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合资公司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2021-01-03文|任丽
文|任 丽
本文基于国有合资公司体制背景,针对本公司实施“三重一大”决策时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解决对策,为国有合资公司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提供借鉴,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多用于重大事项地决策,比如领导干部的任免和动用资金的事项,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本公司响应国家号召,贯彻落实该制度,帮助决策者规范决策行为,能够提高决策水平,降低企业风险,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障企业科学可持续发展。
一、国有合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重要性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作为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辅助国有合资公司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腐败发生,推动落实反腐倡廉政策,降低企业内部风险。“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民主性科学决策制度,该政策的实施推动公司建设优良作风,为决策层的思想政治进行建设,增强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可以防止权力过度集中,避免个人或个别部门权力太大的情况发生,加强监督把控,有力措施,为企业廉政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二、国有合资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现状
近年来,国有合资公司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但随着企业做大做强、投资规模不断加大、改制转型步伐加快,制度的执行也存在一些有待持续改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体职责权限不清,导致实施过程缺乏规范性
“三重一大”政策制度需要进行会议表决,各个部门承办不同的会议,权力明确,范围缩小。比如会议组织部门只能规定决策内容的范围和具体的决策流程,但是无权监管、干涉其他决策部门的相关事项。“三重一大”政策的出台和推广影响着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的实施,各单位对“三重一大”制度的重视日渐提高,但是在正式操作时,单位对决策事项的判定会产生误解,常常出现两个极端走向。有时候为了避免漏项决策,将一些无关事件一起提请决策,增加不必要的工作负担,拖慢工作效率;有时提请的事项是必要事项,但是在中间处理流程时没有层层审核,漏审漏评。
(二)“三重一大”决策标准不统一
公司跟进“三重一大”决策时,规划并制定了审批制度和审批流程,希望以此来规范决策层的行为,加强企业的监管控制,但是在处理某些事项时,“三重一大”制度的决策标准不够详细,导致民主决策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分歧,导致实际决策标准不统一,不同环节对同一事项的标准也不同一,比如授权审批制度规定,超额的对外捐赠要提请决策,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所有的对外捐赠都要提请决策,两相矛盾,不利于决策。
(三)“三重一大”考核不明确
很多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中虽然对“三重一大”事项形成决策结论后的相关要求进行了规定,但“三重一大”决策的执行情况,却没有纳入考核体系,对责任部门没有约束力。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决策是否不折不扣,决定了最终效果和实施目标是否一致,而这些都取决于是否有有效的监管制度和措施。
三、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对策
(一)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权限
1.明确“三重一大”决策权限的主要原则
明确各部门的权限范围,减少个别领导的决策权力,互相牵制,让党委、董事会、经理层和职工代表大会各司其职,让党委把握决策方向,董事会干部和职工代表大会共同进行企业大事的表决决策,中级管理层紧跟企业发展生产线,做好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各部门可以互相监督,上行检举和下行监管同时进行。
2.明确“三重一大”具体决策事项的决策主体
在公司内部实施“三重一大”决策,要仔细研读国家相关政策,做到依法决策,还要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管理制度进行规划,实现科学化决策,在此基础上要增加职工代表大会在决策表决中的占比,提高决策的效率,增强决策的真实性和透明性。具体的决策事项按《公司法》《公司章程》《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进行划分和制定;党委决策事项根据《党章》和《党委议事规则》决定;职工代表大会决策事项根据《工会法》和《职工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进行制定。在决策过程中,事项分散,权力分散,按照流程提请并进行多部门决定,最终得到结果。
3.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主体对同一事项的不同决策权限
在决策过程中,同一事项由不同的主体进行决策,那要对这些主体的决策权限进行划分,明确他们的决策职责,决策权限分为报告、审议和审批,总经理要在会上向党委和董事会进行报告,告知大家符合标准的决策事项,而涉及资金和干部任免都需要董事会和党委会进行审议,通过审议的事项继续向上提交审批,最终由股东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按百分比审核决定。明确“三重一大”决策主体的决策权限,规范企业决策制度和决策流程,保障决策主体权力的同时也要明确落实决策主体的责任,帮助企业实现廉洁建设,规避风险。
(二)明确并完善决策制度的规则
统一规则,增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规范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制定要结合公司实际,将事项细化分解,减轻决策负担,提高企业决策效率和决策准确性。比如在动用资金的审批上,对大额小额的判定上明确数目,所有流程都细化,避免出现会上决定小金额,而大金额由个人拍板。
细化规则,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分级。“三重一大”制度能否高效有序地推进,关键在于责任部门能否精准决策。本公司应要求在各部门明确职责,建立并不断完善决策制度,从源头解决问题,对管理层加以监管,从上到下真正落实制度,每一个流程都细到实处,确保业务工作需求和“三重一大”制度要求交叉现象无空档。
深化规则,构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体系。制定并发布《督办管理办法》,明确具体的督办事项、督办责任以及督办考核结果应用,推进重点任务、重大决策落地生根。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法对决策程序和决策人员进行监管,建立适合企业经营地会议模式,实现流程化、系统化和信息化管理。
(三)执行“三重一大”政策过程要注意的事项
1.建立“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规则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国有合资公司有效落实发展战略,帮助公司规避风险,建立决策程序有助于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提高员工的业务积极性,确立监督机制,设立监督部门,实施部门牵制。“三重一大”的决策流程要和股东会、董事会、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事规则相结合,要形成企业内部的“三重一大”决策流程。“三重一大”议题在提交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决策前,应由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长根据职权范围,进行会前审核。“三重一大”事项应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事先听取反馈意见和建议。
2.执行过程要加强监督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落实,必须建立相关的督查督办管理办法。各业务部门要按照会议决议及部门职责推进落实,并通报完成进度;会议组织部门定期收集情况,向会议进行报告,确保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形成闭环,确保决策制度落到实处、发挥效应。
“三重一大”制度的出发点是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实现企业决策透明化,落实该决策必须要明确权力范围和责任范围,实现民主性决策,在执行上严格按照决策流程,提高职工参与决策的比重,真正实现民主化决策,公司要与时俱进,不能照搬政策,要引进科学的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现状,实现科学化决策,还要加强部门监管,提高决策的真实性和执行效率,保证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