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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诺和安娜

2020-12-30夜森

长江文艺 2020年12期
关键词:索菲罗西诺诺

夜森

1

她们在一个动漫主题BBS上发帖子,断断续续写一些虚构故事,用当时流行的英文ID:Nono、Anna。后来为了打字方便,她们称呼对方诺诺、安娜。

那时候的网站十分原始,BBS功能简单,界面粗陋,纯粹只有一行行文字。发帖的人不多,每个帖子都经过字斟句酌。混得久了,能分辨到彼此截然不同的语气和个性。安娜热情,热衷与人交流,喜欢就热烈赞美,看不惯就上去拍砖,风风火火激情洋溢。诺诺有点中性化的冷淡,带着嘲讽的腔调,一副揣着兜冷眼旁观的模样,可一旦有人接近她,她就会本性毕露,变成人来疯。

开始是安娜给诺诺回帖,然后是诺诺给安娜回帖。从半生不熟的互相捧场渐渐过度到熟不拘礼地互相拆台。再后来,BBS有了聊天室。她们在聊天室一聊就是好几个小时,从动漫聊到电影,从小说聊到八卦。

那是个很小众的女性圈子,聊天室最热闹的时候也就只有几十个人,有些人从不发言,有些人只是偶尔插一下话。聊得最多的永远是那么几个人。諾诺和安娜配合良好,五分正经,三分俏皮,两分自嘲,像一对默契十足的相声搭档。

诺诺的真名当然不叫诺诺。对她而言,最初的网络是个大型角色扮演游戏。从论坛到聊天室,每个环节都带着表演性质,每句话都是亮给别人看的台词。“诺诺”这个洋气的ID像一张面具,遮掉了她贫乏无趣的本来面目。她一向不擅长口头表达,转换成键盘输入,反而自然流畅。她是最不起眼的那种长相,走在街上不会有人多看一眼,但是在网上,有人看见她,有人阅读她。成为诺诺,就像获得了另外一重人生。没人知道她父母都是农民,她在猪圈和鸡笼边长大,没坐过火车也没乘过飞机,去过最远的地方是20里外的县城。一家人住在小镇上以打工为生,房子漏雨,下水道经常堵塞。她笨拙而木讷,中专毕业靠关系在一个机关单位当出纳。她恨这份工作,总是显得手忙脚乱又束手无策,不过家人都很满意。只要他们满意,她喜欢与否一向不重要。

诺诺没有电脑,假日晚上走十几分钟,去网吧上网。网吧有一种末世纪的狂欢气氛,浓重的烟味在空中袅袅飘散,鼠标垫上有烟灰和烧焦的痕迹,台面上堆积着饮料瓶和零食包装袋。每个角落都充斥着红警和魔兽的电子音,打游戏的人砸着鼠标,对着显示器破口咒骂。

许多年后,诺诺回想起网吧,仍然能真切地感受到那份粗野的亲切,像寒冷的夜晚泡在一池肮脏的温水里。

父母对诺诺每次出去花钱上网,三更半夜回来十分不满。左邻右舍渐渐有闲话。在诺诺的家庭里,不满不是坐下来一起谈谈,也不是劈头盖脸的打骂,而是无孔不入的絮叨抱怨,比如说在你周末睡懒觉的时候故意摔门,嫌弃你衣服洗得不干净,在饭桌上反复说别人家的女儿有多么能干多么会挣钱,爸妈在厂里这么辛苦你怎么一点不知道懂事?

诺诺说那你要我怎么做才算懂事?妈妈说怎么,说你几句就要吵架了?诺诺说我不是跟你吵架,我就是问问你想让我干什么?我哪里不对了?妈妈说你哪里不对你心里清楚。诺诺说我不清楚,所以你说清楚一点好不好?妈妈说你想气死我是吗?

白炽灯泡积了灰尘,连灯光都是脏的。诺诺盯着饭桌上的残羹冷炙一动不动。每天一成不变的菜,放在一成不变的桌子上;一成不变的人,说着一成不变的话。这就是现实,无趣,无聊。相处尽是消耗,永远说不到一块去。

安娜当然不会有这样的生活。安娜是来自东北的城市女孩,父母是国企职工,她在北京念大学,有个青梅竹马的男朋友,是学医的,和她一样喜欢摇滚和旅行。她的世界远比诺诺广阔得多。

诺诺在网吧混了整整两年,终于攒够了钱,买了一台电脑。家里从没买过这么奢侈的东西,爸妈难免要酸几句,说这下你满意了?以后天天上网,最好连班也不用上,饭也不用吃了。诺诺平时死气沉沉,打扮潦草,做事拖沓,不堪一用。但是房门一关,打开电脑,她就是国王。

安娜通过OICQ发过一张照片给诺诺,是一名骨感清秀穿着入时的少女,背景是那座名牌大学的标识。安娜说那是她妹妹。诺诺想怎么可能?当然是她自己。安娜有时候会说起她最喜欢的摇滚乐队U2。诺诺表示她也喜欢。她会去英文网站上找相关资料,借用辞典一个单词一个单词地解读,回头在恰当的时候告诉安娜,她喜欢U2最近给Wim Wenders新片做的原声音乐。安娜说假期要去香港旅行,不知道那儿有什么好吃的。诺诺会立马发一堆美食给安娜,不经意加一句,老火汤还是广东的地道。

诺诺从不主动告诉安娜自己的事,但她喜欢在谈话中渗透一些虚构的情节,比如她有个感情很好又早逝的哥哥、她得过抑郁症,经常去高速公路上骑自行车、她家附近是黑社会赌场,经常有人火并、她在社会上混过,认识一些不三不四的流氓……让安娜把自己想象成一个张扬跋扈的不良少女,总比想象成一个老实木讷的傻丫头要好。

诺诺和安娜在那个BBS一待好几年,逐渐认识了更多的朋友。再小的圈子也会有亲疏,分派系,也会经常闹矛盾,掐架。有个新来的女孩索菲,文采斐然,才华横溢。安娜很快和索菲成了好朋友。

索菲不怎么上聊天室,显得神秘而低调,相形之下,诺诺这种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像城门口抠着脚丫晒太阳的闲人大姐。安娜经常对诺诺说,索菲这么认为,索菲那么说。索菲最近在写一个很棒的故事。索菲喜欢这种风格。

诺诺不说话。她觉得委屈的时候总是不说话,总是一动不动不理人,等着别人来哄她。谁要真去哄她,她还会挠谁一爪。安娜没哄她。她们的沟通逐渐不再顺畅,一方兴致勃勃的话题会无人接茬。安娜问诺诺最近怎么不来聊天室了,诺诺说事情做不完,谁有空理会网上。其实她一直在,换了几个马甲一言不发看热闹。论坛里有新鲜八卦的时候,安娜还是会通过QQ找诺诺吐槽。只有在吐槽别人的时候,她们会妙语如珠,你抛我接,找到过去的快乐和默契。

吐槽完,安娜会感叹。

——现在不像过去那么有意思了。

——过去有才的大神那么多,现在都走了。

——其实我也想走,只是舍不得这里的朋友。

——反正我是准备走了,网络上的朋友,当不得真的,早晚都要散的。

这样的对话重复了许多次,安娜每次都是嚷嚷着要离开,但论坛里一有状况她就会冒出头。直到有一天安娜说诺诺,我真的要走了,下个月动身去美国留学,咱们江湖再见吧。诺诺的心空的一声往下沉。和安娜在一起她经常能听到那种声音,你什么都有,我什么都没有,我永远不如你,永远追不上你。诺诺总是会等一会儿,等那声空虚缓缓落地,回复一句:再见。

安娜大概真的去了美国,她的QQ头像不再亮起,后来彻底不见了。BBS里也不再出现她和疑似她的马甲。每次想起这个告别,诺诺都感到不甘心,总像是自己被扔在了原地。她应该早走一步,早把再见说出口,而不是傻傻地看着安娜扬长而去。那个小圈子后来又苟延残喘了一段时间,终于人气凋零,气数已尽。正赶上博客兴起,诺诺也注册了一个,从此与BBS远离。

2

博客比BBS更私人,更个性化,更自由。那些年,诺诺看了很多电影和热门的美剧,写了许多小随笔。她没有什么才华底蕴,也写不出什么高级的东西,好在多少有一些幽默感,会一些油腔滑调的小恶搞,自己觉得好玩,偶尔也能博路人一笑。

在博客上,诺诺发现了罗西。在一群草根影评人中间,罗西显得有点特别,因为她一直在写旧物:旧的书籍,老的电影,过去了的时尚。她文笔老道,有种常年浸淫于时尚杂志的精致语调,对香水和唱片情有独钟。罗西的风格和她的头像完美契合:一个身着深蓝色旗袍的窈窕身影,看不见脸,斜坐在摆放着大盆鲜花和古董座钟的茶几边。

诺诺自己是一个粗糙的人,长得粗糙,打扮粗糙,骨子里十分懒散,但是对那些能把生活经营得有情趣有格调的人十分仰慕。在罗西面前,诺诺自惭形秽,不好意思贸然“勾搭”,除了偷窥,只留言过那么几次:“很喜欢。”“写得真好。”罗西的读者众多,经常有人写长篇回应,诺诺这么简单的留言自然无法引起博主的注意,所以罗西一次也没有回复过她。

诺诺正处于无朋友、无恋爱、无交际的三无状态。读书时要好的同学都结婚了,女孩子一旦结婚,和同性伙伴逛街吃饭的时间就很少了。诺诺也不好意思总去打扰。至于她自己,早就抱定了单身一辈子的准备,就像当初她对安娜说的,我不相信爱情,这辈子都不会结婚,也不会要小孩。我习惯一个人,一个人就很快乐。

事实是她从来没有恋爱过,也没有人爱过她。她关于爱情的知识都是从小说里学来的,天然缺少了一个维度,只适合停留在二次元。当初在BBS,也是一小群没有恋爱经验的女孩,写着生离死别肝肠寸断的爱情故事。

父母对诺诺这副躺平等死的状态无可奈何。过年时,一向没有任何存在感的诺诺突然成为了饭前饭后的甜点话题,亲戚朋友轮番过来送关怀,问诺诺怎么还不找男朋友,要加把劲了。换做过去,诺诺一定很狼狈,如今她处之泰然,回答:生得丑,没人要。

诺诺一个人就很快乐,等她熬过这顿看亲戚竞相吹牛打屁的年夜饭,就能回家看最新一集的《24》《Prison Break》《Rome》,有无数人和她一起聊剧情,咀嚼美色和花絮。人生那么漫长,有的是时间挥霍浪费。

晚上,诺诺又去逛了罗西的博客。半夜里罗西突然发了一条博客,只看见标题“饮鸩止渴”,等诺诺点进去已经被删掉了。接着,罗西又发了一条语言混乱的博客,说身体里有一种撕裂感。这次没有删。临睡前诺诺又去刷了一遍,这回,罗西发了长长的一篇。

罗西第一次写她自己的经历。与诺诺想象的完全不同,罗西来自东北,年纪比诺诺大上一轮,曾经是国企职工,后来下岗,漂流过好几座城市,端过菜,做过清洁工。因为积劳成疾,生完孩子她没有再去工作,有空就去图书馆借书和杂志看。那些倩巧轻盈的文字,是她带孩子做家务的间隙写出来的。

安娜也来自东北。安娜的爸爸妈妈也是国企职工。安娜很幸运,从没提过下岗。

罗西说她经常会沉浸在自己用文字营造的幻觉中,但现实又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快点从幻觉中醒过来。

诺诺确实有点惊讶,但又不明原因地松了一口气。她在电脑前微笑,比起想象出来的那个平面的精致淑女,这个有骨肉有来处有动态的罗西更让她觉得亲切。她们从未对话,诺诺已经把自己当做了罗西的知己。

后来几年间,罗西陆续写了许多关于自己少女时代的文字。她天性爱美,爱艺术,喜欢音乐和电影,梦想过很多,也努力过,最后都没有实现。她自嘲是个无业中年,详细写了打工那些年吃过的苦,受过的歧视。因为贫困,她生活得很窘迫,既享受写作,又卑微地感到徒劳无益,应该把更多时间精力放在现实生活上。她撕扯着自己,时不时会不安、焦躁。有时候夜深人靜,她就会特别沮丧,发一些自暴自弃的话。和安娜一样,她几次三番声明以后不写了,不上网了,没意思,但过段日子又会重新写起来。

只要是人写出来的东西,都会沾上人的一部分。文字可以是口水,可以是体液、眼泪或者皮肤屑。诺诺觉得,罗西自爆后的文字有一种古典的尊严,像穿着褴褛的戏服,大声朗诵着十四行诗。如果这不是灵魂,至少也是从肉体上撕下来的碎片。那种痛感打动了她。

诺诺对罗西的偷窥持续了将近十年,然后,罗西又一次断更。诺诺隔几个月去看看,罗西都没有出现,再后来,整个博客也消失了。诺诺去搜了百度,也没有找到蛛丝马迹,好像这个ID从来没有出现在网络上一样。

——她们去哪儿了呢?

——她们去生活了吧。

诺诺是个恋巢的人,恋巢的人都恋旧。微博兴起,博客的废弃是大趋势,但她还是守着她的几百篇口水文拖延了几年,最后她投降了,注册了一个微博账号。

3

诺诺还是叫诺诺。微博上已经有无数个诺诺,于是诺诺把昵称注册成了“诺诺与安娜”。

安娜已经消失了很久,久到诺诺上网的工具从台式机变成了笔记本,又从笔记本变成了智能手机。诺诺不知道她和男朋友结婚了没有,有没有孩子,她是否已经回国,是否事业有成。其实诺诺也很少想起安娜。她的日子满满当当,网络的那部分也不断有新的圈子,新的朋友填充进来。诺诺对新网友远比对安娜坦诚,毫无讳言自己是个穷乡僻壤的奔三土大姐。

尽管诺诺斩钉截铁要做一个单身主义者,但到了一定年龄,遇到合适的人,她就结婚了。

诺诺无非是那种女孩子,读过不少闲书,经历过的事却很少,自以为早熟,实则比任何人都晚熟。度过了婚后的磨合期,儿子的出生,父亲的病逝,经济的紧张,工作的变动,拆迁,买房,说起来也就三四年间的事,恶补了一遍生活的苦,诺诺就踏实了。

诺诺很快变成了一个有干劲很乐观的人,一日三餐,努力赚钱,会满脸堆欢和不熟的人打招呼,在酒桌上一人一杯地敬酒,找恰当的时机告同事的黑状。回头写微博明志:此生不做他想,但求有钱有闲,俗人一个。

自从有了微信,网络和现实开始无缝对接。过去聊得再好,诺诺也没想过要去面见网友。但现在,她的微信里有一堆同城群,驴友群,健身群,读书群,写作群,更不用说工作群、亲友群、物业群、代购群。每个月都会有那么几次线下活动:百日晨跑、交换图书、文学沙龙、骑车野营。

有一次读书群里闲聊时,她鬼使神差地提到了安娜。

——我以前有个网友,是个美女学霸,在北京读大学,后来去美国留学了。

——这么巧,我是清华大学的。

——握手,我是复旦大学的。

——哈佛大学的路过。

——剑桥大学的给大家拜个早年。

——别闹,我说的是真的。

——我们说的也是真的呀。

诺诺一边笑一边骂,你们懂个屁,老娘上网的时候,遇到的都是精英,不像现在,遍地都是屌丝。

然而她还是感谢这个变得越来越庸俗无聊的网络,用泼皮无赖的方式消解了她心中一直跨不过去的与安娜的差距。

读书群里有个叫梅的ID,是个活跃分子。每次有新人加入,她都会带头表示欢迎。群里有人发言,她会献花鼓掌。她会分享自己写的读书心得,不管有没有人回应。每天晚上10点左右,她会发一句:晚安,群友们,明天也要继续加油哦。

群里会组织不定期的读书会活动,找一家比较静雅的咖啡馆或者茶馆,一起吃吃东西,聊聊书籍,费用AA制。每次邀请梅,梅都说她身体不好,就不参加了,大家玩得开心点。

读书会上,他们总会提到梅。

“你们见过梅吗?”

“没见过。”

“我也没见过。”

“还真想见见这位神秘的小姐姐。”

“说不定是男生呢。”

“下次活动无论如何要拉梅出来玩。”

“有些人只在网上活跃,天生不喜欢面基,我们得尊重她的选择。”

诺诺跟梅不熟,也没有深聊过。但两三年间,每天晚上,梅发完那句“晚安,群友们”,诺诺就习惯性合上手机准备睡觉。

有天晚上,过了10点半了,梅仍然没有说话。

——@梅 今天不在吗?

——紧急呼叫@梅

——@梅 亲,你把我们抛弃了吗?

第二天,梅仍然没有冒泡。第三天是个周末,诺诺一大早醒来就去看手机,梅仍然没有声息。诺诺突然很不安,打电话给了群主。群主打着哈欠说他也不认识梅,当初把梅拉进读书群的那位群友已经退出了,没有一个人认识梅。

梅的微信号是一个手机号,诺诺打了电话过去,过了好一会儿,有人接了电话。

“喂?”是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

“你好,我是锦凤读书群的诺诺,请问你是梅吗?”

对方沉默了一下,说:“我不是。”

“可是这个号码是梅的微信号。”

“你说的梅是我奶奶,我奶奶前天去世了。”

诺诺又听到了那空的一声,从很多年以前,从同一个胸腔里传来。

诺诺在群里发了梅去世的消息,立刻有几个群友表示要去送送梅。他们合买了一对花篮,一起来到了殡仪馆。

梅的家人迷惑而谨慎地接待了他们。梅以前是中学语文教师,老伴过世后一直独居,身体一向健朗,没想到会突然去世。家人都知道梅爱看书,但她喜欢什么书,交往什么群,提起来他们都言辞含糊,不太关心。梅的手机是孙子给买的,屏幕很大,她普通话好,会用语音输入法,喜欢发表情包。

遗体送去火化了,灵堂推进了另一位死者,地上都是纸灰屑。那对花蓝无处摆放,最后只能挤在门边的大树下。梅的孙子抱着个遗像,几个群友将就着在遗像前鞠了三躬。遗像上的梅还没有老,头发是乌黑的,在头顶盘成一个发髻,穿着丝绒衣服,佩戴着珍珠。

诺诺想起有一次他们在图书馆做活动,有位老太太在一旁悄悄看着,笑眯眯的,人很娇小,干干净净,提着个小手袋。诺诺当时就坐在最旁边,起身端过一把椅子,请她坐。她很客气地推辞,后来还是坐了。那是初夏,梅的手袋里插着三朵栀子花,外层的花瓣已经微黄,但她珍而重之地捧着,花很香。

送别梅后,群里有好几个人都像梅一样,每天晚上10点钟,准时在群里发一句:晚安,群友们,明天也要继续加油哦。然而这个习惯看似简单,要365天一天不漏地坚持下来,毕竟是难的。一段时间后,大家陆续放弃了。

4

诺诺在镜子里发现自己长了白头发,不止一根,是好幾根。真他妈可怕。她都没觉得自己怎么长大呢,居然就要老了。

安娜呢?安娜会长白头发吗?安娜会老吗?

安娜的北京,诺诺后来去过,安娜读书的大学,诺诺也去参观过,她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记得北京很拥挤,地铁上有个不认识的人一路在哭。安娜去玩过的香港,诺诺也去玩过,也喝了香港的老火汤。那个汤果然不合诺诺的口味,远不如广东人做的落胃。安娜留学的美国,诺诺暂时还没去,但早晚会去的,她并不着急。安娜喜爱的U2乐队,诺诺搜出他们名下所有专辑听了一遍,是不错,但惟有U2为Wim Wenders电影做的原声深深打动了她。

十多年过去了,最初相遇的BBS地址点进去已经变成了赌场广告。诺诺间歇性地会想起最初上网的日子,界面简陋的BBS,却弥漫着一种文雅精致的气息,每个人都认真分享幼稚或者成熟的想法,每个帖子都受到礼遇。在那里不会有人受到人身攻击,再大的分歧也要平心静气地说理。不像现在,网络像个大杂烩,各种无脑情绪的发泄场,大型的杂耍班子——诺诺随即又反省,这种认知不太好,像个怀念过去皇朝的遗老遗少。

诺诺觉得自己30岁之后,远比20岁以前更年轻。20岁以前,她太自卑又太狂妄,总想着用虚构来伪装。30岁之后,她承认自己是个有缺点的普通人,她泰然做该做的事,她和自己和解了。

人的一生设计得很不合理,青春来得太快走得太早,都来不及准备好。

要是安娜遇到的,是现在的诺诺,不是当年那个讨人厌的诺诺就好了。

这些年,索菲已经是有名的网络作家了。这是很自然的事情,那时候在BBS,索菲展露出来的才气已经让所有人都黯然失色。诺诺一直偷偷关注着索菲的微博,直到有一天她私信给索菲:抱歉打扰,当年在分院拜读过你的文章。想向你打听一下,当时有一个叫Anna的作者,请问你知道她的近况吗?有她的联系方式吗?我很想念她。

诺诺并不指望真能收到回复,但几个小时后,索菲还是回复了:你好,很高兴能遇到当年分院的朋友。Anna和我也很久没联系了,我只知道她在上海工作。我有她的电话号码,不过是好多年前的,希望她没有更改过吧。

安娜的号码,诺诺存了很久。隔着十多年失散的时光,能说什么呢?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等她终于鼓足勇气打出这个电话时,从手机那一头传来清朗如少女的声音:“你好,哪位?”

“你好,安娜。我……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们以前……在分院,我……”

“诺诺?”

諾诺说不出话来。喉咙哽住了,眼泪毫无预兆地冒了出来。

“诺诺,是你吗诺诺?”

“是我。”

“真的是你啊,诺诺,真的是你!我真没想到你还记得我。”

“我当然记得你,我一直都记得你。”

“诺诺,我很想你。”

“我也,很想你,很想你,安娜。”

……

不,不不,诺诺,不要虚构。就算这结局像小学生作文一样美好,像起点爽文一样满足阅读期待,但毕竟不是真的。从诺诺给索菲发信息,就不是真的。诺诺不会发这个信息,索菲也不会回复。这一切只存在于诺诺的想象之中。生活有它自己的逻辑,并不能随心更改结局。

小时候,长辈们总是说,你们这代人没挨过饿,没受过苦,没遭过罪,天生就是享福的命。

可还是会孤独啊。诺诺想,还是会很孤独很孤独啊。

就算有了把所有人联系在一起的网络,还是会很孤独啊。

就算有了那么多谋杀时间的方法,还是会很孤独啊。

就算我们曾经相遇,分离,笑过,哭过,失去过,怀念过,还是会很孤独啊。

所以结局就是,诺诺一直记得安娜,她在很多人身上寻觅安娜,每一个网友,罗西、梅……都会让她想起安娜。

诺诺再也没有去找过安娜。

责任编辑  丁东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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