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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家门口的幸福

2021-01-01陈越

公民导刊 2021年12期
关键词:街镇江北区业委会

陈越

冬日的上午10点,重庆市江北区南方上格林小区党总支书记兼业委会主任周洪裕准时走进业委会办公室,与其他几名党总支委员、业委会成员商量解决小区消防管网改造中遇到的问题。

周洪裕今年73岁。本该含饴弄孙、享受天伦之乐的七旬老人为何还愿意站出来,为小区治理出一份力?

党建引领

变“断点”为“接点”

南方上格林小区原本是江北区的高档小区之一,刚建成时环境优美,居民幸福指数高。

然而好景不长,由于管理不善,小区各种矛盾日益突出。2013年小区业委会自行解散,之后长达6年的时间里新的业委会一直没能选出来,小区乱象丛生,有条件的居民纷纷搬离。

2019年11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其中第五条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社区治理和物业管理工作”。这为解决小区物业矛盾提供了思路。

随即,江北区提出以党建引领化解小区物业矛盾。南方上格林小区率先试行。

南方上格林所在五里店街道黨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首先把党组织的触角延伸进小区和楼栋,然后依法选举成立以德高望重、公道正派的党员为主的业委会,引导居民自治。

作为长期居住在该小区的老党员,周洪裕意识到该站出来做点事了。于是,他响应党组织号召,参加了南方上格林小区业委会竞选。

“10个候选人里我年纪最大,真没想到,我竟然高票当选业委会主任。”周洪裕回忆,当时新成立的业委会9名成员中,有6名是中共党员,其中不乏工程师、设计师等知识分子。

新修订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一个月后,南方上格林小区党总支也成立了,下设业委会、物管公司和在职党员3个功能型党支部以及5个居民党支部。后来,5个居民党支部又把触角伸进楼栋,建立了26个党小组。周洪裕则是党总支书记、业委会主任“一肩挑”。

当好管理“主心骨”

把握矛盾化解“方向盘”

由于党组织深深扎根在小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在南方上格林小区消防管网改造过程中,业主委员会里5位具有工程师、造价师等身份的中共党员组成专家团队,全程参与消防管网改造的设计、规划、报价以及招投标各环节。专家组精打细算,不仅节约了40多万元工程费用,工期也缩短了1个月。

有党员参与的业委会不仅在群众中树立起了公信力,也把原本分散的小区建设力量和管理力量重新凝聚起来。

南方上格林小区业委会成立没多久就协调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出资修建了北门。北门建成后,小区实现了封闭式管理,居民有了安全感。

今年9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对修订后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江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洪涌表示,条例实施后,通过党建引领化解物业矛盾,南方上格林小区的实践成为了“江北样本”。

“以前物业小区没有单设党支部,也没有分设党小组,社区党组织到物业小区成了‘断点’。开展党建引领化解小区物业矛盾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党总支建在小区、把党支部建在楼苑、把党小组建到楼栋,这样才能把牢物业矛盾化解的‘方向盘’。”汤洪涌说。

现在,南方上格林小区360位在职党员中,有80%主动参与到小区管理。小区环境变好,居民纷纷回迁,居住率也从过去的80%提升到95%。

周洪裕告诉记者,过去,小区治理主要依靠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驾马车”,但物业公司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业委会未能有效履职尽责,居委会放手小区自我管理,小区呈现各自为政、一盘散沙的乱象。现在,通过织密党的组织体系,小区物业矛盾化解有了“主心骨”,大家对小区治理的理解也随着《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不断加深。

把好监督“风向标”

物业信访一年降10个百分点

江北区地处重庆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城市化率达96%,有物业管理小区500余个。

全区物业信访占比从2019年的14.79%下降至目前的4.57%。“降”从何来?

“选出业委会是起点不是终点,再好的制度也需要监管。”据汤洪涌介绍,修订后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设立了第九章“监督管理”专章,进一步明确了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街镇、社区各自职责,便于群众遇事找对部门,避免了有关部门和街镇、社区推诿扯皮。

按照街镇职责,江北区结合机构改革,在各街镇成立了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并按照辖区大小配置了3-9名专职人员,在社区也明确了物业管理专干,确保小区物业有人抓,小区治理有人管。条例执行后,各街镇、社区相关人员普遍认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理顺了。

与此同时,江北区还建立了区、街镇、社区三级物业纠纷调解机制,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及时受理处置物业投诉和化解矛盾纠纷。

通过党组织、业委会和物业企业齐抓共管,梳理小区问题,织好监督网,逐步完成了渝能阳光小区消防管网改造、停车秩序规范、大门修建、小区环境提升等事项,小区迎来“蝶变”。

据统计,2019年以来,江北区人民调解成功调解物业矛盾案件515件次,处理物业投诉近万件,成功治理98个物业矛盾突出小区。

提升法治化水平

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来,物业管理法治环境日益改善,物业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

条例进一步赋予街镇、社区监督指导物业管理工作的动能,涌现出一批“巴渝先锋物业”社区党建示范品牌,推动党建引领物业管理走向纵深。条例还进一步保障了业主参与小区共同事务管理,规范了物业服务的内容和程序,完善了物业服务质量评价;进一步明确了城市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管理等相关职责。各部门则持续推动执法、管理和服务进小区,创新“街镇社区吹哨、部门报到”的基层治理服务模式,得到社区、小区居民的肯定。

“贯彻落实《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对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推动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改革创新和制度建设、能力建设为抓手,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持续有效实施条例各项规定。”重庆市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屠锐说。

据了解,目前,重庆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600余家,从业人员30余万人,物业管理项目1万余个,成立业主委员会2254个、监事委员会34个,街镇设立专门物业科室134个,共有专职工作人员445人,设立社区环境与物业委员会1567个。物业服务类型从住宅延伸到商场、办公楼宇、工业园区、公共展馆、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及相关部门办公场所等,物业服务在清洁卫生、环境绿化、设施设备维修、秩序维护、公共应急等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物业服务管理已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

屠锐认为,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高度重视《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认真落实法定责任。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相互配合,较好落实条例相关规定,尤其是在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执法监管、规范物业服务和促进居民自治四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依法推动了重庆市物业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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