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疑難字詞校讀
2020-12-31李志文張顯成
李志文 張顯成
關鍵詞: 放馬灘秦簡 《日書》乙種 疑難字詞 釋讀
2009年《天水放馬灘秦簡》(下稱《原版》)系統地發表了天水放馬灘一號秦墓竹簡的圖版、釋文。(1)甘肅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編著: 《天水放馬灘秦簡》,中華書局2009年。但圖版中多數竹簡字跡不够清晰,爲研究工作的開展帶來極大不便。(2)所以後文討論時所引《原版》圖版均來自《合集》所收《原版》圖版。2013年張德芳先生主編《〈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下稱《集釋》)所收圖版以《原版》圖版爲底本,紅外綫照片爲主,較《原版》圖版更爲清晰;釋文和編聯整理方面也取得一些新的突破。(3)張德芳主編,孫占宇著: 《〈天水放馬灘秦簡〉集釋》,甘肅文化出版社2013年。2014年陳偉先生主編《秦簡牘合集(肆)》(下稱《合集》)刊布了目前所見最爲清晰的圖版,(4)陳偉主編,孫占宇、晏昌貴撰著: 《秦簡牘合集(肆)》,武漢大學出版社2014年。在實際研讀過程中我們發現《集釋》《合集》中的紅外綫圖版絶大多數確實比《合集》中所收《原版》圖版清晰很多,如後文將討論的簡262,故在引用圖版時就采用《合集》圖版。但其中也不乏《合集》中所收《原版》圖版比《集釋》與《合集》紅外綫圖版更清晰的情況,如文中討論的簡5、簡239,這類情況我們引用圖版時就采用《合集》所收《原版》圖版。且在全面吸收學界研究成果的基礎上對部分竹簡的綴合、編聯進行了較大調整,釋文等其他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2016年陳偉先生主編《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下稱《釋文修訂本》)又對《合集》釋文、注釋中已發現的問題作了修訂(該書無圖版),是目前放馬灘秦簡整理與研究的集大成者。(5)陳偉主編,孫占宇、晏昌貴撰著: 《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肆)》,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年。我們在研讀放馬灘秦簡《日書》乙種時發現其中仍有尚未釋讀或應重新釋讀的疑難字詞。現主要以《合集》圖版與《釋文修訂本》釋文作參照對相關疑難字詞進行校讀,今條記如下,祈方家教正。
一、 “□□”當釋“養”
簡4、5《釋文修訂本》釋文作:
辟門,廿4歲更,主必富,使僕□□。5
A217211212235
經對比,“A”與表中“善”諸形不類,釋“善”當不妥。就算“A”爲“善”的訛字,“善”與“吉”義近可通。但從用字經濟的角度來看,簡5隨後的簡6中便用了“吉”字,則似乎抄手在此處用“吉”會更妥,何必要用繁雜的“善”字呢?
綜上,我們認爲周波先生、劉青先生認爲“A”當爲一字的意見極是,但關於該字的釋讀仍有再討論的必要。理由如下:
首先,從字形來看,“A”當釋“養”。秦簡中“僕養”二字連用的字形習見,現試將簡5“僕養”與其他秦簡中“僕養”字形進行對比:
《》5《》1370《》1670《》9-1857《》113
那麽簡4、5釋文可訂補爲:
辟門,廿4歲更,主必富,使僕(養)。5
再從文意、辭例上看,“僕”“養”同出一處在秦簡中習見,如:
(1) 司寇勿以爲僕、養、守官府及除有爲殹。
(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50)
(2) 令曰: 吏僕、養、走、工、組織、守府門、削匠及它急事不可令田,六人予田、徒四人。
(《里耶秦簡(壹)》簡8-756)
(3) 倉律曰: 毋以隸妾爲吏僕、養、官守府,隸臣少,不足以給僕、養,以居貲責(債)給之。
(《嶽麓書院藏秦簡(肆)》簡1370)
僕,《玉篇·菐部》:“馭車也。”《左傳》襄公三年:“魏絳戮其僕。”杜預注:“僕,御也。”即駕車的人。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80:“使者之從者,食(糲)米半斗;僕,少半斗。”(14)陳偉主編,彭浩等撰著: 《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壹)》,武漢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131頁。養,《説文·食部》:“供養也。”《公羊傳》宣公十二年:“廝役扈養死者數百人。”何休注:“炊烹者曰養。”即炊事人員。睡虎地秦簡《秦律十八種》簡180:“都官有秩吏及離官嗇夫,養各一人,其佐、史與共養;十人,車牛一兩(輛),見牛者一人。”(15)陳偉主編,彭浩等撰著: 《秦簡牘合集·釋文注釋修訂本(壹)》第131頁。“僕”“養”在秦簡中是明確指工種不同的兩種工作,故在兩者常同出一處時,各批簡整理者通常將兩者斷讀,如例(1)(2)(3)。
又受以上諸家觀點的啓示,現也試將孔家坡漢簡簡278的内容與我們補釋後的釋文進行對比:(16)簡278原釋文作:“辟門: (掩)之蓋。廿歲其主必□僕屬,吉。”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編著: 《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文物出版社2006年,第164頁。今按:“(掩)”當從劉樂賢先生的觀點,改釋爲“(就)”。“□”圖版作“”,關於該字的釋讀目前還没有定論,但是主流的看法是“”當釋爲“富”的訛字。參看劉樂賢: 《孔家坡漢簡〈日書〉“直室門”補釋》,《簡帛》第4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287—289頁。
經對比,我們認爲“僕屬”與“僕【養】”可對讀。“僕”除“駕車的人”這一義項外,還有“僕人、侍從”之義,《書·冏命》:“其侍御僕從,罔匪正人。”“僕屬”爲家室之臣屬,(17)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編著: 《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第166頁。即“奴僕與從屬”。(18)參看胡平生: 《其主必【騫】僕屬吉——孔家坡漢簡筆記一則》,簡帛網2007年1月1日,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496。“養”本專指“做飯的人”,從來源上來看這類人都來自徒隸,(19)參看沈剛: 《秦簡中的“吏僕”與“吏養”》,《人文雜志》2016年第1期,第73—77頁。即刑徒與奴婢,其實質都是指“主”可役使的奴僕。《廣雅·釋詁》:“僕、從、扈、養,使也。”“使”即驅使、役使之意。《廣雅·釋詁》用同訓的方式很好地闡釋了“僕”與“養”是“被主役使”的共同特征。故參照“僕屬”,我們認爲“僕(養)”不點斷爲宜,“僕(養)”當與“僕屬”之意相類,在此指“主”役使的奴僕。
二、 “大喙,長□”當釋“兑喙,長要”
簡239《釋文修訂本》釋文作:
210212218236
綜上,“大喙,長□”當釋作“兑喙,長要”,簡239釋文可訂正爲:
《》149《》27《》8-2491《》23
护理前两组SAS、SDS分值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护理后观察组 SAS、SDS 分值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 1。
三、 “三”當釋“二人”
簡262、267《釋文修訂本》釋文作:
大吕,音殹。貞在大吕,陰陽溥(薄)氣。翼凡三□,居引其心。牝牡相求,徐得其音。後相得殹,【説】(悦)于黔首心,其祟大262街、交原。卜【疾】人不死,取(娶)婦、嫁女吉。267
《》258《》9-623《》8-2091
(《里耶秦簡(貳)》簡9-1120)
受倉隸臣二人。凡十五人。
(《里耶秦簡(壹)》簡8-1069)
凡四千人,而足以應之。
(《墨子·備城門》)
爲進一步驗證我們的觀點,我們又將《里耶秦簡(貳)》簡9-1120中“凡二人”的字形與簡262中“凡二人”字形進行比對如下:
《》262《》9-1120①①“”。
綜上簡262、267釋文可校補爲:
大吕,音殹。貞在大吕,陰陽溥(薄)氣,翼凡二人□,居引其心。牝牡相求,徐得其音。後相得殹,【説】(悦)于黔首心。其祟大262街、交原。卜【疾】人不死,取(娶)婦、嫁女吉。267
從語義上看,“二人”當作何解呢?首先,因爲“居”前一字圖版漫漶未釋,爲我們理解“翼凡二人□,居引其心”帶來一定不便。但我們可通過前文“陰陽”和後文的“牝牡”來理解“二人”。結合“十二律”,又該卦卦辭“音殹”與調音相關。(34)參看程少軒: 《放馬灘簡式占古佚書研究》第125頁。“陰陽溥(薄)氣”是説陰陽之氣消長相應;“牝牡相求”即一陰一陽相互應求,“徐得其音”是説陰陽之氣相互應和漸而得其音。推及至人,一陰一陽當爲兩人,正好與“凡二人”的“二人”對應。故“二人”正好與前文“陰陽”及後文“牝牡”相協調。
後文“居引其心”的“心”當是指二人之心。“居”在此可訓爲語氣詞。《廣韻·之韻》:“居,語助。”《易·繫辭下》:“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引”在此可訓作“長久”,《爾雅·釋詁上》:“引,長也。”郝懿行義疏:“《説文》:‘長,久遠也。’《廣雅》:‘長,常也。’”《書·梓材》:“引養引恬。”孔傳:“長安民長養民。”故“引其心”之意爲“其心長久”。故“翼凡二人□,居引其心”大意爲“二人……其心長久”,文從字順。(35)關於“翼”在簡文中的含義,因“居”前一字漫漶不識,對於“翼”在“翼凡二人□”中的具體意義實難把握。在此我們主要針對“二人”展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