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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展阶段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的职能建设路径

2021-01-02中共遂宁市委党校王晓名

区域治理 2021年38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文明政府

中共遂宁市委党校 王晓名

生态文明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内容,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关乎中国梦的实现。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生态文明建设的地位和作用更加凸显。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又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写进五年规划中,并提到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坚持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一、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从根本上来看,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中的重要部分,对社会文明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生态文明有利于实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的协调发展,是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形态的必然现象。但是,在工业革命的历程中,人们为了征服自然而乱砍滥伐,开垦树林,开采石油,使得我国的生态环境受到了很大的破坏。现阶段,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提升,国家逐渐意识到科技和人才才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在此过程中也认识到生态危机和自然灾害的存在对国家的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当前要想建立一个能够满足人们精神和生活需求的生态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历经四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已经从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发展成工业大国,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虽然在此过程中我国在经济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这却是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也正是因为这一情况,十七大第一次明确生态文明的概念,将其作为小康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之后,党中央在党的相关会议上,将生态文明建设正式纳入五位一体的国家战略,国家非常关注这一方面的建设和发展,认为生态文明是当前的大势所趋,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不可缺少的。

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政府职能

(一)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

从根本上来看,生态问题不仅具有综合性的特征,更是一个需要长期面对的公共问题,基于这一特殊的性质,只有政府部门将其充分重视起来,在政策和管理上给予更多的干预,才有可能解决日益严峻的生态问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之所以需要主导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与政府本身所具备的权力有很大的关系,因为其在公共问题的解决上拥有一定的权力,所以可以将社会上的资源和力量进行充分整合;而且,各级政府还掌握着当地的财政,无论是财政上还是社会资源上都能够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在当前社会经济水平持续上升的背景下,人们的资源和能源消耗也随之增加,企业和个人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得更高的效益,其往往会加大对自然资源的索取,在此过程中,资源、能源配置不充分,也很有可能出现市场失灵的问题。所以说,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如果政府不能及时参与进来,企业和个人就很有可能出现不考虑生态成本就过度开发资源的情况。生态资源和环境是人类共享的,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公共性的特征,因此,政府就有责任、有义务投入到生态问题的应对和解决上来,政府应该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引导者,在充分考虑当地生态环境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文明建设策略,以强有力的政策和制度约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进行,更好地改进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

(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政府推广生态文明的理念

正确的观念是所有工作开展的前提,所以,要想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进行,政府首先就要树立生态文明建设的执政理念,在体制创新、政策选择、政绩考核等方面以是否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重要的衡量标准,以坚定不移的恒心和态度,引导社会经济的转型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氛围。通过教育和宣传增强社会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我国工业、科技等方面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问题,自然灾害发生的次数增加、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等等,让人们不得不对工业发展进行深思,也正是在此过程中,逐渐意识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所以,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一定要引导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生态文明理念,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并且还要促使全社会积极参与到生态治理中来,调动其生态建设的积极性。只有在政府强有力的推动下,生态文明才能真正走进人们心中,引起人们的重视[1]。

(三)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政府充分发挥各种职能

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是贯穿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发展的全过程中的,各级政府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以地方经济为基础,利用政治、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在此过程中,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将现有的各种管理制度和政策充分利用起来,通过制度约束和政策调节对企业和个人的行为进行规范,构建顺应生态发展的生态建设奖惩机制、生态补偿和问责制度等等;其次,政府还要学会利用财税手段对企业生产和个人消费进行纠正,例如:对于环境污染严重的生产企业要加征环境污染税,以经济手段规范企业生产和个人消费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仅如此,政府还要完善在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相关方面的立法,形成清晰、明确的法律文件,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企业和个人责任的追究力度。

三、生态文明建设中政府职能作用

(一)提倡生态文明观念,形成绿色政绩观

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政府各部门都要将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重视起来,向人民群众普及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知识,做好生态文明教育工作,让全社会都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环保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2]。要想真正达到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要从以往单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上转变过来,打破“唯GDP论”的思想,树立绿色的政绩观,在充分考虑政府工作现实情况的基础上,构建一套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对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过程中涉及的各项工作明确具体的考核指标,运用科学的绿色GDP考核体系,政府各部门或个人每一次的考评结果都要纳入相应的档案记录中,为后续绩效考核提供更加全面的依据。

而且,更要关注各职能部门或相关管理人员的“缺位”“越位”问题,建立切实可行的生态问责机制,根据政府对各部门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已经划分的生态责任,对其生态责任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一旦发现部门或个人没有履行好自身的生态责任,政府应及时追究相关部门以及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对其进行严格处罚;当政府领导干部离任或升迁进行考核审计时,不仅要对经济贡献进行考察,更要关注生态建设的成绩。

(二)完善环境制度,加强环境监管

要想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展开,制度建设是最基础也是最关键的工作,在强有力的环境制度约束下,生态建设才能更加规范。首先,从纵向来看,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应明确划分各项职责,划清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边界,中央和地方分别根据自己的职能管理相应的环境事务,并且还要建立起协作机制,促进生态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因为地方政府工作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内部各层级也要划分好相应的生态建设责任,从根本上避免环境治理边缘模糊的问题。从横向上来看,必须注重政府环境责任的横向配置,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将环境管理权集中起来,打破以往环境管理过程中过于分散的问题,确保生态管理的有序推进[3]。在现有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将事前监管、事中监管以及事后监管紧密联系起来,最大程度上避免以往环境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前紧后松”问题,确保环境监管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始终;而且,还要重新明确政府的职能,将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权利和义务暴露在公众视线,时刻接受社会的监督,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三)构建市场化运行机制,扩大社会参与

政府应尽可能地减少对行业市场以及企业的干预,从根本上避免政府“越位”的问题,利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样化的手段,推动政府生态职能的有效落实;而且,还要特别关注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发挥的重要作用,通过市场主体的交易,以此降低社会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成本支出,解决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例如,如果发现企业的生产发展和生态保护出现矛盾,政府部门就可通过资源占用权、污染排放权交易等,给予企业购买资源占用和污染排放的权利,在保证社会整体资源占用和污染排放合理的情况下,尽可能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政府部门还要将社会参与重视起来,积极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并且还要为社会力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建立良好的平台,从而将社会公众在生态保护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实现全社会的参与。只有这样,生态文明建设才能得以顺利展开。

(四)完善环境立法,加强环境执法

从改革开放到现在,我国政府在生态环境保护上出台了多部法律,形成了最基本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但就现实情况而言,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体系始终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要转变“经济优先”的立法理念,以生态保护为原则,在充分考虑当前国家生态发展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完善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以及循环经济等方面的法律体系,弥补我国法律在生态建设上的空缺。尤其要关注现行法律的修改和完善,结合现阶段生态发展实际,适时调整《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内容,加快对《气候变化法》的立法,持续推进绿色循环经济的进一步发展[4]。要进一步加大生态执法力度,政府应为生态管理部门提供更多的执法权,以现有的生态管理体制为基本框架,明确内部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权限,确保生态执法的有效进行;各级政府更要转变以往地方保护的错误观念,配合好上级部门的生态执法工作,严格执法,遵纪守法,从根本上保障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进行。

四、结束语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指明了前进方向和实现路径[5]。当前我国必须要将生态文明建设重视起来,政府要充分发挥出自身在生态建设上的主要职能,积极推广生态文明的理念,充分履行自身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各种职能,形成绿色的政绩观,完善环境制度,加大环境监管,并且还要关注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和执法,全面落实政府的生态职能,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序推进,真正实现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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