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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后,是否仍要 承担法律责任

2020-12-28

新传奇 2020年45期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审理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19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西安市经开辖区内连续制造两起凶杀案后,跳楼自杀身亡。李某某已死亡,是不是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该规定明确了行为人在不同阶段死亡,所产生的不同法律后果,以下分为四种情况。

一、行为人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就已经死亡的,此时应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为人在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前死亡的,此时应作撤销案件处理。

三、行为人在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死亡的,此时应作不起诉处理。

四、行为人在移送法院审理后死亡的,此时应作终止審理或者宣告无罪处理。

通报中的李某某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就已经跳楼自杀身亡了,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况,应不再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李某某是不是就意味着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呢?

答案是否定的。虽然李某某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就已经死亡,没有进入刑事诉讼法律程序,无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是,被害人(如果被害人已经死亡,则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仍然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在李某某的遗产范围内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实际上李某某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潇湘晨报》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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