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研究
2020-12-29胡致远
1.融资租赁概述
融资租赁诞生于二战后的美国,至今有70年的发展历程,是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达国家被誉为“核心产业”,融资租赁在发达国家是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资金融资方式融资租赁也是商品销售流通的主要方式之一,作为当今世界发展最迅猛的金融服务产业之一,融资租赁已成为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第三大金融工具,目前全球近二分之一的固定资产投资是通过融资租赁完成的。
中国的融资租赁业诞生于1981年,在2010年起经历了新公司设立多、资产规模增速高的快速发展阶段,形成了主力公司活跃经营与大量公司未正式经营、或小规模维持并存的局面;自2018年起,行业进入监管机构和监管标准明确、资产规模增速降低、主体优胜劣汰的稳定发展阶段,未来可能会形成严格监管下的整体合规经营,市场参与主体减少,但百亿和千亿以上的主体增多,行业资产规模增速平缓但健康成长的局面。截至2019年末,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余额129.61万亿元,债券市场主要债券存量规模达到96.23万亿,人身险公司总资产17万亿元;截至2019年末,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21.6万亿元,全国融资租赁合同余额约6.65万亿元人民币。从数据上看,融资租赁在商业银行、债券市场、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之后,规模是商业银行贷款规模的1/20,是信托公司的1/3。
我国正处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金融监管趋严、债务杠杆压缩,与此同时,也在积极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转化发展动能,对战略新兴产业、5G、制造业等加大投资,一方面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需求更加迫切,另一方面从机构和产品两个维度进行金融严格监管。在这样的背景下,融资租赁支持实体经济、规范经营的金融机构将会迎来稳定发展的良机。
2.融资租赁的主要功能分析
(1)投融资功能
融資租赁企业一般具有比较强的融资能力,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其风险资产可以是净资产的8倍。强大的融资功能是一般的工商企业所不能比及的,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通过“融物”达到“融资”,改进企业装备;通过融资性的经营性租赁还可以实现表外融资。以融资租赁带动的投资必然会带动该设备的生产、销售、使用,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增加就业。
(2)促销功能
由于融资租赁业务中的出租人要先购买设备后再出租,可以为供货人大部或全部回笼货款,因而融资租赁对制造商或经销商而言具有强劲的促销作用。融资租赁是生产制造企业一个非常重要的促销工具。由于融资租赁这种服务比直接销售具有更大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大的制造厂商纷纷拿出部分专门资金用于开展以促进本企业销售为主旨的融资租赁服务,如IBM信贷公司、AT&T资本公司、美国考莫蒂斯克公司和贝尔太平洋三环租赁等都是世界著名的租赁公司。
(3)节税功能
采用融资租赁,可以获得合理合法的节税效果。融资租赁业务的出租人可享受与银行一致的“按差额缴纳增值税”以及增值税税负超3%即征即退政策等优惠政策。承租人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如果按会计融资租赁核算,则可享受加速折旧的优惠政策,可获得在所得税之前提取折旧费用的好处;如果按会计上的经营租赁核算,则可在所得税前列支扣除租金全额,同样获得“加速折旧”的好处。
(4)财务优化功能
对于高端客户可以通过委托租赁、回租赁、经营性租赁保持或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改善财务指标、优化财务结构。
(5)资产管理功能
融资租赁公司掌握着大量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和租金收取权,租赁公司具有明显的资产管理优势。
3.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主要业务模式
(1)直接租赁
直接租赁是承租人指定设备及生产厂家,委托出租人融通资金购买并提供设备,由承租人使用并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向承租人转移设备所有权。这是一种最典型的融资租赁方式,该方式充分发挥了融资租赁“融资+融物”的优势,可以帮助企业解决短期内资金不足或者想过大生产的问题,帮助企业购买需要的设备,快速投入生产,减少购置资产的现金压力,促进企业使用新设备用于生产经营,间接助推产业升级。
(2)售后回租
售后回租是对象的所有权人首先将对象卖给融资租赁公司,取得现金。然后,对象的原所有权人作为承租人,与该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回租合同》,将该物件租回,获取物件的使用权。最后,承租人按《回租合同》还完全部租金,并付清对象的残值以后,重新取得对象的所有权。售后回租有助于实体企业盘活固定资产,优化债务结构、减轻资金压力,企业通过售后回租获取的资金可以用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
4.融资租赁公司为实体企业引资主要模式
(1)境内融资
一是融资租赁公司与境内内各家银行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依托大股东信用,不断扩大在银行的授信额度;
二是通过信托公司以设立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信托资金给融资租赁公司;
三是融资租赁公司在时机成熟时(成立3年后),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ABS)、中期票据、超短融资劵等方式募集资金。
(2)境外融资
融资租赁公司具备符合借入外债的条件后直接借入境外资金: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用外债规模最多不超过风险资产的8倍,融资租赁公司可利用自身外债规模向境外银行借款。
通过跨境资金池的方式融进资金: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试行)》(汇发[2014]23号),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操作流程如下:
①确定境内外成员企业以及主办企业,融资租赁企业作为跨境资金池的主办企业;
②在国内银行开立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和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
③通过境外股东发行外债或融资,融资资金进入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同时办理外债登记但不占用外债指标(境外成员与境内成员之间签定框架性借款合同,以该合同为凭据办理外债登记);
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示意图
④融资租赁企业通过大股东内部借款或划付的方式将国际主账户资金汇入国内主账户。汇入的资金可直接入账,不需办理外债登记,但应保证净融入金额不能超过境内成员企业集中的外债额度。
5.结束语
2015年,国家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8号)》大力支持融资租赁业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是融资租赁的天然属性,融资租赁以租赁物(生产设备、机器、船舶、飞机等固定资产)为媒介,比银行信贷、信托等传统金融工具更贴近实体经济,是构建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融资租赁对推动实体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2019年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
主要数据来源:wind咨讯
作者简介:胡致远(1982.08),性别男,民族汉族,籍贯江西。中级网络工程师,学历本科,金融,广西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