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下有关校外教育培训治理的思考
2021-01-03西藏民族大学教育学院付蔷
西藏民族大学教育学院 付蔷
一、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工作的发展
校外培训机构指在学校教育以外,以提高技能能力、培养兴趣爱好或辅导学业为目的的盈利性非学历文化教育培训活动。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最初起着促进中小学生学业水平的进步和发展学生素质教育的积极作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的思想被广大家长认可,越来越多的家长开始在教育培训上为孩子投资,提升孩子文化素养、推进学生自我实现,尤其是学科教育方面的校外教育辅导,备受家长们的青睐。
近十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系列文件管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2018年2月22日《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中严格要求校外培训机构需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纠正以“应试考试”为导向的不良教学行为,严格规范中小学教师教学行为[1]。同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对培训机构的开办标准、师资能力、培训行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范[2]。2019年7月12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意见》,为促进中小学生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的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活动[3]。2020年1月16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4]。同年10月,《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中,明确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发展,开展集中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5]。202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再次强调减轻中小学生作业负担,并严格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6]。从严审批教育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和强化常态运营监管。国家对减轻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培训负担的态度显而易见,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纷纷面临转型、裁员。在如今的“双减”政策下,校外教育培训的治理刻不容缓,其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隐患。校外教育培训真的会彻底成为过去式吗?今后学校教育能够从这次校外教育培训整治中承续什么?以下就这些问题谈谈笔者的认识。
二、校外教育培训治理存在的问题隐患
(一)阶层固化明显
阶层是指由于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等因素影响而形成的社会集团,本质上是作为一定所有制形式和劳动方式的产物[7]。隋唐时期的科举制度是寒门子弟改变命运的重要选择,也是教育可促进社会阶层流动的最早体现,当前我国各阶层生活状态差异明显,教育仍然承载着促进阶层流动的职责。
家庭教育支出是全国教育总投入的一部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政策)的出台,确实给中小学生减轻了不少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带来的负担,也给大部分家庭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但对于位于“洋葱头”的上层家庭来说并没有带来什么影响,即使政策出台,他们仍可以选择一对一的高质量的校外教育培训,资本介入加剧了特权对教育公义的侵蚀,进一步固化了下层社会阶层。
(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转型评价标准模糊
“双减”政策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转型的评价标准是什么?这是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双减”政策明确要求严格审批课外教育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也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素质类教育培训已是大势所趋,新东方成立了素质教育成长中心,其中包含六个大板块,分别为艺术创作文化馆、人文发展研究所、语商素养沉浸馆、自然科创空间站、智体运动训练馆和优质父母智慧馆。好未来也成立了学而思素养中心,同时开设线下课后成长中心、推出儿童素质教育产品。除此之外,学大教育、瑞思教育、猿辅导、掌门教育等教育培训机构也都向素质教育领域迈进。张泉灵主讲的“泉灵的语文课”改名为“泉灵的素养课”,广州省一所培训机构将“语文课”改名为“艺术课程”后,仍然在周末集中给中小学生上课。类似案例还有很多,课外培训机构虽已更名但其教学内容不禁让人质疑,因此,建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制度迫在眉睫。
(三)就业问题严峻
一直以来,就业问题都是社会重点关注的问题。就业问题处理不好,会影响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双减”政策明确要求,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严禁资本化运作。“双减”政策出台以后教育股票暴跌,据相关报道,高途教育集团已经开始裁员,涉及上万人,相当于原有三分之一的员工。成千上万培训机构的教职工濒临失业,岗位的空缺与招聘人员数量的不匹配,使得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也更加严峻。
三、校外教育培训不会彻底消失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并非自古存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自我实现追求意识的提高,对教育的需求增加而催生校外培训机构。承担着补充学校课程教育的职责,学校教育资源的不均衡是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快速发展的直接原因。[8]在“双减”政策出台前,国家相关部门已出台五十多项中小学生减负政策,但执行效果并不如人意,呈现出减负政策执行表面化、局部化、扩大化、全异化、停滞化的形态,不仅“减负”无法贯彻落实,学生负担反而愈来愈重。[9]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改工作是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重要举措。如何满足新时代多样化、个性化的教育需求,单靠学校基础教育显然是难以完成的。[10]人才竞争流动规则使得高学历、高文凭成为社会阶层最主要的获胜“法宝”,[11]教育是一种高保值的投资,不仅会受到国家政策和法律的重点扶持,同时也是一种能保值增值、有较高收益的生产性投资。[12]在这种大环境下,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运而生,并逐步成为教育体系难以割舍的“一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具有育人与盈利的双重办学目标。[13]家长普遍乐意为子女教育投资,使得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给无数家庭带来经济负担和心理负担,不顾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需要,甚至违背了教育的客观规律。
若要彻底贯彻“双减”政策,就要认识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根本性问题,社会对教育培训的需求没有减少,校外教育培训始终会换个形式存在。
四、治理校外教育培训需实现的三个突破
(一)均衡学校教育资源
导致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过度竞争的市场因素是炽热的现实需求,本质是教育服务供不应求。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为受教育群体赢取教育竞争优势的功能。[14]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资源的均衡配置是保障义务教育结果公平的根本条件。[15]在这种氛围下,那些“择校热”“入学自费选名师”的教育现象也就可以理解了。
若要杜绝“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反复发生,就要做到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化,政府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学校提升教师队伍质量,保障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多渠道满足家长和学生的教育需求,使校内教育更有针对性,让中小学生在校内不仅“学饱”,还要“学好”。
(二)规范培训行业发展模式
规范治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并不是将校外培训一棒子打死,当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整改情况有待相关部门监察。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做到符合办学资质条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办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收费要做到透明、合理,教学时间需符合相关法规规定,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保证校外培训机构教师队伍的基本素质和教学质量,严禁发生学科类教育超前教学、以应试教育为导向的教学现象。
(三)以产出为导向
产出导向的教育模式(OBE)强调如何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更好地达到“产出目标”,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到了什么。随着时代进步,社会对优质人才的选拔标准和需求量都有所增加,人才评价的标准也更严苛,从某种程度来说对教师的要求也更严格。今后校内课程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做好知识的引导者,在阅读资源上做到精心组织并发布,在直播教学中要精心实施,同时课后要布置创造性任务并及时给予评价[16],教师只有不停地思考、学习并换位,合理且灵活地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更精心地设计课堂,灵活处理好学校与家庭的协同关系,教给学生刚需的知识、最有效也最有利于其今后生存发展的技能,并且引导学生做到学有所用、学以致用,真正做到“以学生学习为中心”,最大程度地实现“以产出为导向”的教学。
五、结语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多次下达“减负令”,但减负效果不尽人意,随着社会选拔人才门槛的提高、教育资源的匮乏和不均衡,家长对孩子教育的高度重视使得校外教训培训机构风生水起。“双减”政策的出台,可以说开启了国家减轻中小学生学业压力的新征程。从某种程度上说,此次治理和整改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促进了学校和家庭的协同合作,减轻了家庭相关教育支出,关于中小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日后会以什么形式出现,才是当前需要继续思考改善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