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加强民营企业、商会组织沟通协商制度的意义
2020-12-29田慧明
【摘 要】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大统战工作格局,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关系和谐”。构建起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是协调处理好阶层关系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团结领导,帮助他们增进政治认同,是新形势下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必须妥善处理的现实课题,也是我们党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程中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开展本课题研究,主要是基于我县非公经济中民营经济占有绝对量的实际情况,通过对构建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商会组织沟通协商制度问题研究,以促进“两个健康”为落脚点,提出更好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建议。
【关键词】 民营企业 商会组织 协商制度 政商关系
新时代条件下,政商之间的有效沟通协商成为助推“两个健康”、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有力抓手,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我县在构建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商会组织沟通协商方面制定出台了政党协商制度、县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非公经济联席會议制度等制度,开展了党员县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干部进民企等活动,政商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但仍然存在沟通机制不完善、政策解读和落实不到位、沟通渠道不够宽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研究解决。
一、构建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商会组织沟通协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多做“加法”,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一是严格落实县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县领导主动走下去,不定期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实际情况,为企业把脉定向,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积极推进建立健康政商关系。二是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非公经济联席会、党外代表人士暑期谈心会等,拓宽沟通渠道,促使党政干部及时听取企业反映,听取代表建议,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遇到的问题。三是及时收集和反馈企业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对企业诉求予以积极回应、限期办结,并及时通报公示企业诉求的办理情况。四是畅通政企对话沟通机制。搭建民营企业、商会组织负责人参政议政平台。严格按照各项规定,严格程序,注重对优秀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吸纳,使其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工商联(商会)领导班子等,为民营企业家有序政治参与、建议献策提供平台。目前,市级人大代表中非公经济人士 4人、县级人大代表中非公经济人士7人、政协委员中非公经济人士41人。五是开展“干部进民企促发展”等活动,拉近党政干部“亲”近民企的距离和感情。
(二)善做“减法”,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近年来,我县各级党政、职能部门本着“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准则,探索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打造良好投资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探索“最多跑一次”或“不跑路”的审批服务新模式,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手段,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民营企业等投资人可通过网上行政审批平台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子系统,统一提交项目核准、备案所需项目信息和材料,审批事项由相关审批部门并联办理、并行作业。二是建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一张图”。起草并印发《忠县优化企业投资审批服务工作实施细则》,优化我县涉企审批服务。制定类似“导航图”的市场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全流程图,让办事群众“知道怎么办”,将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时限压缩到50个自然日,提高涉企审批服务效率。三是建立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各环节牵头部门负责制。起草《忠县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各环节牵头部门负责制实施细则》,分阶段明确一个责任部门,实行“一包到底、全程介入”,让办事主体“知道找谁办”。四是推行投资项目“三并联”审批改革。针对目前串联审批、多头评审、交叉评选等问题,鼓励采用以“并联评选、并联评审、并联审批”为主要内容的“三并联”审批模式,变“多堂会审”为“一堂会审”。目前,“三并联”模式已在少数政府投资项目中进行,条件成熟后将鼓励企业投资项目选择“三并联”模式审批。五是制定出台《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分工方案》,立足县域实际确立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59项,确保改革纵深推进。六是建立警企联席会议制度、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机制,积极为企业搭建法律保障平台。
(三)勤做“乘法”,正确引导、效益倍增。一是指导非公经济人士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努力保持洁身自好、走正道,自觉遵纪守法、守法用法,使其认识到新型政商关系有助于民营经济转型发展。二是持续推进“万企帮万村”活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家积极投身精准扶贫和光彩事业,履行社会责任,并以“忠县十大好商家”、“五星企业”评选等活动为载体,树立企业家良好形象,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对社会的信誉。三是积极开展非公经济人士素质提升工程。通过商会组织做好提升非公经济人士综合素质这篇大文章,定期举办非公经济人士季度学习会和法治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向非公经济人士解读惠企政策,传授涉企相关法律知识和用法经验,让企业家更好地读懂读透、用好用活优惠政策,掌握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的实际本领。举办“畅想青春·放飞梦想”主题沙龙,着重对新一代年轻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教育引导,为忠县民营经济发展储备优秀人才。四是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同群团组织的联席会议制度,促进群团互动、合力推动的工作运行机制,创造条件让非公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
(四)敢做“除法”,铲除病根、净化生态。一是通过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校准领导干部的理想理念和行为方式,在思想上绷紧党性、党纪这根弦,在行为上解决好“亲者不清”“清者不亲”的问题。列出正负面清单,标出“亲”的范围,立好“清”的界碑,为政商关系亲情常在、清气长存提供制度保障,有利地净化了政治生态,也有利地净化了经济生态和理顺市场秩序。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于涉及官商勾结、为官不为等问题线索的实名举报,优先办理、100%核查。三是抓好执纪监督,加强对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等“三圈”的监督,对政商交往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大对“不给好处不办事”、索贿受贿以及不履责、不担当等行为的暗访曝光执纪力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沟通协商制度落实不到位,成效发挥不明显。从县级层面看,我县虽然建立了非公有制经济联席会议制度,但是因为诸多原因,在实际执行上未得到严格执行,未最大程度发挥应有的作用。从各职能部门及乡镇(街道)看,沟通协商制度流于形式,各单位都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临时召集企业代表、商会组织召开会议,交流形式简单。从企业层面看,大多数企业无事不登三宝殿,有事情也不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沟通协商,而是蛮横的直接找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祈求通过主要领导的权力直接达到目的。
二是行政审批事项过多,政务服务仍需提质提速。首先,由于尚未建立横向及纵向审批的“一张网”,各部门审批依旧是各自为政,企业同一事项审批信息不能共享、共认,导致企业经常来回多个部门跑腿,重复提交相同的资料,从而降低了效率。其次,在政商交往中,由于当前禁止性规范较多,指引性规范较少,特别是高压反腐之下,有些官员干脆舍“亲”而保“清”,产生了相当程度的懒政和怠政問题,特别是具体经办人员,容易过度谨慎、怕担责任,没有领导的签字坚决不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第三,未建立行政执法检查部门联动机制,多数部门只顾自身领域的检查,导致企业重复接受检查,疲于应付、分散精力。
三是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解读落实不到位。调研发现,虽然通过党政门户网站、报社等平台对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行政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但是非公有制企业知晓率不高,往往是实力强大、有影响力的企业和与各部门关系密切的企业清楚情况,而广大的中小微型企业知晓率低、政策利用率低、受益不足。部分政策不实,惠企力度不够。调研中有一半以上的企业认为政策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地,一些部门出台的政策过于原则化,比如“助农贷”,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无法操作的问题。企业家在办事、寻求政府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然而这些部门间存在着信息不共享、数据不共用、政策不统一等问题,降低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三、主要的对策建议
一是持续深化联系帮扶制度。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县级有关领导联系商会工作的制度》和《县级领导联系帮扶非公有制企业的制度》等文件,对县级领导联系非公经济代表人士、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工作做出明确安排,从联系方式、主要任务、联谊形式、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过采取定期、不定期、走下去和请上来相结合的方式,与商会组织和广大民营企业建立起紧密的联系,逐步形成四大家主要领导带头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各行政事业单位结合部门特点,积极对口联系帮扶民营企业,有效畅通商会组织和民营企业的反映渠道,以平等和谐的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形成公正的市场环境、健康的政治生态、良好的社会风气。
二是着力优化软环境。一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县级层面的服务企业微信公众号或微信群,不定期向企业发布国家和市县出台的有关方针政策,提高企业政策知晓率。二是畅通企业服务渠道。推动建立各有关部门与企业家直接对话沟通平台。由非公经济联席会召集人牵头,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采取网络在线、面对面交流等多种方式,定期召开政企座谈会、银企座谈会、商会企业恳谈会等,定期研究非公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回应非公经济人士关切,共同研讨新常态下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可在现有的县级政务网站,增设一个县级领导和非公经济组织沟通专栏,提供给民营企业和县级领导加强沟通交流,互通信息,弥补政企之间因各种原因无法面对面沟通的缺陷。三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建立完善权力、责任、市场准入及政策“四张清单”,定期清理并公布一次;尽快加强网上办事平台建设,实现各部门资源信息共享,积极推行“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真正做到“进一道门、办所有事”,甚至“足不出户,也能办事”。
三是建立双向评价制度。一是党委政府要认真组织实施非公经济人士综合评价制度,对非公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表现、企业经营状况、企业守法诚信、个人守法等方面作出客观公正评价,并将结果作为非公经济人士政治安排、评先评优、奖励表彰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民营企业对政府部门关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等方面的评价制度,并将企业满意度纳入民意调查范围。
四是建立解决民营企业问题直通车制度。定期收集整理民营企业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分类,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筛查并交办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于30个工作日内反馈交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对超时限未完成的,由县委督查室进行催办;实行领导包案、部门包案;责任单位将交办事项办理完成后,反馈工商联归档,切实解决党委政府与民营企业、商会组织沟通协商的 “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五是推动党群组织向企业延伸,提升企业家及职工的归属感。民营经济具有组织多元化特点,从业人员多样化且思想相对活跃。当前不少民营企业党群组织建设相对缺乏,对有条件的企业应当加强指导建立健全,对暂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探索建立联建机制,从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在新形势下的基层工作覆盖面,不断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有效增强民营企业家及广大民营企业职工群众的归属感,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促进作用。
作者简介:田慧明(1985-),女,苗族,重庆市忠县,中共忠县县委党校培训科科长,大学本科,主要研究党史党建及经济学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