和阶段性处置。终极处置主要是对不良资产进行打包出售,利用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标拍卖,竞价转让;阶段性处置则包括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投资基金等。不良资产的一般清收的实践步骤首先是常规催收,如果未按照约定期限或延期后仍未归还,则进行庭外谈判,最后会使用强制追偿的方式,不过效果并不良好。但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未来不良资产更倾向于非强制回收的方式。
在我国,随着市场参与主体的不断增加,由最初的四大AMC公司,发展到几十家的地方省市资产管理公司,几百家特殊资产互联网平台,标志着我国处理不良贷款的能力又上升一步,但是由于不良资产的基数过大,累计速度过快,我们还需积极寻求更广阔的平台。在“互联网+”的时代,我们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清收系统,减少工作量的同时,拓宽空间交互,提高效率,通过建立特有的资产生态圈,对不良贷款进行预警,减少不良贷款的产生。同时,我们可以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对外搭建平台,拓宽经营辐射的范围,与其他平台相连接,使信息能够更加安全、快速地传递,寻找到合适的交易对象,更精确地发现、定价与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