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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发展更促进内需还是进口?

2020-12-28马光明徐嘉璐

商业研究 2020年10期
关键词:电子商务

马光明 徐嘉璐

内容提要:中国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及“互联网+”概念的推行,为中国经济增长特别是内外贸易规模的扩大提供了强劲动力。一个有趣的问题是:在总需求增长一定的前提下,中国互联网快速发展更多是促进了进口需求还是国内贸易?本文以进口率作为衡量地区需求外向性程度的指标,基于全国31个省市2002-2018年的面板数据,从时间和空间的双重视角考察互联网发展对中国进口率的影响。研究发现,中国近年互联网的发展整体而言显著抑制了各省市进口率,更倾向于促进内需;分地区回归发现该抑制作用在东部省市最为显著,中部次之,西部最弱。以10年为单位的滚动回归发现,随时间推进,互联网对我国进口率的抑制强度逐渐减弱,转变为正向促进作用,且促进效用逐渐增强;以国家铁路行政区域间货物交流作为国内贸易衡量指标的反向稳健性检验也得出了较为一致的结论。在新冠肺炎疫情很可能导致全球贸易衰退的背景下,政府应加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建设,为互联网行业、电子商务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充分发挥互联网发展对内需的拉动作用。

关键词:互联网发展;进口率;电子商务

中图分类号:F7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148X(2020)10-0042-11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进口作为国民对外国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其重要性近年正逐渐显现。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内购买力和对外需求不断增强,进口额从1978年的187亿人民币增长至2019年的143162亿人民币,跃升764倍。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进口国、全球最重要的消费市场国之一。虽然近年来中国各省市的进口均呈现积极的态势,但各自的进口率(进口额占当地生产总值或国民收入的比重)却呈现不同的趋势。1978-2019年我国进口额与进口率变化趋势参见图1。21世纪以来,我国31个省市中20%的省市进口率下降,近60%的省市进口率上升,其余省市基本稳定不变。进口率反映了一定收入水平下国民对外国产品需求的比例,是反映国民消费购买力在国内产品与进口产品之间选择的结构性变量。其大小与变化趋势不仅仅关系到地区的经济发展,也关系到国家未来较长时期内的经济计划和战略。因此,考察进口率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程度和方向,相应地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对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20世纪末开始,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中国的互联网行业得到迅速发展。1994年中国开始接入国际互联网,经过25年的创新发展,互联网已经跳出一个行业的范畴,成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中国的经济格局和行业结构产生了巨大的改变。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对国内与国际贸易发展都有着积极影响,除促进经济增长,提升国民购买能力从而促进国民消费与国内、国际贸易外,互联网发展使得贸易企业之间可以随时随地获取市场信息,减少了交流成本和时间,大大降低了贸易期间的不确定性,促进了国内与国际贸易的频率和规模。由此引起思考的一系列问题便是:我国近年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究竟更有利于促进国民进行国内消费还是进口消费?或换句话说,我国互联网发展的消费效应是外向性的还是内向性的?如果使用进口率作为反映国民消费外向性程度的指标,则近年中国互联网发展对进口率的影响方向与程度如何,是否随时间与空间的变化而变化?

为考察以上问题,本文以各省市进口率作为衡量各地国民消费外向性的指标,对中国1978-2019年的进口率、1997-2018年的互联网发展变化趋势与特征进行展示和总结,分析互联网发展与进口率之间的理论关联性;基于2002-2018年中国31个省市面板数据,控制各地区经济状况、消费水平、产业偏好、基础设施建设、受教育程度等变量,进行全样本的基础回归、东中西部的分地区回归、以10年为单位区间的滚动回归,多层次研究和分析互联网发展对于进口率的作用方向、程度以及动态变化过程,并更换代表国内贸易的关键因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和启示。

二、文献综述

(一)互联网发展对于国内贸易的影响

该方面的研究多基于对国内消费的影响角度,主要从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不少研究发现,互联网发展同时从供给侧、需求侧两个层面同时促进了消费增长。从供给侧来看,张俊英等(2019)指出,互聯网发展对于传统生产方式的改造有利于提升产品质量;互联网商业的连通性与共享性有利于厂商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生产效率;互联网企业消费者规模的扩大不会如同传统产业一样阻碍竞争,有利于保持产品创新,从而促进产品多样化与品质提升,并刺激潜在需求[1]。从需求侧来看,孙浦阳等(2017)认为互联网能有效提高消费者商品搜寻次数、降低市场搜寻成本,并降低产品零售市场价格,从而促进消费增长[2];王子龙(2016)发现互联网发展能从时间效率、成本效率、费用占比、交易地域四个方面大幅扩大交易规模,降低交易障碍,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多的消费选择[3];张俊英等(2019)则指出互联网商业惯用的常态化促销、高额消费补贴(例如红包、抽奖等)显著刺激潜在消费需求,同时互联网商业中的各种信息工具及智能推荐系统极大地降低了消费者搜寻成本[1]。

伴随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提升了消费者潜在购买力。借助互联网进行线上申请、审核、放款及还款全流程的消费金融业务充分运用了互联网 “高透明度、高参与度、高效率、低成本”的特点,使得消费者进行消费借贷成本更低、更快捷,从而能比传统消费金融更有利于激发消费者借贷欲望,从而增加潜在消费规模,优化消费结构,尤其能刺激中低收入人群、发展享受性消费以及城镇居民的信贷与消费增长[4]。

互联网更大促进了农村居民消费的提升,带动国家整体消费水平上涨。由于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与收入差距,以及消费模式与例如市场、超市、购物中心等传统消费渠道与设施的缺乏,农村消费一直滞后于城镇,成为阻碍我国整体消费提升的重要因素。而“网购”、“电子商务”等互联网消费与贸易模式一方面增加了农村居民的就业与收入,从而增加了消费能力[5],也极大缓解了农村居民扩大消费的渠道障碍。作为实证依据,祝仲坤和冷晨昕(2017)、刘湖和张家平(2016)均得出了互联网发展显著促进了农村地区居民消费的结论,而一些研究还进一步发现近年互联网发展导致城乡消费差距出现了显著缩小趋势[6-7]。

互联网的发展催生了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文化产业发展繁荣,促进了文化消费的迅速增长。王林生(2018)总结了近年基于互联网发展起来的几种典型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消费模式,包括电商平台消费模式(旅游、演出、影音、娱乐、宠物生活、医药保健等文化产品)、以“体验性消费”为代表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消费模式、垂直传播消费模式(旅游、学术、教育、医疗)、IP产业和IP消费模式(文学、动漫、影视剧)、网络直播消费模式等[8]。张奎(2019)则归纳了互联网文化消费的几个特点,包括消费主体的异质性与均质性、消费产品的虚拟性与现实性、消费选择的丰富性和即得性、消费体验的自主性与互动性等[9]。

(二)互联网发展对国际贸易的影响

互联网产业蓬勃发展不仅仅改变国内消费习惯与模式,对进出口与国际贸易规模与结构也产生了巨大冲击。大多数学者都认为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显著促进了总体国际贸易规模。冯萍和刘建江(2010)发现互联网对中国出口贸易流量的促进作用逐年增强[10]。何勇和陈新光(2015)利用244个国家的数据,基于国际贸易模型,证明互联网发展对进出口贸易均产生积极影响;特别地,随着收入水平上升,对进口的积极影响会减弱,对出口的积极影响会增强[11]。何菊香等(2015)实证研究发现互联网行业的发展不仅促进本地的出口,而且对其他地区的出口也有积极影响[12]。施炳展(2016)发现互联网降低了沟通成本,扩大了贸易规模,而且对不同企业和产品的积极影响具有差异性,进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国际贸易的资源优化配置[13]。孟祺(2017)发现国家间互联网普及率越高,双边贸易的流量越大;当双方都拥有较高的互联网普及率时,互联网发展有利于出口流量、扩展边际和集约边际[14]。

更进一步,学者发现互联网对国际贸易的影响强弱和方向与国家经济发展程度息息相关。George & Scott(2006)证明了互联网发展增加了国际贸易,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越低,互联网的正向作用越明显[15]。Meijers(2014)也发现相较于高收入国家,互联网对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在收入较低的国家更明显[16]。朱彤和苏崇华(2012)发现互联网普及率的提高对中国出口有积极促进作用。该作用与经济发展程度有负相关关系,即对西部地区的促进作用最显著,其次是中部,最后是东部[17]。对于进口贸易,岳云嵩等(2017)得出了相反的结论:互联网仍然显著促进中国企业的进口,但只促进了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而对经济发展程度较低的地区具有抑制作用[18]。杨恺钧和褚天威(2016)发现互联网的发展对当地的进口贸易具有抑制作用,但对其他周边地区的进口贸易具有促进作用,同时也证明了这种促进作用具有地区差异性[19]。

(三)本文边际贡献

第一,已有研究绝大部分探讨互联网发展对于国内消费或国际贸易单独的影响,并未考虑到在总需求或说国民收入增长一定的前提下互联网发展对进口或国内消费促进作用的比例问题。本文以各省市进口率作为关键被解释变量,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互联网发展对当地居民本国产品与进口产品消费选择比例的影响。第二,本文从时间和空间的双重维度研究了互联网发展对进口率的动态影响,分析了互联网的作用程度和方向随时间的变化轨迹和动态演变过程,以及其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分析更为细致充分。

三、中国互联网发展与进口率变化关联性理论分析

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1994-2000年,四大门户网站建立,中国互联网行业逐步进入搜索领域。在这个阶段,网易、搜狐、腾讯、新浪、阿里巴巴以及百度依次成立。腾讯QQ用户突破千万,网易、搜狐、新浪相继上市,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条件。2001-2008年,个人门户兴起,中国互联网行业进入交互领域,拥有了越来越多的功能。人们开始运用博客、论坛、微博等社交型网站;盛大网络代理运营了《传奇》等网络游戏,引领了互动娱乐方面的发展;淘宝、京东、支付宝等开辟了电子商务领域;酷狗、酷我、优酷、快播等多媒体网站不断出现;奇虎360通过提供免费的杀毒服务,改变了传统互联网安全行业的市场格局。2009-2014年,中国互联网从PC端逐步过渡到移动端。滴滴快滴将互联网带入到交通行业,微博、微信、淘宝出现井喷式发展。2014年阿里巴巴上市,当年双十一的销售额达到571亿元,目前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C2C平台。2015年,“互联网+”的概念首次被提出,自媒体平台飞速发展,呈现出百家争鸣的局面。今日头条、抖音、喜马拉雅、斗鱼等各种各样的APP对用户进行分流,网络直播、网红逐渐成为一种新兴职业。

中国互联网发展至今,上网人数和互联网普及率持续增长。2008年中国的上网人数达到2.98亿,成为全球首位,2009年起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开始超过世界平均水平。正如图2、图3所示,互联网上网人数从1997年的62万增长到2018年的8.29亿,普及率从1997年的0.05%增长到2018年的59.4%。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1.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4.0%。互联网行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之一。

互聯网发展对国家经济增长与国民收入提高起到显著作用,互联网产业高速成长,不断与其他产业进行融合,引领了生产技术的创新型改革,为充分就业、社会发展和经济运行提供了持续的动力。互联网行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远超其他部门的大多数行业。根据麦肯锡的报告,在一些互联网部门发达的国家中,2004-2009年的互联网产业收入占经济总收入的21%。这些研究均表明,互联网行业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促进效用;这种促进作用的影响程度具有明显的地区差异性,并且随着时间的推进影响程度逐渐增强[20]。更进一步,在一国国民收入规模增长一定的前提下,进口率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消费者在国内产品和国外产品之间的选择。而互联网造成的经济增长与国民收入的提高,理论上将同时促进国内和国外贸易发展,但进口率反映的是国民收入中用于购买进口产品的比重,互联网发展对进口还是国内消费的促进作用更大?需要我们根据时间与空间进行细致的研究。

首先,互联网发展对进口率有正向促进作用。根据国际贸易理论,由于距离和国界产生的文化、政治、宗教、语言等差异是阻碍国家间开展进出口贸易的重要因素之一。国际金融市场中的汇率变化、企业对国外市场了解不全面、获取信息不对称和不及时等都会增加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风险。互联网的出现提高了国内外信息传递效率,使本国企业可以充分且快速地掌握国际市场的供求动态和价格变化,大大减少了这些差异产生的固定成本,降低了与信息相关的经营风险。生产率相对较低的企业可以进入国际市场,进口贸易规模扩大,贸易额增加。另一方面,经济与国民收入增长是促进进口的重要因素,因此从宏观上看,通过降低进口信息成本与经营风险,互联网普及率很可能对于进口率存在正向影响。

其次,互联网发展对进口率也存在负向抑制的理论可能性,且随时期不同作用可能有所变化。第一,互联网造成国际贸易信息成本与经营风险降低的同时,同样也会降低国内贸易或国内消费的成本与风险。关键看互联网发展的方向与模式更促进国际商务还是国内贸易。近年来,以亚马逊、京东全球购、网易考拉、天猫全球购为代表的基于互联网的跨境电商平台高速成长,但跨境电商占进出口贸易比重并不高。如图4所示,根据商务部数据、艾瑞咨询的《2013—2014年中国跨境电商市场研究报告》及网经社的《2018年度中国跨境电商市场数据检测报告》,2008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进出口总额仅为4.4%,直到2012年也仅达到9.4%,不到10%。这意味着很长时间内,整体上互联网电子商务对进出口贸易的贡献率仍然较小,互联网更多可能促进了国内贸易,抑制进口率的提高。但这一趋势是会发生变化的。图4可以看见,2012之后我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进出口总额比重增长速度明显加快,2013年突破10%,2015年突破20%,2018年达到29.5%。而2013年之后,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占电子商务销售额均超过50%,且也处于波动上升趋势。这说明,近年来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电商交易跨境进行,促进了消费者购买国外产品,存在互联网发展提高进口率的可能性。即总体而言,我国互联网发展对进口率可能呈现负向影响,但可能随时间推进而使得正向促进作用变得明显。第二,与国外相比,基于互联网国内销售的国内相关行业配套服务更为完善,消费者在国内的购买更方便。我国存在很多成熟且高效的物流公司,如顺丰、中通、圆通等,而中国大型跨境物流公司仍然较少,被国内消费者充分依赖的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并不被国外市场普遍接受。这些因素都削弱了互联网对国外贸易的促进作用,提高了消费者对国内产品的购买倾向。当然,随着近年各大快递公司逐渐开展跨境物流业务、支付宝与微信平台也开始在澳大利亚等国外地区得到使用,同样可能导致随时间推进而使得互联网对进口率的正向促进作用变得明显。第三,不少研究表明,与城镇居民消费相比,互联网发展对农村居民消费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王鹏飞(2014)实证研究发现,当互联网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时,城镇居民的消费倾向会提高0.69个百分点,而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会提高4.28个百分点,是城镇居民的6.2倍。程名望和张家平(2019)的实证研究发现,我国互联网的发展降低了原本较大的城乡消费差距。而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较低,对国内产品的购买占其总消费的大部分,当互联网普及率提高时,消费者总体对国内产品的购买可能增加得更多,从而降低整体进口率。

综上所述,本文做出如下推测:

推测1:中国互联网普及率对进口率具有负向抑制作用,更大程度上促进国内贸易。

推测2:中国互联网发展对进口率的作用程度和方向具有动态特征,随时间推进,互联网对进口率的正向促进作用将变得明显。

四、實证研究

基于中国省级面板数据考察互联网发展与进口率的关系。首先,基于中国31省市2002-2018年面板数据,对互联网普及率与进口率进行基准回归。其次,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标准,将31个省市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进行分地区回归。然后,再以每10年为回归区间,对上述样本进行滚动回归,分析随着时间变化,互联网普及率的作用程度和方向是否发生了变化及其变化规律。最后,以省际间铁路货运量作为国内省际贸易额的表征,进行反向稳健性检验。

(一)基础模型变量设置与数据来源

被解释变量为中国31个省市的进口率,即境内目的地和货源地进口总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Rimport”,数据来源为2002-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关键变量为互联网普及率,即互联网上网人数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Internet”,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及各年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借鉴已有的国内外研究,控制变量包括各省市当年的出口情况“Rexp”、产业结构“Add3”、教育水平“Edu”、交通运输发展程度“Tra”、商品零售价格指数“Pri”、城乡消费水平“Con”、居民收入情况“Inc”、固定资产投资“Ass”、外商投资情况“For”。各解释变量具体含义与数据来源见表1,样本的描述性统计见表2。

(二)基础回归

基于上述变量,我们考察互联网发展对中国进口率的影响。首先建立如下基础模型,其中T代表时间固定效应,I代表地区固定效应:

分析各省市面板数据的回归(1)-(4)的结果可以发现:第一,无论如何添加控制变量,关键自变量“Internet”与被解释变量“Rimport”均呈现出非常显著的负相关,说明了考察期内互联网发展显著抑制了当地的进口率。从作用程度上来看,互联网普及率提高1个百分点,进口率会降低约0.16个百分点。这一结果与杨恺钧和褚天威(2016)[19]得出的结论相似。该结果也不难理解,从图4来看考察期内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总体更偏向于降低国内贸易信息与沟通成本,跨境电商发展规模有限,使得本省及跨省贸易可以替代部分跨境贸易。因此,在考察期内互联网行业、电子商务的成长使人们更愿意选择购买国内产品。第二,控制变量方面,除了互联网发展产生的积极作用,出口率、受教育程度、交通运输、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外商投资情况也对进口率产生了较为显著的影响。其中,出口率、受教育程度、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和外商投资额显著促进了进口率。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共同构成一个地区或国家的对外贸易,出口贸易是对外贸易的基础,出口率“Rexp”增加1个百分点,进口率大约增加0.61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For” 增加1个百分点,进口率大约增加1个百分点;高中及以上在校学生数“Edu”增加1个百分点,进口率大约增加3个百分点,说明受教育程度越高,人们更倾向购买进口产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Inc”提高1个百分点,进口率大约增加7个百分点。根据该实证研究的结果,相较于其他影响因素,居民的收入水平和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较大程度上决定了个人和企业的进口行为,是影响当地进口率的重要因素之一。第三,值得注意的是,交通运输网络的发展也抑制了进口率。公路以及铁路营业里程数 “Tra”增加1个百分点,进口率大约减少0.8个百分点,说明了交通运输越发达,单位经济增量下,人们对进口产品的购买行为越少,进口贸易规模越小。该结果不同于部分文献的研究结论[19]。这可以被解释为:进口贸易额和区域经济发展共同影响着进口率。一方面,在考察期内的交通运输发展主要集中于较偏远地区,这些地区农村人口比重较大,消费层次和需求停留在较低水平,因此交通运输对进口贸易的促进程度较小。另一方面,公路及铁路等交通系统的完善直接对当地的经济增长发挥强劲的拉动作用,促进了省内及跨省贸易的发生。综上,与互联网发展相同,交通运输的发展与进口率也呈现负相关关系。

另外,为了增强结论的稳健性,以2006-2018年各省市的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Use”替代互联网普及率“Internet”,代表互联网发展程度进入模型,被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不变,数据来源为国家统计局数据库。由于新的关键自变量与互联网普及率在内涵上有所差别,理论上对进口率的影响程度也会有所不同。部分结果如表3中的回归(5)-(8)列所示。

回归(5)-(8)所示的结果与回归(1)-(4)相似,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Use”对进口率产生了消极影响,即互联网发展显著抑制了中国进口率。从对因变量的影响程度上来看,关键自变量同是增加1%,互联网普及率“Internet”、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Use”分别使进口率降低了0.26%、0.05%。這个差异可能是由于互联网普及率“Internet”是上网人数占年末常住人口的比重,考虑的是网民规模和互联网的实际使用情况。消费者是进口贸易的主要去向,只要网民规模扩大,就会对进口决策产生最直接的影响。而相比于普及率的直接影响,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Use”只是通过上网人数对进口率产生间接影响,抑制作用的强度会被削弱。而且,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的增加并不完全等同于使用率的提高,总是存在接入用户并不经常使用互联网的情况,例如老人和孩子。从控制变量上来看,与基础回归得到的结论一致,出口率、居民收入水平和外商投资情况与进口率正相关,而交通运输网络与进口率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因此,本文基础回归中的结论是较为稳健的。

(三)分地区回归:东部、中部及西部回归

由于地理、历史、政策等因素,我国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长期处于不平衡状态,互联网的发展也呈现出“东高西低”的状态。根据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8年,东部60%省份的互联网普及率超过全国平均值59.6%,中西部省份的普及率均低于全国平均值。如图5、图6所示,东部地区的IPv4、域名数、网站数分别占全国的65.3%、65.1%、65.7%,其次是中部地区,最后是西部地区。2002-2016年期间,东部地区互联网上网人数增长得最快,中西部地区增速相似。许多文献[15-17]都发现互联网发展对进出口贸易的作用强度和方向会受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本文根据中国统计局的划分标准,将31个省市分为东部(11省)、中部(8省)及西部(12省),对三大地区2002-2018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

分析表4可知,互联网普及率“Internet”对区域进口率的负向抑制作用在东部地区最强,其次是中部地区,在西部地区不显著。普及率提高1%,进口率在经济发达的东部地区下降0.31%,在经济次发达的中部地区仅下降0.16%。由于我国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和地域差异又是众多因素累积形成的,互联网普及率在西部地区的作用程度和方向尚不明确,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因此,与基础回归的结论一致,即互联网的发展会抑制进口率的提高。但该抑制作用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呈正相关关系,地区经济水平越高,对其进口率的抑制作用越强。

(四)分时期回归:回归年数为10的滚动回归

根据上述的静态分析,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对进口率产生了抑制作用,总体上更能促进人们选择国内产品。但如前文所述,随着宏观经济环境不断变化及跨境电商占电子商务与贸易额比重的不断提升,互联网发展对国民消费选择的影响程度和方向也可能发生改变。下面以10年为区间长度,将2002-2018年的省级面板数据划分为2002-2011年、2003-2012年、2004-2013年、2005-2014年、2006-2015年、2007-2016年、2008-2017年以及2009-2018年,进行了8次回归,考察了进口率和互联网普及率之间的动态关联特征,进一步分析互联网普及率的变化如何影响进口率的动态过程和变化轨迹。表5给出了滚动回归结果。

从表5可以看到,随时间的不断递进,互联网普及率的系数由负转正,呈现出稳定且显著的上升趋势。在2002-2011年的区间内,与之前的静态分析相同,互联网的普及显著减少了进口贸易,普及率增加1个百分点,进口率平均降低0.26个百分点。随后,互联网普及率的系数逐渐增大,对进口率的抑制作用逐渐减弱。在2006-2015年的区间内,其系数开始由负转正,互联网对进口贸易的作用方向发生变化,由之前的消极影响转变为积极影响,互联网发展开始促进进口率的提高。该促进作用不断增强,在2009-2018年的考察区间内,互联网普及率增加1个百分点,进口率平均提高0.24个百分点。滚动回归的结果说明,在互联网发展的初始阶段,其对当地经济和国内贸易产生的积极效应更大,沟通、生产等多方面成本的下降会带来产品价格的降低,产品质量的提高,产品种类的增加,人们更愿意购买当地或周围地区的产品,替代部分的进口产品。当互联网进入到蓬勃发展阶段,其技术不断更新,电子商务行业已经拥有成熟的运行体系,跨境电商加速发展,票据电子化、物流等国际贸易相关行业的逐渐出现。这些因素使得进行国际贸易的难度越来越小,人们可以付出与国内产品几乎同样的成本得到进口产品。因此,基于动态分析,在作用方向上,互联网发展由初始阶段对进口率的负向抑制效用转变为正向促进效用,在作用程度上,抑制效用逐渐减弱,发生转变后促进作用逐渐增强。

(五)稳健性检验:以国家铁路行政区域间货物交流作为国内贸易的衡量指标

根据上述研究得到结论,互联网发展更大程度上促进了国内消费与国内贸易,抑制了进口率的提高,且该作用发生了随时间推进由抑制转为促进,且作用程度不断增强的动态变化。为了增强该结论的稳健性,本部分将反过来考察互联网发展对国内贸易产生的影响,从而提供反面佐证。由于我国目前没有省际之间货物贸易的相关统计工作,对国内区域贸易的测度缺乏数据的可获得性。参考徐现祥和李郇(2012)[21]等学者对国内贸易的实证研究,将《中国交通年鉴》报告的国家铁路行政区域间货物交流(以下简称省际间铁路货运量)作为国内区域贸易的衡量指标。因此,以2002-2017年各省市的省际间铁路货运量替代境内目的地和货源地进口总额,构成新的被解释变量“Rfreight”(省际间铁路货运量/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来源为历年《中国交通年鉴》。在内涵上,新的关键因变量表现为进口率的对立角度,理论上互联网应该对其产生相反的影响。接下来,保持解释变量和所有控制变量不变,对其进行以10年为单位区间的滚动回归,结果如表6所示(由于缺乏2018年的数据,回归8以9年为单位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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